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商户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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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施工中如需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通知门店安保部,工人下班后交由保安部监控人员妥善保管,集中定点存放。
8.7施工人员离场,必须清理施工现场,以防现场材料或物品丢失。装修用料出场,需楼层值班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8.8施工单位应配备安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交安保部统一管理。
9.施工安全管理: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备
4.1门店营业部(或集团招商中心)应向供应商提供柜位定位、尺寸及平面图,力求商户设计与商场总体的协调(色彩、风格)、并交代水电使用等事项。
4.2供应商应现场复核尺寸,将围挡效果图、商户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道具图、电施图(包括照明的灯具品牌、功率计数量清单)等文件提交门店营业部,并按规定流程逐级审批后,确认装修方案及施工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装修图不得与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相抵触;不得对原机电设施作重大变动;不得增加或减少原机电设施的任何功能;不得改变电梯大堂、公共走道、卫生间等公共部分的任何设计。
4.3门店工程物业管理部门须认真审核施工单位装修资质,并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意外保险证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入商场后的一切意外行为承担相应的所有安全责任。
4.4门店应按照集团工程物业部要求与供应商签订装修管理合同及相关安全协议,收取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费用标准门店自定,报集团营运管理部、工程物业部备案),并办理施工人员入场证件。
9.1施工单位承担施工现场的一切消防责任,进场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
9.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9.3商场内禁止一切易产生火花、烟雾明火的作业。若确有需要,事先向门店工程物业部申请开具动火证,审批后在安保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
9.4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过程中须注意安全,使用后妥善保管。
5.5改造施工产生的垃圾必须日结日清,由施工单位在非营业时间袋装运离商场,严禁将废弃物放置在商场内或商场周边。
6.改造施工要求:
6.1施工单位不得私自封、挡、拆、移公共设施和消防设施。特殊情况确需改动的,应经门店工程物业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并由供应商承担因改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2对商场现有通道、管线井道、强弱电桥架等设施设备,未经门店工程物业管理部门书面同意,施工单位不得封堵、改道、改变用途、拆除。
5.3施工期间,除柜内隔断以及确需要在场内制作的道具外,其他道具均需场外制作(含开料),场内完成道具拼装。施工中若产生临时使用电锯、冲击钻、油漆等易产生噪音、粉尘、异味的工序,应经门店工程物业部审核批准后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5.4施工现场应使用环保、无刺激性油漆涂料,严禁施工区域粉尘、异味、垃圾等污染物影响商场经营。
4.5门店工程物业管理部门须对装修监理负责人及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并留存培训签名表。培训中应详细讲解各项工作流程、人员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和施工注意事项。
5.施工环境管理
5.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须将装修现场全面进行围挡封闭(当晚能施工完毕的零星改造工程除外)。
5.2施工围挡应使用硬质板材且为阻燃物。围挡外立面应平整覆盖设计美观的写真布或喷绘,并标明品牌名称、LOGO,有条件的商户还应标注开柜时间等内容。
6.3对未办理施工手续和手续不全的供应商,门店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6.4夜间施工时间为:商场闭店清场结束后至次日营业前2小时止。
6.5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后的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改动,若确需更改,须报门店再次审批。
6.6节假日或大型活动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商户施工。
7.施工材料管理
7.1施工材料进场
7.1.1运送施工材料的进场车辆,可在指定地点卸货,从卖场专用通道进入。
2.原则
2.1以客为先原则:顾客和供应商都是我们宝贵的资源,商户调整应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保证顾客购物体验,保证其他供应商正常经营。
2.2安全有序原则:商户装修施工内容繁杂,涉及高空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工序,涉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门店务必以保障安全为第一要务,严格管理危险物品,严格管控施工风险,杜绝发生施工危险。
7.3施工材料安全
7.3.1施工材料进场时须提交材料的有效防火检测报告。
7.3.2装修使用的电线、开关、插座、灯具等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认证,应使用符合商场规定带漏保装置的空气总开关和分开关。
7.3.3阻燃板、木芯板、壁纸等施工材料须粉刷防火涂料,以不露出材料的原有材质为标准。
7.3.4施工材料、工具应堆放有序,不得散放在外。
9.5施工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接驳卖场线路,不得私接电路及其他电热设备,需临时用电或装修完毕后接线须经门店工程物业部门审批。
9.6施工人员空中作业必须使用保护装置,并和门店安保部签署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
商户改造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责任部门:营运管理部
工程物业部
版本:1.0
页数:5页
1.目的
根据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商业零售企业需不断调整商品结构、布局和品牌,是行业的发展需求。商场调整期间商铺的改造施工将对经营及卖场环境体验造成较大干扰,为保证商场正常的运营秩序,维护安全、洁净、舒适、优雅的购物环境,保障商场和供应商的共同利益,营运管理部、工程物业部共同制订《商户改造施工现场管理指引》。
7.1.2各类车辆禁止鸣按喇叭,避免噪音污染,严禁长时间停留。
7.1.3门店工程部协助安保部门按规定审核物品进出,严禁违规材料入场。
7.2施工材料运输
7.2.1门店工程物业管理部门应书面告知供应商货梯尺寸、最大载重量、货运通道尺寸等数据。
7.2.2材料运输禁止使用扶梯及客梯,严禁超重、超长、超宽材料使用货梯。超重、超长、超宽材料,施工单位可从货运通道搬运或拆解后运输。搬运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货梯、扶手、墙面、地面、天花等设施,如有损坏应按规定赔偿。
8.人员管理
8.1施工人员凭施工证件入场,随身携带工种资格证书,以备查验。
8.2现场施工人员应衣着整洁,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不得随意进出其他商户或其他楼层。
8.3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在商场内吸烟、打闹、大声喧哗、就餐、睡觉等不良行为。
8.4夜间施工时,施工涉及楼层必须安排工作人员值守。
8.5油漆工艺施工前,应检查周边环境并在安保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
8.7施工人员离场,必须清理施工现场,以防现场材料或物品丢失。装修用料出场,需楼层值班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8.8施工单位应配备安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交安保部统一管理。
9.施工安全管理: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备
4.1门店营业部(或集团招商中心)应向供应商提供柜位定位、尺寸及平面图,力求商户设计与商场总体的协调(色彩、风格)、并交代水电使用等事项。
4.2供应商应现场复核尺寸,将围挡效果图、商户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道具图、电施图(包括照明的灯具品牌、功率计数量清单)等文件提交门店营业部,并按规定流程逐级审批后,确认装修方案及施工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装修图不得与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相抵触;不得对原机电设施作重大变动;不得增加或减少原机电设施的任何功能;不得改变电梯大堂、公共走道、卫生间等公共部分的任何设计。
4.3门店工程物业管理部门须认真审核施工单位装修资质,并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意外保险证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入商场后的一切意外行为承担相应的所有安全责任。
4.4门店应按照集团工程物业部要求与供应商签订装修管理合同及相关安全协议,收取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费用标准门店自定,报集团营运管理部、工程物业部备案),并办理施工人员入场证件。
9.1施工单位承担施工现场的一切消防责任,进场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
9.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9.3商场内禁止一切易产生火花、烟雾明火的作业。若确有需要,事先向门店工程物业部申请开具动火证,审批后在安保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
9.4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过程中须注意安全,使用后妥善保管。
5.5改造施工产生的垃圾必须日结日清,由施工单位在非营业时间袋装运离商场,严禁将废弃物放置在商场内或商场周边。
6.改造施工要求:
6.1施工单位不得私自封、挡、拆、移公共设施和消防设施。特殊情况确需改动的,应经门店工程物业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并由供应商承担因改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2对商场现有通道、管线井道、强弱电桥架等设施设备,未经门店工程物业管理部门书面同意,施工单位不得封堵、改道、改变用途、拆除。
5.3施工期间,除柜内隔断以及确需要在场内制作的道具外,其他道具均需场外制作(含开料),场内完成道具拼装。施工中若产生临时使用电锯、冲击钻、油漆等易产生噪音、粉尘、异味的工序,应经门店工程物业部审核批准后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5.4施工现场应使用环保、无刺激性油漆涂料,严禁施工区域粉尘、异味、垃圾等污染物影响商场经营。
4.5门店工程物业管理部门须对装修监理负责人及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并留存培训签名表。培训中应详细讲解各项工作流程、人员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和施工注意事项。
5.施工环境管理
5.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须将装修现场全面进行围挡封闭(当晚能施工完毕的零星改造工程除外)。
5.2施工围挡应使用硬质板材且为阻燃物。围挡外立面应平整覆盖设计美观的写真布或喷绘,并标明品牌名称、LOGO,有条件的商户还应标注开柜时间等内容。
6.3对未办理施工手续和手续不全的供应商,门店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6.4夜间施工时间为:商场闭店清场结束后至次日营业前2小时止。
6.5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后的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改动,若确需更改,须报门店再次审批。
6.6节假日或大型活动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商户施工。
7.施工材料管理
7.1施工材料进场
7.1.1运送施工材料的进场车辆,可在指定地点卸货,从卖场专用通道进入。
2.原则
2.1以客为先原则:顾客和供应商都是我们宝贵的资源,商户调整应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保证顾客购物体验,保证其他供应商正常经营。
2.2安全有序原则:商户装修施工内容繁杂,涉及高空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工序,涉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门店务必以保障安全为第一要务,严格管理危险物品,严格管控施工风险,杜绝发生施工危险。
7.3施工材料安全
7.3.1施工材料进场时须提交材料的有效防火检测报告。
7.3.2装修使用的电线、开关、插座、灯具等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认证,应使用符合商场规定带漏保装置的空气总开关和分开关。
7.3.3阻燃板、木芯板、壁纸等施工材料须粉刷防火涂料,以不露出材料的原有材质为标准。
7.3.4施工材料、工具应堆放有序,不得散放在外。
9.5施工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接驳卖场线路,不得私接电路及其他电热设备,需临时用电或装修完毕后接线须经门店工程物业部门审批。
9.6施工人员空中作业必须使用保护装置,并和门店安保部签署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
商户改造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责任部门:营运管理部
工程物业部
版本:1.0
页数:5页
1.目的
根据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商业零售企业需不断调整商品结构、布局和品牌,是行业的发展需求。商场调整期间商铺的改造施工将对经营及卖场环境体验造成较大干扰,为保证商场正常的运营秩序,维护安全、洁净、舒适、优雅的购物环境,保障商场和供应商的共同利益,营运管理部、工程物业部共同制订《商户改造施工现场管理指引》。
7.1.2各类车辆禁止鸣按喇叭,避免噪音污染,严禁长时间停留。
7.1.3门店工程部协助安保部门按规定审核物品进出,严禁违规材料入场。
7.2施工材料运输
7.2.1门店工程物业管理部门应书面告知供应商货梯尺寸、最大载重量、货运通道尺寸等数据。
7.2.2材料运输禁止使用扶梯及客梯,严禁超重、超长、超宽材料使用货梯。超重、超长、超宽材料,施工单位可从货运通道搬运或拆解后运输。搬运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货梯、扶手、墙面、地面、天花等设施,如有损坏应按规定赔偿。
8.人员管理
8.1施工人员凭施工证件入场,随身携带工种资格证书,以备查验。
8.2现场施工人员应衣着整洁,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不得随意进出其他商户或其他楼层。
8.3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在商场内吸烟、打闹、大声喧哗、就餐、睡觉等不良行为。
8.4夜间施工时,施工涉及楼层必须安排工作人员值守。
8.5油漆工艺施工前,应检查周边环境并在安保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