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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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面源污染仍未解决。一是畜禽养殖粪污污染依然严重。全市上下在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一些突出问题仍未根本解决。部分养殖场建在人口密集区域,臭气熏天,周围群众怨声载道,清棚拆除仍然任重道远。投资千万的东海镇粪污处理中心建成多年还未实质性发挥作用,收储量过小,没有真正解决畜禽粪污处理问题。二是病死动物收运体系不健全。据统计,我市仅病死猪一年可达3万头,一些养殖户就近掩埋,给土壤和水造成严重污染。目前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已经运行,但是收运体系不健全。调研发现区镇病死动物收集点尚未全面运行,有的镇收集点还未建成,有的镇已经建设收集点,但没有实质性运作,实际运作的只有近海、东海和北新三个镇收集点。病死动物收集量过少,每日收到的病死动物仅占处理中心总处理量的20%左右,处理中心难以正常运行。三是化肥、农药滥用屡禁不止。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农药、化肥以及品种繁多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频次高、用量大。农田以施化学肥料为主,农户不注重有机肥、农家肥的使用,造成化肥多施、滥施;农药使用不规范,随意增加农药品种、次数等。我市大葱种植面积较大,大葱对肥料吸收能力较强,需肥量较大,连续多年叠地种植对土壤肥力(如氮磷钾、有机质等含量)产生极大影响。很多大面积种植大葱的农户滥用肥料和农药,甚至从外地带来禁用的肥料和农药,对土壤和水质造成严重的污染。四是农作物秸秆收购利用率不高。我市油菜种植比较零散,农村机耕路还不完善,收集运送秸秆费时费力,收储运输成本过高,综合利用企业难以负担,加上前几年政府出台的补贴政策门槛较高、补贴标准较低,导致农民和企业对秸秆利用的积极性不高。另外,目前我市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中,大多为小规模自用型,缺少秸秆利用的龙头型、骨干型企业,暂不具备有效解决秸秆利用“最后一公里”的能力。
二、存在问题
当前,我市在完成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水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一是黑臭水体仍未消除。受污水直排、随意倾倒垃圾等面源污染影响,水环境状况仍然堪忧。农村766条黑臭水体,目前已整治完成的不到总数的40%,全市还有一定数量的10多年甚至20多年以上没有疏浚的沟河。吕四港镇数十条的甲路河大多已经20年、30年没有疏浚,许多泯沟均有村民私设坝头坝埂、违建违搭侵占河面的情况,导致水面不畅,恶性水草丛生,河道浅塞淤积严重。二是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城区污水管网建设仍然滞后,尚有较大范围的“盲区”,导致污水无处可排,收纳不及时;老旧小区基础建设陈旧,雨污水不分流,在排水、纳污方面存在的缺陷一时难以补全,给河道及水环境整治带来极大阻碍。部分区镇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过少,达不到运行负荷,不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导致污水处理厂几乎闲置,成为典型的“晒太阳”工程。三是污染源截除不到位。沿江沿河“散乱污”企业整治进程缓慢,仍有一些企业违规将废水废物排入河道。城区不少居民区域的排水管道未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较多车库居民私接排污管,排放入河,导致城区水体恶化严重。城乡河道沿线的一些工业污染源、餐饮、洗车等行业污染治理和监管不到位,缺少源头治理措施。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市政府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国家环境保护百度文库查活动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较好完成了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一)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针对大气、水、土壤三大主要目标开展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继续以燃煤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替代、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建筑工地和堆场扬尘控制、农村秸秆禁烧巡查等为重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南通领先。积极开展“三河三行业”整治,推进“河长制”管理;深化实施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探索河坡、河面一体化管护模式;建立水政执法联动机制、涉水事务协调会商机制、水工用地管理机制,巩固扩大水环境整治成果。继续开展畜禽粪污治理,开展禁养区关停“回头看”工作,确保无回潮现象。加快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工程,实行“五位一体”长效管护,有效推进海洋生态保护。
(三)环境保护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制定重点区域、流域强制减排方案,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编制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等,将生态文明建设向深度拓展。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持续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采取明查与暗访、昼查与夜查相结合,节假日、风雨天气突击检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多次开展突击夜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办公开和曝光力度,执法频次和执法力度明显增强。此外,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全面摸清全市范围内环境风险布局和特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完成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应急预案备案,并加强环境应急值守,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切实有效改善了环境质量。
(二)扬尘控制效果不理想。扬尘是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敞开的料堆和裸露地面等等都是扬尘的主要来源。建筑工地内部及周边脏乱差问题比较突出。工地内部道路未按照要求硬化;道路冲洗不及时、不彻底,泥泞严重;场内裸露土地覆盖不完整;工地现场管理混乱,垃圾、物料乱堆乱放,毫无遮挡等。吾悦广场等许多工地进出口冲洗台未正常使用,致使周边环境脏乱不堪,道路泥土满地,扬尘四起。沙石码头整改不彻底。沙石码头整治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但调研发现存在部分“回潮”现象。近海镇新塘芦港多家码头扬尘污染严重,没有防尘抑尘设施,成堆的沙石水泥块裸露无覆盖,渣土运输车辆无封闭过量运载渣土,抛洒滴漏、车轮带泥等路面污染情况普遍存在。个别码头虽已配备扬尘治理设施,但现场未启用。
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汇报材料
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民福祉、民族未来,是民意所在、民心所向。2015年起实施的新环保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为落实新环保法要求,全面掌握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2-3月份,我们环资城建工委在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实地察看了部分污水设施建设、畜禽养殖场、粪污沟治理现场,组织召开了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农委、水务局、公安局等多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成效显著。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当前全市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深入剖析,累计梳理突出环境问题32项,涉及水污染方面9个,大气污染方面9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6个,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方面8个。截至目前,2018年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效果基本达到预定目标。在水污染防治方面:6个省考断面中,有5个断面水质达标,达标率达83.3%,彻底消除劣Ⅴ类考核断面。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18年全市PM2.5均值3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6%,AQI(空气质量指数)85.3%,同比上升4.3%,列全省第一。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整治方面:加强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处理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达3000余起,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1件,有效遏制了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在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方面:市区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有序进行,新增污水管网9.23公里;东海镇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中心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投入运行;国信热电搬迁工程建设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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