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doc
~工伤保险条例解析~
三、工伤认定
(一)工伤认定概述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 (三)工伤认定具体条款的理解
(一)工伤认定概述
1.工伤认定的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
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职工或其 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社 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 部门调查核实后依法作出认定结论的过程。
(二)工伤保险的特征
工伤保险具有补偿性和保障性,与养老、失业、 医疗保险比较,待遇最为优厚,保险内容最为完备、 保险服务最周到,其基本特征是:
1.强制性 2.广泛的社会性 3.互济性 4.福利性
(三)工伤保险的宗旨
1.保障权益—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 医疗救治权和经济补偿权(这是工 伤保险制度的最初目的,也是工伤 保险制度的核心)。
不足之处:一是雇员必须证明雇主有错,这十 分不易;二是如果雇工因工负伤纯系个人过错, 雇主便不给予任何收入赔偿。
(2)无过错责任原则
法律体现:英国1897年《不列颠雇工赔偿法》、法国1898 年《雇主对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和死亡的赔偿责任法 律》、美国1908年《雇员赔偿法》。
进步意义:从劳动关系角度看,雇主作为劳动力的使用者 和劳动条件的提供者,负有保障劳动安全和健康的法定义 务;从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角度看,雇员是经济弱者;从 公平合理原则来看,享受利益者应当承担风险。
主要特征: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单位责任保障。
第二阶段:1996年10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主要政策:1996年10月1日原劳动部发布施行的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基本确立了工 伤保险制度。
主要特征:这一阶段第一次将工伤保险作为单独 的保险制度统一组织实施,对沿用了40多年的企 业自我保障的工伤福利制度进行了改革,探索建 立了社会统筹模式。
我国工伤保险发展
我国工伤保险发展我国工伤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残或职业病时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首次提出建立工伤保险制度是在195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但由于当时经济条件有限,保险制度未能得到有效实施。
直到1988年,我国才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确立工伤保险的基本制度。
自此以后,我国工伤保险发展迅速。
1993年,我国开始实施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全面的工伤保障。
2003年,我国进行了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提出了“国家统筹,地方参与,企业自负盈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发展使得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残时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待遇,可以更好地保障其基本生活,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而对于就业岗位作为劳动者首先的权益,保护其健康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而,尽管工伤保险在我国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还不够广泛,部分农民工、零散劳动者等特殊群体仍无法享受到工伤保险的待遇。
另一方面,工伤保险的赔付标准还需进一步明确和提高,以更好地满足劳动者的保障需求。
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有几个关键的方面需要关注和努力。
首先,加强对特殊群体的保障,特别是农民工和零散劳动者,同时完善由职业病导致的劳动者伤残的保障。
其次,加强工伤事故的预防,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劳动条件,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最后,加强工伤保险的监管和管理,确保保险资金的合理运用和安全性。
总之,我国工伤保险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残时的保障问题。
未来,我们应加强工伤保险制度的建设,完善保障体系,以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工伤保障水平。
工伤保险四个发展阶段
工伤保险四个发展阶段工伤保险是指国家为工人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特点和发展轨迹。
第一阶段是工伤保险的萌芽阶段。
这个阶段大约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出现,当时的工伤保险制度还比较简单,主要是由一些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一些法规,对工人进行一定的保障。
这个阶段的工伤保险制度还比较原始,覆盖范围窄,对工人的保障程度也比较低。
第二阶段是工伤保险的初级发展阶段。
这个阶段大约在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出现,当时的工伤保险制度开始有了一定的发展,一些国家开始出台了专门的工伤保险法规,建立了一些工伤保险机构,逐渐形成了一定的工伤保险制度框架。
这个阶段的工伤保险制度开始向工人提供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助,但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还比较有限。
第三阶段是工伤保险的健全发展阶段。
这个阶段大约在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出现,当时的工伤保险制度开始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一些国家开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包括建立了完善的工伤保险基金、建立了完善的工伤认定和赔偿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工伤保险管理机构等。
这个阶段的工伤保险制度开始向工人提供了比较全面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第四阶段是工伤保险的现代化发展阶段。
这个阶段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至今出现,当时的工伤保险制度开始迎来了现代化的发展,一些国家开始建立了现代化的工伤保险制度,包括建立了现代化的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体系、建立了现代化的工伤认定和赔偿制度、建立了现代化的工伤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等。
这个阶段的工伤保险制度向工人提供了更加全面和完善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达到了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
总的来说,工伤保险制度经历了萌芽阶段、初级发展阶段、健全发展阶段和现代化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特点和发展轨迹。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工伤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工人提供了更加全面和完善的保障。
工伤保险制度的演变与发展历程
工伤保险制度的演变与发展历程工伤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时的权益。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工伤保险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与发展历程。
一、工伤保险制度的起源工伤保险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欧洲。
当时,工业革命带来了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工人在危险的工作环境下工作,经常发生工伤事故。
为了保障工人的权益,一些欧洲国家开始实行工伤保险制度,为工人提供医疗、伤残赔偿和生活补贴等福利。
二、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随着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制度也有所差异。
在20世纪初的美国,工伤保险制度主要由雇主和工人共同承担,通过雇主缴纳保险费来提供工伤保险。
而在欧洲一些国家,工伤保险制度则由政府全额承担,通过税收来提供保险福利。
随着社会主义的兴起,工伤保险制度也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
在中国,工伤保险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
当时,中国刚刚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工人在生产中面临着较高的工伤风险。
为了保障工人的权益,中国政府开始实行工伤保险制度,为工人提供医疗、伤残赔偿和生活补贴等福利。
三、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工伤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在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劳动力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一方面,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劳动力的流动性也增强,给工伤保险制度的管理带来了挑战。
另一方面,劳动者的工伤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工伤保险制度需要更加全面和细致的保障。
为了应对这些变化,中国政府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首先,政府加大了对企业的监管力度,要求企业必须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建立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工伤保险的各项福利。
其次,政府加强了对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同时,政府还提高了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扩大参保人群和提高保险待遇等。
四、工伤保险制度的挑战与展望尽管工伤保险制度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工伤保险是哪年
工伤保险是哪年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的权益。
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初,以下是关于工伤保险的发展历程的700字介绍。
工伤保险最早起源于20世纪初的欧洲工业化国家。
1911年,德国颁布了第一份工伤保险法,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国家。
此后,法国、奥地利、瑞士、意大利等国也相继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发展在我国起步较晚。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初期主要以饭堂、住宅和生活费等形式来关心和抚恤受害职工,未建立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
直到1951年,我国开始正式实行工伤保险制度。
当时工伤保险范围较窄,只包括一部分国家工资干部、军官和下岗职工。
1963年,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工伤保险制度,开始初步规模化发展。
此后,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纳入更多职工范围,并且在待遇上也有所提高。
1987年,国家出台了《劳动保险条例》,确立了全民参加工伤保险的原则。
这是我国基本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的里程碑事件。
该条例规定了职工、雇员、农民工和城乡居民等都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并明确了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分工。
2003年,国家出台了《劳动保险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工伤保险制度。
根据该条例,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由用人单位代为收取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近年来,工伤保险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中。
2011年起,各省市陆续推出了工伤司法确认制度,通过司法部门确认工伤情况,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
2018年,《工伤保险条例》修订通过,进一步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增加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已形成覆盖全体职工的基本保障体系。
总的来说,工伤保险是一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为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提供了必要的医疗、康复和经济保障。
从德国的建立起到我国的发展,工伤保险制度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和扩大的过程。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法规的改革,相信工伤保险制度会进一步完善,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1953年工伤政策
1953年工伤政策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实行工伤保险制度,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进入新阶段,而且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工伤问题成为国家亟待解决的难题。
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经过广泛的调研和论证,1953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暂行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工伤保险制度。
这一政策规定了劳动者工伤的定义、保险金的支付方式以及相关的赔偿标准,为受伤的劳动者提供了有力的保护。
1953年的工伤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明确了工伤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暂行条例》,工伤定义为在工作过程中,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等原因,造成劳动者身体损伤或者功能障碍,需要医疗治疗或者鉴定伤残程度的情况。
这一定义明确了工伤的范围,便于工伤的认定和赔偿。
其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范围和支付方式。
根据政策规定,所有在国内就业的劳动者都应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雇主承担,不容劳动者个人自行承担。
此外,工伤保险还为劳动者提供了医疗费用的报销,并根据伤残程度给予一定的伤残津贴。
最后,条例还明确了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程度的不同,劳动者可获得相应的赔偿金额。
同时,政策还提供了一定的补助金,如丧葬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补助金等,进一步保障了受伤劳动者的生活。
1953年的工伤政策可谓是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里程碑。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确保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提高了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而且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工伤问题日益复杂和突出。
在此基础上,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大政府对工伤事故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加强对工伤赔偿标准的调整和改进,确保受伤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同时,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意识的普及,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贡献。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
二·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
• 1)扩大覆盖面,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应当把工伤保险范 扩大覆盖面,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 扩大覆盖面 围扩展到所有企业及其劳动者, 围扩展到所有企业及其劳动者,使各类企业的劳动者在遭 受职业伤害时都依法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和经济补偿, 受职业伤害时都依法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和经济补偿,以维 护企业和社会稳定,解除劳动力流动的后顾之忧。 护企业和社会稳定,解除劳动力流动的后顾之忧。 • 2)要分散企业工伤风险,由“企业保险”转变为社会保险。 要分散企业工伤风险, 企业保险”转变为社会保险。 要分散企业工伤风险 按照国际惯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 按照国际惯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由企业缴纳全部工 伤保险费用,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 伤保险费用,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形成社 会化的工伤保险制度。 会化的工伤保险制度。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调剂使用 基金和进行管理服务, 基金和进行管理服务,减轻企业工伤保险费用负担和行政 事务负担,保证各项工伤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事务负担,保证各项工伤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而不受企业 兴衰存亡的影响。 兴衰存亡的影响。
3)工伤保险要与消故预防相结合,并做好职业康复 工伤保险要与消故预防相结合, 工伤保险要与消故预防相结合 工作。 工作。应当充分运用工伤保险的费率杠杆和行政 经济的惩戒手段, 的、经济的惩戒手段,引导和促使企业加强安全 卫生管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卫生管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还应当做好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工作, 还应当做好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工作,帮助工伤 职工恢复生活和劳动功能并从事适合其身体状况 的工作。 的工作。 4)要根据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确 要根据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确 定合理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定合理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建立长期待遇调整 机制,使之保障工伤职工和遗属的基本生活需要, 机制,使之保障工伤职工和遗属的基本生活需要, 适当补偿职工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 适当补偿职工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 为照顾地区间、企业间的经济效益差别, 为照顾地区间、企业间的经济效益差别,国家在 规定基本待遇标准的同时, 规定基本待遇标准的同时,应倡导企业实行补充 性工伤保险或举办群众互助性工伤保险。 性工伤保险或举办群众互助性工伤保险。
2020年(金融保险)第三章我国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
(金融保险)第三章我国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第三章我国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主要内容:1掌握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2了解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试点经历;3掌握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发展的基本特点、存在问题以及发展趋势。
本章重点:掌握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发展的基本特点、存在问题以及发展趋势。
本章难点:(无)第壹节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这是我国第壹部包括工伤、死亡遗属等社会保险在内的全国性统壹法规,其中对工伤保险的范围、待遇都做了详细的规定;1953年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正的决定》,进壹步扩大了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提高了若干劳动保险的待遇标准。
和此同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以单项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1950年内务部公布了《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规定了伤残死亡待遇;1952年、1953年和1955年3次对这个条例进行了修改,提高了待遇水平。
1957年卫生部制定且颁布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确定了将严重危害工人、职员健康,严重影响生产、职业性比较明显的职业中毒、尘肺病等14种和职业活动有关的疾病正式引人职业病的范围(即“法定职业病”,同时首次将职业病列入工伤保险的范畴。
20世纪50年代这壹系列法规的颁布,构建起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
当时企业的工伤保险(或称之为劳动保护)仅适用于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工伤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因工伤残抚恤待遇和因工死亡待遇。
二、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几次变革在我国,工伤保险立法始于50年代初。
此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的改变,工伤保险制度经历了逐步发展和改革的过程。
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首次立法及其适用时期(20世纪50—80年代)改革探索时期(20世纪90年代)重大发展时期(进入21世纪以来)等三个阶段。
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发展概述
2.1 工伤认定
❖ 解读《工伤保险条例》 ❖ 《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
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 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1 工伤认定
❖ 《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 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1 工伤认定
❖ 《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 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 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1979年9月1日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临时工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等
1. 工伤保险制度发展史
❖ (4)快速发展时期:1984年以后至今
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 为公有制企业制定的那些法规不再适应新形势 伤亡事故率及职业病发生出现上升趋势,职业安全形势严峻
❖ 1992年3月9日,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 《关于颁发〈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 鉴定标准(试行)〉的 通知》
❖ 职工在用人单位安排或组织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学习考察、工 作交流及文体活动中发生伤亡事故的,应视为工作原因。但不包 括用人单位组织观光、旅游、休假等活动,也不包括职工利用工 作之便及以因工外出为名进行的宴请、娱乐、游览、走亲访友等 涉及同事或个人的私利活动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 受到事故伤害的
❖ 1996年3 月14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职工工伤与 职业病残程度鉴定》
工伤保险制度研究
工伤保险制度研究工伤保险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职业疾病而引起的损失,而由企业或国家以一定形式为劳动者提供的保险制度。
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是由国家统一颁布并实施的,其保障范围涉及到所有劳动者、企业和机构。
本文将对工伤保险制度进行研究,探讨其发展状况、保障范围及存在的问题。
一、工伤保险制度发展状况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期,但是在我国直到1971年才正式制定实施。
而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特别是在近年来,“重视保险,推动制度,提升保障”成为新时期的主旋律,工伤保险制度向着更加完善、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
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1.制度改革。
在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保障,明确了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基础,建立了更加规范的工伤保险制度,让工伤保险保障更加全面、规范。
2.保障范围扩大。
我国工伤保险的保障对象从最初的工人、农民扩大到了城乡居民、企业职员等人群,扩大了保障覆盖范围,保障了更多的劳动者。
3.资金保障水平提高。
在近年来,我国资金水平的提高,意味着工伤保险基金会增加,实现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更好的收益和更加完善的保障。
二、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工伤保险基本医疗费用。
工伤人员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所发生的病费,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二)一次性伤残补偿金。
对于工伤人员病后唯一或多项损失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度,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偿金。
(三)暂时伤势津贴。
工伤人员因病或认定的工伤无法从事工作时,可获得适当的津贴,用于维持生计和支付医疗费用。
(四)失业和死亡保险金。
对于在事故或暴力中遭受伤害或失去生命的工作人员,其受益人将获得一定的失业和死亡保险金。
三、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得到了持续的完善和规范,但是在现实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一)保障不够完整。
工伤保险制度发展历史
工伤保险制度发展历史工伤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能够得到相应的医疗和经济补偿而建立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劳动力保护意识的增强,工伤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
19世纪末20世纪初,工业革命的兴起带动了工业化生产,工人面临着更多的安全隐患。
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国开始意识到需要建立工伤保险制度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德国于1884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工伤保险法,成为世界上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先行者。
此后,欧美国家纷纷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相应的工伤保险制度。
20世纪上半叶,工伤保险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在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工伤保险制度逐渐与社会保险体系相结合,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
同时,一些国际组织也开始关注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出了一些相关的指导原则和标准。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随着全球范围内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应用。
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同时,国际劳工组织也在这一时期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工伤保险制度的国际标准和指导原则,为各国的立法和实践提供了参考。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劳动力流动的增加,工伤保险制度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开始加快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提高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水平。
另一方面,一些发达国家也在不断调整和改革工伤保险制度,以适应新的经济和社会形势。
总的来说,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可以看作是一个不断完善和进步的过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劳动力保护意识的增强,工伤保险制度将会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和推广,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综述伤害医学(电子版)2020年12月,9 (4): 46-53ISSN 2095 - 1566 CN11 - 9306/R DOI : 10.3868 /j.issn.2095-1566.2020.04.008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与现状董一丹,何丽华*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100191摘要: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不仅保障了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职业康复的权力,还有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作用。
本文通过回顾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分析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现状,指出现有工伤保险存在的参保情况不理想、基金大量结余、工伤预防和康复发展落后等问题,为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提供了有益参考。
关键词:工伤保险制度;历史沿革;康复Development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System in ChinaDONG Yi-dan, HE Li-hua*School of Public Health of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191, ChinaAbstract: The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system is a major aspect of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t not only guaranteesinjured workers' rights to medical treatment, economic compensation and occupational rehabilitation, but also plays a role in dispersing the industrial injury risk of employers. This paper reviews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the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system in China, analys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system in China, and points out someproblems of the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such as the unsatisfactory insurance situation, excessive fund balance, backward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 injury prevention and rehabilitation, etc., which provides the beneficial reference for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system in China.Key words: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system, historical evolution, recovery随着我国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安全事故和职业 病的发生呈现逐渐增多的趋势,且各个生产领域均普遍存在,尤其在煤矿业、建筑业、制造业和交通 运输业等更为严重。
我国工伤保险现状
我国工伤保险现状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保险,旨在保障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职业性伤害事故和职业病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我国工伤保险现状如下:首先,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自2004年起,我国开始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截至2020年底,全国范围内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已超过800万。
工伤保险制度实现了从起步到完善的转型,为工人提供了广泛的保障。
其次,我国工伤保险理赔水平逐年提高。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近年来,工伤保险理赔金额逐年增长,理赔效率也有所提升。
同时,我国加强了对职业病患者的救治和康复工作,提供了相应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补助,增强了工伤保险的实际保障能力。
再次,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框架逐步完善。
我国工伤保险法是对工伤保险进行了规范和细化的法律依据,明确了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和范围,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和责任。
此外,我国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工伤保险制度,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然而,我国工伤保险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一些用人单位未能履行工伤保险的义务,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
其次,对于一些高风险职业,尤其是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工伤保险覆盖率较低,他们在工作中遭受职业伤害的风险较大,但获得相应的保障却较为困难。
此外,工伤保险赔付标准和费率的制定也还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综上所述,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和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履行工伤保险的责任;推进工伤保险的纳入全民医保体系,提高覆盖范围;加强对高风险职业和弱势群体的保障力度,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的理赔标准和费率制度,提高赔付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只有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才能更好地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社会保护。
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发展概述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 断鉴定书)
2.2 劳动能力鉴定
《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 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 能力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 轻的为十级
(3)制度重建时期:11届三中后
肯定文革前工伤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的作用和地位 根据新时代新形势(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个体等企业增多)
对原有制度做出相应改善
1977年12月14日轻工业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发布《手工 业合作工厂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和劳保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 》
1978年9月1日执行的由交通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发布的 《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劳动保险金和福利基金提取、列支问题 的通知》
主要内容
1.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简介 2. 工伤的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3.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的一般原则
无责任补偿原则 个人不缴费原则 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集中管理原则 保障与赔偿相结合原则
工伤保险的一般原则
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区别因工和非因工的原则 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区别受害者直接经济损失与 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工伤保险纳入社会保险范畴
2006年底我国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到1亿人, 2006年参保金额超过100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 数达70万人
各省市相继出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专门政策, 2006年底有3600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1. 工伤保险制度发展史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参保人数相对较少,至少有4亿人需要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大陆桥视野·2016年第18期 11洋资源,区位整体优势难以发挥。
这些导致了目前连云港海域的使用权价值处于中等水平。
参:考文献:[1]闻德美,姜旭朝,刘铁鹰.海域资源价值评估方法综述[J].资源科学,2014,(04):672-681.[2]胡家强,刘洋.海域使用权抵押担保法律问题探析[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3,(03):23-27.[3]师玉龙,王娜,张丽,张茜.连云港港口发展战略思考[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0,(7):87-91. [4] 卢霞,谢宏全. 基于RS的连云港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估算[J].淮海工学院学报,2010,(02):85-88.[5] 王森,江文斌. 基于多层次利用的海域多层使用权研究[J].中国渔业经济,2011,(06):37-43.基金项目:本文受连云港市哲学社科基金“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体系:内涵、路径与机制”(14LKT48)、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基金“我国海洋企业知识产权并购价值研究”(JSIMR201433)、江苏省海洋经济研究中心基金“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的实物期权模型研究--以连云港海域为例”(HJ14004)、江苏省软科学项目“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利用全球创新资源的模式及路径研究-以江苏为例”(BR2016021)资助。
作者简介:张涛,女,博士,教授,研究领域为无形资产管理、海洋资源与环境管理。
工伤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刘云琴 /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与企业管理部【摘 要】工伤保险是世界上最早产生和最早进行国家立法的一项社会保险,也是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最为普及的一项社会保险.一个多世纪以来,工伤保险的建立和发展改善了众多工伤职工及其家庭的生活,成为社会文明与进步、经济良性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
【关键词】工伤;保险;发展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萌芽初始阶段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的《各地方救济院规则》,第四章“残废所”规定涵盖残废、盲、哑三类,就其各自能力从下列课程中选授之:千字课、手工、简易算术、平民常识、音乐、词曲、说书等各种工艺,受教养后确能自谋生活者应为其介绍职业。
工伤保险从哪年开始的
工伤保险从哪年开始的工伤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死亡及其相关费用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欧洲工业革命时期,当时工人因工作事故伤残或死亡的情况较为严重,社会对此问题的关注度逐渐增加,因此一些欧洲国家陆续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
在中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起步较晚。
最早的工伤保险法规可追溯到1949年的《劳动保险法》。
该法规对工伤的定义、工伤保险的范围和赔偿金支付等方面进行了初步规定,但由于当时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面临的经济困难和政治因素的影响,工伤保险制度在实际推行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困难,未能得到有效落实。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化进程加快,工伤事故频发,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需求日益迫切。
为此,中国政府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推进。
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正式进入法制化阶段。
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基本概念、责任主体、参保范围、赔偿标准、资金来源等各项制度。
该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工伤保险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了更为全面的保障。
自此以后,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具体的实施细则。
201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的意见》,加强了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管和使用。
目前,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已经基本健全,参保范围广泛,赔偿标准逐步提高。
工伤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和地方财政。
各级政府也在不断完善相关的监管机制,加强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制度在中国起步虽晚,但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改革,已经成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体系。
工伤保险的实施对于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问题及发展趋势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问题及发展趋势作者:郭冰霞曹雪来源:《人间》2016年第29期摘要: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保险的其他险种相比,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
本文主要介绍了我国工伤保险的发展历程、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即未来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工伤预防、基金管理、统筹层次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0-0084-01一、我国工伤保险的发展概述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
1996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试行办法”的颁布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利,同时也减轻了企业的风险。
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工傷保险条例》覆盖面更广,指出了不同所有制下雇员都应受到工伤保险的保护。
2010年通过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取代原《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得到了一定发展,但是仍处于初级阶段,制度本身仍然不够完善,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
因此,我国要建立完善、高效的工伤保险制度仍任重而道远。
二、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工伤保险的覆盖面仍然过窄。
国务院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虽然制度上规定了每个职工都享有工伤保险,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雇主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有意识的逃避为雇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加之部分雇员没有这方面的意识,认为工伤保险的有无无关紧要。
所以导致工伤保险的实际覆盖面较窄。
(二)工伤事故的发生频率较高。
我国虽然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职工享受工伤待遇。
但是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应该通过加强职工的安全和预防意识,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频率。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重大发展与理念创新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重大发展与理念创新2015-02-06摘要:工商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日常工作中缴纳一定的费用,对由于工作原因导致出现身体伤残或者死亡时对员工进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是当前社会保险制度中比较成熟的一项制度,本人通过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创新发展方向以及措施进行探讨,旨在促进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完善。
关键词:工伤保险制度,发展,创新我国最早的工伤保险制度起源于1951年,即当时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对企业职工因为工作原因负伤或者死亡的补偿做了相应的规定,并且在我国的企业内开始不断实施。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与进步,对其中的各项条款有了更新。
当前我国社会中比较常用的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这两个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做了相应的改革,在理念上有所创新,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对工伤认定范围进行调整原来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伤的认定范围的界定还比较模糊,新《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范围进行调整,首先,《社会保险法》对故意犯罪行为以及过失犯罪行为进行区分,规定了如果是在故意犯罪过程中造成伤残或者死亡的,不被认定为工伤,这种规定实质上是对工伤认定范围进行拓展。
其次,对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的不属于工伤的规定进行删除。
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对工伤认定的范围还要进行调整,比如原来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行为扩大大只要不是本人的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对造成伤害的责任方面的要求有所提高,即如果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一方应该负主要责任,则也不能被认定成为工伤。
总体说来,《社会保险法》以及新《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伤的认定范围有了一定的拓展,也加强了对职工的保护,是对劳动者为职业劳动付出代价的一种补偿。
二、对工伤处理程序进行简化工伤认定结果关系到职工能不能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处理的程序是否简洁对受伤者的生活、救济、经济来源等都有重要的影响。
1983工伤
1983工伤
1983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正式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
这一制度的建立,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1983年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为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在工作中,由于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伤害,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获得相应的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
这为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和补偿提供了保障,减轻了劳动者和家庭的经济压力,也增强了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安全意识。
其次,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
企业作为劳动者工作的地方,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负有重要责任。
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强化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同时,企业也能够通过参加工伤保险,降低因工伤事故而导致的经济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
此外,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劳动者是社会的主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心和保护,增强了劳动者的获得感和认同感,有利于增进劳动者
和企业之间的信任和合作,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1983年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工伤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希望未来能够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实施,为劳动者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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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即职业伤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伤害到职工生命健康,并由此造成职工及家庭成员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力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
劳动者在其单位工作、劳动,必然形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相互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除支付劳动者工资待遇外,如果不幸而发生了事故,生成劳动者的伤残、死亡或患职业病,此时,劳动者就自然具有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
劳动者的这种权利是由国家宪法和劳动法给予根本保障的。
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中第73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这一基本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工伤者及其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原劳动部于1996年颁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这一文件第一次将工伤保险作为单独的保险制度统一组织实施,对沿用了40多年的企业自我保障的工伤福利制度进行了改革。
同时,原劳动部组织制定并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国家标准。
这两个文件的颁布实施,对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具有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的意义。
通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基本权益,
受到职工的欢迎。
二是分散了企业风险,减轻了企业特别是事故多发企业的负担。
三是初步建立了工伤保险预防机制,企业的安全措施得到增强。
四是探索了路子,积累了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
五是锻炼了队伍,初步建立了一支懂得工伤保险政策、会经办工伤保险业务的专业工作队伍。
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工伤保险条例》。
4月27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375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
《条例》共分八章六十四条,包括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后,工伤保险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相继出台了《工伤认定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了工伤保险各项工作。
为切实推进农民工的参保工作,2004年6月,劳动保障部发出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
1.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
2.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在生产经营地为农民工参保。
3.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
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5.对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工伤后的长期待遇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便捷化,进一步方便农民工领取和享受工伤待遇。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2006年5月,按照国务院5号文件要求,劳动保障部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以推进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平安计划,提出了三年内实现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目标。
2006年11月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0030万人,成为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后又一个参保人数过亿人的社会保险险种。
从《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国的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连续三年超过1500万人,从2003年底的4575万人,三年增加了5455万人,翻了一番多。
2006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规模也突破100亿元、享受待遇人数超过了70万人。
目前,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正朝着更高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