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上中国人民的抗争是否包括地主阶级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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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史上中国人民的抗争是否包括地主阶级的抗争
近代史上中国人民的抗争是否包括地主阶级的抗争?这个看起来非常简单的问题,细究起来并不简单。有人说,不应该包括。理由很简单,在近代中国,地主阶级是中国人民的敌人,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对象。反封建,说到底就是推翻地主阶级的统治。也有人针锋相对地说,当然要包括。理由也很简单。中国地主阶级站在中国的立场事实上曾参加了抗击外国侵略的斗争。当它反抗外来侵略时,不属于中国人民难道属于中国人民的敌人?两种观点各执一端,冰炭不容,又都似乎有道理。究竟怎么看?很有讨论的必要。
谁代表近代史上的地主阶级?
阶级,是独立的经济范畴。它不是单个的人,也不是一般社会组织和工作机关,而是指一定的生产关系中产生的、经济上处于不同地位的庞大的社会集团。近代史上的地主阶级,当然不是指单个的具体的人或机关、组织,而是指184O~1949年间与农民阶级根本对立的,占有大量土地自己不劳动而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阶级为生活主要来源的庞大的社会集团。既然地主阶级是个庞大的社会集团而不是单个人或机关、组织,因此,涉及到谁是地主阶级或者谁代表地主阶级问题,这在讨论“近代史上中国人民的抗争是否包括地主阶级的抗争”时必须首先予以明确。根据中国近代史教材内容来看,我们起码可以认定三个:即曾先后统治中国的晚清政府、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说它们是近代中国地主阶级的总代表应该没有谁会怀疑。
地主阶级是否有过“抗争”?
抗争,就是对抗。有军事上的拼杀、有外交上的争斗、有经济上的对抗,还有文化体育上的竞争等。那么,近代史上的中国地主阶级在与西方列强的关系上是否有过抗争呢?
先看晚清政府。就教材涉及内容而言主要表现于两个方面:一是战争中的对抗。当西方列强发动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时,代表地主阶级的晚清政府毕竟组织过有限的抵抗。教材虽然说的是林则徐、关天培等抵抗派的抗英,冯子材等将士的镇南关抗法,丁汝昌、邓世昌等北洋舰队清朝将士的抗日,但不能说他们的抗战与晚清政府无关。这些抗争,虽然是软弱的,虽然都归于失败,虽然无不以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而告终。然而,我们可以谴责晚清政府腐败无能,可以痛骂晚清政府丧权辱国,但是,我们没有理由否定晚清政府也曾作过抗争;二是师夷长技以制夷。地主阶级的有识之士林则徐、魏源等人开眼看世界,在如何抗争西方列强问题上首先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口号;地主阶级洋务派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继承其衣钵,掀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师夷长技以自强”的洋务运动。虽有“剿发捻”的企图,但更有“勤远略”抵御外侮的目的。不论是军事工业、民用工业、还是近代海军,甚至是派留学生、办洋学堂,虽然事倍功半,收效甚微,但不可否认从指导思想到社会实践都有与列强抗争的成分。
再看地主军阀的北洋政府。教材对北洋政府在对外问题上是否抗争过,虽然没有明确的交代。但也有些许叙述。1913年的西姆拉会议,“中方代表”断然拒绝了英国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企图。这里的“中方代表”是谁?就是北洋政府的代表。“中方代表”的抗争,当然是北洋政府的抗争。还有英国一手炮制的“麦克马洪线”,教材说“当时和以后的历届中国政府,也一直没有承认这条非法的边界线”。“当时和以后的历届中国政府”包不包扩北洋政府?答案是明显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团的抗争。这从1998年全国高考历史卷第45题提供的三段材料可以得到证明。此处的“中国代表团”是谁?当然是北洋政府的代表团!代表的是北洋政府。所以说中国代表团的抗争说到底就是北洋政府的抗争。
最后看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南京国民政府。最集中,也最能说明问题的是抗日战争中的表现。1937年中日战争全面爆发,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也是中华民族万众一心把血肉筑新的长城的时候,此时,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南京国民政府不仅自始至终参加而且领导了抗战。抗战初期的淞沪会战、太原会战、徐州会战、武汉会战,还有抗战中后期的缅甸远征军的抗战、枣宜会战等,这都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此外,外交上也进行了有效的抗争。突出的是1943年,国民政府不仅通过外交谈判分别与英美签订协议,废除英美通过不平等条约攫取的治外法权等一些特权,而且在开罗会议上通过努力,与美英共同发表了肯定了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的《开罗宣言》。1945年抗战胜利时,南京国民政府作为战胜国代表,接受了日本的投降。
综合上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中国近代史上,地主阶级对西方列强的侵略进行过抗争。
地主阶级的抗争是否属于“中国人民”的抗争?
地主阶级的抗争是否属于“中国人民”的抗争?解答的关键在于近代史上的地主阶级是否曾经属于过“中国人民”?如果属于过,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什么是“人民”?人民是指一定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和对一定社会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社会力量。准确地说是相对“敌人”而言的由不同的阶级、阶层和社会团体组成的政治群体。衡量一定社会成员即阶级、阶层和社会团体是否属于人民,主要是看其是否对当时的社会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推动者,属于人民的范畴;反之,是人民的敌人。
人民,不仅是个政治概念,它还是一个易变的历史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的范围有不同的内容。此时期属于人民而彼时期属于敌人,这并不奇怪。反观中国近代社会诸阶级,无产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作为这些阶级中的个别分子,由于在社会生活中的表现、作用千差万别,难于一概而论是人民还是敌人,而作为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动力,推动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这些阶级整体,当然地属于人民的范畴。这毋需讨论。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近代中国,地主阶级占有大量的土地残酷地剥削农民,代表着中国最落后、最反动的生产关系,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对象,确确实实是中国人民的敌人。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近代社会是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长期以来还受到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始终面临着严重的民族危机。中国不仅有着尖锐的阶级对立,还存在着更为复杂、更为尖锐的民族矛盾和对抗。这就使得中国的地主阶级(包括大地主阶级,还有大资产阶级),由于政治地位、经济利益的作用使之在是“中国人民”还是“中国人民的敌人”的问题上成为一个变数。当国内阶级矛盾尖锐,人民大众起来造反、革命的时候,地主阶级必然对人民大众进行残酷的镇压,这时候,它是人民大众的敌人,是中国人民的敌人;当外族入侵,大敌当前,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考验,也就是民族矛盾空前尖锐时,地主阶级作为中华民族一成员,为了维护共同的民族利益和自身利益的考虑,暂时地与其他阶级进行一定的联合,共同参加抵御外侮的抗争,不仅是可能的,也是无数历史事实所证明了的。民族斗争高于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服从于民族斗争。这是历史的铁律。以1937~1945年的中日战争为例,这个时候,只有日本侵略者和汉奸、卖国贼才是中国人民的敌人。参加抗战的中国的地主阶级与其他阶级一道维护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符合“对一定社会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标准,当然地是“中国人民”的一员。如果不把这种特殊形势下的地主阶级的抗争计算在中国人民的抗争中,那近代史上的中国人民的抗争就要大大地打折扣了。
怎样理解高中中国近代史教材上的“中国人民”?
人教版高中教材《中国近代现代史》的近代部分使用“中国人民”这一概念大约有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