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调查研究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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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调查研究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及如何做好调查研究

——————以法学研究为视角[摘要]调查研究是人们认识事物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调查研究方法更是所有学者必须掌握和运用的研究手段。本文以法学研究为视角,尝试分析调查研究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如何做好调查研究。

[关键词]调查研究法学应用

调查研究是指人们有计划、有目的地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对有关社会事实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进而做出描述、解释和提出对策的社会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它是一个由系统的理论和方法组成的完整的知识体系。

一、调查研究的基本理论

(一)调查研究的基本特征

调查研究是人们认识事物的重要方法和途径。调查研究有五个主要特征:第一,专门性。首先在研究的方法层次上,社会调查研究是一种专门的科学,有其特有的概念、基本原理、公式、方法。其次在研究的技术层次上,具有独特的方法、工具和技术。第二,系统性。从开始选择课题到最后做出调查报告,几个步骤有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完整的系统性过程。第三,客观性。社会调查研究是从事实出发、以实际调查为主,能够直接从被调查者那里得到第一手资料,即使文献资料也要求真实可靠,由此而得出的结论也就更为客观、科学。第四,实证性。社会调查研究是建立在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基础之上的,资料来源于社会实践,所归纳得出的结论和理论与资料所显示的结果相一致,也经得起实践检验。第五,针对性。进行社会调查研究不是无病呻吟,而是为了解决社会实际问题。它所关注的也不是认识对象的所有属性,而主要是其社会属性。

(二)调查研究在法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1、调查研究为法律决策者提供第一手材料

法律决策首先的问题是占有材料,是占有大量的能反映客观实际的真实原始材料,而调查研究则是占有材料的重要途径。调查研究材料的内容一般构成法律决策的主干,解决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问题是提高法律决策精确度的重要环节。对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是为了克服材料的简单数量堆积,克服现象对本质的掩盖,弥补单纯调查的局限性,研究的任务在于对调查所获得的各种资料进行分析综合,为法律决策提供定量与定性的资料。①

2、调查研究对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作用

调查研究要对国家法律制度的制定、规划、设计、适用等作全面的了解与分析,从而为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打下基础。其重要作用在于:认识法律制度的实际效果,把握各法律制度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

①王诚学、李代刚:“调查研究与科学决策”,《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卷第2期,第38页

响,研究法律运行的最佳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法律制度的修正方案和反馈执行情况。②(三)法学研究中进行调查研究的必要性

调查研究的目的有三:描述事实;解释现象和探索本质;科学预测和对策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学者仅仅依靠获取已经生成和发表的文献是不够的,必须要学者亲自对社会现象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资料。没有关键的第一手资料,引来引去不是法条就是学说,法学的创新终归是有限的。法律学者进行调查研究,有利于正确认识社会现实,挖掘出为大众所忽略的社会现象,通过实地调查,以社会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从定性研究到定量研究,以寻求法律制度的完善。同时,通过调查研究能够提高学者认识、分析综合问题的能力。

综观法学刊物上发表的绝大多数文章,不难发现其多是侧重于理论分析与研究,最多也就是案例分析,极少有从具体实践中发掘问题。可笔者认为,法学研究应当是源于实践并终于实践的,只有与实践紧密结合才能发掘出真正有价值的东西。通过社会调查研究的形式对法学问题进行探讨是法学研究方法的一大突破,也是一种值得大力提倡的务实的研究方法。

二、如何做好调查研究

(一)法学研究社会调查中的伦理

作为一般原则,社会调查应当取得调查对象的知情和同意,并避免干扰他人生活或者侵犯他人隐私。③

1、知情原则

调查人员应当告知对方你的身份、调查的目的和用途。

在开放场合的实地观察,是知情原则的一个例外。一则,事先告知可能破坏调查的自然场景,不能取得真实的结果;二则,对调查人员来说,调查对象通常是匿名的;三则,人们在开放场合的活动一般谈不上秘密。在实验研究中,研究者为了保证实验效果而谎称研究目的,是常有的事。当然,实验过程中不告知真正研究目的,在实验结束后告知他们真相也算一种弥补。

2、同意原则

调查人员告知对方你的身份、调查目的和用途后,如果对方不愿接受调查,那就不必勉强。强迫为之,调查效果也不好。

3、无害原则

当法律学者调查研究后发表与其调查内容有关的文章时,一般应当说明调查对象的情况。但如果披露调查对象的身份可能会给他们带来不便,调查者应当主动采取变通措施。实践中,人们往往用“A、B、C”、“A法院”一类来指代受访者。特别是,如果对方愿意接受调查,但要求不公开其身份,那在发表文章时就不应当披露其身份。④

②南同茂:“论社会调查研究”,《南京经济学院学报》1997年第2期,第40页

③【美】艾尔·巴比:《社会研究方法(第11版)》,邱泽奇译,华夏出版社2009年版,第80页

④何海波:《法学论文写作》,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01页

4、伦理道德原则

即指使被调查者的人格尊严得到尊重,使调查更加人性化,达到更好的调查效果。

(二)调查研究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抓住主要矛盾确定调查研究的任务

无论进行何种方式的调查研究,无论在哪一方面进行调查研究,首先应该确定调查研究的目标,弄清楚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并依此确定调查研究的项目、方式和具体要求。调查研究的任务确定以后,对具体从事调查研究的人员来说,要注意正确领会进行调查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什么社会问题,分析什么法律现象,这是拟定调查计划的根据,对顺利完成调查研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随着调查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从实际出发不断修正调查研究的计划,最后做出的调查报告符合客观实际,调查研究工作才有实际意义。⑤

2、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力戒任何主观片面性

为什么不同的学者对于同一事物进行调查研究,有时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呢?因为调查材料,分析研究,得出结论,这是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思索、认识的过程,只有运用正确的思想方法,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从事调查研究的人员要十分重视原始材料的调查,包括直接观察到的事实,直接找到的可靠证据,直接听到的群众反映,直接看到的原始资料。但是,也不能过于相信自己的观察,要在直接观察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作细致的检查,对所得到的材料和证据进行验证。要通过综合分析研究,达到有观点、有材料,材料和观点紧密结合。调查研究的结论要把客观事实高度概括起来,道理阐述明白,文字准确、鲜明、生动,令人信服。

3、调查研究的方法要创新

根据调查研究的主题,采取恰当的调研方法,是搞好调查研究的重要保证。实践告诉我们,只有把传统调研方法和现代调研手段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增强调查研究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对于传统的座谈会、走访调查、典型调查、实地考察等调查研究方法,具有感受直接、体验深刻、互动性强、人情味重的优点,我们应当继承和发扬。同时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的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调查研究的渠道,丰富调查研究的手段,创新调查研究的方式。一个是要积极采用统计调查、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网络调查等现代方法,提高调查研究的效率和质量。另一个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加工,为调查研究乃至国家法制决策提供全面、翔实和快捷的信息资料。⑥

4、调查研究的结论要升华

调查研究包括调查和研究两个方面,二者是相辅相成的。调查是研究的基础,没有调查就谈不上研究,也不可能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研究是调查的深化,没有研究感性认识就不可能上升为理性认识,也就不可能形成法学佳作。调查研究工作中,调查与研究同等重要,二者不可偏废。要注重经验的总结

⑤周启明:“对调查研究的再认识”,《镇江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1期,第18页

⑥张永年、贾文军等:“如何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月度聚焦》2010年第1期,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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