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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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完善招生运行机制,使招生工作有序而顺利地开展,特制定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根据教育局时间安排,做好招生的宣传、咨询、严格按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统一部署,在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做到专人负责,严格把关,有条不紊,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对待入学咨询的家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介绍、服务周到,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赢得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的信任,力争做到在符合条件的范围内来一个留一个。
4、工作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宣传咨询,遇特殊情况和特殊要求不得越权承诺,需请示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后再行答复。
5、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入学”原则,使所有适龄儿童能就近入学。
6、按要求公开、公布有关招生公共信息,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7、学校不招收择校学生。
8、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实验班和特长班。
9、按照义务教育规范化办学要求,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
10、对于统一招收的各年级学生,学校必须做好相关的信息筹集工作和学籍电子化管理。
北陵阳学校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组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一、经费支出办理的基本原则
1、学校必须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凡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凡凭证或资料不全的要补充完整。
2、按照预算办理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力。凡属年度预算安排的支出,按进度办理拨款。
3、保证专款专用。学校必须严格按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擅自改变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的支出,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学校经费支出审批权由学校法人代表按内部财务管理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同时,应将内部财务管理规定抄送上级财务中心备案。报销经费时,应填好报帐单,经有关人员签字,财会人员当面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和审验人员签章后,予以报支。
三、支出管理规定
1、工资支出。实行国库统一支付,银行代发。非国库统发工资性项目的各种津贴、补贴由财务会计审核后,出纳现金支付。
2、工会经费、统筹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由县财务会计管理中心按规定定额标准,统一划拨缴纳,通过内部转帐抵拨经费。
3、大宗物资采购、修缮和基建工程款、办公电话费、水电费需采用银行转帐、按款项大小,经审批程序交财务会计审核无误后转银行承付。大宗物资包括:学生簿籍、配套教材、大宗印刷品、印刷用纸、
办公用品等耗材的采购,经财务会计审核并组织集中采购供应,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应转送政府采购。
4、设备购置。各单位需要添置设备、课桌椅等应向财务中心机构报送计划和预算,属政府统一采购项目转交采购中心采购。
5、学校多方集资的基建、修缮项目、设备购置只能一方办理结算,固定资产归属学校,一般由学校办理结算。应有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交出资方各存一份,负责办理决算方应开具合法收据给其他出资方,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实物或建筑物,学校按总价值登记入帐。
6、差旅费支出。按县财政部门规定项目和标准执行。工作人员出差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财务人员审核,送单位领导批准给于报支。需要预借差旅费的,经核算借款数,办理借款手续,出差人员返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7、会议费。按县财政部门规定项目和标准执行,校内开会不报支会议费。
8、业务接待费。学校需要接待客人时,严格按规定限额标准控制执行。
小星小学财务管理新办法
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管理
(一)、收入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
(二)、支出
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是日常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支出采用以下方法:
1、经费预算。每年2月份,根据学校实际收入及规模,确立当年春秋两学期各项开支数额,并上报学校、学区理财小组审核,由教育局审批本年度的支出计划。
2、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使用合法票据。
3、严格开支和批准权限:学校的小型开支,须经校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会议通过,购买物品须有两人以上办理,并签字,由教导主任审核,后校长方可批准入账。
三、资产管理
学校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
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学校财产、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理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财产总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2、资产的帐、册
总务应对分管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学校负责人批准方能报损,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申报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收回的变价款转入修购基金。
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3、办公用品的管理
总务应及时购买办公用品,并按数额配发给教师和学生,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定期进行检查补充。
五、内部牵制制度
1、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2、经费的报销需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报校长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