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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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军小学2014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根据《建水县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及《临安镇中心学校201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奖励,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发展为导向,提高教职工素质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充分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考核小组
组长:张莉珠(田军小学校长)
副组长:肖海波(田军小学副校长)
成员:邹应(田军小学总务主任)
赵进祥(田军小学教导主任)
杨金生(田军小学政教主任)
李宁(田军小学教科室主任)
牛飞鹤(田军小学工会小组长)
李梅菊(六年级年级组长)
舒丽萍(五年级年级组长)
三、考核分配原则考核参照对象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的全过程
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考核办法要力求科学合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分配比例
考勤10%、工作量40%、教育教学实绩50%。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主要以教职工所在岗位及承担的任务、履行职责情况为基本依据,主要考核履行《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职责,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以及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二)考核程序
1.考勤和工作量的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将考勤和工作量的考核得分计入个人档案,年终并入教育教学实绩考核一起进行奖励性工资的分配。
考勤考核得分=个人上、下学期考勤考核得分之和
工作量考核得分=个人上、下学期工作量考核得分之和
2.教育教学实绩的考核以年末成绩为考核依据进行。
教育教学实绩的考核得分=个人年末考核等级得分
个人考核总分=考勤考核得分+工作量考核得分+教育教学实绩的考核得分
3.考核的方法,组织考核组对在编教职工进行考评、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再由校长签署考核意见。上报中心校,作为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存入档案。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分配办法
教职工个人分配金额=(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教职工考核总分)×个人考核总分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终考核结果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有严重违反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3.搞有偿家教,或从事商业活动影响本职工作的;
4.无充分理由,不接受工作任务,或敷衍拖拉,影响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
5.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内外重大安全事故的;
6.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含:参加赌博、酒后上课、拨弄是非、诽谤他人、打架斗殴、吵架骂人等被举报查实);
(二)当年病、事假天数达到政策规定的范围的,累计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小组
九:附录
1、在小高职称的教师每人高职附加1分。
2、成绩考核得分调整,原先每个档次相差3分,现在调整为差距2分。
3、课题组成员加分,调整后课题负责人2分及成员1分。
田军小学
执行时间:二○一四年九月一日
田军小学出勤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使教职工加强工作责任意识,确保我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办法
考勤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每月由年级组考核一次,并张榜公示。
二、分值
考勤分值为10%。
三、考核细则
(一)病假,半天扣0.15分,一天扣0.3分,事假半天扣0.25分,一天扣0.5分,旷工一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二)法定假、婚、丧、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时间:二○一四年九月
临安镇田军小学教职工工作量考核
实施细则
根据《建水县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临安镇中心校绩效考核精神指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奖励,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发展为导向,提高教职工素质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充分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三、工作量考核办法
工作量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
(一)每学期工作量标准占20%
田军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
备注:凡田军小学教师按质按量完成两学期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便视为满教育教学过程工作量考核。
(二)承担学校管理工作占10%
政教主任兼主科记10分,教科室主任兼主科记9.5分,大队辅导员兼主科记9分,年级组长兼学科组长兼主科记8.5分,学科组长兼班主任兼主科记8分,校委会成员兼班主任7.5分,校委会成员7分,学科组长、政教助理及四级管理人员6. 5分,班主任6.分;科任教师兼少队部检查及科任教师连任三班5.5分、科任教师5分,后勤保障人员4.5分。(两学期中职位变动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积分)(三)学校安排的其他兼任工作或临时安排的紧急任务,根据时和质计入一定的课时工作量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