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劳务队伍

合肥三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劳务队伍运行机制,确保企业依法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劳务队伍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规范、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劳务队伍合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并依照本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与劳务队伍合作要树立“严管善待、合作共赢”的思想。

(二)分级管理,权责明晰的原则。构建公司、项目部二级管理体系。公司负责劳务队伍的资格准入、年审,劳务队伍的选用和合同的签订;项目部负责劳务队伍过程管理和过程评价。

(三)扶强弃弱,质量为先的原则。在使用劳务队伍方面,坚决贯彻“扶强不扶弱”的选择和培育理念。公司对劳务队伍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在提高队伍质量的同时,控制项目部使用劳务队伍的数量。

第二章组织分工

第三条公司成立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成员为质量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经营核算部、财务会计部、材料设备部部门负责人。职责为劳务管理工作中的队伍选用、分包竞价、合同签订、劳务结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劳务队伍管理的主管领导为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部,办公室主任由质量安全部经理兼任。

第四条公司部门职责:

(一)质量安全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公司劳务队伍的集中管理和调配使用,建立公司劳务队伍基本信息台帐,是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2、在公司总经理和主管领导组织下,牵头开展项目部劳务队伍的选用工作。

3、负责劳务队伍准入办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情况、人员结构、机具、业绩、诚信度、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核、审查,对劳务队伍提交的《准入申请书》和公司(或项目部)出具的《劳务队伍考察评价报告书》进行评审,并上报公司领导办理准入审批手续。

4、负责核实公司在用劳务队伍基本情况,编制项目部月度劳务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和月度劳务队伍分布状况表。

5、负责检查、指导、协助项目部做好劳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岗位培训、台帐建立和延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目部劳务队伍进行半年、年度过程考核评定和年审工作。于每年1月10日前将《劳务队伍年审记录表》和《合格劳务队伍资格准入证》报公司领导,经审验后编入《合格劳务队伍名录》。

7、负责及时公布公司发布的合格与不合格劳务队伍名录。

8、负责组织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季度例会;组织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系统会议。

9、负责对劳务队伍的生产作业安全、劳动保护、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环保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对劳务队伍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及特殊工种持证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持证上岗。

11、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12、建立劳务队伍安全、质量事故台帐,优质工程台帐。

13、负责劳务合同评审工作。

14、负责公司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二)工程管理部

1、负责对公司所属项目部劳务队伍作业过程管理和过程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负责审核确定项目部提交的劳务分包方案的区段划分、队伍数量和人力机械合理配置方案。

3、负责对进场的劳务队伍的施工技术、管理能力和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4、负责劳务合同中工程数量的审核,建立合同数量与结算数量的对比台帐。

5、参与劳务分包合同评审。

6、参与公司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三)经营核算部

1 负责项目部劳务队伍工程单价的确定工作。

2、负责组织劳务分包合同的集中评审,组织有关部门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会签,报公司领导审批。

3、负责劳务合同中单价费用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结算工作,建立合同价与结算价的对比台帐。

4、参与劳务分包合同评审。

5、参与公司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四)材料设备部

1、指导、监督、检查劳务队伍设备提供和物资材料使用情况,并提出意见。

2、参与劳务分包合同评审。

3、参与公司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五)财务部

1、负责劳务分包结算款的支付管理。监督、检查项目部劳务队伍结算款支付情况。

2、负责督促项目部建立劳务队伍财务支付台帐、合同价与付款额对比台帐。

3、负责劳务队伍对劳务用工报酬支付的延伸管理。

4、参与劳务分包合同评审。

5、参与公司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第五条项目部主要职责

(一)项目部是公司劳务队伍分包管理的主体,要成立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并明确主管领导、部门及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是履行劳务分包合同的第一责任人,主抓劳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上报本项目部劳务分包方案。推荐符合本项目劳务分包的合格劳务队伍。参与公司对本项目部劳务队伍的分包选用工作。

(三)负责本项目部管理模式和劳务队伍管理的有效结合,符合标准化管理的要求。

(四)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实施对劳务队伍的过程管理,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五)项目部配备的专职劳资员负责劳务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单位劳务队伍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牵头项目部各人员按照分工履行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劳务队伍各类管理台帐和报表,是公司与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的对口人员。

(六)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及《劳务队伍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期上报劳务费用的结算资料。(七)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初步评审。

(八)对劳务队伍组织定期检查和季度过程评价,及时向领导和公司主管部门反馈劳务分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九)按照施工所在地政府及上级有关规定和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对劳务队伍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对违反劳务分包合同、双方约定承诺及施工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管理规定的劳务队伍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第三章资格准入

第六条对劳务队伍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对于申请准入的劳务队伍,由公司对其队伍情况和综合实力进行认真审核后,报经公司审验合格后核发《合格劳务队伍资格准入证》。

第七条劳务队伍申请准入申报条件:

1、具备施工能力。有相应的资本金和施工机具,劳务队伍人员构成中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具有一定比例的技术工人。

2、作业人员应有一定的施工经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

3、有相应的劳务分包业绩和良好的合作信誉。

第四章合同签订

第八条选用原则和选用权限

(一)劳务队伍的选用遵循“合格准入、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凡取得公司劳务队伍准入资格,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具有良好信用的劳务队伍均属选用范围。不准使用自然人组织的队伍以及公司公布的不合格名录中的队伍。

(三)公司负责本单位施工项目的劳务队伍的选定。项目部可以推荐并参与本项目劳务队伍的选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