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筑工程2008清单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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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指在建筑设计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对建筑面积进行准确计算的规范。
下面将介绍工程建筑面积计算的相关要点和规定,以确保计算结果准确、合理、可靠。
一、建筑面积的定义建筑面积包括建筑建筑面积和室外建筑面积。
建筑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平面上的投影面积,包括地上的建筑面积和地下的建筑面积,但不包括各种管道、道路、平台、阳台、挑檐、装饰构件等。
室外建筑面积包括各种管道、道路、平台、阳台、挑檐、装饰构件等。
二、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与原则1. 横截面法:对于梯形或类似形状的建筑物,可以采用横截面法进行建筑面积的计算,即将建筑物按照横截面的形状划分为若干个简单的图形,计算各个图形的面积,然后将各个图形的面积相加,得到建筑面积。
2. 平面投影法:对于较规则的建筑物,可以采用平面投影法进行建筑面积的计算,即将建筑物在平面上投影出来,计算所投影区域的面积,得到建筑面积。
3. 原则上,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当以建筑设计图纸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和修正,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4. 对于建筑物内的平台、阳台、挑檐等部分,应当计入室内建筑面积。
三、具体计算方法1. 对于多层建筑,可以按照每层的平面投影面积之和来计算建筑面积。
2. 对于曲线形状的建筑物,可以将建筑物分割为若干简单形状的部分,计算每个部分的面积,然后将各个部分的面积相加,得到建筑面积。
3. 对于地下建筑,应当计入地下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的计算方法与地上建筑类似。
4. 对于斜屋顶建筑,可以将斜屋顶分割为两个三角形或梯形,计算每个图形的面积,然后将两个图形的面积相加,得到建筑面积。
5. 对于建筑物的跨越部分,应当计入建筑面积。
例如,跨越道路的建筑物,应当将其悬空部分的面积计入建筑面积。
四、建筑面积计算中的注意事项1.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应当注意减去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如通道、管道、装饰构件等。
2. 对于有特殊形状或特殊结构的建筑物,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计算,确保计算结果准确可靠。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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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第1.0.3条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第1.0.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一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米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第1.0.5条计算工程量时,应以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以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一节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以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须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条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口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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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面积计算是指在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占地、建筑面积等进行精确计算的一项工作。
准确的面积计算是建筑工程的前提和基础,对于正确评估建筑物造价、确定建筑方案和施工进度等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是必不可少的工程规范之一。
一、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的基本原则1. 准确性原则:面积计算必须精确可靠,不因设计、施工的不同而产生偏差。
2. 一致性原则:面积计算必须统一规范,采用同一计算方法和标准,确保数据的一致性。
3. 全面性原则:面积计算应包括建筑物的各种功能、用途和构件,并考虑到建筑物的形状、结构和材料等因素。
4. 合理性原则:面积计算要合理,科学合理地处理建筑物的各个部分,确保计算结果准确、可操作。
二、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的内容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和建筑净面积等。
1. 建筑占地面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的面积,包括建筑物的外墙、外廊、外走道、车道、道路以及占地的绿化等。
2. 建筑总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面积之和,包括地上、地下及半地下等部分。
3. 建筑净面积:指建筑物除去墙体、柱子、梁、楼梯、电梯井等建筑构件所占用的面积。
三、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的方法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的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1. 直接测量法:通过实地测量建筑物各个部分的尺寸,计算其面积。
对于规则形状的建筑物,可以通过简化的方法进行计算。
2. 图纸测量法:根据建筑设计图纸上的标注和尺寸,计算建筑物的面积。
此法适用于已经完成设计的建筑物。
3. 间接推算法:通过建筑物周围的标志性建筑或者参考建筑物的各个部分的面积,推算出建筑物的面积。
此法适用于无法直接测量或者测量困难的建筑物。
4. 专业软件计算法:利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广泛使用的计算软件,进行面积计算。
此法适用于复杂的建筑物和大型建筑项目。
四、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的注意事项1. 在进行面积计算之前,必须先明确计算的范围和具体要求,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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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规范之一,其主要目的是规定建筑工程中涉及到的各种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规则,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合法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建筑面积的基本概念和分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中各种空间的面积之和,是计算建筑物规模和建筑成本的重要参数。
根据建筑面积的不同分类标准,建筑面积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建筑总面积(Gross Floor Area,GFA)建筑总面积是指同一建筑物内从首层到最高层的所有建筑层面(包括店铺、走廊、走道、储藏间、厕所、电梯间、管道井、机房等)的平面面积之和。
建筑总面积是建筑工程中最常用的一个指标,是评估建筑规模、建筑成本和建筑功能的重要参数。
2. 地上建筑面积(Above Ground Floor Area,AGFA)地上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从首层到最高层的所有地上层面(包括店铺、办公室、会议厅、走廊、走道、储藏间、厕所等)的平面面积之和。
地上建筑面积是评估建筑物功能和规模的重要指标,通常用于衡量建筑物内部使用空间的大小。
3. 地下建筑面积(Below Ground Floor Area,BGFA)地下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地下层面(包括地下车库、仓库、机房、储藏间、管道井等)的平面面积之和。
地下建筑面积的大小直接影响建筑物的功能和成本,通常用于评估建筑物的空间利用率和经济指标。
4. 净建筑面积(Net Floor Area,NFA)净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所有可使用的空间(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商铺、住宅等)的平面面积之和,减去公共用途的空间所占用的面积(如大堂、走廊、走道、储藏间、电梯间、厕所等)。
净建筑面积是评估建筑物利用率和租金收益的重要指标。
二、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和计算规则在建筑工程中,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规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正确的计算方法和规则可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合法性。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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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1000字建筑工程面积计算是建筑设计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准确计算建筑面积对于建筑设计和施工具有关键性的意义。
建筑工程面积的计算应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准,下面将介绍一些常用的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
1.建筑总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平面投影区域内的总面积,一般包括建筑的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
建筑总面积的计算方法有多种,常见的有四种:(1)建筑房屋总面积=地下室面积+一层面积+二层面积+…+顶层面积。
(2)建筑综合总面积=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外墙面积+阳台面积+室外平台面积。
(3)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在地面上的面积,不包括地下部分。
(4)建筑屋面面积=建筑物的屋面部分的面积。
2.建筑物分区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物按功能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每个区域都有相应的面积计算方法。
常见的分区面积计算方法有:(1)办公区面积=办公室的总面积+员工活动区的面积。
(2)公共区面积=会议室的面积+大厅的面积+走廊的面积。
(3)生产区面积=生产车间的总面积+仓库的面积。
(4)停车场面积=室外停车场的面积+室内停车场的面积。
3.建筑用地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用地面积是指用于建筑物本身,如建筑物的占地面积、绿化带等。
建筑用地面积的计算方法有多种,常见的有:(1)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在地面上的面积。
(2)绿化率=绿化区的面积/建筑用地的面积。
(3)绿地率=绿地的面积/建筑用地的面积。
4.公共走道面积的计算方法:公共走道是指建筑物内的通道、走廊等,是供人行走或车辆行驶的区域。
公共走道面积的计算方法有多种,常见的有:(1)通道面积=通道的长度×宽度。
(2)楼梯面积=楼梯的长度×宽度。
(3)走廊面积=走廊的长度×宽度。
(4)门厅面积=门厅的长度×宽度。
以上是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的一些常见方法,不同的建筑项目可能会有不同的计算规范,建筑设计师和工程师在实际工作中应仔细遵守相关规范,确保计算出准确的面积,为建筑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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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编辑本词条缺少概述、信息栏、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目录1出处2前言3目次1出处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19日2前言编辑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吴宏伟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3目次编辑1总则 (1)2术语 (2)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5)本规范用词说明 (8)附:条文说明 (9)Contents1GeneralProvisions (1)2Terms……………………………………………………………………………………… (2)3Calculation rules of construction area (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Code (8)Addition:Explanation ofProvisions (9)1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简介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简介](https://img.taocdn.com/s3/m/47ebafaa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2b.png)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 仓库等),层高超过2.20m者。(3.0.5条)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 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 。(3.0.6条)
建 筑 物 的 门 厅 、 大 厅 , 层 高 超 过 2.20 m 者 。 ( 3.0.7条)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层高低于2.20m者。(3.0.7 条)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层高低于2.20m 者。(3.0.8条)
建筑立体书库、仓库、车库,高层低于2.20m者。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层高低于2.20m者 。(3.0.9条)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 廊、檐廊、其层高低于2.20m者;对于其有永久性顶 盖虽无围护结构的,也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着手起草初稿。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二是明确计 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物高度;三是补充和修订建筑外 保温厚度计算建筑面积和坡屋顶建筑物、电梯井、 立体仓库、临时简易建筑、吊脚架空等计算建筑面 积等。
2、编制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
在初稿基础上,编制征求意见稿。为使“计算规 范”准确可行,2002年6月至7月印发征求意见稿在 全国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20多个省、市40多条意见; 2004年6月7日和17日分别在北京市和黑龙江省召开 了两次征求意见会议;2003年4月17日在北京召开 了第三次征求意见会议。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3.0.24-2条)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 布景的天桥、挑台等。(3.0.24-3条)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天游泳池。(3.0.24-4 条)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 平台。(3.0.24-5条)
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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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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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19日2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3目次1总则 (1)2 术语 (2)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5)本规范用词说明 (8)附:条文说明 (9)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完整版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完整版](https://img.taocdn.com/s3/m/5f570307a300a6c30c229f5f.png)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T50353-2014完整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1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吴宏伟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目录】1 总则2 术语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2 Terms3 Calculation rules of construction area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2008清单计算规则
![2008清单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6c01e7f0960590c69ec3767c.png)
2008清单计算规则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S=(A+4)×(B+4)=S底+2L外+16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开挖土方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
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B+a×b+(A+a)×(B+b)+a×b]。
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2008清单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全套excel版(带目录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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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002
砂浆(砂) 垫层 2.砂浆强度等级 3.砂种类
m3
1.垫层厚度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基础垫层:垫层 底面积乘厚度@@2.地面垫层:主墙间净空面积乘 设计厚度。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 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 壁墙、附墙烟囱及每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 占体积@@
2.墙体类型 3.墙体厚度 4.围墙高度 5.勾缝要求 6.砂浆强度等级、配合 比 1.砖品种、规格、强度 等级 10302002 空斗墙 2.墙体类型 3.墙体厚度 4.勾缝要求 5.砂浆强度等级、配合 比 1.砖品种、规格、强度 等级 2.墙体类型 10302003 空花墙 3.墙体厚度 4.勾缝要求 m3 m3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形体积计算。墙角、内外 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 砌部分体积并入空斗墙体积内
1.土壤类别 2.基础类型 10101003 挖基础土方 3.底宽、底面积 4.挖土深度 5.弃土运距 1.冻土厚度 10101004 冻土开挖 2.弃土运距 m3 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厚度以体积计算 m3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 算
10101005
挖淤泥、流 1.挖掘深度 砂 2.弃淤泥、流砂距离 1.土壤类别 2.管外径
座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0303003
砖窨井、检 查井
座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7.垫层材料种类 8.防潮层材料种类 1.池截面 2.垫层厚度 3.底板厚度 4.勾缝要求 10303004 砖水池、化 5.混凝土强度等级 粪池 6.砂浆强度等级、配合 比 7.垫层材料种类 座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 砌块砌体(编码:010304)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1.墙体类型 2.墙体厚度 10304001 空心砖、砌 3.空心砖、砌块品种、 块墙 规格、强度等级 4.勾缝要求 5.砂浆强度等级、配合 比 1.高度 2.截面 空心砖、砌 3.空心砖、砌块品种、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 10304002 m3 规格、强度等级 块柱 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4.勾缝要求 5.砂浆强度等级、配合 比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 石砌体(编码:010305)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1.石料种类、规格 2.石表面加工要求 10305002 石勒脚 3.勾缝要求 4.砂浆强度等级、配合 比 1.石料种类、规格 2.基础深度 10305001 石基础 3.基础类型 4.砂浆强度等级、配合 比 m3 m3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每个0.3m2 以 外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m3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 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 梁、挑梁 、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 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 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 、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 积0.3 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 、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不增加 体积,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1.墙 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2.墙 高度:@@(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 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外均有天棚
工程量计算规则1(08清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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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解:基础土方回填:按清单规范计算规则为 (清单)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 没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已知清单开挖土方量为30M3,基础垫层体积为5M3, 室外地坪以下砖基础体积为10M3, 清单量计算如下:V基础回填=30-5-10=15M3
清单量计算如下:
V挖=1×0.75 ×(26.4+3.8)=22.65M3 09定额挖基础土方要考虑工作面及放坡增加的土方量。
计算如下
L外= (3.9+4.5+4.8) ×2=26.4M
L内=4.8- 1.6=3.2M
沟槽宽:1.6M 沟槽深:1.2-0.45=0.75M
V挖=1.6 ×0.75 ×(26.4+3.2)=35.52M3 注开挖深度<1.5m,因此不考虑放坡。
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
A.1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挖基础土方(010101003)
挖基础土方包括:
➢ 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 及设备基础、人工挖孔桩等的挖方。带形基础应按不 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和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积 和深度分别编码列项。 计算规则: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 度计算。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 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 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室内回填:指室外 地坪和室内地坪之 间的回填
基础回填:指设计室 外地坪以下的回填
A.1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定额计算规则土方回填图解:
室内回填:指室外 地坪和室内地坪之 间的回填
基础回填:指设计室 外地坪以下的回填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0a25f09b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95.png)
前⾔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规范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建筑⼯程预算⼯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成的。
为满⾜⼯程造价计价⼯作的需要,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筑结构和新技术等对建筑⾯积计算的影响,考虑了建筑⾯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上通⽤的做法,同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
本规范反复征求了有关地⽅及部门专家和⼯程技术⼈员的意见,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并经过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积的规定。
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本规范,对建筑⾯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进⾏了说明。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 总则 1.0.1 为规范⼯业与民⽤建筑⼯程的⾯积计算,统⼀计算⽅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业与民⽤建筑⼯程的⾯积计算。
1.0.3 建筑⾯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层⾼ 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或楼⾯与地⾯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然层 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 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廊 corridor go11ory 建筑物的⽔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平交通空问。
2.0.6 檐廊 eaves go11o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平交通空何。
2.0.7 回廊 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厅内设置在⼆层或⼆层以上的回形⾛廊。
2.0.8 门⽃ foyer 在建筑物出⼊⼝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的建筑过渡空间。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217f959d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a6.png)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面积计算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建筑物各个部位的面积进行测量和计算,以便于合理安排施工和合理利用建筑空间。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涉及到建筑平面图的测量和计算,以及建筑物各个部位的面积计算。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需要遵循一些计算规范和标准。
一、建筑平面图的测量与计算建筑平面图的测量与计算是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的基础,主要包括建筑物各个部位的长度、宽度和高度的测量,以及建筑物平面图的比例测量。
建筑平面图上的各种尺寸需要准确测量,并按照比例进行计算,以确保面积计算的准确性。
同时,还必须注意建筑平面图的缩放比例,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二、建筑物各个部位的面积计算建筑物各个部位的面积计算是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建筑物的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的层面分布面积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部位的特点和建筑物的用途而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房屋的面积计算,通常是根据房间的长度和宽度进行计算,再加上一些特殊部位(如阳台、走廊等)的面积计算。
对于公共设施建筑的面积计算,通常需要计算不同楼层的面积,并考虑到楼梯、电梯、走廊等的面积计算。
在进行面积计算时,需要考虑到建筑部位的形状、结构和功能等因素,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三、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在进行建筑工程面积计算时,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例如,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设计规范等。
这些规范和标准包含了关于建筑物各个部位的面积计算的详细要求和计算方法,包括建筑平面图的比例、尺寸测量的准确性要求,以及建筑物各个部位的面积计算公式和计算步骤等。
遵循这些规范和标准,可以确保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总之,建筑工程面积计算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测量方法和计算规范进行。
只有在面积计算准确合理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合理性和优化性。
因此,在进行建筑工程面积计算时,必须遵循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d7a1aa88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e3.png)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指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遵守的规范和标准。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建筑面积的计算结果准确、可靠,并能为相关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以下是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常用的规范要求:1. 建筑面积的定义建筑面积包括建筑物的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具体定义参照国家或地区相应的规范标准。
2. 建筑面积计算的基本原则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采用几何测量方法进行计算,确保结果准确可信。
- 应考虑建筑物各部分在建筑面积计算中的不同贡献。
- 不同建筑物类型和功能的建筑面积计算应根据相应的规范要求进行。
3. 建筑面积计算的内容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地上建筑面积:包括建筑物外墙体积、屋顶面积、楼板面积等。
- 地下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层的建筑面积以及与地面相连的部分,如地下室、地下车库等。
- 附属设施面积:包括走廊、楼梯、电梯间、厕所、储藏室等公共区域的面积。
4. 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建筑面积计算可采用以下方法:- 手工计算:根据图纸、设计说明书等资料,采用几何测量方法进行计算。
- 计算机辅助计算:利用计算机软件进行建筑面积的自动计算。
5. 建筑面积计算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根据不同功能和用途,建筑面积计算中的各个部分应有明确的定义和分类。
- 建筑面积计算中,严禁出现相同标题或名称的文字,以避免产生混淆和歧义。
- 建筑面积计算应符合国家或地区相关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标准。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确保建筑面积计算准确、可靠的重要标准。
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遵守相应的规范要求,并注意文中不能出现相同的标题或文字,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008年新清单及计价计算规则
![2008年新清单及计价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72fada0f76c66137ee06190c.png)
总说明一、一、为了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适应我省建设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我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2001年)以及《江苏省建筑装饰预算定额》(1998年)进行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以下简称计价表)。
本计价表共计二册,与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配套使用。
二、二、本计价表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单独装饰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工程。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计价表;其他形式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计价表;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计价表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计价表的相关规定。
三、三、本计价表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2001)年;2、《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4、《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5、《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LD/T72-94(DE)];6、《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LD/T73-94(DE)];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4年江苏地区预算价格);9、南京市200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四、本计价表的作用:1、1、编制工程标底、招标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2、2、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3、3、一般工程(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与审核工程预结算的依据;4、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五、五、本计价表由二十三章及九个附录组成,其中:第一章至第十八章为工程实体项目,第十九章至第二十三章为工程措施项目,另有部分难以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本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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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0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层高story ho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corridor galle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overhau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eaves galle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ici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 架空走廊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envelop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enclosing curtain-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 faced cur-taln wall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 落地橱窗frenchwIndow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 阳台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 眺望间view room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 雨篷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 地下室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 者为地下室。
2.0.20 半地下室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 ,且不超过1/2 者为半地下室。
2.0.21 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 永久性顶盖 permanent cap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 飘窗 bay window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 骑楼 overhang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 过街楼 arcade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至楼面的净高超过 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2.10m 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 1.20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 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 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 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净高在1.20〜2.10m 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 1.20m 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 口,应按其外墙上口( 不包括采光井 、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 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 计算; 设计不利用的 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 、场馆看台下 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 面积计算。
回廊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 2.20m 及以上 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 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 分别计算。
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
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 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
3.0.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问、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 算。
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 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 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 积的 1/2 计算。
3.0.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3.0.19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 面积的 1/2 计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 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 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 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A.1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人工土(石)方1. 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i、n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皿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w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伸寸,可另作补充定额。
2. 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 1.18 。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的规定划分,如无规定时,应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 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4. 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只列疏撑,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发生时按相应疏撑项目乘以下系数执行。
支木挡土板乘以 1.31 ;支钢挡土板乘以1.22 。
5.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1.43 。
6. 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
7. 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系数 1.5 。
8. 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
如深度超过12m寸,16n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流砂、流泥时,另行处理。
9. 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10. 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1. 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 2.12m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1. 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V类为定额中松石;W〜忸类为定额中次坚石;区、X类为定额中普坚石;幻〜XW类为特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