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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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通过就读高等职业院校来寻求职业发展。

这也促使高等职业院校对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更加深入和全面的研究,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以确保人才培养工作的高效性和质量。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

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是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因此,在指标体系中,应该对教学条件是否具备、设备和设施是否先进、师资力量是否充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第二,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

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是高等职业院校培养人才的核心,直接决定了学生的学术水平和职业能力。

在评估指标体系中,应该考察学校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评估方式等,以及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和职业技能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第三,学生实习和就业情况。

高等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最终目的是培养能够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人才,因此,学生的实习和就业情况是衡量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是否成功的重要指标。

在指标体系中,应该考察学校与企业、行业的合作情况、学生实习与实践的质量和效果,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等,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第四,学校管理和服务质量。

高等职业院校的管理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影响学生发展和认知能力的培养。

在指标体系中,应该考察学校的管理体系、服务质量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综合上述几个方面的评估指标,可以全面、客观地评估高等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

但需要注意的是,评估指标体系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学校的特点和定位,不能一刀切地应用所谓的标准,要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置,确保评估指标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同时,评估指标的有效性也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改进来保证,以逐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任务一:制定评估指标体系的框架首先,需要制定一个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框架,该框架应包括评估指标分类、指标的具体要求和评分标准等。

评估指标的分类可以按照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划分。

指标的具体要求应与高等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相对应,要确保评估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评分标准则是用于对学生在每个指标项下进行评分的标准,通常包括五个等级,如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差等。

任务二:设计学生综合素质评估指标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社交能力等多个方面。

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例如学生的道德品行、公民意识、自我管理等。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观察和访谈等方法来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任务三:制定专业知识评估指标专业知识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核心内容,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

例如,对于工科类专业,可以制定知识掌握程度、理论应用能力、实践技能等指标。

评估可以通过考试、论文写作、实验操作等方式进行。

任务四:设计实践能力评估指标实践能力包括实践操作能力、实践分析判断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等。

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例如学生在实践操作中的熟练程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验设计与分析能力等。

评估可以通过实践实习报告、实验成果展示、工程项目等方式进行。

任务五:制定创新能力评估指标创新能力在高等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中非常重要,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

例如,对于工科类专业,可以制定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创新设计能力、创新实践能力等指标。

评估可以通过创新项目成果、专利申请、科研论文等方式进行。

任务六:制定其他评估指标除了上述几个方面,还可以根据高等职业院校的具体情况和培养目标,制定其他评估指标。

例如,对于艺术类专业,可以制定对学生观察力、想象力、创造力等指标进行评估。

任务七:建立评估指标的量化方法为了保证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需要建立评估指标的量化方法。

可以根据不同指标的不同属性,选择不同的量化方法,例如通过百分制、等级制、加权平均等方式进行评分。

江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江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江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1、办学指导思想 1.1学校定位与办学思路
1.2产学研结合
2、师资队伍建设 2.1结构
2.2质量与建设
3、教学条件与利用 3.1教学基础设施
3.2实践教学条件
3.3教学经验
4、教学建设与改革 4.1专业
4.2课程
4.3职业能力训练
4.4素质教育
5、教学管理 5.1管理队伍
5.2质量控制
6、教学效果 6.1知识能力素质
6.2社会声誉特色或创新项目
说明:上表中二级指标为黑体的是重要指标,共8个。

江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要求提供的主要信息(二)
江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要求提供的主要信息(三)
江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要求提供的主要信息(五)
江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要求提供的主要信息(六)。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解析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解析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解析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是指为了全面评估和提升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而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

本文将对该指标体系进行解析,包括该指标体系的背景、构成、作用和意义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背景: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任务。

为了建设高水平、特色鲜明的高职高专院校,必须对人才培养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通过改进措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构成: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教学水平方面:包括教师队伍、教学计划与教材、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评估等。

这些指标反映了高职高专院校对教师队伍的要求、教学管理的规范程度以及教学过程的效果。

2.学生培养质量方面:包括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专业知识与技能培养、创新能力培养等。

这些指标反映了高职高专院校对学生的培养目标以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升情况。

3.实习实训平台和实践环节方面:包括实习基地、实习指导与管理、实践教学设备等。

这些指标反映了高职高专院校实习实训平台和实践环节建设的情况,体现了高职高专院校对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视程度。

以上是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构成,通过这些指标可以评估高职高专院校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表现和发展状况。

三、作用和意义: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和使用具有以下作用和意义:1.促进提高:通过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全面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

2.引导方向: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可以为高职高专院校提供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并为实施和创新提供科学依据,推动高职高专教育的与发展。

3.统一标准:评估指标体系的使用可以使高职高专院校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形成统一的评估标准,帮助不同学校之间进行比较和借鉴,促进高职高专教育的整体水平提升。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育部发布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旨在推动高职高专院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确保人才培养工作符合社会需求,为国家发展提供优秀人才支持。

本评估方案为高职高专院校提供了明确的评估标准和流程,下面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一、评估背景与目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制定背景是为了适应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和发展需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高职高专院校肩负着培养实用型、技能型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任务。

评估的目的在于推进高职高专院校的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校际间的比较和交流。

二、评估内容与标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主要包括三个评估内容:高职高专院校办学定位与发展战略、人才培养的目标与特点、课程设置与教学模式。

针对这些内容,评估方案设定了相应的评估标准。

在高职高专院校办学定位与发展战略的评估中,将考察学校的定位与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以及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在人才培养的目标与特点的评估中,评估重点将关注学校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创新性以及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

而在课程设置与教学模式的评估中,将考察学校的课程目标与内容设置是否符合行业需求,教学模式是否灵活多样、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等。

三、评估的程序与方法评估方案明确了评估工作的程序与方法,以确保评估的公正、客观性和科学性。

评估的程序包括评估准备、评估实施和评估报告撰写三个阶段。

评估实施阶段主要采用文件审查、数据分析、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多种方法,确保对高职高专院校的全面评估。

评估中的重要环节是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团将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根据评估标准对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评价。

专家评审既重视定性指标,也注重定量指标的运用,以求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一、背景介绍高职高专院校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平台,对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评估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对于改进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如何评估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1.人才培养目标:明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包括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技能型人才、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等。

2.课程设置与教学质量:评估学校的课程设置是否与人才培养目标相符合,教学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可以通过学生满意度调查、教学质量评估等方法进行评估。

3.实践教学与社会实习:评估学校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否充实完善,是否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

可以通过学生参与度、实践成果等进行评估。

4.师资队伍:评估学校的师资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可以通过教师学历、职称、教学成果等进行评估。

5.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评估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情况,是否能够提供实习岗位、职业培训等。

可以通过合作项目数、实习学生就业率等进行评估。

6.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评估学校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方面的工作,包括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可以通过学生参与度、社会评价等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法与步骤1.数据收集: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观察等方式收集相关数据。

2.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评估结果。

3.评估报告编写:根据数据分析结果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优势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反馈与改进:将评估结果反馈给高职高专院校,促使其改进人才培养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四、评估结果的应用1.内部管理:学校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2.外部认可: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办学水平的客观证明,可以用于获得政府、企业等各方面的认可和支持。

3.提升竞争力:通过对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评估,学校可以提高自身在招生、就业等方面的竞争力,吸引更多优秀学生。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基本内容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基本内容

一、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基本内容1.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2.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目的是什么?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国家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推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促进高职高专院校明确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目标与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高1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培养数以千万计的技能型人才作出贡献。

3.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原则是什么?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即迎评工作“二十字方针。

”4.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指标体系是什么?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为一级指标6项,分别是: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教学效果。

要求评优学校应有特色或创新项目。

二级指标15项,分别是:学校定位与办学思路、产学研结合、师资队伍结构、师资质量与建设、教学基础设施、实践教学条件、教学经费、专业、课程、职业能力训练、素质教育、管理队伍、质量控制、知识能力素质、就2业与社会声誉。

在15个二级指标中,其中在下面划线的8个指标被列为重要项目,并有36个主要观测点。

5.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分为哪些等级?评估结论分为四种: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分为A、B、C、D四级。

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 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6.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标准是什么?优秀:A≥12, C≤2,(其中重要项目A ≥7,C≤1),D﹦0,特色或创新项目鲜明;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在本市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排列前矛。

良好:A+B≥12,(其中A≥6,D≤1),有特色或创新项目;合格:D≤3,(其中重要指标D≤1)。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1:领导作用(5)
• 对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
• 负责人用于教育教学工作的精力; • 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机制,教学经
费逐年增加;
• 领导关心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重视
教师队伍建设,重视与地方、行业、企业合 作育人的机制,有完善制度作保障。
• 校风与校园稳定:安全重于泰山。不会抓安
全的领导不是合格的领导。
评估指标1:领导作用(3) •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内容:学校总体发展
规划;专业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实践教学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
• 规划具有科学性、现实性、前瞻性、全面
性、规律性;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 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和结构是否 贴近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
评估指标:领导作用(4)
评估指标5:实践教学(1)
通过分析实践教学教学内容是否科学和实用、管理人员安 排是否合理、设备与设施是否充足、资金是否有保障、管
理制度是否健全等关键要素来判断实践教学的特色。
• 通过系统设计理论与实践教学,能够成为有机的
整体。
• 实践教学内容(项目)安排充分考虑校内、外的
结合。
• 根据实践教学的技能要求目标、阶段进程,安排
实习等管理制度完善。
• 建立多元化的质量监控机制; • 建立学生评教、同行互评、教师评学等制度; • 重视用人单位和社会参与质量监控,进行毕业生
跟踪调查和社会需求调查分析。
评估指标7:素质教育
• 主要关注点: • 学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 学生管理模式与管理制度; • 人文素质培养与人才培养方案; • 人文素质、职业能力培养的途径: • 定期举办文化艺术节; • 创办学生刊物和社团组织; • 定期举办职业技能大赛; • 定期举办职业论坛。 • 最终打造学生工作和学生人文素质培养的特色!

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院校是培养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人才的重要基地,评估其人才培养工作水平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

为此,建立一个科学准确的评估指标体系,对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对于推动高职高专教育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课程设置课程设置是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的基础。

评估指标体系中,首先要关注课程的合理性、知识结构是否完整等方面。

合理的课程设置能够提供学生学习所需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其次,要考虑课程与产业需求的匹配度。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因此课程设置应紧密结合相关行业的需求,确保学生毕业后能够适应职场的要求。

二、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评估指标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方法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

评估指标体系可以包括教师教学水平、教学资源的充足性、教学方法的多样性等方面。

另外,评估指标体系还可以考虑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就业情况。

学生的学习成果是教学质量的一项关键指标,可以通过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学生在实践环节中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估。

同时,考虑到高职高专院校以就业为导向,评估指标体系还要关注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情况,如就业率、就业岗位与专业的匹配度等。

三、实践能力培养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实践能力培养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评估指标体系中应包括实践教学的覆盖率、实践环节的多样性等方面。

实践能力培养既包括实验实训环节,也包括实习、实践等实践机会的提供。

高职高专院校应该积极与行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提高其实践能力,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真实的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

四、校企合作高职高专院校与企业的紧密联系是人才培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评估指标体系中可以关注校企合作的深入程度、合作项目的多样性等方面。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水平评估是衡量院校教育质量、培养目标实现程度和人才培养效果的重要指标体系。

本文将介绍一种通用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以帮助各高职高专院校科学评估人才培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一、课程建设与教学管理课程建设与教学管理是人才培养工作的基础,对于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至关重要。

因此,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应包括对课程建设和教学管理的评估。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课程设置的合理性、教学计划的科学性、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教学管理的有效性等方面。

二、实践教学与实训基地建设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的特点之一是注重实践教学和实训基地建设,以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应考虑实践教学的质量和实训基地的建设情况。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实践教学环节的完善程度、实训基地的设备和管理水平、实践教学与产业需求的结合等方面。

三、创新创业教育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

评估指标体系中应包括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和效果评估。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情况、学生创新成果和创业成功案例等方面。

四、师资队伍建设高职高专院校的师资队伍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力量。

评估指标体系中应考虑师资队伍的构成和素质。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师资队伍的学历、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等方面。

五、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旨在培养具备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评估指标体系中应包括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内容和效果。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学生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的培养情况、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参与等方面。

六、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估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指导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依据。

评估指标体系中应考虑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评估。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毕业生就业率、毕业生继续升学率、毕业生满意度调查等方面。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评估指标诠释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评估指标诠释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评估指标诠释1.培养目标与学科定位:评估高职高专院校是否设定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学科定位,并能够在实际教学活动中有效地落实和实现这些目标。

这包括学校是否明确了学生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并能够正确地将之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2.课程设置与更新:评估高职高专院校的课程设置是否与时俱进,是否能够满足社会和行业的需求。

评估的重点是学校是否能够及时地更新课程内容,引入最新的技术和知识,同时也要评估学校是否能够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兴趣进行个性化的课程设置。

3.教学方法与手段:评估高职高专院校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否多样化,是否能够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评估的重点是学校是否采用了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技术,是否能够运用互动式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4.实践教学与实习:评估高职高专院校的实践教学和实习环节是否充分,是否能够为学生提供与实际工作相符的实践机会。

评估的重点是学校是否能够与相关企业和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实践机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工作经验。

5.师资队伍建设:评估高职高专院校的师资队伍是否专业化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

评估的重点是学校是否能够吸引高水平的教师和专业人才,是否能够保持师资队伍的稳定性和流动性,是否能够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和培训的机会。

6.教学质量与评价:评估高职高专院校的教学质量与评价体系是否健全。

评估的重点是学校是否能够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学评价体系,能否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是否能够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教学方案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7.学生就业与升学:评估高职高专院校的学生就业率和升学率。

评估的重点是学校是否能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和升学条件,是否能够与企业和高等院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的就业和升学提供有力的支持。

以上是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评估指标的详细解释。

评估指标的制定旨在综合评估高职高专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综合能力,以提高人才培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 [2008] 5号)

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 [2008] 5号)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 5号)教高[2008] 5号一、评估的目的和意义随着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加快改革,强化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评估的指导思想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院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

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应强调评与被评双方平等交流,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办法,注重实际成效,引导学校把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来。

三、评估工作的基本任务围绕影响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附1)数据的分析,辅以现场有重点的考察,全面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学校加大对工学结合改革的投入,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学校的自觉行动。

四、评估原则1. 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

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2. 静态与动态相结合。

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

3. 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

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4. 评价与引导相结合。

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更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评估指标诠释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评估指标诠释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评估指标诠释1.办学指导思想一级指标:办学指导思想。

二级指标:学校定位与办学思路;产学研结合。

1.1学校的定位与办学思路主要观测点是学校定位与发展规划;教育思想观念;教学中心地位。

这个二级指标要从以下四方面考察:一是看学校定位。

要观察学校及其全体师生员工对办好高等职业教育的信念是否坚定,在办学行为和各项教学活动中是否体现了就业导向这一定位,实际工作中所体现的是就业能力本位还是学科本位或升学本位甚至是学校升格本位,是否突出了校内外职业能力训练与考核(含职业资格鉴定),是否把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作为学校安身立命之本。

二是看学校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及其实施状态是研究学校定位、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思路、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之一。

要看有没有规划,规划对学校定位的表述,办学目标的确定,发展战略的选择和各项措施的安排是否全面实际,更重要的是每年的工作计划是否和规划相衔接,每年的工作总结所反映的计划(规划)的实际执行情况所体现的办学指导思想是否正确,有没有偏离高等职业院校“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就业竞争力、就业率”的办学宗旨。

三是看“教育思想观念”。

主要体现在:①学校领导是否重视发挥教育思想改革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先导作用,是否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了教育思想学习研究活动;②学习研究效果,即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教师是否树立了具有时代特征、符合中国国情的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就业观;③从多方面的实际工作中研究高职教育思想在指导教学、管理、服务行为(活动)方面的表现和效果,或全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所体现的教育思想是否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必须以就业为导向的根本要求;④学校有没有专门的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和专职的研究人员,是否有研究成果。

四是看教学中心地位。

主要体现在:①学校党政领导是否重视教学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作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怎样承担起来的,是否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和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教学工作;②学校能否正确处理教学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在出现矛盾时到底是谁服从谁;③教学经费支出在学校各方面工作支出中是否处于优先地位,有没有稳定来源;④非教学部门及其干部职工是否主动为教学育人服务;⑤教师在学校教职工群体中的地位,学校各项政策是否向教学、教师倾斜,教师是否全身心地投入教学,对教师的考核是否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⑥学生在学校中的地位,学校各部门、教职工、校园环境、教学生活设施、各项工作是否为学生学习成长成才服务,育人工作是否成为每个教职工的职责,关注学生就业、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和就业率是否成为学校的舆论中心。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附件二: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
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有关说明(略)
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说明:上表15项二级指标中为黑体字的是重要指标,共8项。

三、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四、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标准
本方案二级指标共15项,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8项。

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
1.优秀: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A≥12,C≤2,D=0;
(2)重要指标中,A≥7,C≤1;
(3)有特色或创新项目。

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排列前1/3者不能评为优秀。

2.良好: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A+B≥12,其中A≥6,D≤1;
(2)重要指标中,A+B≥7,其中A≥4,D=0。

或不满足优秀条件,而C=0,D=0。

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平均水平的不能评为良好。

3.合格: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D≤3;
(2)重要指标中,D≤1。

4.不合格:
未达到合格标。

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指标内涵的解释评估指标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量化的部分主要分布在7项二级指标(2.1、3.1、3.3、4.2.、4.3、6.1、6.3)中,占46.7%,其它基本为定性指标。

一、《水平评估方案》指标内涵1、办学指导思想一级指标:办学指导思想。

二级指标:学校定位与办学思路;产学研结合。

1.1学校定位与办学思路主要观测点是学校定位与发展规划;教育思想观念;教学中心地位。

在1.1的说明中指出:“学校定位是指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条件在一定时期学校的发展目标、类型、层次、办学形式、服务面向等方面的定位。

”●学校定位:要根据国民经济或行业经济或区域经济的需要或诸如西部大开发、老工业基地振兴等需要。

自身条件是指学校的办学条件。

是指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

●发展目标:是指学校在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内、国内高职高专院校中的位置、专业结构及规模、条件等方面的目标。

●层次:是指高职高专生。

●类型:是指高技能型及技能型。

●办学形式:是指全日制。

●服务面向:有二层含义,一是服务于区域、行业或全国,二是服务岗位属于学术型(科学型、理论型)、工程型(设计、开发),还是第一线技术型、技能型工作。

在1。

1的说明中指出:“办学思路要遵循高职高专教育规律,……”高职高专教育的规律:主要在教育部教高[2000]2号文《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4]1号文《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文《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中阐明的发展高职高专教育的有关思想、观念、思路、方法、途径等都体现了高职高专的教育规律。

发展规划要体现上述定位,适应社会需要等思路上。

专业建设规划是重要方面。

教育思想观念教育思想观念这一观测点要从二方面体现,一是学校是否组织全校教职员工不断学习、讨论、研究高职高专的教育思想观念;二是是否遵循高职高专教育规律办学。

高职教育院校评估指标体系

高职教育院校评估指标体系
面上进行全面了解; 重点评估是指特定项目特殊控制,从
严要求。
3.规范性与创造性相结合 规范性是指被评估院校应当遵循高职
教育办学的基本规律和教育部已经出台 的各项规定要求; 创造性是指各院校要在满足基本规定 的框架下,能够开拓创新,办出特色。
4.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
学校自评是学校正确认识评估工作和 内涵要求,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以评促管”的重要过程;
养出各种高质量的人才上,最根本的标准是要
培养出国家建设需要和受社会欢迎的人才。
二、对高职教育本质的认识
1.高职教育本质是职业教育 职业是人们获得生存的重要途径,
职业教育就是要使得学生能够有一技之 长,要有谋生的手段,它与素质教育既 有联系又有区别。在高职院校重点是培 养学生的职业素质、道德和修养。
专家评估是在学校自评基础上,对照 评估体系进行全面检查和分析,做出符 合客观实际的判断。
5.静态评估与动态评估相结合
静态评估是在尊重学校的历史和现实 状态,对照现行的评估标准作出的评估 判断;
动态评估是遵循“评估标准”制定后 的各项文件要求,更加重视其与时俱进 的状况,重视其发展的进步程度和今后 的改革发展趋势。
五、评估结论标准
评估标准给出的是A、C两级,我们主要讲 解的是C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 的为D级。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四种。在逐项具体评判时,特别是定性 项目,要经过专家组集体讨论,初定等级范围, 然后依据优秀:4.5~5分;良好:3.5~4.4分; 合格:3~3.4分;基本合格:2.5~2.9分;不合 格:≤2.4分的赋分区间赋分。各位专家赋分相 加后乘以权重数,得出该项目的分值。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更好地推动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教育部制定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二、评估目的评估旨在促进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帮助院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评估内容1.教学质量:评估该院校的教学质量,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设施、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情况。

2.学生素质:评估该院校培养学生的素质,包括学生的知识水平、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3.实践教学:评估该院校的实践教学情况,包括实习实训、实践活动、实验室设施等方面的情况。

4.教育资源:评估该院校的教育资源情况,包括图书馆、实验室、教学设备等方面的情况。

5.创新能力:评估该院校的创新能力,包括科研和创新实践的情况。

四、评估方法1.定期报告:院校需要定期提交人才培养工作的报告,包括教学质量、学生素质、实践教学、教育资源、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2.专家评估:由教育部组织专家对该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评估,专家评估将包括现场考察、座谈会等环节。

3.问卷调查:对该院校的师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评估结果与利用评估结果将形成评估报告,向该院校进行反馈,包括问题发现和改进建议。

该院校需要结合评估报告,持续改进人才培养工作,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生成长。

六、效果监控与反馈教育部将对该院校的改进情况进行监控与反馈,通过定期的评估和反馈,促进该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总结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的发展,确保高职高专院校培养出更合格、更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

通过评估的过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生成长,为我国的人才培养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指标等级标准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指标等级标准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有关说明1.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为依据,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

通过水平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进学校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学校自觉地按照教育规律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2.评估方案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新时期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力求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的特有规律,反映现阶段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改革的基本经验与发展趋势,并鼓励学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努力办出特色。

3.本方案吸收了本科院校长期开展教学工作评估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借鉴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基本精神,并在对部分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试点评估的基础上作了修订。

在指标体系的设计上,力求简洁明晰、突出重点,既反映高等教育的共同规律,又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

4.本方案适用于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

凡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以来尚未有三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三、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四、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标准本方案二级指标共15项,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8项。

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1.优秀:同时满足:(1)全部评估指标中,D=0,AN12, CW2;(2)重要指标中,AN7, CW1;(3)有特色或创新项目。

教育部有关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通知

教育部有关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部研究制订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2008年开始,各地原则上应依据本评估方案开展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工作。

本评估方案公布前已进行过评估的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可在2010年后安排评估。

所有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自本评估方案发布起,每学年度须按要求填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本科院校中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可根据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参照此评估标准进行建设。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中与本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文为准。

附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育部二○○八年四月九日附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一、评估的目的和意义随着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加快改革,强化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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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有关说明
1.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为依据,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

通过水平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进学校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学校自觉地按照教育规律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2.评估方案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新时期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力求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的特有规律,反映现阶段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改革的基本经验与发展趋势,并鼓励学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努力办出特色。

3.本方案吸收了本科院校长期开展教学工作评估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借鉴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基本精神,并在对部分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试点评估的基础上作了修订。

在指标体系的设计上,力求简洁明晰、突出重点,既反映高等教育的共同规律,又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

4.本方案适用于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

凡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以来尚未有三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必须先按本方案的合格标准接受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在学校有一届毕业生后方可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通过合格评估两年后的学校,或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以来已有三届(含)以上毕业生的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以及曾获得原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称号(学校名单见原国家教委教成[1997]7号文)的成人高校(视为已通过合格评估),可申请本方案中优秀、良好标准的评估。

但评估结论可视评估的实际结果而定。

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说明:上表中二级指标为黑体字的是重要指标,共8个。

三、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3
4
5
6
7
8
9
10
四、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标准
本方案二级指标共15项,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8项。

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
1.优秀: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D=0,A≥12,C≤2;
(2)重要指标中,A≥7,C≤1;
(3)有特色或创新项目。

2.良好: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A+B≥12,其中A≥6,D≤1;
(2)重要指标中,A+B≥7,其中A≥4,D=0。

或不满足优秀条件,而C=0,D=0。

3.合格: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D≤3;
(2)重要指标中,D≤1。

4.不合格:
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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