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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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作业规程
(ISO9001-2015)
1.0目的
加强所辖区域的消防管理,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有效控制火灾现场。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0职责
3.1物业公司法人代表为消防秩序维护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授权专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总结,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度。
3.2秩序维护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和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3.3秩序维护部为本专业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培训、演习、检查、完善消防设施,组织和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和实施灭火方案。
3.4秩序维护部指定的消防管理员为责任人,负责防火宣传及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熟悉周围环境,及时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参加现场灭火救灾工作。
4.0程序
4.1总则
4.1.1消防工作方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4.1.2每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与灭火的义务。
4.2消防管理
4.2.1经理全秩序维护部面负责本专业消防工作,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度,明确岗位防火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
4.2.2秩序维护部经理负责制订灭火方案。
4.2.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视,定人、定时、定措施消除隐患,落实各项措施。
4.2.4秩序维护部经理负责组织消防宣传,定期组织训练,演习。
4.2.5科学、合理地在管理区域内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秩序维护专业主管负责绘制辖区消防设施分布图,报管理处负责人审核,综合管理部审批。
4.2.6负责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防火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负责指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
4.2.7负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
4.2.8负责协助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4.2.9消防栓检查
4.2.9.1秩序维护员巡逻时应注意查看消防栓封签是否完好,如若封签被撕,应清点消防栓内水带、水枪等物品是否齐全。发现丢失应向上级报告并补齐,重新贴上封签,封签上写明贴封签时的当天日期。
4.2.9.2秩序维护员每季度应对管辖区内所有消防栓开箱检查一次,查看有无破损、缺失,完毕后应重新贴好封签,注明当天日期。
4.2.10秩序维护员每季度对管辖区内灭火器检查一次,要求压力表指针保持在绿色安全压力区域范围内,灭火器表面保持干净,摆放整齐,标签,铅封完好无损,并核对灭火器的使用说明及有效期限,按照使用说明要求对灭火器进行
压力测试和充装。
4.2.11秩序维护员每季度对管辖区域内的消防接合器进行检查,检查阀门是否灵活,联接处是否锈蚀,是否漏水等。
4.2.12秩序维护员对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检查时,发现有损坏或者不能够使用的设施、设备应及时上报管理处进行维修和更换。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在《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记录检查情况。
4.2.13秩序维护部须编制《消防设施清单》以备查,其中灭火器须注明品种、规格。
4.3消防紧急集合
4.3.1专业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消防紧急集合。
4.3.2紧急集合人员以协管员为主(在岗协管员可不在紧急集合之内)。
4.3.3须准确记录每个人员在接到紧急集合命令后赶至指定地点的时间及携带灭火装备情况,并在《紧急集合情况记录表》上予以记录。
4.3.4秩序维护部紧急集合的指定地点及所需要时间由召集人负责核定。
4.3.5对紧急集合中不能达到要求的人员在月度考核中予以体现,对紧急集合中无故缺勤、拖延人员要予以严肃处分。
4.4消防演习
4.4.1消防演习前1周制定演习方案,并报管理处经理审批。
4.4.2每半年秩序维护部必须组织1次演习(演习时须实际使用消防水带、灭火器)。
4.4.3演习后应有相应的图片记录,并将演习情况记录在《演习情况记录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