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承包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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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与(建设单位)于年月日签订了承建
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下称施工合同),第工程公司(甲方)是工程局的分公司,为本项目的施工经营单位,甲方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组建了项目部(乙方),乙方为本项目的具体实施者。为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充分调动甲、乙双方的积极性,确保安全、优质、顺利地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共同遵守。
一、有关词语的含义。
工程项目——工程。
施工合同——与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施工合同的组成以及附件)。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具体以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内容为准)。
4、合同工期: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建设管理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5、合同价款:。
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
三、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施工合同所包括的施工内容。
2.承包方式:乙方按施工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局对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负责整个工程项目具体施工,保证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对本工程以自负盈亏方式承包。
四、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负责组建本项目经理部,派出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工程建设,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3、每月审核乙方的施工作业计划,审核工程施工进度报表,并督促其按月完成施
工计划。
4、对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及文明环保施工进行策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5、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负责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开设银行账户,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现场管理费和工人工资,代付劳务分包费用、分包工程款、材料款、设备租金等款项。
6、负责办理工程项目的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7、负责风险防范措施的策划、制订,并监督实施。
8、由于乙方严重延误工期无法完成或无能力施工的项目或其他乙方原因,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甚至更换项目管理班子。
9、对工程款中需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发放进行监督。
(二)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负责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应由承包方承担的现场施工管理责任,组织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保证安全环保地完成施工任务。
3、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规划,组织投入项目足够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
(1)人员:甲方派出管理人员进驻现场,乙方可以对外招聘相应能力的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作业工人,外聘人员应按照《省水电三局劳务用工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项目部的管理人员需常驻工地。
(2)机械设备:大型的机械设备由工程局统一购买,小型的设备可以由项目部购买,乙方如向工程局申请调拨机械设备到施工现场,所产生的设备使用费由乙方承担。进场的机械设备应经过检修,确保状况良好,现场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3)材料:按照工程实际需要对工程材料及时进行采购,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材料、使用说明书,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负责原材料、中间产品取样、试验及现场土工试验,提供完整的检验资料和试验报告。
4、未经甲方的许可,不得将已经进场的施工材料、机械设备运出场外。
5、乙方代表工程局具体负责项目的施工,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导致工程局对项目违约,乙方必须承担罚款、损失补偿等责任,甲方还将对乙方进一步的追究和处罚。
6、按甲方审核后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满足工程局一体化管理体系(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要求。
7、负责对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部、临时房屋和文明施工的标识进行建设和布置;
负责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工地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
8、为现场所有施工和管理人员办理暂住手续和当地行政部门要求办理的其他一切手续,费用包含在承包单价中。
9、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签证的程序、期限及时办理工程签证。
10、做好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记录,并按工程竣工资料要求,及时将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确保竣工验收时交档案馆的竣工验收资料合格。
11、维护工程局的声誉,处理好与各方的关系,创造多赢、和谐的工程建设局面。
12、按会计财务制度要求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有效记账凭证。乙方每次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局的财务管理制度,按工程局财务制度要求提供有效的支付凭证。具体如下:
(1)支付工人(民工)工资,凭已审批并签收的“施工人员工资表”(格式由甲方财务提供)支付。
(2)支付工程项目主要材料款,凭已签订的购销合同和材料验收单,由工程局财务部直接支付给供货商。
(3)如果乙方采用向工程局申请调拨机械设备的,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机械设备使用费,凭审批的“机械设备使用结算表”直接将设备费支付给工程局;如果乙方采用直接对外租赁机械设备的,凭租赁合同及发票,由工程局财务部直接支付。
(4)支付分包工程款,经甲方同意合同内可分包的分部工程,凭经审批的“工程结算单”支付。
(5)支付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凭经审批的相关发票予以报销支付。
(6)支付其他工程直接成本以外的各项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后支付。
以上项目乙方应负责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提供合法成本单据,为加强本项目的成本费用监督,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成本分析测算,提供发票的购货单位名称为: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乙方如未能按期提供相关合法单据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或暂按未提供发票金额的6%予以扣留,直到提供相应的发票后返还,如果乙方在三个月内未能提供相关的发票,甲方有权没收该扣留款。
13、负责每月向甲方派驻人员支付工地施工补贴。(该补贴支付起止时间为:自项目经理部设立进驻项目场地之日起到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并退出场地止)。
14、负责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购买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15、负责为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或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并按规定支付保险费。
16、承担所有因施工安全事故所导致的工程项目工地人员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