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益性捐赠抵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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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益性捐赠抵税说明

一、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文,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与调整

为了方便计算,现将公益性捐赠扣除额的计算及调整归纳为:

1、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利润总额×12%;

2、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总额=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全部捐赠支出中属于公益性捐赠的部分;

3、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总额-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非公益性捐赠;

如捐赠人实际公益性捐赠额小于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税前

应按实际公益性捐赠额扣除,公益性捐赠部分无须纳税调整,只需要调整非公益性捐赠部分;如果实际公益性捐赠额大于或等于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时,税前按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超出部分即为纳税调整额。

三、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与调整举例

例:某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企业当期发生的成本支出1600万元,年度会计利润400万元。(假设该企业除捐赠外无其他涉税调整的事项)

(一)如营业外支出列支通过慈善会捐赠48万元。

捐赠扣除限额和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如下:

1、利润总额:400万元

2、公益性捐赠额扣除限额:400×12%=48万元

3、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总额:48万

应纳税所得额:400—48=352×25%万元【企业所得税为25%】(二)如营业外支出列支通过慈善会捐赠60万元。

1、利润总额:400万元

2、公益性捐赠额扣除限额:400×12%=48万元

3、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总额:60万元

4、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60--48=12万元

5、应纳税所得额:400+12=412万元

6、应纳所得税额:412--48=364×25%万元【企业所得税为25%】

四、企业捐赠减税办理手续

1、须出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开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如深圳市纳税人向深圳市慈善会的公益性捐赠,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可出具由省财政厅印制的、加盖深圳市慈善会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

2、企业在当期“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全额列支,并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做相关帐务处理。

五、可100%抵税的机构

(一)可100%抵税的非营利福利性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名单大概如下:

1、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中国绿化基金会

3、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4、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

5、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

6、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7、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8、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

9、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10、中国红十字会

11、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12、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13、中华慈善总会

14、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15、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16、宋庆龄基金会

17、中国福利会

18、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19、中国扶贫基金会

20、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

21、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2、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

(二)法律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1、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4、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5、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6、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7、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9、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醒:单位和个人如果不是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有关部门,而是直接向受灾对象的捐赠,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因此,捐赠时一定要通过上述特定的途径捐赠才能按规定扣除。

六、公益性捐赠的特定范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而对四

川汶川等地*震灾区的捐赠属于第一项规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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