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与消费税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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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与消费税

1、增值税的计算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缴税额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1)销售货物。

(2)进口货物。

(3)提供加工、维理修配劳务(称为应税劳务)。

三、增值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1、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和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均为一般纳税人,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指的是销售方交税不方便,所以指定与买卖事宜有紧密联系的购买一方或者他方代为收取税金,然后按时代交的行为。这里的购买一方或者他方就是扣缴义务人。)例如:美国一家劳务公司在中国为某大型钢铁企业提供机器设备修理劳务,但是总机构在美国,中国只有办事处。那么中国的办事处就是扣缴义务人。

如果中国连办事处都没有,则这家大型钢铁企业就是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款项时不支付税金部分,而是代扣代缴。)

四、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的税率

1、低税率

纳税人进口或销售以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用品;(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业产品;

2、基本税率:17%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五、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的进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1、销售额的计算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以外的各种费用、租金、补贴等。价外费用包括: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纳税人将承运部门开具给购货方发票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3)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含销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锐销售额=含锐销售额/ (1+税率)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依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以及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载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吕、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六、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用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七、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锐销售额=含锐销售额/ (1+税率)

进项税额转出是按照税法规定对不得抵扣的税额进行处理。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应转出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因进货退出或折让收回的增值税额;因购买货物而从销货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

科目设置

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未交的增值税。

会计处理

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区别

(一)征税环节的区别

(二)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关系

•注意:1、在我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

•2、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这里委托加工的纳税人与消费税基本法规的规定有所不同。消费税基本法规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是纳税人,受托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但是具体到金银首饰,根据前述规定,并非所有的委托加工行为都产生纳税义务,只是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时才产生纳税义务。这样,为便于税收征管,将纳税人确定为受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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