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安检理论与实务 第一章 民航安检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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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身份证件、飞机票和登机牌,检查无误后再请旅客通过安全门, 对有疑点者要进行手工检查,手提行李物品、托运行李和货物快 件、邮件应通过 X 射线机进行检查,发现可疑物品要开箱(包) 检查,必要时可以随时抽查。
“托运行李”指旅客交由承运人负责照管和运输并填开行 李票的行李。
“自理行李”指经承运人同意由旅客自行负责照管的行李。 “随身行李”指经承运人同意由旅客自行携带乘机的零散 小件物品。
一般情况下,用于托运的行 李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第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第三,行李上不能附带其他物品。 第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第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第五,航空器监护权。 (1 )对出、过港航空器实施监护。 (2 )应机长请求,经机场公安机关或安全检查部门批准,安 检人员可以进行清舱。
七、安全检查工作的基本程序 所有安检人员必须熟悉安检工作的基本程序,明确要求。其
基本程序是: 值班领导在检查开始应了解航班动态,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
通知,提出本班要求及注意事项。 检查时,要求旅客按秩序排好队,准备好证件,首先查验旅客
(二) 坚持制度, 区别对待 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安全检查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是指导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施和处理各类问题的依据,必须认真贯 彻执行,决不能有法不依、有章不循。
(三) 内紧外松, 机智灵活 内紧是指检查人员要有敌情观念,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 心、紧张的工作作风、严密的检查程序,要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应 急措施等,使犯罪分子无空可钻。外松是指检查时 要做到态度自然,沉着冷静,语言文明,讲究方式,按步骤有秩序地 进行工作。机智灵活是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检查人员要有敏锐 的观察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善于分析问题、察言观色,能从 受检人员的言谈举止、行装打扮和神态表情中发现蛛丝马迹,不 漏掉任何可疑人员和物品。
一、概念 民航安全检查简称民航安检,是指在民用机场实施的为
防止劫(炸)飞机和其他危害航空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旅客、 机组人员和飞机安全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安全检查。
二、性质 民航安检具有强制性和专业技术性,其从业人员是国务院民
用航空主管部门授权的专业安检人员。为保障航空安全,安检人 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乘坐民航班机的中外旅客和物品以及 航空货物、邮件进行公开的安全检查,以防止劫持、爆炸民航班 机和其他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障国家和旅客生命财产的 安全。
第一章 民航安检的基础知识
第一节 民航安检工作概况 源自文库二节 安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节 航空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知识 第四节 与航空安全相关的犯罪 思考与练习
通过本章的学习,熟悉民航安检的概念、性质及任务,理解 安检的职能和权限,了解民航安检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我国安 检发展的现状。
第一节 民航安检工作概况
(四) 文明执勤, 热情服务 机场是地区和国家的窗口,安全检查是机场管理和服务工作 的一部分。检查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的思想,做到检 查规范,文明礼貌,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说话和气,“请” 字开头,“谢”字结尾,要尊重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同时, 要在确保安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条件下,尽量为旅客排忧 解难。对伤、残、病旅客予以优先照顾,不能伤害旅客的自尊心, 对孕妇、幼童、老年旅客要尽量提供方便,给予照顾。
的核查,防止旅客用假身份证或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乘机,发现和 查控通缉人员。
(2 )对乘机旅客的人身检查权,包括使用仪器检查和手工检 查直至搜身检查。
(3 )对行李物品的检查权,包括使用仪器检查和手工开箱 (包)检查。
(4 )对货物、邮件的检查权。 (5 )对进入候机隔离区和登机人员身份证件的核查和人身 检查权。
四、安全检查工作的原则 安全检查(简称安检)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检
查,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应做到: (一) 安全第一, 严格检查 确保安全是安全检查工作的宗旨和根本目的,而严格检
查则是实现这个目的的手段和对安检人员的要求。所谓严格 检查,就是严密地组织勤务,执行各项规定,落实各项措施,以 对国家和乘客高度负责的精神,牢牢把好安全检查、飞机监 护等关口,切实做到证件不符不放过,安全门报警不排除疑点 不放过, X 射线机图像判断不清不放过,开箱(包)检查不彻 底不放过,确保飞机和旅客的安全。
五、安全检查部门的职能 安全检查部门具有预防和制止劫、炸机等犯罪活动和保护
民航班机及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具体如下: 第一,预防和制止企图劫、炸机犯罪活动的职能。 第二,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 第三,服务职能。
六、安全检查部门的权限 第一,行政法规的执行权。 第二,检查权。 安全检查部门的检查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乘机旅客身份证件的查验权,即通过对旅客身份证件
第三,拒绝登机权。 (1 )在安全检查中,当发现有故意隐匿枪支、弹药、管制刀 具、易燃、易爆等可能用于劫(炸)机的危险品的旅客时,安全检 查部门有权不让其登机,并将人与物一并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审查 处理。 (2 )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手续不符和拒绝接受检查的旅客, 安全检查部门有权不准其登机。
第四,候机隔离区监护权。 (1 )候机隔离区没有持续实施管制的,在使用前,安全检查 部门应当对候机隔离区进行清查。 (2 )安全检查部门应当派员在候机隔离区内巡视,对重点部 位加强监控。 (3 )经过安全检查的旅客应当在候机隔离区内等待登机。 如遇航班延误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离开候机隔离区的,再次进入时 应当重新经过安全检查。 (4 )候机隔离区内的商店不得出售可能危害航空安全的商 品。商店运进商品应当经过安全检查,同时接受安全检查部门的 安全监督。
三、任务 民航安检工作的任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及其行李,进入候机隔离区
的其他人员及其物品以及空运货物、邮件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对候机隔离区内的人员、物品进行安全监控。 第三,对执行飞行任务的民用航空器实施保护。
旅客行李运输
承运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自理 行李和随身行李三种。
“托运行李”指旅客交由承运人负责照管和运输并填开行 李票的行李。
“自理行李”指经承运人同意由旅客自行负责照管的行李。 “随身行李”指经承运人同意由旅客自行携带乘机的零散 小件物品。
一般情况下,用于托运的行 李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第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第三,行李上不能附带其他物品。 第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第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第五,航空器监护权。 (1 )对出、过港航空器实施监护。 (2 )应机长请求,经机场公安机关或安全检查部门批准,安 检人员可以进行清舱。
七、安全检查工作的基本程序 所有安检人员必须熟悉安检工作的基本程序,明确要求。其
基本程序是: 值班领导在检查开始应了解航班动态,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
通知,提出本班要求及注意事项。 检查时,要求旅客按秩序排好队,准备好证件,首先查验旅客
(二) 坚持制度, 区别对待 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安全检查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是指导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施和处理各类问题的依据,必须认真贯 彻执行,决不能有法不依、有章不循。
(三) 内紧外松, 机智灵活 内紧是指检查人员要有敌情观念,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 心、紧张的工作作风、严密的检查程序,要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应 急措施等,使犯罪分子无空可钻。外松是指检查时 要做到态度自然,沉着冷静,语言文明,讲究方式,按步骤有秩序地 进行工作。机智灵活是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检查人员要有敏锐 的观察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善于分析问题、察言观色,能从 受检人员的言谈举止、行装打扮和神态表情中发现蛛丝马迹,不 漏掉任何可疑人员和物品。
一、概念 民航安全检查简称民航安检,是指在民用机场实施的为
防止劫(炸)飞机和其他危害航空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旅客、 机组人员和飞机安全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安全检查。
二、性质 民航安检具有强制性和专业技术性,其从业人员是国务院民
用航空主管部门授权的专业安检人员。为保障航空安全,安检人 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乘坐民航班机的中外旅客和物品以及 航空货物、邮件进行公开的安全检查,以防止劫持、爆炸民航班 机和其他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障国家和旅客生命财产的 安全。
第一章 民航安检的基础知识
第一节 民航安检工作概况 源自文库二节 安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节 航空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知识 第四节 与航空安全相关的犯罪 思考与练习
通过本章的学习,熟悉民航安检的概念、性质及任务,理解 安检的职能和权限,了解民航安检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我国安 检发展的现状。
第一节 民航安检工作概况
(四) 文明执勤, 热情服务 机场是地区和国家的窗口,安全检查是机场管理和服务工作 的一部分。检查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的思想,做到检 查规范,文明礼貌,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说话和气,“请” 字开头,“谢”字结尾,要尊重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同时, 要在确保安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条件下,尽量为旅客排忧 解难。对伤、残、病旅客予以优先照顾,不能伤害旅客的自尊心, 对孕妇、幼童、老年旅客要尽量提供方便,给予照顾。
的核查,防止旅客用假身份证或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乘机,发现和 查控通缉人员。
(2 )对乘机旅客的人身检查权,包括使用仪器检查和手工检 查直至搜身检查。
(3 )对行李物品的检查权,包括使用仪器检查和手工开箱 (包)检查。
(4 )对货物、邮件的检查权。 (5 )对进入候机隔离区和登机人员身份证件的核查和人身 检查权。
四、安全检查工作的原则 安全检查(简称安检)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检
查,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应做到: (一) 安全第一, 严格检查 确保安全是安全检查工作的宗旨和根本目的,而严格检
查则是实现这个目的的手段和对安检人员的要求。所谓严格 检查,就是严密地组织勤务,执行各项规定,落实各项措施,以 对国家和乘客高度负责的精神,牢牢把好安全检查、飞机监 护等关口,切实做到证件不符不放过,安全门报警不排除疑点 不放过, X 射线机图像判断不清不放过,开箱(包)检查不彻 底不放过,确保飞机和旅客的安全。
五、安全检查部门的职能 安全检查部门具有预防和制止劫、炸机等犯罪活动和保护
民航班机及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具体如下: 第一,预防和制止企图劫、炸机犯罪活动的职能。 第二,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 第三,服务职能。
六、安全检查部门的权限 第一,行政法规的执行权。 第二,检查权。 安全检查部门的检查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乘机旅客身份证件的查验权,即通过对旅客身份证件
第三,拒绝登机权。 (1 )在安全检查中,当发现有故意隐匿枪支、弹药、管制刀 具、易燃、易爆等可能用于劫(炸)机的危险品的旅客时,安全检 查部门有权不让其登机,并将人与物一并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审查 处理。 (2 )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手续不符和拒绝接受检查的旅客, 安全检查部门有权不准其登机。
第四,候机隔离区监护权。 (1 )候机隔离区没有持续实施管制的,在使用前,安全检查 部门应当对候机隔离区进行清查。 (2 )安全检查部门应当派员在候机隔离区内巡视,对重点部 位加强监控。 (3 )经过安全检查的旅客应当在候机隔离区内等待登机。 如遇航班延误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离开候机隔离区的,再次进入时 应当重新经过安全检查。 (4 )候机隔离区内的商店不得出售可能危害航空安全的商 品。商店运进商品应当经过安全检查,同时接受安全检查部门的 安全监督。
三、任务 民航安检工作的任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及其行李,进入候机隔离区
的其他人员及其物品以及空运货物、邮件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对候机隔离区内的人员、物品进行安全监控。 第三,对执行飞行任务的民用航空器实施保护。
旅客行李运输
承运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自理 行李和随身行李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