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风情:侗族概述(习俗信仰禁忌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概述:聚居在中国湖南、贵州、广西 3省区相毗邻的广大地区,人口1425100人(1982年统计)。主要分布在贵州省、湖南省湖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毗邻。侗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由古越语发展而来,侗语以贵州锦屏南部侗、苗、汉等民族杂居地带为界,分成南北两个方言区,北部方言受汉语影响较多,吸收汉语语词和语法形式较多,南部方言则基本保持了古侗语原貌。南、北方言又主要以语音差异为依据,各分3个土语。两种方言虽有差异,但同源词平均超过70%以上,语法规则基本一致,操不同方言的人接触一段时间就能通话。1949年前,侗族没有文字,民间流行汉字记录侗语。解放后,党和政府重视侗族文字的创制工作,经语言工作者辛勤努力,1958年,在贵阳召开的有侗族代表参加的侗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上,通过了《侗文方案(草案)》,从此,侗族人民有了自己的文字。它是采用拉丁字母的拼音文字。历史:侗族源于古代“百越”族系,由秦汉时期的“百越”的一支“骆越”发展而来,到了魏晋南北朝以后,属于“骆越”的部落泛“僚”,唐宋时期“僚”开始分化,侗族从中分离出来。关于侗族是否现分布地区的原住居民,学术界有多种说法,有的认为侗族是土著居民,有的认为侗族由外地如两广、江西、浙江、福建等地迁徙而来,有的认为侗族以土著居民为基本成分,融合了别处迁徙来的民族,目前尚未有定论。侗族大概在唐宋时期成为单一民族,其居住地在唐代称“溪洞”,唐王朝在此地设置了州郡,任命当地大姓首领为官,没有派兵驻守,此后,在宋、元、明及清朝初期,统治者基本沿袭了唐朝以来的土官“羁縻”制,明朝出现了“土流并存”的统治局面,到了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后,侗族居住地才基本纳入了流官的统治范围,土司制逐渐废除。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国民党政府在侗族地区推行了保甲制。其社会发展据史学家研究,有的认为在唐代以前仍处于原始社会,在唐代直接向封建社会过渡;有的认为其在唐代前已经过了奴隶制社会,然后进入封建社会。鸦片战争后,侗族地区和我国其他地区一样也沦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解放后,和各民族一道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但是,侗族社会内部某些氏族组织残余,例如以地域为纽带具有部落联盟性质的“合款”,仍普遍存在。每个氏族或村寨,皆由“长老”或“乡老”主持事务,用习惯法维护社会秩序。“合款”分大小。“小款”由若干毗邻村寨组成,“大款”由若干“小款”联合。“小款首”由寨内公推,“大款首”由“小款首”商定。共同议定的“款约”必须遵守,款民大会是最高权力组织,凡成年男子均须参加,共议款内事宜。这种组织一直保存到清朝末期和中华民国初期。1949年冬,侗族人民获得解放。1951年8月19日,广西龙胜县侗族人民和壮、瑶、苗等兄弟民族建立了龙胜各族自治县。1952年12月3日建立了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1954年5月7日建立了湖南通道侗族自治县。1956年7月23日建立了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同年12月5日建立了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1984年11月7日建立了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这些自治地方先后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完成了民主改革。接着,这些自治地方又分别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使侗族地区发生了巨大变化。宗教信仰:侗族社会没有形成统一的宗教,信奉多种神灵,万物有灵和灵魂不死是其宗教信仰的思想基础,主要有自然崇拜、灵魂与祖先崇拜、萨子(女性神)崇拜等。20世纪初,个别地区虽有天主教和新教传入,但本民族固有的宗教信仰仍然流行。侗族的宗教祭祀活动一般由鬼师主持,鬼师也称巫师。大凡病痛、灾祸、家宅不宁及发生自然灾害时,人们认为是不同的鬼怪精灵在作祟。因此,就要请鬼师驱鬼。鬼师察看巫书或以占卜法,判断何方何鬼作祟,应用何物禳祓。重病久病者,被认为是鬼怪将其魂魄偷走,要请鬼师“撵鬼追魂”。如果村寨发生流行病或火灾,也要由鬼师主祭扫寨。鬼师有的世袭,有的由寨老兼任。鬼师“赶鬼”收受供品作为酬报。生活习俗:鼓楼系侗族特有的民俗建筑,是侗家聚众议事、排解纠纷、迎送宾客、对唱大歌和吹笙踩堂等重大活动的场所。一

般一姓建鼓楼一座,因此又是族姓的形象标志。建在寨中心或寨门附近,一般每寨一座鼓楼,大寨有好几座。鼓楼为纯木结构,底部呈方形或六面形,上部为飞阁重檐,屋顶有庑殿式和攒尖顶两种。从外形来看,鼓楼又可分为楼阁型和宝塔型两种。著名的鼓楼有:广西三江县的马胖鼓楼,湖南通道县的马田鼓楼,贵州从江县的增冲鼓楼、信地鼓楼和黎平县的纪堂鼓楼等。侗族的主食为大米,辅之以小米、玉米、小麦、高粱等。南部地区人喜食糯米,糯米食物有糯米饭、糯米糍粑、糯米粽子、糯米粥等。吃油茶是侗族的一种特有饮食习惯,油茶中有糯米、花生、芝麻、黄豆、茶水等,人们的早餐即是油茶。吃油茶还有一个习俗,即只用一只筷子,吃完一碗将筷子还给主人表示吃饱了,如不还筷子则表示没吃饱,主人会再给你一碗油茶。侗族人还喜欢吃腌制食品,有虾酱、糟辣、腌鱼、腌肉等。侗族还喜食酸味,有荤酸、素酸、煮酸、腌酸等,有“侗不离酸”的俗语。油茶是侗族人民的普遍嗜好,也是待客佳品,做法是用谷雨茶同糯米炒成糊状后再冲水,拌以茶油炸好的米花、黄豆、花生等,其味鲜美,清香可口。侗族家庭大多是以男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小家庭,两代或三代同堂大家庭也较普遍,儿子长大结婚有子女后分家独过,父母一般与小儿子住在一起。家庭财产通常只有儿子有继承权。 侗族青年男女婚姻自主,少有包办。交往方式、名称和活动各地不太一样,一般北部地区男女社交活动在白天进行,称“玩山”、”玩山凉月“或”玩山赶坳“;南部地区男女社交活动在晚上进行,称”行歌坐月”或“”行歌坐夜”。在活动中,男女青年唱歌谈心,寻找恋人。活动一般在节日、农闲时节或劳动之余进行。结婚必须经父母同意,要经过“说合”、”订婚”、”迎娶”等过程。有“不落夫家”的习俗,即结婚后,女方要到怀孕后才能住到丈夫家。同姓可以通婚,但必须是不同族,同一房族或不同辈份及姨表不婚。有姑表舅婚习俗,今已淡化。结婚时,新娘手持雨伞步行至男家。通常以3~5 个妇女和小孩迎送,也有的由合族姑娘伴嫁,男家合族青年与之唱歌作乐,并送新娘同返娘家。服装特色:侗族服饰朴素,色调以青、蓝、白、紫为主,大都穿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男子多穿对襟短衣,或右衽无领短衣,包大头巾。女子一般上穿大襟无领无扣上衣,下穿百褶裙或长裤,束腰带、裹腿,包头帕或戴银冠及各种银饰等。装束各地互有差别,有着管裤、衣镶托肩、钉银珠大扣、结辫盘头者;有衣长齐膝、襟边袖口裤脚有滚边或花边、挽盘发者;有着大襟衣、大裤管、束腰带、包头帕、挽头髻者;有着对襟衣、衬胸布、围褶裙、系围腰、着脚套或裹绑腿、髻插银椎者;有宽袖大襟、衣滚绣有龙凤花卉、长裙过膝,梳盘发者;也有着汉装者。一般都喜欢戴银饰。节日:侗族有一些节日与汉族是一样的,比如春节、中秋节、端午节、清明节等,还有一些具有传统民族特色的节日,如侗年、吃新节、祭牛神节等。侗年:每年农历十一月初一,庄稼收割完毕时,大家便要庆贺丰收。届时打糍粑、宰鸡鸭、食八九月腌制的禾花鲤鱼及新鲜冻鲤鱼等。吃新节:一般在早稻成熟时择日进行。家家到田中摘回禾穗,去壳成米,或取将抽穗禾苞,掺杂入米煮稀,并与鱼、鸡、鸭等一同供奉祖先,祭完开席。并唱侗歌、侗戏,举行斗牛活动。姑娘节:在湘黔桂边境的少数民族,要过农历四月八日的“姑娘节”。相传这个习俗来自侗族杨姓。每年这一天,出嫁了的姑娘,必须要回到娘家来,与自己家的亲姊妹和姑嫂们欢度佳节。届时,姊妹们唱歌说笑,共同制作一种节日食品——乌饭糍粑。在她们回婆家去的时候,还要带着许多乌饭糍粑,分赠给亲友吃,也好补偿“姑娘节”这一天小伙子们的寂寞。乌饭是用一种带黑色浆汁的叶子渍水,把侗区特产的”糯禾米”染黑,蒸煮而成的。斗牛节:侗家人喜欢斗牛为乐,村村寨寨都饲养着善斗的“水牛王”。每年农历二月或八月逢亥那天为“斗牛节”。在这之前,邀约敌手。亥日清晨,牛王在阵阵的锣鼓声和芦笙音乐中,被前呼后拥地牵住打牛塘。午时许“踩塘”开始。在锣鼓伴随的芦笙进行曲中,一支支斗牛队伍赶往打牛塘。三声炮响后队伍驰进打牛塘,绕场三圈。呼声、芦笙、锣鼓响成一片,震耳欲聋,这时,”踩塘“完毕,斗牛开始。打牛塘内,烟尘滚滚,两头牛王打成一团。拉拉队在一旁鸣锣呐喊助威。久斗不分胜负时,罗汉们会取来棕绳拴住两头牛王的脚往后拉,犹如拔河之状。以解脱双方的搏斗,算平局。若是一方输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