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犯罪案件的现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经济犯罪案件的现场
在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中,对经济犯罪案件现场问题有以下二种不同的观点:一是认为经济犯罪案件根本就没有犯罪现场可谈;二是认为有些经济犯罪案件有犯罪现场,有些经济犯罪案件无犯罪现场。对此,笔者认为凡是构成经济犯罪案件的,均有犯罪现场的存在,没有犯罪现场的案件是不存在的。
一、经济犯罪案件现场的概念
要全面理解经济犯罪案件现场的概念,首先要弄清“现场”二字的含义。所谓“现场”就其字面而言,是指发生案件的场所及该场所发生案件的状态。从案件意义上讲,可泛指一切案件或事件。如:偷税案件中,行为人采取伪造、编造帐册、多列支出、少列收入等手段进行犯罪,那么伪造单据凭证及账簿,就是犯罪书证,这些犯罪证据伪造、编造的场所及存放的地点,就是犯罪现场;诈骗案件中,行为人实施犯罪过程中联系、交易地点也是犯罪现场。我们侦破这类案件应该着手在犯罪的有关场所去搜集证据,开展工作。
二、经济犯罪案件现场存在的特殊性
由于经济犯罪案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案件现场的特殊
性,经济犯罪案件现场具有如下特征:
1、隐蔽性。所谓经济犯罪案件现场的隐蔽性是指现场处于不明显状态,不易被人们直接发觉。它不同于其它刑事案件现场具有罪露性。如盗窃、抢劫等案件现场,使人一眼就可直观看出现场的位置状恋,而经济犯罪案件现场则不然,它不易使人发现。往住是在作案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有的甚至几年不被人们发觉,直到罪行败露后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所以经济犯罪现场潜伏期长,隐蔽性强。就侦破途径面言,其它刑事案件是根据现场情况对整个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依据现场所获材料去寻找罪犯,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则是根据所获线索,去寻找现场,去完善现场存在的内容,二者存在的形态不同。
2、单一性。所谓经济犯罪案件现场的单一性,是指经济犯罪案件的单纯性。其犯罪目的就是为了单纯的获取金钱。
3流动性。流动性是行为人在流动中实施犯罪行为,作案地点不定、地区跨度大,为实施一个犯罪制造多起现场。这种犯罪形式给侦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经济犯罪案件现场对侦破经济犯罪案件的作用
1、经济犯罪案件现场的调查、访问、搜查等工作实际
上就是现场处置的一种措施,它是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基础,决定着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成败。许多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开展,都是以现场的客观事实材料为依据面开展的。在初查阶段,现场搜集的物证、书证是立案、定性的依据,是扩大侦查线索的途径,在破案阶段,现场所获的有关书证、物证也是重要的诉讼证据,如果在经济犯罪案件现场搜集不到充分有力的书证、物证,那就很可能给侦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甚至使全案流产。
2、现场的证据材料是甄别经济犯罪口供真伪和决定侦查方向的重要依据。任何一个经济犯罪案件的构成,都是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愿望与客观内容相一致的反映,从实施经济犯罪的意念到具体策划运作的过程,就是行为人主观愿望通过客观事物反映出来转化为犯罪行为的过程。我们只有依据现场所获取的有关客观材料,才能印证犯罪嫌疑人是否如实供述犯罪过程。
3、现场所获材料是定罪的直接证据。犯罪现场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场所,只要实施犯罪,就离不开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犯罪行为的结果,必然引起周围客观事物的变化,不管犯罪分子有多狡猾,总是或多或少地在现场周围留下痕迹物证和蛛丝马迹,这是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通过我们细心地对各种犯罪信息进行查证就会发现犯罪证据,
从而成为法定证据,在侦查、起诉、审判中,这些证据对证实犯罪有着决定性作用。
综上所述,了解经济犯罪案件现场的要领,是每一个从事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民譬应具备的常识,弄清它的含义使我们便于对全案有一个正确的把握,掌握了经济犯罪案件现场的特殊性,就会明确案件主攻方向,为案顺利侦破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