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鸡场防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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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动物防疫法及有关畜禽防疫卫生条例。
二、阻断病源的传入和传播
1、鸡场出入口,设消毒池,池内保持有效消毒液。保证进出人员及车辆消毒工作。
2、外来人员未经负责人或兽医部门同意不得进入生产区。
3、任何其它禽及其禽产品不得带入生产区。
4、饲养员每天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不得在不同鸡群间串门。
5、生产区一周消毒一次,工作区和周围环境两周彻底消毒一次。
6、任何外来人员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生产区,进入前必须更衣、消毒,紫外线下照射10分钟,穿工作服在技术员的陪同下进入。
7、场内人员不得对外诊疗鸡只及其他动物的疾病。
8、不得随意离开生产区,在生产区穿工作服和胶靴,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一周)。
三、严格淘汰
1、饲养员每天观察鸡群,每天早晨放牧后到鸡舍角落及其它偏僻处查看有无离群独居、精神不好的鸡,发现后立即淘汰。
2、经技术员同意后饲养员方可对淘汰鸡进行无害处理,即离饲养基地3公里以外定点深埋。
四、传染病应激措施
1、当鸡群发生疑似传染病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同时向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并尽快加以确诊。
2、当场内或附近出现烈性传染病或疑似烈性传染病病例时,立即采取隔离封锁,并向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3、如场内发生传染病后,如实填报疾病报表,该次传染终结后留档并报畜牧兽医部门。
4、决不调出或出售传染病患鸡和隔离封锁解除之前的健康鸡。
五、防疫保健
1、技术员制定、组织实施基地防疫计划,免疫计划以技术员发的程序为准。
2、对场内员工进行兽医防疫规程宣传教育。
3、定期检查饮水卫生及饲料的加工、贮运是否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4、定期检查鸡舍、用具、隔离舍和鸡场环境卫生和消毒情况。
5、技术员每天的诊疗情况有台帐记录。详细记录诊断、处方、免疫等内容。
6、保健工作遵照国家、省市兽药使用准则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7、配合畜牧兽医部门疫病检测,妥善保管各种检测报告书。
8、加强医疗器械管理,必须先消毒后使用。医疗器械及设备有保管员保管,如有缺损在一个星期内补购或维修,确保随时可用状态。
本管理制度经双方签章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