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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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

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修订)

为推进素质教育,培养信念坚定、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中医药人才,激励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及高等学校培养目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提高适应社会发展能力为目标,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素质、实践创新及社会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综合测评鼓励学生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展个性与特长;

(三)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奖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重要依据;

(四)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的指导性办法,具体操作时,各学院可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实际情况提出申请报学生工作处同意后进行适当调整。

二、指标体系

综合测评分为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两个

方面。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第二课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素质;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学习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和实践性的素质。

综合测评成绩=基础性素质成绩×70%+发展性素质成绩×30% (一)基础性素质测评

基础性素质主要按德体素质、学业成绩两个一级指标进行测评。

1.“德体素质”测评

“德体素质”测评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中反映德体素质、品质特征的关键行为进行测评,总分为100分,需测评的关键行为有:

①学校提倡、鼓励学生做到的行为;

②学校要求学生必须做到的行为;

③学校反对并予以纪律处分的行为;

④学生在宿舍的表现情况;

⑤学生体育锻炼情况;

⑥学生人际和谐状况及心理调适能力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体素质”记0分:

①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言行者;②受警告(包含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③本学年内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待处分者;

④本学年内受到院级(包含院级)两次以上通报批评者。

2.“学业成绩”测评

学生学业成绩=该生本学年必修课成绩平均分

基础性素质成绩=德体素质成绩×20%+学业成绩×80%(二)发展性素质测评

以荣誉称号、奖励及成果鉴定证书或文件等为主要测评依据。

1.创新与创造能力

(1)科技竞赛

说明:

①参加同类各级评比活动,重复获奖可以累计计分(校级以上,不含校级)。

②集体获奖,计分标准如下:第一位得分=2/(n+1)*得分数;其他人员得分=1/(n+1)*得分数(n为作者位次)。

③评奖不分等级时按二等奖计分;若以名次记,第1名按一等奖计分,第2、3名按二等奖计分,第4—6名按三等奖计分,7、8名按优秀奖计分;若以金银铜奖计分别按一、二、三等奖计分;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基础上计1~3分

(校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

④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T)项目按照参加科技竞赛相应二等奖计分,已结题的校级SRT项目计6分,已结题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计10分,在研者不计分。由实验室管理处出具相关结题材料。

(2)科研成果

学生或以学生为主的科研成果或科技产品及学生参加老师科研课题,如参赛获奖,按上表计分(不重复计分);未参赛但已通过鉴定者计6-10分;未通过鉴定者需经两名以上专家、教授推荐,经学校科技处审定后可计2-5分。获得国家专利每项专利计6-10分。以上工作若由多人共同完成,得分计算方法如下:第一位得分=2/(n+1)*得分数;其他人员得分=1/(n+1)*得分数(n为作者位次)。

(3)论文著作

论文著作以出版的正式刊物为计分依据。

在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国际正式学术杂志或被SCI、SSCI、EI、ISTP、IER、AHCI收录每篇计20分;双核心期刊每篇计10分;单核心期刊每篇计8分;其他杂志每篇计4分;双核心期刊为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索引同时收录,单核心期刊为仅被其中一种索引收录。

在校报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2分;在校内学术刊物上(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定的)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0.5分。凡有多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记分方法同科研成果项。

著作得分:主编(第一作者,其他主编按副主编算)计4-8分(不足2万字计4分,超过2万字的部分,按每万字0.8分算,上限8分),副主编计2-6分(著作指有正式出版书号或刊号的作品)。首位满分,其后著者,基础分及字数分均依次递减首位分值的20%。

2.技术技能

(1)外语等级考试计分值

①英语等级考试:

②日语等级考试:通过四级考试可分别参照英语六级标准计分。

(2)计算机等级考试(国家统一考试)

说明:各级考试成绩及格、良好均按合格计。

(3)普通话等级考试

说明:

①外语、计算机、普通话考试如果一学年参加两次考试,按等级高的一次成绩计分。

②学生在校期间,同级考试只能计一次分数。

③驾驶证等通过社会培训形式取得的资格证书不在计

分范围之内。

3.活动及特长

以证书、奖状、奖章或正式表彰文件等为依据计分。

(1)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文艺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不包括问卷式)

(2)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说明:

①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校级(含校级)以上每次计1分,以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等部门的相关文件材料为计分依据,校级以下每次计0.5分,以学院的相关文件材料为计分依据。

②参加同类各级比赛活动,重复获奖可以累计计分(校级以上,不含校级)。

③以集体形式参加比赛获奖,每位参加同学均按上表相应分值计分。

④评奖不分等级时按二等奖计分,奖项不明确者均按同级别的优秀奖计分,评奖等级与名次对应参照表1的说明③计分。

⑤学生活动指由院学生会以上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参照表6的说明①计分,校级活动须由学生工作处、团委认定。

⑥校报优秀记者、优秀广播员、优秀教学信息员等均按社会实践类活动校级二等奖计分。

(3)发表文章:在正式出版物(不含校报)上发表文章,每篇计1-3分,如文章内容为宣传学校好人好事、积极向上新风尚按分值上限计分;校报上发表一般文章1200字以上每篇计1.2分,800—1200字每篇计0.8分,300—800字每篇计0.5分,300字以下每篇计0.2分;诗歌、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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