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有限公司整车项目策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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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年产6万辆整车项目

环境阻碍报告书

(简本)

大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二○一一年一十二月

1总论

1.1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1.1.1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目的是在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实施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阻碍,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评述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阻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防治对策,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治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以利于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进展。1.1.2指导思想

依照拟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相关的环境爱护法规、标准和相关规范,分析工程排放的污染物能否符合排放标准,分析设计中各工艺所达到的清洁生产水平,分析拟采纳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最终提出合理、可靠、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

评价将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操纵”的原则。同时依据《环境阻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合理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因子,选择合适的预测模型预测项目排放的要紧污染物对环境的阻碍程度和范围,结论力求做到科学、客观、公正、明确。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2.2技术依据

1.2.3相关规划

1.2.4其它相关文件

1.2.5环评托付

1.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3.1空气环境

依照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二甲苯、甲苯、氮氧化物和烟尘四种要紧污染物,均为点源,分不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

经计算,二甲苯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大于占标率10%,因此确定大气环境阻碍评价等级为二级。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定为以项目位置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区域。

1.3.2声环境

本项目处于GB3096-2008规定的3类标准地区,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量小于3分贝,受阻碍人口变化不大,因此本项目噪声环境阻

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1.3.3水环境

依照本项目的工程分析,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空压站排污水、定期排放的冷却循环水、涂装车间纯水制备装置排污水直接进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器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进行集中处理;其他各种废(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预处理+物化处理)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标准及GB8978-1996表1的标准后,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8万m3/d,采纳三级处理,出水可回用。

本项目的废水不直接排入自然水体,排入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的水环境阻碍仅进行简单的环境阻碍分析,简要讲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给排水状况及排水去向等。

1.3.4环境风险评价

依照本项目危险品的种类、特性以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

术导则》(HJ/T169-2004)风险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级不为二级。评价范围为以油品库为中心,半径为3km的圆形区域。

1.4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依照大连市政府公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42号文件,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甲苯采纳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的有害物质最大同意浓度,二甲苯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非甲烷总烃取2.0,选自《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2)声环境

依照《大连市金港区环境噪声标准适合区域划分》,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3类功能区。因此,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厂区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烘干炉燃气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Ⅱ时段的排放标准。

(2)污水排放

本项目厂区的废水经厂内自建的污水处理部进行集中处理后,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同意排放浓度限值要求。pH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总镍属第一类水污染物,其排放(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执行GB8978-1996表1中最高同意排放浓度要求。

(3)噪声排放标准

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4)固体废物污染操纵标准

《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操纵标准》(DB21-777-9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操纵标准》(GB1859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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