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新经济形态及梯度培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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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经济企业
新经济形态及梯度培育条件
一、企业的新经济形态
“新经济形态”是指《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文件中定义的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六大经济形态。
1. 数字经济。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领域,加快发展IPv6、5G、信息终端等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聚焦信息技术软件领域,加快发展大数据、新兴软件服务、物联网、云计算、网络信息安全等信息技术服务产业。聚焦信息技术硬件领域,加快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传感控制等电子核心产业。
2. 智能经济。聚焦人工智能领域,重点发展脑科学、生物识别、虚拟现实、可穿戴装备等产业。聚焦智能制造领域,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工业互联网、无人机、增材制造、激光光电等产业。聚焦卫星及应用服务领域,重点发展导航芯片、定位系统、遥感应用等产业。
3. 绿色经济。聚焦绿色能源生成转换领域,重点发展生物质能、智能电网、储能等清洁绿色能源和可替代能源产业。聚焦绿色产业领域,重点发展环保技术研发及装备制造、分布式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生物
材料、稀土功能材料、激光晶体材料、石墨及碳素制品等新材料产业。聚焦绿色生活领域,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共享交通工具等绿色出行产业,加快发展高效节能家电、绿色家居等绿色消费产业。聚焦生物医药产业领域,加快发展生物科技、医药产业、现代医疗等产业。
4. 创意经济。聚焦创意产生,重点发展音乐制作、影视动漫制作、数字游戏、数字娱乐、版权交易、新媒体等产业。聚焦创意设计,重点发展时尚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平面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等产业。聚焦创意体验,重点发展文博创意、田园文创、数字演艺、文化体验、生态观光、美食品鉴、农事体验、现代旅游等产业。
5. 流量经济。依托人才流、物质流、资金流、知识流、信息流、商品流、资产流等要素资源的流动聚合,发展零门槛、依赖型、平台化的经济新业态。聚焦新金融服务领域,重点发展科技金融、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等新金融业。聚焦生产流通领域,重点发展信息咨询、检验检测、技术转移,以及供应链管理、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交易市场、网络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业。聚焦经贸合作领域,重点发展跨境电商、离岸金融结算、创新创业、总部经济等新兴业态。聚焦网络社交领域,重点发展电子竞技、网络直播等创新模式。
6. 共享经济。聚焦生产服务模式创新,通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各种形式,向传统产业和行业渗透,重点发展
办公空间、生产线、测试线、研发中心等创新资源共享,专利技术成果、知识技能服务、人力资本服务、研发设计等创新能力共享。聚焦流通服务模式创新,重点发展智慧仓储物流、现代交通运输等流通资源共享。聚焦消费服务模式创新,重点发展房屋居住、家居家政、饮食出行、体育健康、文化娱乐、闲置物品、剩余时间等消费资源共享。聚焦公共领域,重点发展政府闲置资源和能源系统、交通系统、通信系统等公共设施资源共享。
二、新经济梯度培育条件
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入库企业含种子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三个梯度,各梯度条件如下。
1. 种子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双软企业等有效资质之一的企业。
(2)获得过投资(含个人或机构,下同),未上市(含“新三板”上市,下同),且最新一轮融资时的估值为1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
(3)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至1亿元,且2017年、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均超过20%。
2. 准独角兽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投资,未上市,且最新一轮融资时的估值为1亿美元至10亿美元。
(2)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至20亿元,且2017
年、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均超过20%。
3. 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投资,未上市,且最新一轮融资时的估值超过10亿美元。
(2)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亿元,且2017年、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均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