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招投标评标细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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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技术投标书评分细则

附表一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技术投标书评分细则
中(2--3分):金属结构加工制作方法基本可靠、正确,安装流程基本合理,安装方法基本正确,质量控制措施基本可行。
差(0分):金属结构加工制作方法不正确,安装流程不合理,安装方法不正确,质量控制措施不可行。
5、土方回填工程
4
施工方法正确,施工工艺流程合理,质量控制措施得当者得4分,不符合上面要求者相应扣减至0分。
5、工期及保证措施
6
优(5--6分):满足招标文件的总体工期要求,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提出的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工期保证措施完整得当,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
良(4--5分):满足招标文件的总体工期要求,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提出的进度计划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工期保证措施得当,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
6、原材料、中间产品
2
采购渠道合理,程序合理,质量控制方法得当者得2分,不符合上面要求者相应扣减至0分
7、其它项目
2
施工导截流实施方法及开挖、排水实施方法;外观质量控制方法及其它上述未列项目的施工方案的合理性。

合计
100
3、近三年承建工程的质量情况(以质量监督站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为准)
5
优(4.5--5分):近三年承建同等级规模(或以上)水利工程3宗以上,全部合格,且有2/3以上质量评定为优良。
良(3.5—4.5分):近三年承建同等级规模(或以上)水利工程3宗以上,全部合格。
中(2.5—3.5分):近三年承建同等级规模(或以上)水利工程1—2宗,全部合格。
良(2.5—3.5分):施工方法正确,施工手段合理可行,有较为详细的施工过程控制措施,要点把握基本得当。
中(1.5—2.5分):施工方法基本正确,施工手段可行,有施工过程控制措施。

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评标工作细则

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评标工作细则
8.2.1 评审原则 ..............................................10 8.2.2 有效报价 ..............................................10 8.2.3 报价偏离 ..............................................11 8.2.4 报价异常 ..............................................11 8.3 评委赋分异常 ..............................................11
4.1 与会人员
评标预备会一般应在评委集中后及时召开。代理机构应事先通知 所有参加预备会的有关人员,告知召开预备会的时间和地点。评标预 备会参会人员一般包括全体评委、监察人、监督人、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招标中心工作人员等。
4.2 会议流程
评标预备会首先由代理机构主持,介绍评标委员会组建及潜在投 标人名单,监察人宣读评标纪律,确认无需要回避的评委后,评委签 订《评标委员会委员承诺书》,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主任委员 主持后续会议,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介绍本次招标工程的有关 概况。主任委员组织评委熟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各项评 标准备。
各种评审表填写应清晰,无涂改。确须修改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在修改处签名。
3.3 评标过程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步,初步评审不合格的 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投标报价参与复合计算除外)。
3.4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中有 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其投标文件中证明、证件复印件的有效
招标人评委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熟悉招标项目技术、经济或管理特征,具备评审招标项目的能力。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优秀3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优秀3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优秀3篇)本文是爱岗的小编为家人们找到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优秀3篇),欢迎参考。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pdf 篇一第四十四条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载明的地点。

第四十五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人员至少由主持人、监标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组成,上述人员对开标负责。

第四十六条开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主持人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停止接收投标文件,开始开标;(二)宣布开标人员名单;(三)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是否在场;(四)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五)依开标顺序,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完好,再启封投标文件;(六)宣布投标要素,并作记录,同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七)对上述工作进行纪录,存档备查。

第四十七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四十八条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及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含招标人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的选择应当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

根据工程特殊专业技术需要,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指定部分评标专家,但不得超过专家人数的1/3.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中央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地方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也可从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但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中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专家不得少于专家总数的1/3.第五十条进入评标委员会的勘察(测)、设计专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从事水利勘察(测)、设计工作或相关的技术经济工作满10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招标评分标准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招标评分标准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招标评分标准引言概述: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工程的质量和进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而招标评分标准是评判投标单位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详细介绍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招标评分标准,包括技术能力、施工方案、投标报价、施工组织及管理、安全环保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技术能力1.1 企业资质:评估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人员组织结构、技术人员资质等情况。

1.2 工程经验:考察投标单位过往工程的规模、难度、质量等情况,评估其工程管理和技术水平。

1.3 设备条件:综合考察投标单位的施工设备情况,包括设备种类、数量、性能等,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二、施工方案2.1 技术方案:评估投标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过程、工序安排、技术措施等方面的规划。

2.2 施工组织:考察投标单位对施工人员的组织、分工、协调等情况,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2.3 施工方法:评估投标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方法、工艺、材料等的选择和合理性。

三、投标报价3.1 价格合理性:评估投标单位的报价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是否合理且具有竞争力。

3.2 成本控制:考察投标单位对工程成本的控制能力,包括材料采购、人员管理、设备使用等方面。

3.3 经济效益:评估投标单位的报价是否能够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包括工程利润、投资回报等方面。

四、施工组织及管理4.1 项目管理:考察投标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控制等方面的能力。

4.2 进度管理:评估投标单位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控制和管理能力,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4.3 质量管理:考察投标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能力,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五、安全环保5.1 安全管理:评估投标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5.2 环境保护:考察投标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的措施和效果,确保工程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5.3 法律合规:评估投标单位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方面。

水利工程招标评标(3篇)

水利工程招标评标(3篇)

第1篇一、引言水利工程作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水资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不断推进,招标评标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其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文将从水利工程招标评标的基本概念、程序、方法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水利工程招标评标的基本概念1. 招标: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选择最佳中标人的行为。

2. 评标:评标是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人的过程。

3. 招标评标:招标评标是指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最终确定中标人的全过程。

三、水利工程招标评标的程序1. 准备阶段(1)制定招标文件: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需求,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评标标准等内容。

(2)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告知潜在投标人相关信息。

2. 投标阶段(1)潜在投标人报名: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向招标人报名。

(2)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了解招标项目相关信息。

(3)编制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

3. 开标、评标阶段(1)开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开标会议,公布投标人信息。

(2)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

4. 确定中标人(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建议,确定中标人。

5. 签订合同(1)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四、水利工程招标评标的方法1.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以确定中标人。

水利工程招标标准(3篇)

水利工程招标标准(3篇)

第1篇一、总则1.1 为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活动,保障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水利工程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利工程招标活动,包括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

1.3 招标人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制定招标文件,组织实施招标活动。

二、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工程量清单;(5)技术规范及要求;(6)投标报价要求;(7)资格审查要求;(8)评标标准和方法;(9)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2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额;(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地点;(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4)投标保证金的要求;(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3 投标人须知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工程的概况;(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4)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5)投标保证金的要求;(6)评标标准和方法;(7)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4 合同条款及格式应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2)合同标的及质量要求;(3)合同工期及进度要求;(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5)合同履约保证金;(6)违约责任;(7)争议解决方式;(8)合同解除条件;(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5 工程量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名称、规格、型号、数量;(2)工程量计算规则;(3)单位工程量及总价;(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6 技术规范及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规范;(2)施工技术规范;(3)设备、材料质量标准;(4)环境保护要求;(5)安全生产要求;(6)其他技术要求。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招标评分标准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招标评分标准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招标评分标准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施工项目,旨在选择合适的承包商进行工程施工。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评分标准的各项指标和权重。

二、评分标准1. 技术方案(权重:30%)技术方案评分将根据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的合理性- 施工周期和进度计划的可行性- 施工安全措施的完备性-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2. 经济报价(权重:30%)经济报价评分将根据承包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经济报价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总投资额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价格合理性和市场竞争性- 经济效益和回报率的可行性3. 施工能力(权重:20%)施工能力评分将根据承包商的施工能力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规模和资质等级- 过往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施工设备和技术装备的完备性和先进性- 施工人员的数量和素质4. 资质证书(权重:10%)资质证书评分将根据承包商的相关资质证书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工程施工资质证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5. 信誉度(权重:10%)信誉度评分将根据承包商的信誉度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过往工程项目的履约情况和客户满意度- 相关行业协会和组织的评价和认可- 法律纠纷和违约记录三、评分方法根据以上评分标准的权重,每个指标将按照一定的评分方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可以采用定量评估、定性评估或综合评估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决策。

四、评分结果根据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的综合结果,将对各个承包商进行评分,并按照评分结果确定中标者。

评分结果将在招标结果公示中公布,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五、其他注意事项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中将保证公正、公平和透明。

水利工程招标评标工作细则

水利工程招标评标工作细则

水利工程招标评标工作细则目录第1 章总则 (1)1.1 制定依据和目的 (1)1.2 适用范围 (1)1.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第2 章评标工作流程 (2)2.1 评标工作流程 (2)第3 章评标原则 (3)第4 章评标预备会 (4)4.1 与会人员 (4)4.2 会议流程 (4)4.3 评委签到 (5)4.4 评委分工 (5)4.5 回避 (5)第5 章评标准备 (6)第6 章陈述、答辩或演示(如有) (7)第7 章初步评审 (7)7.1 资格评审 (7)7.2 形式评审 (8)7.3 响应性评审 (8)7.4 算术错误修正 (8)第8 章详细评审 (10)8.2 经济评审 (10)8.2.1 评审原则 (10)8.2.2 有效报价 (10)8.2.3 报价偏离 (11)8.2.4 报价异常 (11)8.3 评委赋分异常 (11)第9 章投标文件澄清、说明与补正的评审与比较 (12)第10 章废标等重要事项处理 (13)第11 章评标结果 (13)第12 章推荐中标候选人 (13)第13 章评标报告 (14)第14 章特殊情况处理 (15)14.1 评标暂停............................................... .1514.2 中途更换评委........................................... .1514.3 记名投票.............................................. ..1514.4 重新评标或招标........................................ ..1514.4.1 重新评标或招标的情形................................ . 1514.4.2 原评委会重新评标................................... .. 1614.4.3 重新组织评委会重新评标............................. .. 17第15 章专家评审费 (17)第16 章工作纪律 (18)附件一评标工作流程图 (20)附件二评标报告(参考格式) (22)附件1 评标委员会及监察监督人员名单 (27)附件2 评标委员会委员承诺书 (28)附件3 预备会会议记录 (29)附件4 开标会会议记录 (32)附件5 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一览表 (34)附件6 业绩及奖项核实表 (35)附件7 主要管理人员在建(含拟任)及备案情况核查表 (36)附件8 投标人信用等级及不良记录一览表 (37)附件9 报价得分表(样表) (38)附件10 分项报价合理性得分表(样表) (39)附件11 评委赋分汇总排序表(样表) (40)附件12 中标候选人报价复核表 (41)1第1章总则1.1 制定依据和目的为规范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及安徽省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评标工作细则

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评标工作细则

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评标工作细则一、引言水利工程是一个关乎人民福祉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在安徽省水利工程领域的招标评标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招标评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1.招标文件的编制应该公开、公平、公正,符合国家招标法规范和安徽省水利工程技术规范。

2.招标文件应该包含以下主要内容:a.工程概况:对工程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进行详细描述;b.投标人资格:明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限制;c.招标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核、评标和中标等程序;d.投标文件要求:规定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格式要求和递交方式;e.合同要求:规定中标后的合同签订流程和要求。

三、招标公告的发布1.招标公告应该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确保广大投标人能够得知投标信息。

2.招标公告应该包含工程概况、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截止时间等信息。

四、投标人资格审核1.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时,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投标人资格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资质、技术能力、经济实力、施工管理能力等。

3.资格审核结果应当及时向投标人公示,并允许投标人提出异议。

五、投标文件的评标1.投标文件的评标应该由专业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会应该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家组成。

2.评标委员会应该公开评标标准、评分方法和评分规则,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3.评标委员会应该认真评审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估其技术方案、价格和施工能力等。

六、中标和合同签订1.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流程签订施工合同。

3.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工程的质量要求、工期、付款方式和验收标准等内容。

七、招标过程监督1.招标评标过程应设置监督机构,负责对招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2.监督机构应制定监督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

水利工程招投标评标细则范文

水利工程招投标评标细则范文

目录第一章总那么 (1)第二章评标委员会 (1)第三章评标方法 (2)第四章评标 (7)第五章监督管理 (8)第六章附那么 (8)水利枢纽、水库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分法~技术局部〕 (10)水利枢纽、水库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分法~商务局部〕 (12)渠道及高新节水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分法~技术局部〕 (13)渠道及高新节水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分法~商务局部〕 (15)渠道及高新节水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合理低投标价法~技术局部〕 (17)渠道及高新节水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合理低投标价法~商务局部〕 (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施工评标细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充分表达评标“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那么,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本细那么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的评标工作。

第二章评标委员会第三条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第四条评标委员会应当由5人以上〔含5人〕单数组成,其中经济和技术专家不得少于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人派一名具有相应水平,且熟悉招标工程工程经济或者技术要求的代表参加,并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确定。

确需增加招标人代表数量,应当经自治区水利厅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评标专家的选择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

如招标工程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经自治区水利厅批准,招标人可以指定局部评标专家,但不得超过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一。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标工作开始前确定,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严格保密。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负责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侯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评标细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评标细则

建议合理者得 4 分;无工作设想、建议者不得分
语言组织与口头表达能力、
陈述简明扼要、层次清晰、语言组织流畅、思维
2
思维应变能力
应变能力强者,得 2 分;其他酌情扣分
对评标委员提出问题的解答
对所有问题均作出合理解答者,得 2 分;存在解
2
的合理性
答不合理者,酌情扣分
3
资源配置
25
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部门
评标细则
1 评标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 12 号令) 1.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 14 号令) 1.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 号) 1.5 本招标工程招标文件 2 评标原则
8.4 评分采用记名评分,评分表须经评标委员签署全姓名方为有效。评分 表不得涂改,涂改的评分表作废处理,并更换新表。 8.5 每一位评标委员的评分结果应汇总形成综合评分统计表,并经所有评 标委员核实后共同签署全姓名确认。 8.6 单项评分及综合评分的有效位数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小数点后第 二位数的取舍应遵循四舍五入规则。 8.7 将所有评标委员的评分结果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其余评标委员评 分的算术和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8.8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的高低顺序选择 1~3 名中标候选人。若 候选人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对得分相同的投标人采用投票法,以少数 服从多数的方式,(或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大纲的得分高低)选择中标候选人。
者不得分;
完全符合要求者得 3 分;基本符合者得 2 分;不 3
符合者不得分
工作思路清晰、程序规范、对工程难点、重点认
识深刻、建议科学合理、有创造性对策者得 8 分;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标准(试行)范文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标准(试行)范文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7
质量管理岗位职责明确得2分,否则不得分。
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科学合理,过程控制方法可行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测量、检验设备齐全,方法可行,计划合理,有具体的标准和检测方法的(施工规范有具体要求的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规范无具体要求的提出的企业标准较先进的)得2-3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2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财务报表,并且所有反映财务状况的资料数据可靠、无相互矛盾,财务状况良好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8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得8分,二级达标企业得6分,三级达标企业得4分,未达标的得2分。
投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及完整性
2
投标文件外形尺寸、页码编排、装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内容按要求填写,得1分,未编制评分因素索引表、投标文件组成或内容不全的扣1分。
主体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完善,有针对性的得3-4分;基本合理、完善的得1-3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
临时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完善的得2-3分;基本合理、完善的得1-2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
施工方案考虑的对象和内容完整、没有缺项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6
质量管理岗位职责明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5
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各岗位职责明确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保证体系与措施、预案合理、得当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合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3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机构健全、措施合理得2-3分;基本健全、合理的得1~2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3
总工期满足要求,各分项工程工期合理、施工均衡的得3分,次之酌情扣分。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招标评分标准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招标评分标准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招标评分标准一、项目概述本次招标项目为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旨在寻找合适的承包商进行工程施工。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投标的评分标准,以确保公平、透明的招标过程。

二、评标标准1. 技术方案(权重:30%)- 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施工流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施工方法的合理性和创新性- 施工组织和管理的能力2. 施工经验(权重:25%)- 过往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施工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 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记录- 施工项目的进度控制和交付能力3. 资质与信誉(权重:20%)- 公司的注册资质和执照- 公司的信誉和声誉-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评级- 公司的合规性和法律纠纷记录4. 人员配备(权重:15%)- 施工团队的组成和人员结构- 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和经验- 施工人员的数量和素质- 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持证情况5. 技术装备(权重:10%)- 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设备的数量和性能- 设备的维护和更新情况- 设备的可用性和适应性6. 投标报价(权重:10%)- 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报价与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匹配程度- 报价与市场行情的比较性- 报价的支付条件和保证金要求三、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根据上述评标标准对各投标方进行评分,并根据各标准的权重计算总分。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分选定中标方。

四、评标流程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方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和时间。

2. 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标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代表组成,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3. 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方的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并记录评审结果。

4. 技术方案答辩评标委员会将邀请投标方进行技术方案答辩,以进一步了解和评估各方的技术能力和方案可行性。

5. 综合评分计算根据各项评分标准的权重,评标委员会将计算各投标方的综合评分,并排序。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标准(3篇)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标准(3篇)

第1篇一、总则1.1 为规范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全过程,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二、招标公告2.1 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2)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及建设内容;(3)招标范围及工程量;(4)招标方式;(5)投标资格要求;(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7)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8)评标办法及标准;(9)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2 招标公告应在招标前15个工作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行业媒体等渠道发布。

三、投标文件编制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5)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等;(6)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7)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8)质量保证措施;(9)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0)环境保护措施;(11)合同条款及违约责任;(12)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四、开标4.1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进行。

4.2 开标时,招标人应检查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密封完好,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宣布开标。

4.3 开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更改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评标5.1 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应为奇数,不得少于7人。

5.2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5.3 评标委员会应从以下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投标报价;(2)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4)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6)环境保护措施;(7)投标人信誉及业绩;(8)其他评标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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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评标委员会1第三章评标方法2第四章评标7第五章监督管理8第六章附则8水利枢纽、水库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10水利枢纽、水库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12渠道及高新节水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13渠道及高新节水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15渠道及高新节水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合理低投标价法~技术部分)16 渠道及高新节水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合理低投标价法~商务部分)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体现评标“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的评标工作。

第二章评标委员会第三条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第四条评标委员会应当由5人以上(含5人)单数组成,其中经济和技术专家不得少于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人派一名具有相应水平,且熟悉招标项目工程经济或者技术要求的代表参加,并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确定。

确需增加招标人代表数量,应当经自治区水利厅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评标专家的选择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

如招标工程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经自治区水利厅批准,招标人可以指定部分评标专家,但不得超过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一。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标工作开始前确定,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严格保密。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负责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侯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三章评标方法第七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颁发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招标项目的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在评标时不得另行制定、修改、补充任何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评标应当按招标文件进行,未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办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第八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或者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第九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根据所确定的评标标准、各评审要素所占的分值,由评标专家逐个对投标文件各项评审要素进行定量综合评分,最后进行计算,以投标人得分的高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侯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项目投资较大、施工技术复杂或者施工难度较高时,采用综合评分法。

第十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时,可以选择编制招标人标底或者不编制招标人标底两种方式,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编制标底的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介入该招标工程的投标事务,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负有对标底保密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在采用编制招标人标底的方式时,评标标底的确定采用复合标底的形式。

复合标底C的计算式为:C=K×A+(1-K)×B式中:C为复合标底;A为招标人标底;B为投标报价在招标人标底的80%(含80%)到115%(含115%)之间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不在该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复合标底的计算,当该范围内的投标单位为零家时,复合标底为招标人标底,即C=A ;K 值为权重系数,权重值K 为0.3、0.4、0.5、0.6、0.7中的任意一个数,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当众随机抽取确定。

最优评标价的确定:一、对于工程技术复杂程度较高的工程项目,如水利枢纽、水库、隧洞、水电站、基础处理等,最优评标价不低于复合标底下浮3%(含3%),即不低于C ×(1-3%)。

二、对于工程技术复杂程度较低的工程项目,如渠道、饮水安全、喷滴灌等,最优评标价不低于复合标底下浮5%(含5%),即不低于C ×(1-5%)。

投标总报价偏差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偏差(%)=×(1%)×(1%)B C C ---下浮率下浮率 式中:B 为投标人投标报价;C 为复合标底;下浮率%为招标人根据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复合标底下浮比例。

第十二条招标人不设标底的,应当设最高投标限价和最低投标限价,投标限价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和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不得高于经批准的招标工程概算投资,最低投标限价不得低于合理成本价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者低于最低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投标限价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此时最优评标价为所有在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即: C=12...N N Nn n++式中:C为最优评标价;N为在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报价;n为在限价范围内投标人的数量。

投标总报价偏差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偏差(%)=B CC式中:B为投标人投标报价;C为最优评标价;第十三条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赋分依照下列标准:一、对于工程技术复杂程度较高的工程项目,如水利枢纽、水库、隧洞、水电站、基础处理等,采用以下分值分配方案(评分标准详见附表1、附表2):(一)技术部分(40分)1、施工组织设计12分2、施工技术力量、机构、机械设备及人力资源配置13分3、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5分4、环境保护技术措施2分5、投标人的业绩、类似工程经历和资信8分(二)商务部分(60分)1、投标总报价40分2、投标报价的完整性2分3、投标报价的合理性2分4、主要单价及总价承包项目的偏差13分5、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3分其中,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为:以最优评标价为基准,投标总报价偏差(%)每低于最优评标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基本分3分,每高于最优评标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基本分1分,处于整数点之间的值以内插法计算。

二、对于工程技术复杂程度较低的工程项目,如灌区改造、高效节水、饮水安全、供水、堤防工程建设项目等,采用以下分值分配方案(评分标准详见附表3、附表4):(一)技术部分(20分)1、施工组织设计5分2、施工技术力量、机构、机械设备及人力资源配置8分3、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2分4、环境保护技术措施1分5、投标人的业绩、类似工程经历和资信4分(二)商务部分(80分)1、投标总报价60分2、投标报价的完整性2分3、报价的合理性2分4、主要单价及总价承包项目的偏差13分5、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3分其中,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为:以最优评标价为基准,投标总报价偏差(%)每低于最优评标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基本分4分,每高于最优评标价一个百分点扣3分,基本分1分,处于整数点之间的值以内插法计算。

第十四条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的,评委应当根据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审查情况和对澄清函的回复情况,评议形成商务组意见和技术组意见,分别向评标委员会汇报。

各评委在评审投标文件及听取专业组汇报的基础上,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分值范围内对每一个投标文件独立赋分。

评标专家的赋分若超出评分分值范围,其评分结果按做废处理。

统计汇总评分结果时,应当去除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最高评分和最低评分各一个后进行汇总,按照汇总后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侯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十五条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是指经评审,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和商务要求(合格性评审)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接近合理低价的投标人即可以作为第一中标侯选人或者中标人。

招标项目投资较小、施工技术简单或者施工难度较低时,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第十六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时,招标人应当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和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且不得高于经批准的招标工程概算投资。

投标限价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以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基准,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当众从4%、4.5%、5%、5.5%、6%、6.5%、7%、7.5%、8%中随机抽取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额度系数,确定最优评标价。

即:C=A×(1-K)式中:C为最优评标价;A为最高投标限价;K为投标人当众随机抽取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额度系数。

第十七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时,评审要素一般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评审标准详见附表5、附表6):一、施工组织设计二、施工技术力量、机构、机械设备及人力资源配置三、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四、环境保护技术措施五、投标人的业绩、类似工程经历和资信六、报价的完整性七、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第十八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时,在不向评委公布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最高投标限价下浮额度系数的情况下,由评委对每一个投标文件的评审要素进行合格性评审。

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评审结果的“合格”数超过评委总人数二分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合格。

只有评审结果为合格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评标程序。

合格性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将不合格投标文件的不合格原因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十九条经评审合格后,投标报价最接近最优评标价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或者第一中标侯选人。

投标报价次接近和第三接近最优评标价的投标人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侯选人。

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与最优评标价之差绝对值相等时,报价低的优先。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评标专家票决施工组织设计的方式确定排序,方案优的排序优先。

第四章评标第二十条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评标活动中的协调组织工作。

主任委员由评委推选产生或者由招标人指定。

主任委员与评委享有同等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评(初评的内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只有初评合格的投标文件方可以进入详评。

评标委员会按照标准认真审查进入详评的投标文件,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经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发出澄清函。

第二十二条评标报告应当经全体评标委员会委员签名。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委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做出书面说明并存档。

招投标评标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负责将招投标评标报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在评标过程中,监督部门可以对各评委的评标结果进行检查,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规定,在监督部门对评委进行询问时,评委有义务回答相关问题。

第二十五条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监督部门应当提出监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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