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通用资料整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
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届中全会和中央纪委次次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按照厅党委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x司党文〔xxxx〕58号)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重大意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两个责任”,厘清了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定位和职责分工,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保障,对于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障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进行,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所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厅局党委和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两个责任”与我所戒毒事业发展各项
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进行。
(二)基本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创新载体,构建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促进各级党委和纪委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中央、省委、厅局党委及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党委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纪委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贯彻落实监督责任。
二、主体责任
(一)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所党委是省三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全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贯彻执行中央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安排全所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并及时动员部署;根据情况适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按照要求制定所党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对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确保领导机构健全;改革和完善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
3、深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丰富和创新教育形式,开展经常性的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党委成员带头参加;以示范点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我所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崇廉尚廉氛围,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坚决整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所党委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完善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议事程序,促进“三重一大”问题科学民主决策;大兴理论联系实际的调查研究之风,所党委成员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干事创业精神,所党委成员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并在此方面做出表率;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厅若干意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要求,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6、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研究解决群众
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加强政风行风警风建设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7、支持查办案件。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重用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办案件,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8、推动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厅党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抓好所党委惩防体系实施办法的执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公开制度、公开程序、公开内容。
9、加强巡视工作。所党委主要负责人在上级巡视前亲自做动员部署;积极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注重巡视成果的运用,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
10、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所属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所党委成员带队参加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在全所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评先记功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实施责任追究。每年年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所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所党风廉政建设
负全面领导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所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积极推进全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听取所纪委和所属各部门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亲自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带头上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对班子成员和所属各部门负责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亲自进行廉政谈话教育提醒或安排所纪委进行;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4、强化监督检查。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末位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5、落实监管责任。对领导班子和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加强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采取廉政谈话、廉政点评、约谈、函询等方式,促进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
6、带头做好表率。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权,作廉洁从政的表率;公布个人行使权力清单,推进依法行政;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述责述廉;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