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全国步枪协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国全国步枪协会
简介
美国全国步枪协会,即NRA(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 of America),总部设于美国弗吉尼亚州的Fairfax,是美国最大的枪械拥有者组织。它自称“美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民权维护组织”,根据NRA官网的数字,目前其拥有会员数近400万人[1]。
NRA徽章
虽然NRA是非党派性、非营利性的组织,但是它积极参加美国政治活动,在美国政治中具有巨大的影响力。NRA认为,拥有枪支的权利是受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保护的民权,这构成了它的政治活动的理论基础。因此NRA是美国反对枪支限制的主要力量。
历史和现状
NRA成立于1871年,由William Conant Church和George Wood Wingate在美国纽约创立。创始时,它的名字为ARA,即美国步枪协会(American Rifle Association)。它的第一任理事长是美国南北战争中北方著名将领Ambrose Burnside将军。后来美国总统格兰特也曾担任过NRA的理事长[2]。现任理事长是2009年上任的Ron Schmeits。NRA的管理机构是一个规模较大的(一般有75名成员)理事会。理事会从其成员中选择理事长。理事长一般是一年一任。此外设还有一名执行副理事长,其不是理事会成员,但由理事会任命,担任首席执行官的角色。自1991年来执行副理事长一直由Wayne LaPierre担任[3]。现在的NRA主办火器安全训练课程、组织各种射击运动活动、比赛等,还为射击教练提供资格认证。在1992年之前,NRA还曾经是美国奥林匹克射击运动的管理机构。NRA有自己的出版物《美国步兵》(American Rifleman),发行量巨大。
政治参与和反限枪活动
NRA是美国限枪运动的主要反对者。上世纪60年代后期,枪支犯罪越来越严重,美国
政府在枪支管制方面受到的压力不得不迫使它在枪支管制方面进行立法。也就是从那个时期开始,NRA的角色逐渐从一个普通的枪支爱好者俱乐部转变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反枪支管制政治团体。《财富》杂志于1999年的一项调查显示,NRA是美国最有影响力的院外游说组织。
NRA反禁枪宣传海报
影响选举
NRA握有大量资金,足以左右部分选举。在美国国会选举中,NRA的选票只投向拥护《第二修正案》的候选人。NRA要求自己的会员给每一位众议院或参议员候选人评分。评分的主要标准即是否支持枪支拥有。然后,NRA将会员的评分汇总,出版带有明显偏见的《投票指南》。其后果可想而知,枪支管制的拥护者往往会受到巨大打击。一组数据可以表明NRA打击支持枪支管制候选人的决心:1998年-2006年,用于反对枪支管制的资金总共有大约600万美元,其中NRA的资金占了大约90%。其结果可想而知,NRA选出了自己的“意中人”,其中包括前众议院议长汤姆·福利(Tom Foley)和前众议院商业委员会主席约翰·丁格尔(John Dingell)。这两位都是足以影响国会的重量级人物。从某种意义上说,白宫对于枪支管制的态度决定了总统任职期间枪支管制立法的命运。因此,攻下白宫可谓成功了一大半。
时任美国副总统的切尼和NRA的官员在一起
自1977年开始,NRA每年都会在其电台或电视台中支持反枪支管制的总统。受此恩惠的总统不在少数,例如西奥多·罗斯福、约翰·F·肯尼迪、艾森豪威尔、尼克松、里根、老布什及最近的小布什。这些总统都是反枪支管制或不支持枪支管制立法的拥护者。现任美国总统小布什更是NRA的会员。在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中,NRF为共和党捐献了1000万美元[5]。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这些总统绝大多数都是共和党人,因为共和党在其参选纲领中明确指出“我们支持公民拥有枪支的权力。我们反对枪支管制。”NRA的目的也确实达到了。在这些总统就任期间,美国枪支管制立法进展相当缓慢。
影响最高法院法官任命
NRA不但投入选举,还试图影响法官的任命。在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是由总统提名、参议院确认的。而美国最高法院的对于宪法第二修正案的解释对限枪立法的成败有重要影响。因此当总统提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时,NRA会调查候选人过往对持枪权的态度并据此采取支持或反对候选者的态度。例如当2009年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名索尼娅.索托马约尔接任退休的苏特大法官的空缺时,NRA认为她是反对持枪的,因此公开号召参议院否决她的提名。
削弱美国枪支管制法律
NRA在削弱美国枪支管制法律方面可谓不遗余力。早在1938年,美国政府就试图颁布法律,遏制枪支犯罪。但迫于NRA的压力,不得不取消了这些法律的制定。NRA决心抵制枪支管制法律是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的。这可以从当年的《美国步兵》上看出:支持枪支拥有的内容从原先的4%上升到20%。转折点出现在1968年,当时美国政府正在制定《1968年枪支管制条例》。该条例获得了通过,这引起了NRA的高度关注。从那一年开始,NRA全力投入到反枪支管制的战斗中。结果是,从1968年开始,一直到1988年,美国没有颁布过一部全国性的枪支管制法案。1994年通过的《布兰迪法案》也被NRA削弱得失去了应有的法律效果。NRA不但致力反对联邦限枪立法,还积极削弱各州的相关法律。美国的枪支管制法案和条例,绝大多数由各州制定。各州对枪支管制严厉度的不统一,使罪犯有机可乘。例如,美国纽约州是枪支管制最严厉的州,该州制定了美国最严厉的枪支管理法案。但事实是,“州政府对枪支管制还是束手无策。根据犯罪统计数据显示,纽约州涉及枪支的案件中,90%的枪是从纽约州以外的州获得的。”这就是NRA的策略,即确保全国性法案颁布的流产,另外把拥有严厉枪支管制法律的州的数目降到最小值。这都“多亏”NRA 在1982年赢得了一场关键战役的胜利。1982年,加利福尼亚州的公民正在讨论《加州第15条法规》,该法规呼吁加州全体公民就是否禁止手枪拥有权进行投票表决。消息一传开,委员会立即收到60万民众的签名,这些人要求禁止手枪拥有权。投票最后的截至时间是当年11月。NRA得知此消息后立刻意识到如果不阻止该表决,反枪支管制将遭到灾难性的打击,其它州也将效仿这样的做法。随后NRA展开了猛烈的反击,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在表决当天以前,胜负已分,最后该表决以枪支管制支持方的惨败收场。这次事件给美国枪支管制造成了深远的影响,此后的几十年内再无任何州通过严厉的枪支管制政策。不可否认,是美国人自己否认了这条法规。但同样不可忽视的是NRA的反枪控手段及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