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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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穗政合同示范文本16号
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合同(施工类)
(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13—2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2.工程总面积: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图纸
(一)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属于同一内容的文件,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
本合同适用现行有效的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标准。
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发包
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和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
联系时,承包方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
后48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
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发包方有权要求
承包方无条件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承包方代表。
(三)图纸
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
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承包方应在施工现
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监理
1.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
权利与义务。
(二)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除发包方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发包方
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
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须在48小时内
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
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
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
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
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发包
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和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
联系时,承包方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
后48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
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发包方有权要求
承包方无条件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承包方代表。
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
(三)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
(9)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1)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