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油站油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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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
分公司加油站油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为加强省公司系统对加油站油品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理,提高油品质量事故处理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油品质量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损失程度,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油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销售系统加油站在油品的进货、运输、销售、储存等环节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原则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各分公司必须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一旦发生油品质量事故,能够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维护中石化“商誉”。
三、应急报告制度
1.加油站在发生油品质量事故时,事发现场负责人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在事发同时立即上报分公司零售管理部。
2.分公司零售管理部接到报告后,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造成的后果、初步
的原因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经济损失估算状况等情况电话上报省公司零售中心;12小时内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省公司质量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时迅速采取技术措施,对发生质量事故的油品进行处理,必要时应主动协调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及新闻媒体的关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四、应急预案实施
(一)油品质量控制
1、汽、柴油的运输车辆实行专车专用。发现非专车专用拒绝接卸,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2、罐车油品质量验收:卸油前取油样,感官检验油品质量,发现有水杂、气味异常、浑浊等现象时拒绝接卸,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3、油品接卸操作前,油站计量员和驾驶员双方确认运单和罐车来油品种一致,确认罐车油品和收油罐油品一致,防止混油事故的发生。
4、储油罐每隔3-5年清洗一次。
5、储存、运输、接卸过程中,盖严罐口、计量口,做好透气孔的防护,防止水杂侵入油中。
6、交接班时测量储油罐内水高,雨雪天气过后,应及时测量油罐内水高,水高超过50mm以上应向主管部门汇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排水作业。
7、轻质油储存周期三个月,润滑油(脂)储存周期六个月。对到期油品,油站站长提请主管部门进行周期检验。整装油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油品质量。
8、储存乙醇汽油的储油罐严禁含水。
(二)质量事故处理预案
混油预案:
(一)接卸混油处理预案
1、当卸油时发生混油,应立即关闭卸油阀,停止卸油;同时关闭相应的加油机,停止加油。
2、立即向片区ME报告,片区ME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和责任,确定混油油品、数量,按事故处理规定及时上报主管公司。
3、若汽油、柴油相混,则需组织清罐,并将混合油运出站外处理。
4、清除管线内和加油机内混合油,确认无误后开启加油机加油。
(二)加油时混油(加错油、混入水杂)处理预案
1、加油员发现加错油品时,立即停止加油,同时向站长汇报。
2、在确认责任方在加油站后,站长一方面向顾客赔礼道歉,一方面向片区ME和主管公司汇报。同时联系附近汽车修理厂清洗油路,确认损失,由主管公司和车主就赔偿问
题进行商谈。
3、加油站发现顾客反映油中混入水杂,立即停止加油,用量油尺测量油罐水高,抽取加油机发出油品油样并封存,如已混入水杂,尽力避免事态扩大,及时向顾客说明情况,对已驶离站区的车辆,应联系追踪,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赔偿顾客的经济损失。
质量纠纷预案:
1、顾客对油品质量提出异议,加油员应向站长汇报,及时取样,感观检查油品颜色、气味、挥发性等,如无误应向顾客耐心解释,礼貌送客。
2、感观检查认为有质量问题时,要立即停止相应油罐加油业务,取样送检,向片区ME和主管公司报告,同时请顾客留下联系方式。
3、依据取样化验结果及时答复顾客,并按公司规定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