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热锅炉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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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运行管理制度 (1)

第一节总则 (1)

第二节运行岗位职责 (1)

第三节运行交接班制度 (2)

第四节巡回检查制度 (3)

第五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4)

第二章锅炉运行规程 (4)

第一节 AQC 锅炉规范 (4)

第二节 AQC 锅炉结构简介 (4)

第三节 SP 炉结构简介 (6)

第四节锅炉检修后的检查与试验 (8)

第五节锅炉机组的启动 (12)

第六节锅炉运行中的监视和调整 (16)

第七节锅炉机组的停运与保养 (20)

第八节事故处理 (23)

2.8.1 事故处理总则 (23)

2.8.2 事故处理 (23)

2.8.2.1 缺水事故 (23)

2.8.2.2 锅炉满水事故 (24)

2.8.2.3 锅水膨胀事故 (25)

2.8.2.4 压力过高事故 (26)

2.8.2.5 锅炉爆管事故 (26)

2.8.2.6 蒸汽管道发生水击事故 (26)

2.8.2.7 给水管道发生水冲击 (27)

2.8.2.8 余热锅炉厂用电中断事故 (27)

2.8.2.9 受热面积灰 (27)

第一章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1.1.1 余热发电运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余热发电运行技术,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余热发电机组安全、经济运行。

1.1.2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不串岗、睡岗,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1.1.3 严格执行调度操作命令,接到命令时,应复诵无误。使用生产电话时应互通姓名。

1.1.4 按照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认真仔细地巡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和问题时应及时汇报和处理。

1.1.5 做到勤检查、勤联系、勤分析、勤调整,努力降低各种能耗,提高经济效益,做好各种生产记录。

1.1.6 随时做好事故预想,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异常和事故时应认真分析和及时处理。进行事故分析时应实事求是,不隐瞒真相,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1.1.7 爱护公共财产,保持现场和设备的整洁,保持现场图纸资料、记录报表的完整,搞好文明生产。

第二节运行岗位职责

1.2.1 余热发电主操岗位职责

(1)业务上受值长领导,行政上受部门分管主任及技术专责领导。

(2)是余热发电机组的安全文明生产的全面负责任人。

(3)认真按照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4)值班期间密切监视参数变化,力求安全经济运行。

(5)设备发生事故时,应沉着、冷静、准确、果断地判断,并尽快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6)督促本值余热发电设备巡检人员认真搞好设备的巡检维护工作。

(7)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运行报表每小时一填。

(8)组织本值余热发电人员对所辖文明生产区域进行维护、清理。

(9)与回转窑操作员协调做好烟气流量、汽压、汽温、水位等参数的调整工作。

(10)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应向值长请假,并指定技术上可以胜任工作的人临时顶替。

(11)负责组织好余热发电机组的正常开停机及日常维护工作。

(12)负责抓好本值所在余热发电人员的值班劳动纪律性和节能降耗工作。(13)负责组织本值所在余热发电人员严格执行好各项例行定期试验工作。(14)积极参与公司、部门要求参与的各种会议,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班员。(15)机组发生事故后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参与事故分析�做到不隐瞒事故真相。

(16)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所有设备的检修工作或设备的停送电工作、倒闸操作均应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有权制止无票作业和无票操作。

(17)对余热电站所有人员有权提出奖励与考核,积极组织开展好各班组间经济指标竞赛活动。

1.2.2 余热发电副操岗位职责

(1)在值长和余热发电主操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对余热电站所属设备的巡检维护工作�业务上受值长和余热发电主操的领导,行政上受部门分管主任及技术专责的领导。

(2)协助余热发电主操搞好余热发电机组的安全文明生产及节能降耗工作。(3)认真按照巡检制度对所辖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做到缺陷早发现、早处理,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4)负责调整锅炉汽包水位、汽温、汽压的调整工作。

(5)配合主操搞好余热发电各项定期工作。

(6)临时顶替主操工作和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7) 负责执行检修设备安全措施的执行和拆除,按照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进行对设备缺陷消缺验收工作。

第三节运行交接班制度

1.3.1 接班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酒后上班。

1.3.2 接班人员必须在离正点接班前二十分钟到达现场,查看设备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全面检查和了解设备、系统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检查设备缺陷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等。

1.3.3 接班人员对异常设备应注意重点检查,详细询问,做到心中有数。

1.3.4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交接,务必做到全面清楚地掌握生产情况,交班人员应认真回答接班人员的询问,虚心听取接班人员对本班工作提出的意见,做好清文明生产交接工作和接班人员提出的要求处理的问题,经接班人员同意双方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

1.3.5 交接班时若发生意歧,不应争吵,应向双方负责人,值长汇报,协商解决。

1.3.6 交班人员如遇接班人员未到现场,交班人员应报告领导,坚持值班直到有人接班为止。

1.3.7 值长接班检查结束后离正点接班前五分钟必须组织站班会,站班会的内容,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布置生产任务、交代安全注意事项、考勤记录等。

1.3.8 接班后主动向值班负责人汇报运行情况,设备备用或检修情况,先对各参数全面检查一遍,然后抄录运行日志。

1.3.9 发生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操作完毕�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下班。

1.3.10 运行倒班方式为四班三倒�即按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8:00)的工作方式进行倒班,其中一个班组轮流休班。

第四节巡回检查制度

1.4.1 巡回检查制度是消灭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1.4.2 检查时,思想要集中,路线要合理,重点应突出,做到腿要走到、眼要看到、耳要听到、手要摸到、鼻要嗅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1.4.3 巡检设备应带上相应的工器具如:手电筒、测振仪、测温仪、测试电笔等。

1.4.4 值班负责人对所辖设备接班后一小时和交班前一小时应全面检查一次,各巡检员按照每小时巡检一次的原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5 对有异常运行的设备、设备缺陷、事故隐患或部门要求加强巡检的部位应随时检查,采取一些措施,注意发现异常情况,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1.4.6 部门将不定期放置巡检到位牌以抽查值班员巡检到位情况,若未在巡检规定的时间内收回巡检到位牌,则以未巡视设备处理。

1.4.7 设备巡视前应向先告知操作员,巡检完毕后应将检查结果汇报操作员,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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