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理解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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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理解的误区(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2020年12月4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但在实务中还是有不少会计人员理解有偏差,下面我就实务中很多人理解误区解答如下:
误区一: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就不用申报了。
错,还要是申报,只是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误区二:只要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让就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错,只有以下情况才有可以:
1、上一完整纳税年度,也就是说2019年是1-12月全部申报的
2、在同一单位申报预扣预缴的
3、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
4、现在还在同一单位的居民个人
误区三:只要符合规定的居民个人让就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申报表上不用做任何操作。
错,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举例说明:
1、小王2020年至2020年都是甲单位员工。小王2021年是乙单位员工,甲单位2020年1-12月每月均为小王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王2020年工薪收入合计58000元,小王在2021年能适用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不能,因为小王2020年2021年不在一个单位。
2、小王2020年至2020年都是甲单位员工。小王2021年也是甲单位员工,甲单位2020年2-12月为小王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王2020年工薪收入合计58000元,小王在2021年能适用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不能,因为小王2020年未全年申报。
3、小王2020年至2020年都是甲单位员工。小王2021年也是甲单位员工,甲单位2020年2-12月为小王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王2020年工薪收入合计68000元(扣除费用为12000元),小王在2021年能适用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不能,因为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劳务报酬(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而小王的收入为6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