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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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安全奖罚制度

电力工程安全奖罚制度

电力工程安全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标兵奖- 评选周期:每季度评选一次。

- 评选标准:无安全事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提出有效安全改进措施。

- 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金奖励。

2. 安全创新贡献奖- 评选周期:每年评选一次。

- 评选标准:提出并实施创新的安全措施,显著提高工程安全水平。

- 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金奖励,优先考虑职位晋升。

3. 安全知识竞赛奖- 评选周期:每年举办一次。

- 评选标准:在安全知识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

- 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1.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事故等级: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

- 惩罚措施:根据事故等级,对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降职或解雇处理。

2. 违反安全生产规程-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穿戴安全装备、未进行安全培训、不遵守操作规程等。

- 惩罚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性,给予警告、罚款或停职处理。

3. 安全事故瞒报或迟报- 违规行为:故意隐瞒或延迟报告安全事故。

- 惩罚措施:根据瞒报或迟报的严重性,给予罚款、降职或解雇处理。

三、监督与执行1. 安全监督小组- 组成: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安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代表组成。

- 职责:监督奖罚制度的执行,确保公正、透明。

2. 定期安全检查- 检查周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 检查内容: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安全设施完好性、员工安全意识等。

3. 安全培训与教育- 培训周期: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员工每年至少一次安全培训。

- 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知识、事故应急处理、安全法规等。

四、制度更新与完善1. 制度修订- 修订周期: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

- 修订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变化、公司安全生产实践反馈。

2. 员工意见征询- 征询方式: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员工对奖罚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 处理流程: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制度调整。

电力工程施工奖罚规定(3篇)

电力工程施工奖罚规定(3篇)

第1篇为确保电力工程施工安全、高效、优质完成,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奖罚规定。

一、奖励规定1. 对在电力工程施工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施工过程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无事故发生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防止事故发生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5. 对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完成工作任务,质量优良,进度领先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6. 对在施工过程中,表现出高度责任心、敬业精神,为团队树立榜样,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处罚规定1.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2. 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程延误、质量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纪律,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旷工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4. 对在施工过程中,故意损坏设备、材料或盗窃公物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 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管理、扰乱施工秩序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 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的行为,不报告或隐瞒不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奖励与处罚的具体措施1. 表彰和奖励: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

2. 行政处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3.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规定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 经济处罚:根据情节轻重,扣除工资、赔偿损失等。

5. 法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各项目部、施工队要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电力工程施工安全、高效、优质完成。

第2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力工程施工安全、高效、优质,维护施工秩序,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电力工程安全奖罚制度

电力工程安全奖罚制度

电力工程安全奖罚制度一、安全奖励措施1.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金激励。

具体标准如下:(1)发现并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次性奖金500-1000元;(2)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次性奖金1000-2000元;(3)对于连续一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组或项目部,给予年度安全生产奖金,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的1%计提。

2. 对于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合格率达到100%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激励,每人每次奖励100元。

3. 对于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评价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金激励。

二、安全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具体标准如下:(1)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2)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3)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处罚。

具体标准如下:(1)存在一般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的罚款;(2)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的罚款,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员工,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处罚。

具体标准如下:(1)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给予警告处分;(2)考试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3)连续两次考试不合格的,给予500元罚款。

电力施工安全奖惩制度(12篇范文)

电力施工安全奖惩制度(12篇范文)

电力施工安全奖惩制度(12篇范文)【第1篇】电力施工安全奖惩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把激励机制引入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及职工个人的奖励。

2职责2.1安全部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2.2各有关部门领导和安全工作负责人按照规定的原则进行安全奖的分配和发放。

3奖励细则3.1安全管理的奖励,按照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奖金或奖品;奖励或晋级。

3.2安全奖的分类3.2.1反违章除隐患奖励a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向责任者提出意见,说明违章行为讲情危险性的;b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指出违章,并制止其工作的;c发现工具、设备或影响安全的各类事故隐患,直接报告主管负责人,说明隐患危险性的;d能对隐患给予主动解决的。

3.2.2安全生产实现目标奖励a公司实现150天长周期安全生产奖。

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150天)全公司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设备运行考核事故、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时;b公司实现阶段安全生产奖,在公司规定期间内未发生破坏安全生产长周期记录的各类事故时;c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兑现奖。

全年未发生甲、乙方责任各类上报交通事故,并鉴定安全责任书的单位和个人。

3.3反违章除隐患奖励根据所发现违章或隐患的严重程度,经安全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3.4安全生产实现目标奖励的分配根据各施工专业危险性和事故率的不同,以及岗位对安全生产所负责任的大小给予区别。

3.5交通安全责任书兑现奖按照职工对公司交通安全工作贡献的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职工根据情况享受一种:a专职机动车驾驶员1200元/年;b兼职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修理及管理人员800元/年;c其他人员500元/年。

4安全奖励的审批4.1反违章除隐患奖励,人均奖励在300元及以下时,由项目部提出申请,安全部审批;超过人均300元时由公司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审批。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范文(4篇)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范文(4篇)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劳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奖励和惩罚依据事实、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任务是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奖励,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推动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和安全管理的改进。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六条奖励对象:对那些在安全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保证安全生产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七条奖励方式:奖励可以通过物质奖励、荣誉表彰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奖励标准: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公司的安全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可以获得特别表扬和奖金。

2. 在安全事故中,通过及时处置、有效救助等行为保护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个人,可以获得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

3.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隐患并积极上报,经核实后采取措施防范事故的个人,可以获得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

4. 在安全培训中表现突出,获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可以获得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

5. 在工作中发现他人存在安全违规行为,积极制止并纠正的个人,可以获得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

第九条奖励程序:1. 员工完成相关安全工作,可以填写奖励申请表。

2. 管理人员将申请表交给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 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符合奖励标准的,可以进行奖励。

4. 奖励的方式和金额由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确定并发放。

第十条奖励效果评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奖励效果评估,对奖励的效果进行监督和改进。

第十一条奖励公示:公司应定期公示奖励名单,向全体员工展示奖励的公正与公平。

第三章处罚制度第十二条处罚对象:对那些未履行安全责任,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员工,进行处罚。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范文(三篇)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范文(三篇)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范文是为了保障电力工程施工安全,提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行为的形成和规范而制定的一套奖惩措施。

1. 奖励措施:- 安全表现突出者,可以通过评选、表彰或者奖金等方式进行奖励,以激励施工人员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安全示范者,对于在施工中积极宣传安全知识,帮助他人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者奖金;- 安全管理者,对于积极组织安全培训、检查和整改工作的管理人员,可以给予表彰和提升职务等奖励。

2. 惩罚措施:- 安全违章者,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的人员,根据违规的情节和后果,可以进行警告、罚款、降级处理或者停工整改等;- 严重安全违章者,对于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并造成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的人员,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停工整顿、解除劳动合同等惩罚措施;- 安全不作为者,对于明知道安全隐患却不及时报告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的人员,可以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

此外,还可以通过安全自查、安全奖项评选和安全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并与施工队伍的绩效考评和工资发放挂钩,确保安全施工的持续改进和推广。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范文(二)前言:电力工程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

为了强化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定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通过奖励优秀行为,惩罚违规违法行为,提高电力工程安全施工水平。

一、奖励1.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奖在电力工程施工中,对于安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能够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和监督,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可评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并给予相应奖励。

2.安全优秀员工奖对于在电力工程施工中,树立良好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安全责任并能够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理事故的员工,可评为安全优秀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3.安全创新技术奖对于在电力工程施工中提出安全创新技术方案,有效解决了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的个人或团队,可评为安全创新技术奖,给予相应奖励。

电力工程施工奖罚制度

电力工程施工奖罚制度

电力工程施工奖罚制度为了确保电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施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一、工程质量1.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未出现质量问题,且施工进度顺利的,给予施工队伍一定的奖金奖励。

2. 出现以下质量问题,责令停工整改,并处罚:(1)现浇混凝土结构出现蜂窝、麻面、空洞、漏筋等质量缺陷,罚款500元/处;(2)钢筋工程不符合设计要求,罚款300元/处;(3)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0元/处;(4)线路铺设不符合设计要求,罚款200元/处;(5)其他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进行罚款。

二、安全文明施工1. 施工队伍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未发生安全事故,且施工现场卫生、秩序良好的,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2. 出现以下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责令停工整改,并处罚:(1)未佩戴安全帽、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30元/人;(2)高空作业未设置防护设施的,罚款100元/处;(3)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罚款2000元/人,并对栋号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4)电工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佩戴绝缘鞋、手套的,罚款1000元/人,并对栋号班组长罚款500元;(5)现场道路不及时清理,罚款200元/次;(6)使用材料不规范、堆放不整齐的,罚款2000元/次,并对栋号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7)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双方首先各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法律部门处理。

三、施工进度1. 按照施工计划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的,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2. 未按照施工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导致工期延误的,根据延误时间长短,对施工队伍进行罚款。

四、奖罚措施的执行1. 奖罚措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奖罚措施的奖金奖励和罚款金额,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支付。

3. 施工队伍对奖罚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诉,项目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范文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范文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一条奖励范围本企业对在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有功于安全生产,具有较高安全责任心的人员或团队,给予奖励。

第二条奖励措施(一)奖金奖励:对于表现突出、有明显安全贡献的人员或团队,可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奖励。

(二)荣誉称号:对于在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或团队,可给予荣誉称号。

(三)晋升提聘:对于在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表现优秀的人员,可给予晋升提聘的机会。

(四)其他适当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其他适当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评定(一)奖励对象的评定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候选名单,报总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二)总部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奖励范围和奖励措施进行评定,提出奖励审批意见。

(三)最终奖励决定由总经理作出。

第四条奖励公示奖励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并在企业内部传达,以激励全体员工关注安全施工,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程。

第五条奖励档案奖励情况应当及时归入人事档案,作为员工个人工作业绩和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惩戒制度第六条惩戒范围本企业对违反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宜追究责任的人员,将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第七条惩戒措施(一)警告:对于不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的人员,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

(二)降职:对于造成较严重安全事故的负责人员,可以视情况予以降职处理。

(三)停职检查:对于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负责人员,可以停职检查一段时间,以便进行安全教育和整改。

(四)开除: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人员,将依法予以开除处理。

(五)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惩戒程序(一)惩戒对象的评定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候选名单,报总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一、引言电力工程是一项高风险的任务,施工安全是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可以激励工人增强安全意识,遵守施工规范,从而降低工程事故发生率。

本文旨在探讨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的建立和运行。

二、奖励措施为了鼓励电力施工中的安全行为和良好表现,可以采取以下奖励措施:1. 安全表现奖:对施工中积极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的工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如发放奖金、荣誉证书等。

2. 安全竞赛奖:定期举行安全知识竞赛,对获胜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激发施工人员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的积极性。

3. 安全技能比武奖:组织安全技能比武活动,评选出施工中操作规范、技术熟练的工人,并给予相应奖励。

4. 安全贡献奖:针对在电力工程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特殊奖励和荣誉,以示鼓励和激励。

三、惩罚措施为了确保电力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秩序和纪律,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惩罚措施:1. 违章罚款:对于发生违章行为的工人,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可以进行不同数额的罚款,以起到警示作用。

2. 记过处分:对于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的工人,可以记录记过,限制其在电力工程中的参与和晋升。

3. 停工整改:对于发生严重违章行为的工地,可以暂停工程,要求立即整改,并进行必要的追责和问责。

4. 解雇处分:对于多次重复违章行为或严重违规行为的工人,可以予以解雇处理,以维护整个项目的安全和纪律。

四、奖惩实施机制为了保证奖惩制度的有效实施,可以采取以下机制:1. 领导责任制:项目领导成员应当对施工安全负有最终责任,确保安全奖惩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

2. 日常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与检查机制,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3. 公平公正原则:奖惩制度的执行必须公平公正,建立严明的惩罚程序,确保奖惩措施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防止滥用和不当使用。

4. 宣传教育推广: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电力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使其自觉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要求。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4篇)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4篇)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电力工程安全施工是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的质量和效率,许多企业和组织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

本文将就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奖励部分1. 完成施工任务的奖励在电力工程安全施工中,完成施工任务是最基本的要求。

对于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进行物质和非物质奖励,如奖金、奖状、荣誉称号等。

2. 安全生产奖励为了提高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的水平,对于没有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一定的奖金,并颁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荣誉证书。

3. 技术创新奖励对于在电力工程安全施工中提出和实施新技术、新方法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和宣传。

可以设立技术创新奖金,并举办技术创新交流会,提供交流平台。

4. 优秀员工奖励在电力工程安全施工中,有些员工表现突出、业绩突出,对于这些员工应予以奖励和激励。

可以设立优秀员工奖金,并在公司内部进行表彰和宣传。

5. 团队合作奖励电力工程是复杂的工程,需要团队合作来完成。

对于在电力工程安全施工中表现出色的团队,应给予奖励。

可以设立团队奖金,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

二、惩罚部分1. 安全事故划定责任对于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划定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责任人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后果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降职、开除等。

2. 违规行为处罚对于不遵守电力工程安全施工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处罚。

违规行为包括操作不当、使用不合格设备、使用劣质材料等。

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工、停职、降职等。

3. 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处罚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不执行安全工作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进行相应的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工、停职、降职等。

4. 重大责任事故处理对于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进行严肃处理。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不绝完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要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部电力施工企业的管理范围内。

第三条奖惩原则奖惩原则包含激励和管束,旨在通过嘉奖和惩罚机制,激发员工的乐观性和自动性,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和行为习惯。

第二章安全嘉奖第四条优秀安全管理团队奖1. 嘉奖对象对在企业管理工作中,乐观开展安全培训、订立安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演练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安全管理团队予以表扬和嘉奖。

2. 嘉奖措施对获得优秀安全管理团队奖的团队,将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发放团队奖金,具体嘉奖金额由企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布置。

第五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1. 嘉奖对象对在安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扬和嘉奖。

2. 嘉奖措施对获得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的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并依据其贡献程度,予以相应的奖金和奖品。

第六条安全创新奖1. 嘉奖对象对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创新理念、技术、措施,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不绝发展的个人和团队予以表扬和嘉奖。

2. 嘉奖措施对获得安全创新奖的个人或团队,将予以肯定的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章安全惩罚第七条安全违规惩罚1. 大额安全违规惩罚对因重点安全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或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单位,将予以严格惩罚,包含但不限于停工整顿、罚款、暂时停止或撤销资质等。

2. 一般安全违规惩罚对因一般安全违规行为导致一般事故发生,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影响生产秩序、安全生产的个人或单位,将予以相应的惩罚,包含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培训教育等。

第八条安全责任追究对安全事故发生,且经调查确认责任人的个人或单位,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但不限于扣减年终奖金、停职、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范文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范文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范文一、前言电力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电力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是必要且紧迫的。

本文将从奖励和惩罚两个方面,分别阐述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运行机制。

二、奖励制度1. 奖励对象(1)优秀项目经理和施工队伍:对于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经验丰富并在电力工程施工中表现突出的项目经理和施工队伍,给予适当的奖励,如金奖、银奖、铜奖等荣誉称号。

(2)先进施工技术和管理方法:对于在电力工程施工中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施工质量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奖励内容(1)经济奖励:根据个人或团队在电力工程施工中的表现,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可以是一次性的奖金、奖品或者是长期的绩效奖励。

(2)荣誉表彰:向个人和团队颁发证书、奖牌等荣誉称号,表彰他们的贡献和成就。

(3)晋升提拔:将在电力工程施工中表现优秀的人员纳入到重点培养对象,并给予晋升提拔的机会。

3. 奖励程序(1)初步评选:由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共同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参评人员进行初步评审,并确定候选名单。

(2)终审评选:通过对候选名单进行再次筛选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人员。

(3)颁奖仪式:在电力工程项目部组织的会议上,由相关领导亲自颁发奖励,并宣读奖励决定的决定书。

四、惩罚制度1. 惩罚对象(1)违反工程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的个人和单位;(2)发生安全事故或事故隐患严重的个人和单位;(3)逃避安全监管、敷衍塞责、不履行安全职责的个人和单位。

2. 惩罚内容(1)经济处罚:对违反电力工程安全规程的个人和单位,处以相应的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确定。

(2)工程质量扣款:对引起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对其施工款项进行相应的扣减。

(3)暂停业务资格: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和单位,暂停其在电力工程领域的业务资格,直至其整改并符合要求为止。

电力施工队奖罚制度

电力施工队奖罚制度

电力施工队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 无事故月度奖励:施工队连续一个月无安全事故发生,给予团队奖励。

- 安全生产标兵:年度内表现突出,无违章操作,无安全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金。

2. 质量保证奖励- 工程质量奖:施工项目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给予施工队奖励。

- 创新改进奖:提出并实施有效提高工程质量的创新方案,给予个人或团队奖励。

3. 效率提升奖励- 进度超前奖: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工程任务,给予奖励。

- 节约成本奖:通过合理管理,有效节约材料或降低成本,给予奖励。

4. 团队协作奖励- 优秀团队奖:团队协作良好,成员间相互支持,共同完成任务,给予奖励。

5. 特殊贡献奖励-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特别奖励。

二、惩罚制度1. 安全事故处罚- 轻微事故: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警告,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罚款。

- 严重事故: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降职、解聘等。

2. 质量事故处罚- 工程质量不达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重新施工等。

- 严重质量问题: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包括解除合同等。

3. 进度延误处罚- 轻微延误:对责任人进行警告,并根据延误程度给予罚款。

- 严重延误:对责任人进行降职、解聘等处罚。

4. 违规操作处罚- 违反操作规程:对违规操作的个人进行警告和罚款。

- 严重违规:对严重违规的个人进行降职、解聘等处罚。

5. 团队协作处罚- 团队内部矛盾:对影响团队协作的个人进行警告和罚款。

- 严重破坏团队协作:对个人进行降职、解聘等处罚。

三、考核与执行- 奖罚制度的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对施工队的工作进行考核。

-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四、申诉与复议- 被处罚的个人或团队有权提出申诉,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申诉渠道。

- 申诉结果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决定。

五、制度更新- 奖罚制度应根据公司发展和行业变化定期进行更新和完善。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5篇)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5篇)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1、总则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项目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广大职工安全施工生产积极性,杜绝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罚惩定(试行)》和《江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对安全工作,党、政、工、团必须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1.3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有关职能部门、队(班)和有关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安全工作有特殊贡献的应给予重奖,对在安全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

1.4实行奖惩制度应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资鼓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1.5本制度适用于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

2、事故及责任分类.____人身事故分类2.1.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1.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2.1.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____人(包括伴有重伤和轻伤)的事故。

2.1.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三人或人身伤亡事故一次死亡与重伤达成____人及以上的事故。

2.1.5严惩未遂事故: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惩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

凡发生倒杆倒塔、塔上倒扒杆、触电、爆炸、高空坠落、中毒、火灾、淹溺等性质恶劣事故,虽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均属严惩未遂事故范围,其经济损失应同时按设备事故报项目部。

2.2事故责任2.2.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故发生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和次要责任。

电力施工班组奖惩制度范本

电力施工班组奖惩制度范本

电力施工班组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施工班组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电力施工班组的奖惩措施进行规定,奖惩对象包括班组全体成员。

第三条本制度奖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激励班组成员积极工作,提高综合素质。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四条奖励方式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有以下表现之一的班组成员,予以奖励:(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无违章记录的;(二)在电力施工过程中,提出有效改进措施,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成本的;(三)积极创新,研究新型施工技术,应用于电力施工,取得显著成效的;(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防止事故发生的;(五)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带领班组成员完成任务,取得优异成绩的。

第六条奖励金额根据班组成员的贡献程度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金额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条奖励结果应当在班组内部进行公布,鼓励班组成员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第三章惩罚规定第八条惩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九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班组成员,予以惩罚:(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发生违章行为的;(二)在电力施工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影响工程进度的;(三)在工作中故意懈怠,不完成任务,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四)发生安全事故,未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的;(五)泄露企业秘密,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

第十条惩罚金额根据班组成员的过错程度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金额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一条惩罚结果应当在班组内部进行公布,教育班组成员遵守规定,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四章奖惩实施第十二条奖惩由企业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定期对班组成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十三条班组成员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企业应当及时处理,确保奖惩决定的公正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企业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电力工程安全奖惩制度

电力工程安全奖惩制度

电力工程安全奖惩制度一、安全奖励制度为了激励工程人员做好电力工程安全工作,应当建立安全奖励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优秀安全员奖:在电力工程中负责安全管理的安全员,应当定期进行评定,对于表现优秀的安全员给予表扬,并发放奖金或者提升职务。

2.班组奖励:对于在施工中表现出色,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流程的班组,应当进行表扬,并可以给予一定的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3.安全技能比赛奖金:定期组织安全技能比赛,对获奖者进行奖励,激发员工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安全技能。

4.安全创新奖励:对于在电力工程中发明新的安全工具、设备或者流程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鼓励员工积极创新,提高工程安全水平。

5.安全意识教育奖励: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培训活动,对于参与积极的员工进行奖励,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安全惩罚制度除了建立安全奖励制度外,还应当建立严格的安全惩罚制度,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员应当进行惩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违章操作罚款: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存在违章操作行为的员工,应当处以罚款,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2.迟到、早退罚款:对于在电力工程施工中存在迟到早退现象的员工,应当进行适当的处罚,以确保工作时间的严格执行。

3.经常性违章行为警告:对于存在长期、经常性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应当进行严肃警告,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以停职或解雇。

4.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应当进行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其他适当处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其他适当的处罚,以警示他人、借鉴经验,避免再次发生安全事故。

在实际应用中,安全奖惩制度需要结合电力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制度能够切实起到激励和惩戒作用。

同时,需要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奖惩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确保其有效实施。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范文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范文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激励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规范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行为,提高施工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奖励第二条对安全工作出色的电力施工企业,给予以下奖励:(一)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在年度成绩考核中,增加绩效工资和奖金;(二)安全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包括表彰信、奖状、荣誉称号等;(三)严格执行《电力施工企业安全检查评定办法》,通过安全检查评定合格的企业,给予奖励;(四)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可以列入电力施工企业的优秀供应商名录,并优先考虑其参与项目投标和合作;(五)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企业,可以获得政府的支持和优惠政策,在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扶持。

第三章惩罚第三条对安全工作不合格的电力施工企业,依法予以如下惩罚:(一)安全事故责任企业,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二)安全违法行为较重的企业,要进行警告、罚款、吊销执照、取缔等处理;(三)安全管理不规范,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四)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理;(五)安全检查评定不合格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六)经安全监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多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进行停产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监督与评定第四条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评定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安全监管部门对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时,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六条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工作定期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对企业进行奖惩。

第七条监督和评定结果要及时向电力施工企业通报,并且在企业内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电力施工企业的黑名单制度,追踪记录不合格的企业,并加强对其的监管力度。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4篇)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4篇)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一、背景和目的电力施工企业是电力行业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其施工安全水平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提高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意识和施工安全水平,建立一套科学、健全的安全奖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旨在提出一套针对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奖惩制度,以期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和改善。

二、奖励制度1. 安全责任考核为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对企业安全责任进行评估,根据企业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奖惩。

具体办法为:每年对企业安全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优秀和良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对于不合格企业给予处罚,如罚款、警告等。

2. 安全生产创新鼓励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创新,提出可行的安全生产措施和技术,对于创新者给予奖励。

奖励方式可以是奖金、证书等形式。

3. 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对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员工给予奖励,如奖金、学习证书等形式。

4. 安全生产绩效评估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评估,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给予奖励。

具体办法为:每季度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优秀和良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等;对于不合格企业给予处罚,如罚款、停产整顿等。

三、处罚制度1. 安全责任追究对于发生重大事故或安全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一律进行责任追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如警告、记过、降职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安全违规处罚对于安全违规行为,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具体办法为:根据《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程》和相关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

如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较重违规行为给予罚款、停职、降职等处罚;严重违规行为给予开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范文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范文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范文一、制度背景为加强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安全奖惩制度。

二、奖励项目和标准1.环境安全奖(500元/次):对完成施工环境整治工作,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安全标准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

2.安全方案奖(1000元/次):对编制的施工安全方案经验性地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在施工中有效地组织实施者进行奖励。

3.安全设备奖(2000元/套):对配齐完善的施工安全设备进行奖励,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能力。

4.文明施工奖(1000元/次):对施工过程中能够做到文明施工、秩序井然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

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5000元/套):对通过安全生产标准体系认证的施工企业进行奖励,以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处罚项目和标准1.安全事故惩罚金: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对施工企业进行罚款,罚款标准由企业自行制定。

2.安全违规罚款: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的项目进行处罚,罚款金额由施工企业就行业内已有的处罚标准执行。

3.安全教育处罚:对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或未通过安全岗位考核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处罚,包括降低考评等级、扣减奖金等。

4.制度和程序违规处罚:对不按照制度和程序进行施工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改、降低考评等级等。

四、奖惩对象和程序1.奖励对象:所有施工企业的全体从业人员。

2.奖励程序:(1)施工企业将奖励对象的事迹上报管理部门。

(2)管理部门召开奖励评审会议,对上报的事迹进行评审。

(3)评审通过后,将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并颁发奖金或奖品。

3.处罚对象:违反安全规定和奖惩制度的施工企业及其相关人员。

4.处罚程序:(1)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

(2)召开处罚决策会议,对调查报告进行讨论和审议。

(3)根据决策会议的结果,对违规企业及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电力施工安全奖罚制度

电力施工安全奖罚制度

电力施工安全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加强电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电力施工的员工及承包商。

二、奖励制度
1. 安全标兵奖励:对于连续一年无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安全标兵”称号,并发放奖金。

2. 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员工主动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经核实后,根据隐患严重程度给予奖励。

3. 安全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并实施提高施工安全的创新措施,一经采纳,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违规操作惩罚:对于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2. 安全隐患忽视惩罚:对于忽视或隐瞒安全隐患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3. 安全事故惩罚: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划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职位调整、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五、申诉与复核
1.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2.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申诉渠道,并由独立的复核小组进行复核。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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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制度(通用版)1、总则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项目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广大职工安全施工生产积极性,杜绝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罚惩定(试行)》和《江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对安全工作,党、政、工、团必须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1.3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有关职能部门、队(班)和有关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安全工作有特殊贡献的应给予重奖,对在安全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

1.4实行奖惩制度应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资鼓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1.5本制度适用于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

2、事故及责任分类.1人身事故分类2.1.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1.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2.1.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包括伴有重伤和轻伤)的事故。

2.1.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三人或人身伤亡事故一次死亡与重伤达成10人及以上的事故。

2.1.5严惩未遂事故: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惩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

凡发生倒杆倒塔、塔上倒扒杆、触电、爆炸、高空坠落、中毒、火灾、淹溺等性质恶劣事故,虽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均属严惩未遂事故范围,其经济损失应同时按设备事故报项目部。

2.2事故责任2.2.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故发生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和次要责任。

2.2.1.1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承担事故的直接责任。

2.2.1.2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2.2.1.3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承担事故的领导责任2.2.1.4对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有责任的,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2.2.2确定事故主要责任的依据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折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施工队队长负主要责任:2.2.2.1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

2.2.2.2无视安监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2.2.2.3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不健全,本队安全管理混乱。

2.2.2.4未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2.3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由有关责任人负主要责任:2.2.3.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不懂安全操作知识,由安排工作者负主要责任。

2.2.3.2施工中无安全施工措施、无安全工作票、未经安全交底、分工不明确、班前会不宣读安全工作票就施工、危险作业未安排监护人,由安排工作者负主要责任。

2.2.3.3施工技术措施有错误,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制者负直接责任。

2.2.3.4安全设备不齐备、作业环境不安全而又未采取措施;未经技术部门同意,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工器具设备以小代大,超负荷使用;施工前对工器具不进行检查,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

由组织施工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2.2.3.5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由机械管理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2.2.3.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器具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由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2.2.3.7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派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由工作安排者负主要责任。

2.2.3.8由于安监部门工作严重失职,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由安监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2.2.3.9违章指挥施工,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2.2.4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由肇事者负主要责任:2.2.4.1违反安全交底规定、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2.2.4.2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

2.2.4.3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2.2.4.4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3、奖惩3.1奖励3.1.1凡本工程期间无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施工队,参照其它事故频次和安全管理状况,奖励1500—3000元。

3.1.2有下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视具体情况集体奖励500-1000元,个人奖励100-500元,并授予荣誉称号。

3.1.2.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或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3.1.2.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的。

3.1.2.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1.2.4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方面,采用先进技术,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3.1.2.5对事故隐满不报者进行检举、揭发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检举人奖励并保密。

3.1.3对避免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作出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视具体情况上报公司安全委员会讨论给予重奖。

3.1.4因在本工程成绩突击,而荣获省局、网局、电力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给予如下奖励:3.1.4.1荣获省局先进集体每人奖50元;网局先进集体每人奖80元;电力部先进集体每人奖100元。

3.1.4.2荣获省局先进个人奖200元,网局先进个人奖300元;电力部先进个人奖500元。

3.1.5被评为公司先进队(班)、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安全先进队(班)每人奖励50元;先进个人奖励100元。

3.1.6项目部领导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充分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作用,实现单位全年无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轻伤事故频率小于6%,项目经理600元,项目总工400元,项目安全专职200元。

3.1.7同级颁发的个人及集体奖励,按其最高奖励标准发放,不重复计奖。

3.2惩罚3.2.1施工队凡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1000元,每死亡一人罚款3000元。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倒塔事故,均属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3000元。

3.2.2发生人身重大伤亡事故、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对责任者按照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江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处罚。

3.2.3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全年若发生死亡事故,安监科长给予行政警告并罚款200元。

3.2.4发生人身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以下处罚:3.2.4.1凡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他人重伤情节严重的,报公司对主要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下岗6个月;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下浮一级工资半年,罚款200元。

3.2.4.2凡因违章作业造成自己重伤的或因其它原因造成重伤的,报公司对主要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下浮一级工资一年;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下浮一级工资半年。

3.2.4.3施工队凡发生重伤事故,队长罚款项200元,一年内,如果在同一单位连续发生二次人身重伤事故,第二次事故对队长给予行政记过并罚款500元。

3.2.5施工队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事故点队长免职,一年内连续发生二次人身重伤事故,其所在队正队长免职,报工程处三年内不得再担任队长。

3.2.6发生轻伤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罚款200元,对次要责任者罚款100元。

3.2.7发生严重未遂事故,对主要和直接责任者罚款300-500元,情节严惩的同时给予记过处分或免职处分。

对次要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3.2.8施工队对职工伤亡事故如有隐瞒不报、虚报或拖延上报等情况,经发生后除责成补报外,对该队罚款500-5000元,对正队长罚款100-300元。

情节严重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

3.2.9施工队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票”和“安全活动记录”制度,如检查发现有不及时,不认真,不齐全、不宣读甚至丢失等现象,对正队长罚款100-300元。

3.2.10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安监人员以及所有坚持安全施工原则的人讽刺挖苦,打击报复者,对其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3.2.11施工队发生人身死亡、人身重伤、严重未遂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在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和安监部门,并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公司领导和安监科。

轻伤事故发生后三日内报告到公司安监科。

3.2.12施工队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包括交通事故)、严重未遂事故,其正队长必须在24小时内向项目部领导或安监部门专题汇报,实行“说清楚”制度。

4.交通事故惩罚4.1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他人人身重伤、人身死亡事故,除接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执行外,一律报公司,按公司有关条例、规章处理。

4.1.1酒后驾驶机动车。

4.1.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4.1.3无证驾驶。

4.1.4非本岗位驾驶。

4.1.5未经领导同意,非因公驾驶。

4.2临时请用外单位车辆和司机作为队(班)生活车的,应对请用车辆进行车况检查,车况情况须良好;不得请用报废或超期服役车辆,驾驶员的三证(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齐全有效。

请用外单位车辆和司机,应签订正式合同,确定安全责任。

4.3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按规定报告昌桃线项目部,并将事故报告送公司安监科,凡隐瞒事故者将从严惩罚。

5.本制度解释权属昌桃线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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