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注意事项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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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注
意事项及说明
1、各学院务必认真审查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是否准备齐全(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表要求规范整洁美观,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格式,并且双面打印,不得多页。如有申请表格式有误、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条件退回,取消申请资格。
2、各学院在汇总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学生名单(EXCEL表)时,要求严格按照各工作表中提示的格式录入,并且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通知文件”中各关键词解释:
(1)学习成绩:按教务处所提供的学习成绩单为准,计算排名以各学院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学习成绩的测算为准。
(2)两个学期的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即2018年3月所评选出的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第二学期即2018年9月评选出的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
(3)专业排名:专业排名是一学年的,以学院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准。
(4)国家奖学金要求中的排名“5%”:给各个专业分配名额时,按照“5%”采取向上取整算法,即
专业名额=取“专业人数*5%”的整数+1(如果专业人数*5%恰好是一个整数,则不用加1)
例如:专业人数20人,专业名额为20*5%=1;
专业人数28人,专业名额为[28*5%]+1=1+1=2。
学院将各专业的申请学生名单整理后按照本学院的总名额择优评选。(5)校级荣誉称号:对于2015、2016级本科生来说,申请国家奖学金所需的校级荣誉称号是硬性要求;对于2017级本科生来说,由于他们参与评优的次数
较少,故可以放松要求,但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应优先考虑已获得校级荣誉称号的同学。
(6)排名比例:是指学生的专业排名占所在专业总人数的比例。
(7)优良率: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分级是,优(分数≥90),良(80≤分数<90),中(70≤分数<80),及格(60≤分数<70),不及格(分数<60)。优良率=(分数≥80的课程数/总的课程数)*100%。课程指计算学习成绩的课程。(8)评选办法(仅供参考):
①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在全部满足申请条件的情况下,
排序法:成绩优良率、排名比例、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三个指标的优先顺序是:1、学习成绩排名比例 2、专业综合成绩排名比例 3、成绩优良率 4、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
如用此排序法仍未完全确定名单,可使用数值法。
数值法:数值=0.3*A+0.3*B+0.4*C,其中
然后按照此值的从大到小确定先后顺序。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在全部满足申请条件的情况下,
排序法:成绩优良率、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贫困生认定等级三个指标的优先顺序是:1、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 2、贫困生认定等级 3、成绩优良率。如用此排序法仍未完全确定名单,可使用数值法。
数值法: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一、二、三等分别对应数字0.125、0.375、
0.5;贫困生认定等级B、C、D分别对应0.2、0.3、0.5。
数值=(1-优秀学生奖学金)*0.5+贫困生认定等级*0.3+优良率*0.2;
然后按照此值的从大到小确定先后顺序。
4、针对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填报,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中的填写说明开展工作。
5、未述事宜,欢迎咨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欢迎随时来电咨询,电话:68914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