设备转让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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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转让协议书

篇一:设备转让协议书范本

设备转让协议书

受让方:(下称甲方)转让方:(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机械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元。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七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等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接验收

在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

第五条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15日后,未及时交付设备,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每天支付1%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30天内不交付设备,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签订合20天内未支付设备款的,视甲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交付资产中,如因乙方的过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负责;第七条合同生效、其它事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2份(传真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份;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二:机器设备转让合同

机器设备转让合同

受让方: (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经双方约定价格为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合同同时一次性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元后,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甲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

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设备一经转让,由此设备引发的一切事宜包括维修、安全事故、经济事件

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设备明细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等由甲方完全承担。

篇三:设备转让合同

废旧设备买卖合同

卖方:

买方:

甲方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将已淘汰的丙纶纺牵设备一宗出让给

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

订本合同:

一、甲方出让设备内容: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设备内容如下:

1. 甲方老厂区内绳网车间、络筒车间、纺丝车间内已约定的所有机

器设备,泵房、物检室及仓库内已约定的闲置设备;

2. 配件库及北仓库内与出让设备有直接关系的非通用部分配件;

3. 厂区内指定的管道、相关实验架及压力罐。

二、甲方保留的设备及设施内容:

甲方出于后续生产线建设的需要,特约定以下内容为非出让部

分,乙方在拆除及移动相关机器设备时,要对以下约定的非出让部

分内容予以保护。

1. 与出让设备有关的所有车间的厂房结构、相关的门窗、钢结构、

柱、盖板等;

2. 纺丝车间二、三楼之间的钢平台、吊笼以及大仓库内的冷冻机

组;

3. 与照明、自来水、消防设施有关的所有部分;

4. 各相关车间内电源控制柜(含)至配电室的所有部分(不包括绳

网车间);

5. 绳网车间所有机台以上的电源线以及120锭捻线机一台(车间最

东面台位,已约定);

三、付款方式

本次设备出让价格共计人民币85万元(捌拾伍万圆),乙方共

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1. 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先行支付订金:贰拾万圆整

(¥XX00.00元),该订金抵顶设备款;

2. 在乙方拆除绳网车间设备之前再付设备价款:叁拾万圆整

(¥300000.00元);

3. 在乙方拆除纺丝车间设备之前需一次性全额支付尾款:叁拾伍万

圆整(¥350000.00元)。

四、其它设备转让问题

1. 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经双方代

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2.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积极对所购买设备进行搬迁拆除,整体搬

迁拆除工作需在XX年8月25日之前全部完成。

3. 乙方在拆除甲方所出让的设备时,需要对乙方厂区的公共设施、

房屋结构及绿化进行合理保护,出现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4. 乙方在拆除甲方所出让的设备时,不得出现危害甲乙双方的相关

盗窃、火灾、人身安全等安全问题,出现问题,乙方负全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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