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中考中招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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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2010年中考中招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0年我市中考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积极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适当降低考试难度,强化实验实践技能考查,引导各地推进课程改革,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在保持教育发展大局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招生改革,充分发挥中考中招对实施新课程的正确导向作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教育的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基础性原则。初中是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根据开齐开足课程的要求,引导各地各学校认真执行新课程计划。对个别科目下移到初二年级课时计划完成后考核,构筑科学的课程框架,体现义务教育基础性特征。
2.导向性原则。根据省“五严”要求,积极利用中考引导社会科学地评价学校和学生,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引导高中摒弃“唯分录取”,注重录取素质优秀的人才,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创新性原则。既要继承过去一些好的做法,又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中考分值的确定、内容的选择和表现形式上按照新课程的要求,进一步体现新课程理念,促进新课程的实施。
4.综合性原则。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用综合性评价代替一次性的考试;注重平时评价和学生成长记录,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实践基本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机制。
5.整体性原则。提高社会对高中阶段招生的认同程度,保持招生大局的稳定。招生过程既要顾及普通教育,又要顾及职业教育;既要突出窗口学校,又要兼顾一般学校;既要满足市区又要兼顾县区;既要立足提高教育质量,又要注重提高办学整体效益;既要满足家长和学生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又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盲目择校的现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行为,采取最严厉的措施制止各种违规招生现象,克服无序竞争,以有利于高中阶段各类教育资源的优化和利用,使高中教育整体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三、中考改革的主要内容
盐城市2010年中考模式为“学业水平考试+实验实践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
1. 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以上科目阅卷方式:试卷均由市集中采用计算机网上批阅,考生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
地理生物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由市教科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记载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从2010届起,地理生物在八年级课程结束后测试。
体育:分值40分。其中平时成绩10分,集中考试30分。集中考试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择项目。中考体育考试具体测试工作按市教育局《盐城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文件精神执行。
2.实验实践技能考查
<1>实验考查: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全省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统一要求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要求的通知》,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实验技能考查按全省要求统一精心组织,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各学校加强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教学,促进学校实验装备的建设和充分使用,着力培养学生学会设计实验方案、学会实验技能操作、学会实验结果分析的能力,推动我市初中阶段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考查总体要求:从严要求,每生必考,保证考查质量,校际交叉监考,县(市、区)交叉巡视,市教育局对各地组织考试情况严肃考核奖惩。
实验技能考查内容及要求
实验技能考查按学科分ABCD等次成绩计入。
<2>实践技能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艺术、劳技、研究性学习等。其中信息技术考查由市统一命题,考查方式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市组织抽查,考查时间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艺术、劳技、研究性学习的考查内容与方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研究确定,考查结果以ABCD等级呈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相应项目评价。
3.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学生在初中三年中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包括社会活动与公益活动)、②交流与合作能力、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等6个方面的综合素质水平与实际表现。其中综合素质①、②评定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其它各项评定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初一、初二、初三各科学期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定。
<2>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市和各县(市、区)成立初中毕业生成长记录认定领导小组。各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校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学校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中层干部、教师、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各学校必须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全面客观地对学生初中三年的成长过程进行评价和认定。每个班级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小组,由班主任、教师代表3人以上组成。教师代表对该班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
于1学年,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应采用学生自评和互评相结合、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共同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项目评定等级”及必要的“过程记录”。各学校应将评价学生的内容、方法、程序向学生和家长作出解释和公示,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学生综合素质确定为A(优)、B(良)、C(合格)、D (不合格)四个等级。报考四星级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为A的优先录取。在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六个方面,有一个方面不合格或为D等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师范类学校、有两个方面不合格或两个D等不得报考三星级普通高中统招生和五年制高职大专、职业学校综合高中(对口高考班)。
4.所有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中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5〕20号)精神,为有效控制辍学,全市所有初中毕业年级的学生都要参加中考,凡不参加中考的均作为辍学,纳入当地年辍学率计算之中。
5.完善规范考生享受的加分政策
本着有利公平、维护大局稳定、合乎上级政策规定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中考学生的加分政策。具体加分政策根据《盐城市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文件执行。
四、中招改革的主要内容
报考志愿分两类:第一类为普教师范类志愿:星级高中、师范学校、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第二类为职教类志愿:五年制高职(大专)、综合高中(对口高考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电视中专、技工学校。所有考生两类志愿一律不得兼报,三星级高中和师范不得兼报。普教类和职教类同时录取。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严格的招生计划管理,录取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统一招生,一次录取结束。
(1)公开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各学校要将统招生、择校生及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在学生填报志愿前,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向社会特别是家长公开,为学生填报志愿提供依据,并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
(2)坚持统一招生,一次录取结束。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为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坚决防止随意录取现象发生,确保招生秩序稳定,普通高中由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统一按考生志愿和分数录取,统一办理入学籍手续,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招生程序是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中教处(中教科)招生、市教育局审批、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