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合同协议文本(公司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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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合同2018年3月13日
路基施工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江代省」他贞丄用[归扌金司承包人(全称):浮梁县久安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浮梁县建设大道延伸段(皖赣铁路~红塔路段)道路工程路基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产梁县述I殳丿爲匚延叫•段(n.f覺诙路~红塔路段)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浮咯县教场村••
3、合同工期:2018年3月15日~2019年3月15日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范围:浮梁县建设大道延伸段(皖赣铁路~红塔路段)道路工程路基施工亠本施工作业范围为暂定范围,甲方保留对其进行调整或增减的权利。
2、承包方式及内容: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保完成路基土石方施工全过程中的一切工序和全部辅助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路基填方:包括挖土、装土、运土、填筑、推平、压实、路基整形、修整边坡、试验段施工、配合测量实验、配合检测验收、同时包括挖台阶、改沟改渠、坑穴回填夯实、结构物台背回填、锥坡及台前溜坡填土材料的挖运、掺配、拌合、摊平、压实、洒水、养护、整形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2、软地基处理:清理腐殖土、种植土、淤泥等表层土至原状土。主要包括软土地基的挖装、运弃、场地清理及整平;土工织物的铺设、搭接、缝合及锚固、换填土方及其他填料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3、场内外现有地方道路及施工便道的清理、清扫、维护、修缮等及路基两侧挖排水沟、路基排水及洒水、扬尘处理及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三条承包单价
1、路基填方按压实断面方计量,综合包干价为16.5元/m3。乙方自行解决30 万m3的取土土源,不论乙方实际土方运距远近,综合包干价均不予调整。超过
30万m3的土源由甲方就近提供,即在道路左侧山体挖取,综合综合包干价为16.5元/m3。如甲方提供的土源仍不够,剩余土源乙方自行解决,综合包干价为19.5 元/m3。
2、清理路基范围内的草皮树根、腐殖土、种植土等表层土并弃2000m 以内,综合包干价为8.0元/m3 ;清理淤泥并弃2000m以内,综合包干价为15.5元/m3。清理表层土及淤泥数量按甲方与业主签证量计量。清理出的表层土、淤泥如需装车运弃至路基以外,运弃单价由双方按实际情况面议确定。
3、挖除淤泥、表层十后,如换填土方,则综合包干价为16.5元/m3。如换填片石等其他填料,则甲方供料到现场,乙方推平压实综合包干价为6.50元/m3。所有换填工程量按甲方与业主签证量计量。
4、以上综合承包单价中已包括:与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有关一切工序、辅助工作及所需的材料、设备、工具等装卸、运输、场内短驳、二次转运等,并包括工人各项应缴保险、工人劳务及伙食费用(含工人社保、福利等)小型材料、机械使用、进出场费用、管理费、利润及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图纸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5、路基清表土约2.0万m3,合价约16.0万元。路基清淤泥约9.0万m3,合价约139.5万元。路基换填石方平整压实约30.0万m3,合价约195.0万元。路基填土方约60.0万
m3,合价约990.0万元。本合同工程造价合计约为壹仟叁佰肆拾点伍万元整(1340.5万元)。最终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
得出最终结算工程款。
计量及支付
1、开工前,双方实测原地面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路基填方(填前断面)计算
依据。路基填方按实际完成的填方断面计量。自开工的第二个月起开始计量,每
月计量一次,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的70%支付。
2、路基完工,经检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完成总工作量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一次性付清。
3、由干施工工艺引起的路基加宽工作量不予计量;路基埴方应扣除桥涵构造物
及过渡段的体积。
第五条施工工期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工期按时完成路基施工。本路基工程于2018年3月15日
正式开工,2019年3月15日全部完工,合同工期12个月。本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雨天等不利因素影响,乙方不得以雨天影响等任何理由延误合同工期。乙方原因每拖期一天,罚款3000 元。
2、乙方必须按甲方排出的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机械设备及人力进行施工,技术
及管理人员进场人数按甲方要求人数进场,确保施工技术及管理力量满足施工现场需要。3、路基清表等工作完成,进入路基填筑施工后,乙方必须确保每个工作日完成不少于
3000m3路基断面方。自开工的第二个月起,必须确保每月完成8万方路基断面方。否则,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按当月未完成的断面方计,每欠5000m3罚款2万元人民币,从当月计量款中扣除。
4、除甲方拖欠工程款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变相停工(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由于乙方停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与声誉损失,甲方有权按每停工
一天罚款1万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在当月计量款中扣除。连续停工三天时,甲方有权另选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作自动退场处理。
5、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将乙方所剩的工程款(没有支付给乙方的款额)全部作
为乙方的赔偿金给甲方,弥补甲方的各项损失。
6如果因业主及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经甲方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工程质量
1、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总承包合同的要求及适用本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
关的技术规范为依据。
2、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案次)0次。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1、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的一切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令、操作
规程及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购置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保护好施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