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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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管理规范
1目的
减少工艺装备(以下简称“工装”)的使用损耗,提高工装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周期,明确工装管理职责和细则,规范工装的需求、设计、审核、制作、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管理。
2定义和适用范围
2.1工装分为二大类:产品工装和辅助工装
2.1.1产品工装
是指在冰箱产品生产中,为保证冰箱满足设计质量和尺寸等要求所使用的如衬模等的工装(不包括相关模具和新品试制过程中的临时工装)。
产品工装可以细分为:专用工装和通用工装二类。
专用工装:指在某一系列型号产品的装配上使用的工装(证冰箱门体和箱体发泡质量等要求与发泡模具配套使用的衬模等);
通用工装:指在多系列型号产品的装配上都可以使用的工装;
2.1.2辅助工装
是指在生产现场中各工序用以存放冰箱零部件、原材料或生产工具以及冰箱转运的各种装置和辅助性器具;
目前的辅助工装包括:物料架、工作台、物料小车、椅子、脚踏板、工具柜六类;
2.2本规范适用于冰箱事业部各生产单位的工装。各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3职责
3.1工程院:负责对工装需求的管理和审核,负责工装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负责工装总台账的
管理,负责工装报废的审核工作。工程院木工房负责自制工装的制作;
3.2各使用单位:负责工装的使用、实物报废以及维护保管、工装分台账等日常管理工作;
3.3物资采购部:负责工装的委外加工、招标、核价和工装验收的组织工作。
4管理流程图
5.1工装的需
求提出
5.1.1新建厂房的工装根据新厂房生产线的产品生产以及工艺布局规划要求,由工程院或项目组
提出相关需求;
5.1.2新品生产所需工装由工程院工艺所根据产品工艺提出相关需求;
5.1.3由于使用损耗产量增加等原因导致的工位器具需求由使用单位通过申请、报告等形式
提出需求;
5.1.4所有需求除非有专项立项报告外,均通过《工装需求报告》的形式提出;
5.1.5需大批量制作的工装,提交需求申请时应有相关的效益分析报告。
5.2工装的设计
5.2.1工装设计由工程院归口管理,分为自主设计和委外设计二类。
5.2.2对于需要委外设计的工装,由工程院装备所编制相关《技术协议》,提出详细需求,委外
进行设计,委外设计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电子版图纸;
5.2.3工装自主设计由工程院工艺所负责;
5.2.4所有工装应按照《工装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归档;
5.3工装的设计评审
5.3.1新设计的的工装必须通过设计评审后才可以实施制作;
5.3.2委外设计工装通过对《技术协议》进行讨论会签的方式实施评审;
5.3.3工程院设计的工装图纸由相关工艺人员、产品项目经理(如涉及到具体产品)和使用单位
进行评审;
5.3.4对于需求数量小于3件(包括3件)的工装评审可通过图纸会签,需求数量大于3件的工
装除了图纸会签外,应通过制作试用件试用验证的方式进行评审;
5.3.5所有新设计的工装应在试用验证后才可以全面推广使用。
5.4工装的设计归档
5.4.1所有工装图纸在工装正式投入使用后,按照技术中心要求在PDM系统中归档;
5.4.2委外设计的工装,工程院工艺所按照《工装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图面、图号等相
应转化后归档;
5.5工装的制作
5.5.1批量制作的工装
由需求部门通过通过相关流程得到批准后,由物资采购部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招标制作,工程院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5.5.2零星的工装制作
5.521对于不需委外加工的工装,由工装需求单位编写《工装需求报告》,经工程院审核批
准后交工程院木工房实施制作;
5.522对于需要委外制作的工装,由需求者填写《工装需求报告》,经工程院审核、批准后,按照
《外协(加工、维修、服务)管理规定》填写《委外(加工、维修、服务)申请单》,
按照规定流程报批:工程院进行审核,物资采购部进行会签,并根据相关图纸的技术要
求选择合适的外协制作厂家。
5.6工装的验收
5.6.1新设计的工装
561.1 公司制作的工装由工装设计者进行验收;
5.6.1.2外协加工的工装验收由物资采购部组织验收,工装设计人员和使用单位会同签字验收确
认,并填写《工装模具验收单》。
5.6.2非新设计工装的验收由需求单位自行实施,需要时,工装设计者提供技术支持。
5.6.3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工装可拒收或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返工返修。
5.7工装的标识
5.7.1除了易损和简易工装(如一些木制工装)外,所有工装应具有唯一永久显著标识(如采用铭
牌或刻字、喷字等);
5.7.2工装标识由设计者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在图纸技术要求中明确提出,由加工者和使用者制作
实施;
5.7.3工装的标识规则
5.7.3.1辅助工装标识规则:
FG-x - x - xx - xx - xx
前2位FG表示辅助工装;
第3位代表各使用单位:使用字母A-F分别对应制造一厂(A)、制造二厂(B)、制造三厂(C)、制造四厂(D)、钣金喷涂厂(E)挤板吸塑厂(F);
第4位代表生产区域:A:箱体预装;B:箱体总装;C:门体预装;D:门体总装;E:清洗打包;(钣金厂和吸塑厂此编号不写);
第5-6位代表辅助工装分类:01 :物料架、02:工作台、03:物料小车、04:椅子、05:脚
踏板、06:工具柜、07:其他类;
第7-8位为辅助工装分类的细分,以区别同一种类辅助工装的不同规格,用01-99标识;
第9-10位代表序号编号:从01开始依次类推;
例如:FG-A-A-01-01-03表示制造一厂箱体预装区编号为03规格为01的物料架的生产辅助工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