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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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为贯彻执行中心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大柳塔选煤厂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确保有效利用监测监控系统平台,促进生产的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㈠监控系统必须满足的要求:

1、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2、接入安全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器等关联设备必须符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要求,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传感器、断电器等设备进行置换;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的规定,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3、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接入安全监控系统的所有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必须传输到地面主机。

4、安全监控主机或主通讯电缆发生故障时,各分站传感器必须能够正常工作。必须保证瓦斯电闭锁的全部功能。

5、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h。

6、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功能。

7、系统必须采用统一显示格式的系统软件,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动态实时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8、必须保证安全监控系统联网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㈡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及信息处理:

开车生产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检查,确认系统运行正常后方可起车。

1、安全监控设备电源的设置和控制线的接线、改变或拆除,以及电缆的敷设要求:

(1)分站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严禁设置在断电范围内。

(2)安装或拆除分站及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分站供电及断电范围要求,由机电部门或施工单位电工负责施工。

(3)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连续可靠,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4)改变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或回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中心主要技术负责人(总工、机电副主任)批准,经调度室安排后,方可进行。

(5)监控设备之间应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矿用阻燃光缆连接,严禁与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电缆之间、电缆与其它设备连接时,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6)接线盒的电缆进线嘴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密

封圈、金属环直径应合适;密封圈厚度应合适,且与电缆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接线盒壁内5~15mm。接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平垫圈不大于5mm,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2、监控系统的维护要求:

⑴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设备调试、校正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等。设备安装前必须先进行联机调试、校正。

⑵按新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确认的安全监控系统配置安装或更换稳定性为15天以上的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或传感元件,或新装备的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制造并取得新的煤矿安全标志的系统,接入系统的稳定性大于15天的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每隔10天必须使用空气样和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校;红外甲烷传感器必须15天进行一次标校。

⑶甲烷传感器以外的其他气体监测设备应采用空气样和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其他传感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调校。

⑷安全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等装置连续运行6个月,

必须进行检修。

⑸监测维护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处理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6)监测维护人员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并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校对,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值班人员。监测维护人员必须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

⑺生产技术部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设备回收等的日常维护。调度室设监测终端计算机,监测信息反馈人员为当班调度员,负责监视监测信息的反馈,必须认真监视计算机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运行情况,发现有害气体监测系统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通知本单位值班领导及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⑻分站、传感器、断电器、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或零点、灵敏度不准确和电源欠压等必须及时向调度汇报,调度员要及时通知安全监测工进行处理,安全监测工要将处理结果及时汇报调度室。

㈢、监测分站、传感器的设置及控制要求:

1、煤仓(原煤仓下、产品仓、矸石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5%CH4,此情况下生产系统停煤,其停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5%CH4,复

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为:贮煤仓运煤的各类运输设备及其他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机房(破碎车间、手选车间、洗选车间、驱动机房)内的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5%CH4,此情况下生产系统停煤,其停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5%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为:机房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带式输送机头机滚筒上方宜设置烟雾传感器(皮带保护装置中已装设烟雾传感器的可不设)和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5%CH4,此情况下生产系统停煤,其停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5%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为: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4、为了监测被控制设备在瓦斯超限后是否断电,被控开关设备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5、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房间中,统一安设分站支架,距底板不小于300mm。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梁)不得大于300mm,距通道侧壁不小于200mm;馈电传感器应设置在能准确、可靠反映监测点实际情况的位置。

㈣技术资料

1、安全监控机构必须建以下台帐、报表和图纸: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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