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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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部研究的自主知识产权认定指南中,对自主知识产权作如下定义:所称自主知识产权是指中国的公民(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经过其主导的研究开发或设计创作活动而形成的、依法拥有的能够独立自主实现某种技术知识资产的所有权。

其中包括从其他国家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那里购得的知识产权。

自主知识产权包括权利主体自主和权利客体自主两个方面。

所谓自主是指权利人能够独立自主地、不受相关知识产权原权利人的影响、实现某种知识产权资产的财产价值的权利。

自主知识产权有自主研制和自主拥有之分:自主研制,主要是指在一国疆域范围内,由本国的公民、企业法人或非法人机构对其自主研制、开发、生产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

自主拥有, 广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得途径除了自主研制外,还包括获得许可购买他国或他人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软件等权利而拥有的专有权利。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自主知识产权必须是只能由某一个特定的独立的单一社会主体独自占有的,并依法有权独立决定如何运用的商标权、专利权等工业产权。

自主知识产权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

它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一种新的权利主张,具有主体本土化、权属域内化、权力集成化和私权公权化等四大特征。

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任何一个社会行为主体都可以通过买断等其他方式取得对某一具体知识产权的独自占有权和独自的运用权,有时也可以把这种已经取得到的独自占有权和独自运用权,看作是已经实现了对知识产权的“自主”,即实现了有权对某一知识产权的独自占有和独自决定如何应用。

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作为更具有现实性,更具有实际意义的自主知识产权是指某一特定的社会行为主体如企业等在通过自己的人员,利用自己的物质条件,在作出一定的行为如技术创新、技术开发等并取得一定的智力成果等以后,依法对其成果取得的知识产权。

这其中主要是专利权(也称工业产权),也包含部分的著作权和商标权。

什么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一些对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了解甚少的人往往把自行研发的新产品误认为是具有自主知识产
权的产品,其实不然。

实际上,自己研发的新产品,只有通过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设计的软件等取得了版权(著作权)保护,使智力成果以法律形式明确为自己所有,拥有者可以对其进行支配而不受任何人干涉,这样的产品才能称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相反,虽然是自己研发出来的新产品,但没有取得专利权、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智力成果的
归属关系没有依法确定下来,这样的新产品则不能说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从广义上讲,自己通过支付费用等形式买断他人专利等知识产权,对其购得的智力成果享有自由支配和处分的权利,而不受原权利人的干涉,由此而生产的新产品,也可以称之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另外要注意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研发的区别,自主研发的要建立自己的科技研发队伍,对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等环节完全自主控制,比如当年我们的原子弹。

而现在的自主知识产权大都是购买国外落后的技术,或者聘请外国开发队伍对产品进行开发,然后购买开发成品技术为自主拥有,这种方法看起来高效却后患无穷,花钱买人家的技术,还培养了人家的科技队伍。

而没有自己的实际开发能力,这是拿来主义的变形,造船不如买船的思想。

[1]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1]])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来检验专利的真实性。

对于软件著作权,可以到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2]])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表明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记号,检验其真伪。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所称的独占许可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技术接受方对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享有五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权,在此期间内技术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自主知识产权”
在各大网站搜索栏里输入“自主知识产权”这个词,就会发现与之相关的新闻数以千计,用铺天盖地来形容也毫不为过。

中国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EVD闪亮登场……“自主知识产权”这几个字还出现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应该说“自主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去年出现频率最高的词语之一。

笔者认为,“自主知识产权”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笔者仅就媒体上常见的所谓“自主知识产权”的含义,发表一些管窥之见。

笔者认为,首先像专利这种知识产权,必须是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授予权利,才能称之为拥有知识产权。

一家企业刚刚发明了一项新技术,的的确确是自己发明的,而且技术上也绝对先进,能不能称之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呢?不能,因为他们压根儿就没有去申请专利,也不可能获得授权,连知识产权都没有,又怎么能谈得上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呢?
仅有一两项专利就能概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吗?我们的DVD生产厂家不是没有自己的专利,而是因为有几十项核心专利被国外的所谓“6C”、“3C”、“1C”们所掌握,避不开,绕不过去,要想继续生产,就得交费没商量,除了接受人家的城下之盟,别无选择。

可见,没有控制力,仍然谈不上“自主知识产权”。

我国有一家制药企业,完全掌握核心专利,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国家试行标准,原先几乎完全占领国内市场的国外生产厂家,现在几乎完全退出了中国市场。

今后包括国外厂商在内,要想在中国涉足该产品就必须符合这个标准,而标准背后就是专利,这就是控制力。

有技术,没有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确认,谈不上自主知识产权;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没有控制力,也不是自主知识产权;只有拥有核心技术,可以主宰市场,不受制于人,甚至让别人受制于自己,才是真正的自主知识产权。

自主知识产权释义
自主知识产权,亦称自有知识产权,其取名似带有公权色彩,是基于主权与主体两大要素而形成的一种绝对化、纯粹化的知识财产权利。

自主知识产权一般是指在一国疆域范围内,由本国的公民、企业法人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对其自主研制、开发、生产的“知识产品”(如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信息产品等)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

其中,主权的单一性及主体对主权的依附性是自主知识产权生成的根本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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