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汇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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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

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铜鼓地处赣西北边陲,赣江支流修河源头,是全国南方重点林业县。全县总面积232.79万亩,其中林地207.5万亩,占总面积的89.14%,森林覆盖率高达88.04%,居江西省之首。全县辖6 镇3乡4个生态公益型林场,人口14万。近年来,铜鼓县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深入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富县、干部强县、依法治县”的发展战略,主动抢抓机遇,全力攻坚克难,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呈现出生态和经济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生态县”、“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深呼吸小城100佳县”、“中国南方红豆杉之乡”、“中国长寿之乡”、“中国竹键盘之都”和“江西首届生态文明建设十佳县”、“江西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等10余项国家和省级荣誉。下面就铜鼓县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作个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2004年8月,铜鼓县被列为江西省首批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县之一,2005年全面完成集体林权确权发证各项工作。全县完成林地勘界确权77573宗,发放林权证35000本,发证率99.9%。2005年11月,铜鼓率先成立全省首家林业产权交易管理中心。2011年被列为全国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试点县,成立了集林权管理、流转交易、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林权管理服务机构——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5年在省厅的关心下,我县再次被列为全省首批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为把试点工作抓实抓好,我县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严格按照省林业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

点方案》要求,始终把林业改革试点作为全县重点工作来抓,积极稳妥地推进了林地流转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做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减免税费,规范流转,放活经营”,取得了一定成效。实现了“林区稳定,林业发展,林农增收”的目标,呈现出“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良好局面。截止2019年5月,全县各类山林流转面积58.3万亩(占全县商品林面积的40%),交易金额4.6亿元,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4.147亿元,抵押评估面积44.92万亩。促进了全县林地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的途径,提高了林业现代化的水平和效益。

二、主要做法

1、高位组织推动。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深化林业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局,具体负责落实项目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政策的落实等工作。同时,落实了分片挂点制度,每年由县领导和局班子成员分片挂点各乡镇(场),负责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组织实施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负责对各挂点乡镇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进行指导和技术扶持,确保了林业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2、精心操作实施。一是深入调研摸底。自试点工作开始,我们就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辖区内开展调查研究,多次召开乡村干部、林农、林业经营大户和林业干部等人员召开座谈会,摸清我县基本情况,做到“懂上情、知县情、明下情”,为研究制定我县改革试点方案做好准备。二是积极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资料、报纸电视,积极宣传省、市、县林地流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性文件,以及新型经营实体《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林业合作社建设、林权管理、山林权属和林地承包流转纠

纷调处等业务培训,组织各乡镇(场)、乡村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和林业改革相关人员160余人举办了3期培训班,发放宣传手册1000多份;在《铜鼓报》、《宜春日报》、《江西日报》和其他新闻媒体宣传林改典型示范报道10余篇。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广大干群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的法律政策意识和业务素质,调动了全县参与林业改革的积极性。三是据实制定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

3、加强政策保障。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出台鼓励政策。先后出台了《铜鼓县森林资源转让条例》《森林资产评估办法》、《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铜鼓县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铜鼓县林下经济发展意见》《铜鼓县林地流转经营权流转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鼓励林地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托管等多种形式的流转,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林下经济,支持金融机构林权抵押贷款,及税费减免等有关扶持政策。进一步提升了林地价值,促进林地规范流转,提高林业经营户投资林业生产经营发展的积极性。二是落实森林保险,提高林农抗风险能力。自2011起,在公益林由省财政统保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对全县商品林进行了统保,基本实现了森林保险全覆盖。三是积极探索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放活林地经营权。为进一步推进“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三权分置进程,积极探索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我县政府办牵头多次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召开座谈会,对我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的流转程序、合同签定备案和管理制度等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既符合省政府文件精神,又切合铜鼓实际的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管理办法。截至2019年9月底,我县共办理林地流转经营权证66本,经营流转

证面积11663.95亩。为放活林地经营权,进一步保障林农的收益权和处置权,推进落实三权分置工作开了一个好头。

4、提升管理服务。一是建立五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在原有省、市、县林权服务体系的基础上,依托各乡镇林业工作站设立林地流转林权管理服务窗口,村级设立林地流转服务信息员,配备专职人员,添置办公设备,建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起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林权流转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运用“惠林绿桥”信息,实现了信息共享、网络互通,林权流转逐步向乡镇村延伸。同时,建立了乡村电子商务平台36个,为林农林产品宣传销售提供了方便。二是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户在依法实行林地流转,经营权承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经营大户采取股份合作、成立民营林场、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企业+农户、村组代理、托管等多种林业经营组织模式,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并在上级林业项目立项、惠农贴息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有效地促进了林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近年来共培育了“永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南方红豆杉种植合作社”、“大塅交山村有机茶叶合作社”、“群生林场”、“华辉林场”、“福源林下经济水栀子基地”、“华府林泉生态农庄”、“汤里生态休闲旅游”、“上四坊生态休闲养生旅游基地”等多个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截止目前,全县共有民营林场37个、家庭林场30个;注册登记造林、苗木、森林经营、林下经济、茶果特色林业等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56个(其中省级示范林业合作社3个),登记社员5600户,带动农户12000户,出资总额5700多万元。带动了林农增收致富,推动了我县现代林业的发展。三是狠抓山林纠纷调处,维护广大林农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始终把山林纠纷的调处,维护林区稳定作为我县重要中心工作来抓,在林业局成立了副科级的山林纠纷调处办,聘请了专职律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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