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行为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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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规范职业化行为与习惯,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培养员工的职业素养,使员工愉快工作,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蓝海美业总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与本规定相关的公司管理制度:
(一)本规定中所指的工作时间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中所指的晨会时间按《会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所列各类规范均属于职业素养系列,人力资源中心将根据品质部出具的《员工素养评价汇总表》中的成绩将对应员工的职业素质绩效考核
第二章仪容仪表规范
第五条工作着装:
(一)工作时间必须穿公司统一配发的工服,并佩戴工牌于左胸前;新入职员工在工服制作期间,须着与公司工服相同颜色的工服。夏季女士工服为蓝色套裙,内穿黑色打底或吊带;春秋冬三季的女士工服为黑色套装,内穿黑色或白色打底衫或衬衫。夏季男士工服为白衬衫和黑色裤子;春秋冬三季的男士工服为黑色西服套装及浅蓝色衬衫;
(二)人力资源中心人事行政主管将统一公布换装时间;如遇公司统一调整工服样式,人力资源中心将以通知形式确定新的工服样式;
(三)工作时间必须穿黑色皮鞋,女士如穿黑色船鞋,须穿纯黑或肉色袜子;
(四)工服由人力资源中心人事行政主管统一调配与订购,工服领用与保存均设有登记台账;(五)员工入职未满一年且在入职时新订工服的,工服费自员工离职工资中直接扣除,工服由员工自行带回;如员工入职满一年及以上的,工服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须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工服交人力资源中心人事行政主管处;
(六)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员工不得穿拖鞋(含人字托);
(七)不得将头发染成与工作环境、工作性质不协调的颜色。
第六条女士要求:
(一)工作时间须化淡妆,不可浓妆艳抹;
(二)肩以下长发的,须盘发,不可梳披肩发。
第七条男士要求:工作时间应整洁得体,不得留长发及怪异发型。
第三章晨会出勤要求
第八条公司每日晨会开始时间为早上9 点,人力资源中心或品质部将在晨会开始后进行全员点名,记录员工的晨会出勤情况。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须对本部门外出(含出差)、请假及迟到的情况进行当场说明,人力资源中心或品质部将在晨会点名册中加以注明;如部门负责人未说明情况且未参加晨会的员工也无任何考勤
单据证明的,人力资源中心将按该员工未出勤计算。
第四章日常办公行为规范
第十条上班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视频等;不得用即时通讯工具(如QQ、微信)聊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第十一条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
第十二条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串岗,影响周围同事的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同事间应使用文明用语,严禁出现不文明用语及肢体冲突;
第十四条接听办公电话时,要先说“您好,蓝海美业”。不可使用电话聊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对公电话应简洁明了。接打私人电话应缩短时间,降低音量,避免影响周围同事的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
第十六条员工应具备保密意识。对于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不得擅自复印、抄录、转借公司资料、文件(工作需要除外)。
第十七条禁止在非公共吸烟区吸烟,办公室内如超过三人(含)禁止吸烟。公共吸烟区为卫生间。
第五章办公室管理规范
第十八条办公室整理要求:
(一)办公桌上没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放置。办公桌上物品仅限于以下内容:电脑、电话、文件筐、笔筒、水杯、台历、饭盒;
(二)工作中的相关文件、记录分类摆放整齐、填写清楚无误;
(三)地面没有纸屑、杂物等;
(四)文件夹应明确标识,整齐摆放;
(五)私人物品放在抽屉,尽量不要放私人的贵重物品;
(六)电脑、电器等的电源线都束好,不杂乱无章抛落在地上;
(七)鞋须放在鞋盒内,并整齐摆放在办公桌下;
(八)窗台上除绿植外,不得摆放杂物。
第十九条办公区清洁要求:
(一)桌面文具、文件摆放整齐有序;
(二)桌面及办公室窗台应保持整洁、干净;
(三)办公区公共区域(通道、休息区、卫生间及会议室)设有专门的保洁人员。个人办公区域卫生由员工本人负责。员工应定时对个人办公区域进行清洁。
第六章违反日常行为规范的处理方式
第二十条员工每月的职业素养评价总分为100分。由品质部负责日常监督,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出具《员工行为标准通知单》。员工须在《员工行为标准通知单》上签字确认,该通知单由品质部负责存档,文件存档有效期为三年。
第二十一条品质部于次月第二个工作日之前将上月的《员工素养评价汇总表》提交至人力资源中心薪酬绩效部,该《员工素养评价汇总表》将作为员工职业素养绩效的计算依据。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发现一次扣1 分:
(一)女员工头发过肩但未盘发的或男士留长发的;
(二)女员工未化淡妆的;
(三)未按规定佩戴工牌的;
(四)其他公司认为需要处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发现一次扣2 分:
(一)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影响办公环境者;
(二)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三)工作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
(四)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五)除午休时间外,正常办公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六)早上9 点前可以在公司吃早餐,但禁止食用味道刺激的食物,如饺子、包子等带馅的食物。早上9 点以后为工作时间,则禁止在公司吃早餐;
(七)员工午餐须在一楼员工食堂就餐,点餐或带饭员工也须至一楼员工食堂就餐。如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就餐的,可在休息区吧台处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