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
求》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00.05.08
•【字号】沪卫妇儿[2000]6号
•【施行日期】2000.05.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健康促进
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的
通知
(沪卫妇儿[2000]6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区县妇幼保健所及有关医院:
根据《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的精神,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
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局
二OOO年五月八日
上海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
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保障全市儿童获得优良的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现制订《上海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如下:
一、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门诊规范
(一)主要用房:要求底层或二层清洁区,保健门诊与疾病门诊必须分隔,预防交叉感染,空气要流通,光线充足。
用房包括:挂号、预检(院属所可兼用)、候诊、测量、体检、听力室、智测室、眼保健室
(二)房屋设施和装备:
挂号室收费明码标价
预检有预检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人员与挂号兼
候诊有候诊座位,茶水供应,宣传版面(科学育儿知识6张),宣传橱(喂养指导物品、合理衣着、适龄玩具等)。
测量室独用,地板地,12-18平方米,有保暖和通风设备。
室内温度保持在21-23℃,以保证测量数据准确。
有洗手池,量具包括儿童三用磅秤,卧式身长板,立式身高坐高计,标准软尺。
体检室独用10-15平方米,应有小儿诊察床、听诊器、叩诊槌、电筒、压舌板、消毒液杯、洗手池、红球、响板、圆舞板。
听力室≥8平方米,安静环境,本底噪声小≤40dB,备有PA2听力筛查仪、响板、圆舞板。
智测室地板地,12-15平方米,安静环境。
智测工具齐全(包括小梯、小床、脚踏车、智测工具箱等)
眼保健室7平方米,房间长度≥3米,暗室装备,固定视力灯箱,指棒、眼罩、近视力表、聚光手电筒、带状光检影镜。
(三)儿童保健工作人员要求:
1、儿童保健辩论工作人员包括:医师(应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和护士。
并且需配智测、听力、眼保健医师各一名。
(可兼职)
2、新进人员必须经上海市儿童保健所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者颁证书,持证上岗。
(四)门诊的数量和质量
1、儿童保健门诊实行预约门诊制为确保门诊质量,每半天门诊以一名医师一名护士计算,门诊量应在10-15人次,超过门诊量应适当增加儿童保健人员和门诊日。
2、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卫生部、上海市卫生局下发的有关儿童保健工作要求及标准规范操作。
二、一级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门诊规范
(一)主要用房要求底层或二层清洁区,保健门诊与疾病门诊必须间隔,预防交叉感染,空气要流通,光线充足。
用房包括测量、体检、听力室、智测室
(二)房屋设施和装备:
测量室独用,≥8平方米,有保暖和通风设备,室内温度保持在21-23℃,以保证测量数据准确。
有洗手池,量具包括儿童三用磅秤,卧式身长板,立式身高坐计,标准软尺。
体检室独用,≥8平方米,应有小儿诊察床,听诊器、叩诊槌、电筒、压舌板、消毒液杯、洗手池、红球、响板、圆舞板。
听力室≥6平方米,安静环境,本底噪声≤40dB,备有PA2听力筛查仪、响板、圆舞板。
智测室≥12平方米,安静环境,智测工具齐全。
(三)儿童保健工作人员要求
1、儿童保健门诊医务人员不少于2人,(医生护士各一人,医生应具有医师以上职称)
2、新进人员必须经上海市儿童保健所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证书,持证上岗。
(四)门诊的数量和质量
1、儿童保健门诊实行预约门诊制为确保门诊质量,每半天门诊以一名医师一名护士计算,门诊量应在15-20人次,超过门诊量应适当增加儿保人员和增加门诊日。
2、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上海市儿童保健常规手册规范操作。
三、社区卫生服务点
设施:应配备录像设备并附有科学育儿录像带、热线电话、宣传版面及宣传橱(科学育儿内容)。
人员: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派出儿童保健医师。
工作制度:按照《上海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工作内容》进行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