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腐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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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经费案例剖析

违规使用经费案例剖析

违规使用经费案例剖析一、案例一:研究经费用于购买奢侈品某高校一位教授使用研究经费购买了一辆豪华轿车,并报销为研究经费。

该教授将购买车辆的费用和保养费等列为研究经费支出,并提交给学校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财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并展开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该教授并没有将车辆用于研究目的,而是将其作为私人使用的交通工具。

最终,该教授被追究违规使用经费的责任,并被要求退还相关费用。

二、案例二:虚报研究经费支出一位科研人员在申报研究经费时,有意虚报研究经费支出,以获取更多的资金。

他在报销单上故意增加了一些不存在的费用,如会议费、差旅费等,并提供了虚假的发票作为证明。

这一行为被财务部门发现后,立即展开了调查。

调查结果证实了科研人员的违规行为,最终他被追究了违规使用经费的责任,并被要求退还虚报的费用,并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三、案例三:滥用研究经费进行个人消费某研究机构的一名研究人员将研究经费用于个人消费,违反了研究经费使用规定。

他使用研究经费购买了奢侈品、高档餐饮和旅游等,并将这些费用列为研究经费支出,并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财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并展开了调查。

调查结果证实了研究人员的违规行为,最终他被追究了滥用研究经费的责任,并被要求退还相关费用,并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四、案例四:将研究经费用于非法活动某研究团队的负责人将研究经费用于非法活动,违反了研究经费使用规定。

他将研究经费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并将这些费用列为研究经费支出,并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财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并展开了调查。

调查结果证实了负责人的违规行为,最终他被追究了违规使用经费的责任,并被要求退还相关费用,并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五、案例五:违规使用研究经费进行商业投资某科研机构的一位研究人员将研究经费用于商业投资活动,违反了研究经费使用规定。

他将研究经费投入到股票、房地产等商业投资中,并将这些费用列为研究经费支出,并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案例

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案例

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案例
大学物理学院的教授李是该学院的重点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他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拥有很大的裁量权。

然而,他却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用于个人享乐和敛财。

具体案情如下:
首先,李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购买奢侈消费品。

他在秘密向项目经费中注入自己个人的消费支出后,使用这些款项购买了名牌服装、奢侈手表等物品,并将其用于自己的个人生活和享受。

这种行为不仅明显违反了科研经费的使用规定,也严重损害了科学研究的正当性和诚信。

再次,李滥用科研经费而不顾项目进展和成果。

他大量使用经费用于各种无关紧要的开销,比如高档的办公设备、私人司机、高级餐饮等,而忽视了项目的实际需求和科研进展。

这种滥用科研经费的行为不仅令整个科研项目的进展受到影响,还浪费了宝贵的科研资源和纳税人的钱财。

最后,李在科研项目中利用经费设立了个人的私人公司。

他滥用经费为自己的私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使得科研经费流向民营企业,从而使得他个人受益。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科研经费的使用规定,也有悖于科研的公平竞争原则,给其他科研人员带来了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李对科研经费的违规使用案例揭示了科研领域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风险。

为了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和透明使用,需要建立科学提高经费管理的体系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科研人员的培训和伦理教育,严格遵守科研经费的使用规定,并建立有效的举报机制,以及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只有这样,才能保护科研经费的合法权益,维护科研的公正和诚信。

高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案例

高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案例

高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案例高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案例:1. 某高校A教授以科研项目为名,将部分科研经费用于购买个人豪华轿车。

该行为被揭露后,引起了广泛的舆论关注。

校方迅速展开调查,最终解除了该教授的聘任,并追回了被挪用的经费。

2. 某高校B实验室主任利用科研经费购买私人房产,违反了科研经费使用规定。

该行为被学校发现后,立即停止了该实验室的科研项目,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3. 某高校C研究团队利用科研经费在科研项目外进行高消费活动。

该行为被相关人员举报,学校成立专门小组进行调查,最终责令团队返还挪用的经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警告和处分。

4. 某高校D教授为私人目的虚报科研经费,用于购买奢侈品和进行旅游。

该行为被学校审计部门发现,并立即通报了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教授被迫退还了挪用的经费,并受到学校的严厉处分。

5. 某高校E教授将科研经费用于支付学生助教工资,超出了科研项目的范围。

该行为被学校教务处发现后,迅速采取措施制止了这一违规行为,并要求教授退还了超额支付的经费。

6. 某高校F研究团队利用科研经费举办了一场奢华的学术会议,费用高昂。

校方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要求团队返还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7. 某高校G教授将科研经费用于购买私人名牌服饰和珠宝,违反了经费使用规定。

学校对该教授进行了调查和处理,要求其返还挪用的经费,并给予了相应的处分。

8. 某高校H实验室主任将科研经费用于赌博活动,违反了科研经费使用规定。

学校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停止了该实验室的科研项目,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9. 某高校I教授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用于购买私人物品和支付个人债务。

该行为被学校发现后,学校对教授进行了调查和处理,要求其返还挪用的经费,并给予了相应的处分。

10. 某高校J研究团队利用科研经费举办了一场豪华的团建活动,费用高昂。

校方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要求团队返还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这些案例都是高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真实案例,这些违规行为不仅浪费了宝贵的科研经费资源,也损害了高校的声誉。

科研院所违规违纪案例

科研院所违规违纪案例

科研院所违规违纪案例科研院所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组织机构,承担着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任务。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候也会发生违规违纪的情况。

下面列举了一些科研院所违规违纪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些问题的发生原因和影响。

1. 学术不端某科研院所的一位研究员在发表论文时涉嫌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该研究员在论文中未注明引用并转述了其他学者的研究结果,严重侵犯了学术伦理规范。

2. 贪污腐败某科研院所的一位主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研究经费用于个人投资,甚至将研究经费挪作他用,违反了科研经费使用规定,涉嫌贪污腐败。

3. 学术造假某科研院所的一位研究人员在实验数据处理过程中,故意篡改数据,使实验结果更符合自己的研究假设,严重违反了学术道德和科研伦理规范。

4. 违规招聘某科研院所的一位负责人在招聘研究人员时,违反招聘程序,违规录用了自己的亲戚或朋友,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5. 学术交换不端某科研院所的一位研究人员在与国内外合作研究时,将合作伙伴的研究成果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发表,严重侵犯了合作伙伴的知识产权。

6. 违规使用动物实验某科研院所的一位研究人员在动物实验过程中,未按照规定的伦理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造成动物痛苦和死亡,违反了动物保护法和伦理规定。

7. 违规使用人体样本某科研院所的一位研究人员在人体样本的采集和使用过程中,未经受试者同意,擅自使用了受试者的个人信息和生物样本,侵犯了受试者的隐私权。

8. 学术研究不合规某科研院所的一位研究人员在科研项目中,未按照规定的研究方案和方法进行研究,甚至篡改或伪造实验数据,严重损害了科研的可信度和学术声誉。

9. 违规发布虚假宣传某科研院所的一位负责人在项目申报或成果发布过程中,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价值和影响,欺骗了政府和社会公众,违反了科研诚信和宣传规范。

10. 违规转让研究成果某科研院所的一位研究人员将自己研究的科研成果转让给商业公司,未经科研院所和相关部门的批准,违反了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规定。

高校科研经费违规使用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报告

高校科研经费违规使用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报告

高校科研经费违规使用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报告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更涉及到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然而,一些高校在科研经费的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财务浪费和不当利益输送。

本文将列举10个高校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反面典型案例,并对其进行剖析和分析,以便引起广大高校管理人员的重视和反思。

案例一:某高校教授私自将科研经费用于购买豪车。

该教授通过虚报科研实验设备的价格,套取了大量经费,然后将这些经费用于购买豪车,严重违反了科研经费使用的规定。

案例二:某高校研究团队将科研经费用于旅游和购物。

该研究团队将科研经费作为差旅费报销,却将这些费用用于旅游和购物,严重浪费了经费资源,对科研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

案例三:某高校科研项目负责人侵占科研经费。

该科研项目负责人将科研经费直接转入个人账户,用于个人开支,严重违反了科研经费使用的规定,损害了科研项目的正常进行。

案例四:某高校研究团队用科研经费进行赌博。

该研究团队将科研经费用于赌博活动,不仅浪费了大量的经费,还对团队成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案例五:某高校教授将科研经费用于投资理财。

该教授将科研经费用于投资理财活动,违反了科研经费使用的规定,不仅损失了经费资源,还可能存在风险导致经费无法归还。

案例六:某高校研究团队将科研经费用于购买奢侈品。

该研究团队将科研经费用于购买奢侈品,严重违背了科研经费使用的原则,损害了科研项目的正常进行。

案例七:某高校科研项目负责人将科研经费用于资助亲友。

该科研项目负责人将科研经费用于资助亲友的生活和工作,违反了科研经费使用的规定,损害了科研项目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案例八:某高校教授将科研经费用于购买房产。

该教授通过虚报科研实验设备的价格,套取了大量经费,然后将这些经费用于购买房产,严重违反了科研经费使用的规定。

案例九:某高校研究团队将科研经费用于支付私人债务。

该研究团队将科研经费用于支付私人债务,不仅违反了科研经费使用的规定,还对科研项目的正常进行造成了严重影响。

舞弊案例-科研经费腐败“黑洞” 有多深

舞弊案例-科研经费腐败“黑洞” 有多深

舞弊案例(Fraud Case)幼儿园头顶“中国最年轻的工程院院士”、“中国动物克隆体系创始人”等光环,担任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经费约200亿元的重大科研专项副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某却因侵吞千万元科研经费,于2014年10月被批捕。

中国农大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在国际论文、省部级奖项等“学术产出”中,李某占据其所在院系全部奖项的一半多。

与之相应的是,其获得经费的“吸金”能力在业内也“屈指可数”。

同一时期,李某所在的生物学院获得科研项目达374个,获得国家及各类经费达6.8亿余元。

“李某最受争议的,就是他既是专项主要负责人、把关者,也是数十个子项目的负责人或顾问。

”一位知情专家表示。

据业内人士透露,身兼“运动员”“裁判员”是一批课题的普遍做法,以强化个人拿项目、抢经费的能力。

长期担任重大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李某,还参股或控股开办了多家企业。

正是通过“空壳公司”参与课题、捞取公款,直接导致其“出事”。

舞弊案例>>案例回放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李某名下企业分布在北京、江苏无锡等地。

成立于2009年1月19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北京三元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就是一家以李某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济普霖公司发布的招聘地址就在中国农大附近一处居民楼中。

周边居民说,“根本不知道有这家公司存在”。

就是这家“只见其名难觅其踪”的企业,却屡屡参与李某承接的国家课题,进而获得国家经费。

据不完全统计,济普霖公司参与的类似课题项目有近20项。

根据巡视整改通报,李某等人承担的、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是套取经费事发的导火索。

在一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重点课题申报指南》中,该科研专项旗下单个子项目的规模为200万元至300万元。

同时承接多个项目的济普霖公司,掌握的经费估计至少上千万元。

知情人士介绍,与多数专家与学生团队一同承接课题、使用经费不同,李某采取的“专业化公司、专业化运作”近来十分“流行”。

科研经费警示案例

科研经费警示案例

科研经费警示案例今天给大家讲几个关于科研经费的警示案例,就像听故事一样,不过这些故事可都是充满了教训的哦。

案例一:“贪心教授的糊涂账”有这么一位教授,在科研界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他申请到了一个关于新型环保材料研究的科研项目,经费还挺充裕的。

一开始呢,他确实是在认真搞研究,买设备、做实验,一切都看起来很正常。

但是啊,人心不足蛇吞象。

他发现经费管理好像有一些“漏洞”可以钻。

他想,我平时出去参加那些和项目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的学术会议,就拿这个科研经费来报销机票和住宿费吧,反正也没人会仔细查。

于是,他就开始了这种浑水摸鱼的操作。

他还和一些供应商勾结,本来实验室只需要一些普通的玻璃器皿,他却让供应商开高价发票,虚报数量,把多出来的钱装进自己的腰包。

这就好比你去买一个馒头,却让老板开一张满汉全席的发票,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嘛。

结果呢,纸包不住火。

科研经费审查的时候,审计人员发现他的账目乱得像一团麻,很多支出都对不上号。

这位教授不仅要把多拿的钱吐出来,还受到了严厉的处罚,名誉扫地,以前的那些科研成果也都蒙上了一层阴影。

这就是贪心的下场,本可以好好做科研,名利双收的,非要去动那些歪脑筋。

案例二:“乱花经费的课题组”有一个课题组,他们拿到了一个生物科技方面的科研项目。

这个组里的成员都觉得自己像是中了大奖一样,经费一到账,就开始有点飘飘然了。

他们在购买设备的时候,根本不做市场调研。

看到一个看起来很高大上的仪器,不管自己的项目是不是真的需要,就直接下单购买。

比如说,他们的项目其实只需要一个基本功能的显微镜就够了,但是他们却买了一个超豪华、功能超多但大部分都用不上的显微镜,价格可是普通显微镜的好几倍呢。

这就好比你只是想在家里做个简单的炒饭,却买了一整套高级西餐厨具一样,纯粹是浪费。

而且啊,他们在举办学术交流活动的时候,完全不考虑成本。

定的场地超级豪华,提供的餐饮也是各种山珍海味,就差没把满汉全席搬上去了。

他们觉得反正是科研经费,只要和科研沾点边,怎么花都行。

高校科研反腐案例.doc

高校科研反腐案例.doc

高校科研反腐案例随着高校科研项目和经费的日益增加,高校科研领域出现了一些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不仅严重违背了教师立德树人的使命,也损害了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高校科研反腐案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高校科研反腐案例篇1:20xx年2月13日10时30分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段振豪等待候审,紧随其后的是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车春兰,案发前,她是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计算机地球化学学科组秘书。

检方起诉书显示,20xx年至20xx年7月间,段振豪担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全过程。

而他的秘书车春兰为学科组提供辅助性工作。

高校科研反腐案例篇2:20xx年6月28日,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已被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7月日被依法逮捕。

陈英旭的代理律师戴梦华称,此次事发,是例行审计到浙江大学时,陈英旭自觉经费使用存在问题,将违规的款项退回,之后被立案侦查。

20xx年3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英旭涉嫌贪污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高校科研反腐案例篇3:20xx年4月,审计署审计发现5所大学的7名教授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就有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的身影。

李宁等人承担了由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立即停止了李宁等人承担的所有项目经费,并责成其法人单位进行整改,加强管理,同时,积极协助中央纪委、教育部、审计署和司法机关等进行认真查处。

高校科研反腐案例篇4:近年来,随着科研投入的增加,尤其是国家、省市布置的纵向课题经费增加,养肥了不少科研"蛀虫"。

高校教师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案例

高校教师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案例

高校教师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案例
案例一:“科研经费的私人购物车”
有这么一位高校教师啊,简直把科研经费当成了自己的私人小金库。

他拿着科研经费去买了一堆根本和科研项目八竿子打不着的东西。

比如说,他竟然用经费买了高档的品牌服装,就因为他觉得在参加学术会议的时候要穿得很体面。

学术会议是看你的研究成果,又不是走时装秀呢!还有啊,他还买了好多高级的化妆品,美其名曰是为了在和其他科研人员交流的时候有个好形象。

这哪儿跟哪儿啊,科研经费是用来做科研的,不是让你打造个人时尚造型的。

案例二:“旅游经费的华丽变身”
另外一个教师呢,打起了科研经费的歪主意来满足自己的旅游欲望。

他申请了一个本地的科研项目,但是却用科研经费订了去国外旅游的机票和酒店。

他的借口特别奇葩,说什么要去国外考察相似的科研项目,可是他的项目明明就是针对本地情况的啊。

他还把在旅游景点吃喝玩乐的费用都算到了科研经费里,什么参观名胜古迹的门票啦,在高级餐厅吃大餐的钱啦,全算进去了。

这就好比你要盖本地的房子,却跑到国外去看风景,还让盖房子的钱来买单。

案例三:“家庭聚会也科研?”
还有个教师更离谱。

他把自己家庭聚会的费用都用科研经费报销了。

他请家里亲戚朋友吃饭,开的发票写的是科研团队的聚餐。

可实际上呢,这些亲戚朋友里没一个是和科研项目有关的。

他还把给家里买家具的发票也混在科研经费报销里,说是什么为了给科研团队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式”办公环境。

这简直就是强词夺理嘛,科研经费可不是用来让你家庭聚会、装修家里的。

贪污近千万元科研经费 浙大一教授被判十年

贪污近千万元科研经费 浙大一教授被判十年

贪污近千万元科研经费浙大一教授被判十年本报记者叶铁桥1月7日下午两点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对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进行宣判,认定其贪污945万余元,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2013年7月,中国青年报独家报道了陈英旭涉嫌贪污科研经费被审判的情况(详见2013年7月29日《亿元课题经费被控贪污千万》)。

然而,此案经2013年3月19日一审开庭后,却迟迟未见判决结果下来,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梦华认为,这说明了此案的复杂性。

陈英旭案件是科研经费“跑冒滴漏”问题的典型案例。

2013年10月,科技部部长万钢在新闻发布会上谈及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出现恶性问题时,提及“一位知名的环境领域专家和一个重要省份的科技厅长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

这名被科技部部长视为典型的“知名环境领域专家”,正是指陈英旭。

生于1962年的陈英旭,是在50岁这一年遭遇人生剧变的。

此前,他是成功的大学教授,既担任着浙大水环境研究院院长,又是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他拿到的重大课题,科研经费高达数亿元。

然而,2012年6月28日,距他50岁生日不到两个月,他却因涉嫌贪污罪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

杭州中院在判决书中认定,被告人陈英旭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苕溪课题”总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采用编制虚假预算、虚假发票冲账,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国拨科研经费900余万元冲账套取,为己所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苕溪在浙江省北部,是浙江八大水系之一,是太湖的源流之一。

“苕溪课题”隶属于迄今为止我国资金投入总量最大的环境科研项目“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

作为国内水污染领域专家的陈英旭,拿下的“苕溪课题”是水专项“十一五”课题中的“太湖富营养化控制与治理技术及示范工程”。

“苕溪课题”总经费高达3.135亿元,其中国家拨付经费1.0544亿元。

高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案例

高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案例

高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案例高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是指高校在进行科研项目时,违反相关规定或者滥用科研经费的行为。

下面是一些高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案例。

1. 某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用于购买奢侈物品。

某高校的科研负责人将科研项目的经费用于购买奢侈品,超出了科研项目所需的范围,违反了相关规定。

2. 某高校科研项目经费被挪用于个人消费。

某高校的科研负责人将科研项目的经费用于个人消费,如购买家居用品、旅游等,严重违背了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

3. 某高校科研项目经费被用于其他非科研用途。

某高校的科研负责人将科研项目的经费用于其他非科研用途,如办公室装修、会议费用等,违反了科研经费的使用规定。

4. 某高校科研项目经费被用于购买无关设备。

某高校的科研负责人将科研项目的经费用于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如高档电脑、音响等,违反了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

5. 某高校科研项目经费被用于支付个人工资。

某高校的科研负责人将科研项目的经费用于支付个人工资,而非用于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实验费用,严重违反了科研经费的使用规定。

6. 某高校科研项目经费被滥用于差旅费用。

某高校的科研负责人将科研项目的经费用于频繁的差旅,而非用于科研实验和研究,超出了科研经费的合理范围。

7. 某高校科研项目经费被用于购买低质量实验器材。

某高校的科研负责人将科研项目的经费用于购买低质量的实验器材,而非用于购买符合科研要求的实验设备,违背了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

8. 某高校科研项目经费被用于支付高额顾问费用。

某高校的科研负责人将科研项目的经费用于支付高额的顾问费用,但这些顾问并未对科研项目做出实质性的贡献,违反了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原则。

9. 某高校科研项目经费被滥用于组织活动费用。

某高校的科研负责人将科研项目的经费用于组织活动的费用,如学术会议、研讨会等,超出了科研经费的合理范围。

10. 某高校科研项目经费被用于支付高额实验室管理费用。

某高校的科研负责人将科研项目的经费用于支付高额的实验室管理费用,但这些费用并未得到合理的使用和管理,违反了科研经费的使用规定。

案例-科研经费出现违法违纪案例类型

案例-科研经费出现违法违纪案例类型

科研经费出现违法违纪案例类型(一)某些科研人员防腐意识薄弱某些科研人员利用科研经费使用监管上的漏洞,将科研项目变成了个人的“取款机”。

据检方介绍,2007年5月,北京市某高校教师肖某拿到了一家部级单位的翻译研究项目,并担任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15万元。

2008年4月,肖某从所在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那里拿到28名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从2008年5月至12月以这28名学生的名义分7次领取劳务费共计82400元。

而事实上,根据下达项目的这家部级单位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定,项目的劳务费只能支付给课题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而作为学校教师,肖某无权领取劳务费。

因他人举报,肖某冒领劳务费由此案发。

例如某研究员,他花100多万元买了台对自己的课题一点用也没有的仪器。

问他原因,这个研究员刚开始支支吾吾。

后来才知道是他和卖仪器公司的老板是朋友,“可以拿回扣”。

这20多万元的回扣,便是从纵向的科研经费里“盗”走的。

(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北京一所著名高校财务部委派二级学院的会计,所委派的学院老教授较多,课题资源相当丰富。

由于常年接触,大家对这位会计比较信任,只要账户内还有钱不影响自己的科研进度,教授们往往不太关心账户金额的变动。

这给会计带来了可乘之机。

起初,她在教授们的发票中加进一点个人的费用,逐渐发展到报销1万元。

这位会计放进去自己找来的票据数千元,头两年这位会计还有所顾忌,每年贪污大约在一两万元。

第三年开始,骗取次数不断增多,每年贪污数均在10万元以上,最高一年将近20万元。

最为不可思议的是,有的教授出国了,名下还有课题经费没用完的,竟然变成了她自己的小金库,为了方便报销,她甚至还伪造他人名章,假冒他人签名。

案发后,法院审理查明,在长达9年时间里,这位会计贪污了97万余元,其中绝大部分是科研经费,涉案达106笔之多。

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处心积虑所贪污款项也被悉数归还原单位,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高校科研经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高校科研经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高校科研经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一、虚列开支套取经费案例。

话说有这么一个高校的教授,那可真是打起了科研经费的歪主意。

他负责一个科研项目,这个项目经费看起来就像一块大肥肉。

他呢,和校外的一家小公司勾结起来。

本来没买那么多实验设备,他却让小公司开高额的设备采购发票,像什么高级显微镜,开的发票数量比实际用到项目里的多了好几倍。

还有办公用品,好家伙,他报上去的纸张数量简直能堆满一个小仓库,实际上项目组根本用不了那么多。

这就是典型的虚列开支,通过这种手段,他就把科研经费套取出来,一部分进了自己的腰包,一部分挪用到其他根本和科研项目不沾边的地方,比如自己出去旅游的花销。

二、违规报销个人消费案例。

还有个挺逗但又很气人的例子。

有个高校科研团队里的成员,把自己家庭聚会的餐费都当成科研经费来报销。

他的理由居然是在聚会上讨论了科研项目,可实际上呢,大家就是在吃吃喝喝拉家常。

他还把自己买的高档衣服、给孩子买的学习用品也一股脑儿地放到科研经费报销的清单里。

说什么科研工作压力大,需要穿得体面去见合作方,孩子学习用品是为了方便在实验室照顾孩子的时候孩子能用,这完全就是胡扯嘛。

这就是把科研经费当成了自己的私人小金库,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完全不顾这是用于正经科研工作的钱。

三、科研经费挪作他用案例。

有个高校的科研负责人,拿到了一笔关于生物科技研究的经费。

这钱本来是要用来购买实验材料、做基因检测之类的。

结果呢,他发现学校的某个社团搞活动资金紧张,他就大发“善心”,把科研经费挪了一部分给社团去办活动。

这社团活动和生物科研可是八竿子打不着啊。

他还觉得自己这是做了好事,既帮了社团,又没人会发现。

可是科研经费都是专款专用的,这一挪,他负责的科研项目就因为缺乏资金,实验进度严重滞后,好多关键的实验都没法按时做,简直是把整个科研项目的进程都给搅和乱了。

这些高校科研经费违纪违法的案例,就像一个个警钟,提醒着大家一定要合理、合规、合法地使用科研经费,不然就会犯下大错。

高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案例

高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案例

高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案例近年来,高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案例不断曝光,给高校科研管理和资金使用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下面列举了十个高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真实案例。

1. 案例一:某高校某教授使用科研经费购买奢侈品。

该教授将科研经费挪用于购买名牌手表、高档服装等奢侈品,严重违反了科研经费使用规定。

2. 案例二:某高校某实验室主任使用科研经费支付私人旅游费用。

该实验室主任将科研经费用于私人旅游,既违反了科研经费使用规定,也损害了高校的声誉。

3. 案例三:某高校某教师虚报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该教师在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中虚报了一部分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违背了诚信原则,损害了科研管理的公正性。

4. 案例四:某高校某教研室挪用科研经费购买办公设备。

该教研室以购买办公设备的名义挪用科研经费,严重违反了科研经费使用规定,损害了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

5. 案例五:某高校某实验室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购买低质量实验耗材。

该实验室将科研经费用于购买低质量实验耗材,不仅浪费了经费,也影响了科研实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案例六:某高校某学院使用科研经费支付非科研项目开支。

该学院将科研经费用于支付非科研项目的开支,严重违反了科研经费使用规定,损害了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

7. 案例七:某高校某研究团队私自招募研究助理,使用科研经费支付薪酬。

该研究团队未经批准私自招募研究助理,并使用科研经费支付其薪酬,违反了高校的人事管理规定和科研经费使用规定。

8. 案例八:某高校某教师使用科研经费购买个人电子设备。

该教师将科研经费用于购买个人电子设备,违反了科研经费使用规定,损害了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

9. 案例九:某高校某研究团队使用科研经费组织不必要的会议。

该研究团队将科研经费用于组织不必要的会议,浪费了经费,并影响了科研工作的开展。

10. 案例十:某高校某教授将科研经费用于购买学术论文代写服务。

该教授将科研经费用于购买学术论文代写服务,违反了学术道德规范,损害了科研的正当性和学术诚信。

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案例分析

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案例分析

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案例分析时间: 2013-04-26 10:16 来源:计算机学院1.段振豪贪污科研经费百余万被判刑13年用假票据报销百余万2012年2月13日10时30分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段振豪等待候审,紧随其后的是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车春兰,案发前,她是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计算机地球化学学科组秘书。

检方起诉书显示,2002年至2011年7月间,段振豪担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全过程。

而他的秘书车春兰为学科组提供辅助性工作。

检方提出了三起指控事实:二人于2002年至2011年7月间以报销科研经费为由,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差旅费等共计124万余元,段振豪非法占有上述款项后给车春兰少量好处费;2011年5月,段振豪与他人签订虚假的网站开发合同,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网站开发费,骗取科研经费5.85万元;车春兰于2003年至2010年间用假票据报销17.85万。

根据检方掌握的证据,段、车二人的涉案手法,主要是找虚假票据以各种名义从科研经费中报销。

报销名目包括差旅费、复印装订费、劳务费、租车费以及网站开发费等。

为他们提供票据的人包括段振豪的亲友、学生、熟人、同事等。

二人假借课题组成员的名义将票据从财务报销,而课题组成员崔某等证实,这些研究内容基本上都是在实验室完成的,崔某本人根本没有因科研出过差。

而据段振豪自己的供述,在他虚报的差旅费中,有20多万是保姆张某提供的前往银川的发票,有30多万是蔺某提供的前往大庆的发票,另有20多万是他每年回湖南老家探亲的票据和弟弟提供的发票,另外他还找了一家机票代理公司买了虚假行程单。

拿到这些虚假的单据后,段振豪将其交给车春兰,车春兰有时还会提醒他以哪些学生的名义报销从财务的角度更合理。

等每次报销拿到钱后,段振豪承认他都会给车春兰几百块钱好处费,再将部分钱款给了张某、蔺某等人,还给学生发过劳务费,将部分现金放在办公室备用,其余款项都存在了银行账户,后将账户钱款转存到妻子曹某名下。

科研经费警示教育案例(2篇)

科研经费警示教育案例(2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高校教授李某某,在主持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期间,涉嫌违规使用科研经费。

违规事实:1. 李某某将项目经费中的部分资金用于购买个人物品,包括手机、电脑等;2. 李某某将项目经费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支付个人出国旅游费用;3. 李某某将项目经费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支付个人子女教育费用。

处理结果:1. 李某某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资格;2. 李某某被学校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 李某某被追回违规使用的科研经费;4. 李某某在学术期刊发表检讨文章,公开承认错误。

案例启示:1. 科研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侵占、浪费;2. 科研人员应严格遵守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自律;3. 学校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管,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

案例二:科研经费报销不规范案例案例背景:某高校教师王某某,在主持一项科研项目期间,涉嫌报销不规范。

违规事实:1. 王某某将项目经费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支付与项目无关的会议费用;2. 王某某将项目经费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支付与项目无关的差旅费用;3. 王某某将项目经费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支付与项目无关的招待费用。

处理结果:1. 王某某被取消科研项目主持人资格;2. 王某某被学校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 王某某被追回违规报销的经费;4. 王某某在学术期刊发表检讨文章,公开承认错误。

案例启示:1. 科研经费报销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报销;2. 科研人员应加强报销管理,确保报销程序的规范、透明;3. 学校应加强对科研经费报销的审核,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案例三:科研经费使用不透明案例案例背景:某高校教授赵某某,在主持一项科研项目期间,涉嫌经费使用不透明。

违规事实:1. 赵某某未按规定将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向学校报告;2. 赵某某未按规定将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向项目组成员公开;3. 赵某某未按规定将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处理结果:1. 赵某某被取消科研项目主持人资格;2. 赵某某被学校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 赵某某被追回涉嫌违规使用的经费;4. 赵某某在学术期刊发表检讨文章,公开承认错误。

学术腐败案例

学术腐败案例

学术腐败案例学术腐败是指在学术界内发生的不诚信行为和违规操作。

这一现象在许多领域都存在,包括科研、论文发表、学术评估等。

学术腐败破坏了学术的公正性和可信度,对整个学术界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造成了严重影响。

本文将讨论几个典型的学术腐败案例,以期引发对学术道德的思考,并呼吁加强学术道德建设。

一、科研造假案例科研造假是指科研人员在研究中故意篡改数据、伪造实验结果或者故意省略不利于自己研究结论的数据,以获取不当的研究成果或荣誉。

2018年,中国南方科技大学教师骆建华因在多篇论文中存在严重的数据造假行为,被撤销学术头衔,并受到终身禁用科研经费的处罚。

这一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揭示了某些学者为了追求个人利益而不择手段的现象。

二、论文抄袭案例论文抄袭是指在学术研究中,学者未经充分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情况下,将他人的研究结果、观点或者文字直接引用为自己的创新成果。

2013年,德国科学杂志《自然》发现多名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存在大量抄袭行为,其中最突出的案例是一篇论文的超过80%的内容被疑为剽窃。

这一事件严重损害了中国学术界的声誉,也引发了论文抄袭问题的广泛讨论。

三、学术评估腐败案例学术评估腐败指的是在各种评选、评审活动中,学者通过行贿、拉关系等手段来提高自己的评价和地位。

2019年,中国福建师范大学团队在“中南地区高校图书馆领导力与管理现代化计划项目”评选中,因行贿评审专家被查处。

这一事件揭示了学术评估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了学术界的公正性与公信力。

四、学术圈权力滥用案例学术圈权力滥用是指学术上位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对下级学者进行打压、排斥等行为。

2017年,美国波士顿大学学术圈知名人物因滥用职权和性骚扰下属而引发丑闻。

这一案例暴露了学术圈权力滥用问题的存在,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并对整个学术界的信任产生了负面影响。

五、科研经费管理失职案例科研经费管理失职是指负责科研经费分配和管理的机构或个人滥用、挪用科研经费。

近年高校科研经费贪污案例

近年高校科研经费贪污案例

一、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原常务副院长陈英旭3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英旭涉嫌贪污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知情人士称,如果这一指控被法院认定,此案可能创造了贪污科研经费的新记录。

2013年7月12日,陈英旭因涉嫌贪污被依法逮捕。

二、段振豪贪污科研经费百余万被判刑13年用假票据报销百余万2012年2月13日10时30分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段振豪等待候审,紧随其后的是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车春兰,案发前,她是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计算机地球化学学科组秘书。

检方起诉书显示,2002年至2011年7月间,段振豪担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全过程。

而他的秘书车春兰为学科组提供辅助性工作。

检方提出了三起指控事实:二人于2002年至2011年7月间以报销科研经费为由,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差旅费等共计124万余元,段振豪非法占有上述款项后给车春兰少量好处费;2011年5月,段振豪与他人签订虚假的网站开发合同,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网站开发费,骗取科研经费5.85万元;车春兰于2003年至2010年间用假票据报销17.85万。

根据检方掌握的证据,段、车二人的涉案手法,主要是找虚假票据以各种名义从科研经费中报销。

报销名目包括差旅费、复印装订费、劳务费、租车费以及网站开发费等。

为他们提供票据的人包括段振豪的亲友、学生、熟人、同事等。

二人假借课题组成员的名义将票据从财务报销,而课题组成员崔某等证实,这些研究内容基本上都是在实验室完成的,崔某本人根本没有因科研出过差。

而据段振豪自己的供述,在他虚报的差旅费中,有20多万是保姆张某提供的前往银川的发票,有30多万是蔺某提供的前往大庆的发票,另有20多万是他每年回湖南老家探亲的票据和弟弟提供的发票,另外他还找了一家机票代理公司买了虚假行程单。

高校、科研院所违规违纪案例汇编

高校、科研院所违规违纪案例汇编

高校、科研院所违规违纪案例汇编近日,中纪委对哈尔滨工程大学有关人员套取科研经费问题进行了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防范科研经费使用中发生违规违纪问题,请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广大科研人员要深刻吸取案件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防止类似行为的发生。

2016年,哈尔滨工程大学(以下简称哈工程)教授、某项目实际负责人边某,带领学校某研究所科技助理李某(该项目名义负责人)与某公司负责人签订某测试合同,并在每份合同金额17万元的基础上虚增50万元,虚增金额扣除税费后以现金形式返还给边某。

之后,李某与某公司签订了6个实验合同,并按照边某要求以现金形式取回4个合同套取的125万元。

2017年底,边某因病去世,李某继续按照边某约定的67万元标准与某公司又签定了4个实验合同。

之后,李某以现金形式从某公司取回剩余6个合同套取的钱款134万元。

李某作为哈工程项目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校相关规定,通过虚增合同金额手段,套取科研经费,情节较重,构成职务违法。

中纪委对李某等人套取科研经费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李某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职务由正高级降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四级降为十级。

哈工程套取科研经费问题的发生,反映出高校有关科研项目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合法合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意识欠缺,特别是对科研项目外协经费使用方面。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科学技术研究院将协同学校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规范经费支出,加强审核把关,特别是针对暴露问题比较多的外协经费支出,在进一步加强对外协合同、发票等形式审查的同时,主动开展对合同要素自身的真实性、合理性审查,从制度执行层面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同时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督、教育和警示,切实筑牢广大教职工合法合规使用科研经费的底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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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腐败案例1. 段振豪贪污科研经费百余万被判刑13年用假票据报销百余万2012年2月13日10时30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段振豪等待候审,紧随其后的是本案另一名被告人车春兰,案发前,她是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计算机地球化学学科组秘书。

检方起诉书显示,2002年至2011年7月,段振豪担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的全过程。

而他的秘书车春兰为学科组提供辅助性工作。

检方提出了三起指控事实:二人于2002年至2011年7月间以报销科研经费为由,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差旅费等共计124万余元,段振豪非法占有上述款项后给车春兰少量好处费;2011年5月段振豪与他人签订虚假网站开发合同,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网站开发费,骗取科研经费5.85万元;车春兰于2003年至2010年间用假票据报销17.85万。

根据检方掌握的证据,段、车二人的涉案手法主要是找虚假票据以各种名义从科研经费中报销。

报销名目包括差旅费、复印装订费、劳务费、租车费以及网站开发费等。

为他们提供票据的人包括段振豪的亲友、学生、熟人、同事等等。

二人假借课题组成员的名义将票据从财务报销,而课题组成员崔某等证实,这些研究内容基本上都是在实验室完成的,崔某本人根本没有因科研出过差。

而据段振豪自己的供述,在他虚报的差旅费中,有20多万是保姆张某提供的前往银川发票,有30多万是蔺某提供的前往大庆的发票,另有20多万是他每年回湖南老家探亲的票据和弟弟提供的发票,另外他还找了一家机票代理公司买了虚假行程单。

拿到这些虚假单据后,段振豪将其交给车春兰,车春兰有时还会提醒他以哪些学生的名义报销从财务的角度更合理。

等每次报销拿到钱后,段振豪承认他都会给车春兰几百块钱的好处费,再将部分钱款给了张某、蔺某等人,还给学生发过劳务费,将部分现金放在办公室备用,其余款项都存在了银行账户,后将账户钱款转存到妻子曹某的名下。

(2013年01月04日来源:新华网)2、湖南某高校2名教师伪造公文骗取经费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于2012年4月10日发布了题为“湖南两教师伪造总署公文被处分”的消息,文中称湖南省某高校两名教师王某与李某因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的科研立项文件,利用虚假课题及其立项资金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学院配套资金,受到处分。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消息,在2010年6月至2011年8月期间,该事件主要责任人王某通过委托他人私刻公章、制作假公函等,先后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7份,交给学院科研处。

共涉及所谓“课题”7项、所谓“立项经费”约83万元,其中包括与该院科研处副处长李某有关的“课题”两项。

2011年10月8日,该高校致函新闻出版总署,请求确认科研课题有关公文真伪性,经与总署办公厅核实,所附7份总署公文均系伪造。

2011年12月28日,该高校对两名主要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王某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机关撤销其教师资格;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科研处副处长职务。

(2012年07月13日来源:中国青年报)3. 院长用学生名义冒领劳务费据为己有据新华社电,北京海淀区检察院日前侦结一起高校科研经费腐败案件,涉案教师利用学校对科研经费监管的漏洞,用学生的名义冒领劳务费据为己有。

据检方介绍,2007年5月北京市某高校教师肖某拿到了一家部级单位的翻译研究项目,并担任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15万元。

2008年4月,肖某从所在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那里拿到28名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从2008年5~12月以这28名学生名义分7次领取劳务费共计82400元。

事实上,根据下达项目的这家部级单位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定,项目的劳务费只能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而作为学校教师,肖某无权领取劳务费。

因他人举报,肖某冒领劳务费由此案发。

海淀区检察院于2011年7月对肖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

目前,肖某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肖某拿到翻译研究项目后,为了达到避税的目的,利用学生的名义领款每次都是800元。

每次领取劳务费,肖某一人都在劳务津贴领用单上“课题负责人”栏和“主管”栏签字同意,而从未有人对此提出质疑。

(2011年12月27日来源:京华时报)4. 高校科研经费腐败生态链:跑冒滴漏触目惊心赵静(化名)是北京一所著名高校财务部委派化学学院的会计,所在学院教授较多,课题资源相当丰富。

由于常年接触,大家对赵静比较信任,只要账户内有钱不影响自己的科研进度,教师们往往不太关心账户变动,一笔钱从一个课题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报销,也常委托赵静调整办理。

这给赵静带来了可乘之机。

起初,赵静在教师们的发票中加进一点个人的费用,逐渐发展到报销1万元。

赵静放进去自己找来的票据数千元,头两年赵静还有所顾虑,每年贪污量大约在一两万。

第三年开始骗取次数不断增多,每年贪污数均在10万元以上,最高一年近20万元。

最为不可思议的是,有的教授出国了,名下还有课题经费没有用完的,竟然变成了她自己的小金库,为了方便报销,她甚至还伪造他人名章,假冒他人签发。

赵静案发后,法院审理查明,在长达9年时间里赵静贪污了97万余元,其中绝大部分是科研经费,涉案106笔之多。

赵静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处心积虑所贪污款项也被悉数归还单位,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赵静所在学院,两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利用管理仪器开发经费职务之便,借学院组织到外地高校考察之机,个人前往周边的省份旅游,回京以外出考察、对外交流名义公款报销个人旅游费用共计5万余元,最终以贪污罪被判。

在这起案件中,学校规定,经费报销需要部门负责人、学院主管财务的院领导逐一审核并在报销单据上签章才能够报销,两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多次在报销单据上偷盖实验室一位负责人的印章,轻松绕过本部门审核,随后这个不符合程序的“公差”一步步绕过多重监管。

(2011年12月15日来源:中国青年报)5. 检察官曝高校科研费腐败群像“拉大旗作虎皮”在涉及科研经费腐败案件调查中,检察官们发现部分经费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款专用,许多费用支出与课题无关,在财务报销过程中,先报销后签字、假冒他人签名、代替他人签名现象不在少数,而利用发票冲账也时有发生。

此外,还有一种更为荒谬的现象:由于当前以知名教授名义申报课题更容易,同事或学生在申报课题时往往“拉大旗作虎皮”,可能实际工作这名教授完全没有参与,直到经费使用出了问题找到他们,这些教授才恍然想起自己曾经在课题申请表上签过名。

据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思瑶介绍,2006年至今该院共立案侦查科研经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其中,贪污、挪用类犯罪较为集中,都是利用科研经费监管漏洞大肆作案。

“其中发生在高校里的案件占了相当比例”。

教授“纵横捭阖”北京市一所二本院校的张志刚教授(化名)曾负责一家部级单位课题项目“外宣资料翻译研究”,这一课题为“纵向课题”,但在高校,相对而言,“横向课题”提取劳务费会更加便利。

张志刚隐瞒了这家部级单位的证明,先以“横向课题”为名向学校科技处申请立项。

不久学校出台规定,对于“纵向课题”奖励补贴力度加大,优势超过“横向课题”,张志刚随后又找到学校改以“纵向课题”立项。

然而,在提取经费时,他却找来一份有20余人的在校学生名单,依旧按照“横向课题”管理规定,以在校生名义先后8次虚报冒领劳务费共计8万余元。

在接到举报调查后,检察院以其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

课题费变“绩效工资”黑龙江一所高校的财务人员赵老师向记者透露,教授从学校直接拿到的收入大致分为两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占到至少一半的比例,而基本工资一般在5000元左右。

这就意味着,即便是级别相同、工龄相同的教授,收入也会有差别,申请课题经费多的科研人员,可支配的资金多,用来发绩效工资的部分就多。

赵老师介绍,从上世纪80年代末起,为了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高校开始鼓励教师“积极申请课题”,教授更是成为大学申请经费的筹码和“摇钱树”,以课题经费提成来提高待遇由此肇始。

与此同时,不同学科获取课题经费额的差异巨大,理工科的一个大项目就几百万上千万元,人文学科一个课题能拿到几十万元的就算不错,基于同样比例的提成也加大了教师收入的不均衡。

一边是高校经费的不断增长,一边则是教授基本工资增长有限,在这样的体制下,个人创收变得顺理成章:开办公司、校外兼职走穴,有的教授每年的收入可高达数百万元,挣得盆满钵满。

仪器设备采购也是一大黑洞在一所师范院校,一名实验设备采购员在采购聚焦显微镜等仪器过程中,收受仪器设备厂商给予的好处费近一万美元。

检方在办案中发现,合同书中的内容被随意“篡改”,“设备培训费”打进了采购员个人账户而无人监管。

最终,该采购员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11年12月16日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据《中国青年报》报道)6. 我国科研经费仅40%用于项目:肆意挥霍成潜规则一个月前,财政部科技部发出《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要强化预算编制、严格评估评审,结余资金上交。

同时,对非涉密课题预算进行公示,探索课题绩效的公示制度。

“头痛医脚,脚痛医头,纯粹走过场的,下多少个通知也没用。

”10月30日,中国社科院西部地区某研究所的任高(化名)表示,科研经费怎么花,实际上都是公开的秘密。

作为一名老科研人员,任高对科技界一些潜规则颇感无奈。

她说,大家都这么做,你不做,就显得另类了,再者领导也不会相信你。

科研经费的使用,诸如扩大开支范围、擅自调整预算、突击购买设备等屡见不鲜。

2010年,仅国家审计署查出的资金就达到数亿元。

中国科协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接受本报采访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科院院士表示,早几年,中国科技经费投入不足是制约科技创新的一大瓶颈。

如今钱到位了,但有限的钱却没有花在刀刃上,成了部分科研人员的“圈钱”法宝。

海淀区检察院一要求匿名的工作人员称,2003年至今该院共立案侦查科研经费领域职务犯罪17件,涉案人员21人,其中贪污、挪用类犯罪较为集中,涉案人员不少为高级知识分子。

项目到手后,怎么花是关键,而且还得花得没有痕迹。

有几种惯用方式:首先是吃回扣,只需500万的仪器设备,以800或1000万购买,多余的钱已辗转进入个人卡号;其次,以科研需要名义购置汽车房产,项目结束后就据为己有;再次,自己成立公司,拿科研经费作股份;或者,就是以考察的名义出国或到各地旅游消费。

不过,西部地区的研究所出国考察并不便利,出境考察时要受到诸多审查,但这也阻碍不了他们巧立名目地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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