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工程合同起诉状word版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拆迁工程合同起诉状

篇一:建筑合同纠纷起诉书范本

建筑合同纠纷起诉书

原告:黔钢结构有限公司

住址:贵州省大方县普底乡新街

法定代表人:张伟职务:董事长

被告:中国建筑鹏程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

住址:贵州省大方县鹏程新区负责人:吴贵奂职务:经理案由: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给付所欠原告合同款1334890元,并赔偿原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自XX年9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方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中国建筑鹏程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鹏程分公司(实际为中国建筑第二局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与原告方于1997年8月16日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约定原告为其设计、加工由其承建的大方鹏程新区办公楼创新六城写字楼工程施工模版,合同价款1334890万元,签订合同时预付30万元,提货时支付10万元,余款在打完第二层混凝土后付清。发货时间为第一批货当年8月16日-8

月25日,第二批货为8月16日-9月8日。原告将货物

送到施工现场。后经调查,中国建筑鹏程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鹏程公司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故实际施工方应为本案被告方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第二建筑公司。

合同签订后,原告将第一批货提供给被告方使用,但被告使用过程中发现原订做的BP=75型钢框竹胶模版难于控制工程质量,直接影响被告方施工。为此,原告建议更换为全钢结构模版,得到被告方认可,双方将合同标的物更换为全钢结构大模板并实际履行,由此产生更换定做物标的后的材料价差问题。经核算,更换标的物后被告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xxx元,被告曾于XX年4月28日给付原告50000元,因此欠款额为1334890元。合同履行后,原告多次与被告方协商模板价差结算问题,均为被告所拒绝。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履行中发生合同标的物变更的事实,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被告方实际接受了新的加工定作物,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据实结算货款。被告拒绝支付合同款价差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除应当履行给付义务外,还应当承担赔偿原告利息损失的违约责任。为此,原告诉至贵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公正裁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大方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张伟

XX年 4月 26日

附:民事起诉书副本 3份

篇二: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 XXX 男汉族 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 XXXXXXXXXXXXXXXXXX

现住址: XXX市XX区XXX街XX号院X号楼X单元XXX 室电话: XXXXXXXXXXX

被告: XXX 男汉族 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 XXXXXXXXXXXXXXXXXX

现住址: XX县XXX乡XXX村X组

电话: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给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贰万陆千元()。

2、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工程款利息给原告。

3、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诉讼理由:

XX年12月1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原告承揽被告的XX县医院污水池防腐衬里工程。约定价格每平方米,面积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当日进入现场开始施工并按时保质的完成了工程。被告先后支付了叁万元

工程款给原告后,其余工程款贰万陆千元至今未付。原告多次向被告追讨所欠工程款,均遭到无理推诿或恶意回避,拒不支付所欠工程款给原告。

原告认为,被告拒绝还款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决被告立即给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贰万陆千元(),判决被告立即支付所欠工程款利息给原告,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

XX-10-24 另附:

诉状副本2份

合同1份(复印件)

发往原告QQ邮箱的邮件1份(打印件)

原、被告往来短信2份(影印件)

篇三:关于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施工合同工程款的民事起诉状

关于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施工合同工程款的

民事起诉状

原告: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某某省某某市某某镇。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长。

被告:沈阳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某某区某某路64号401室法定代表人:某某,经理。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30845196元;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工程款的违约金3010491元(截止到XX年1月10日),并支付自XX年1月10日起到实际给付日止的违约金。

3、判令被告给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万元

4、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200 年月,原、被告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补充合同》各1份。合同约定:原告承建被告开发建设的位于沈阳市某某新区星光大道东侧的《沈阳某某贸易中心》工程。工程的总建筑面积约89400平方米。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总造价暂按壹亿柒仟万元计算,实际决算按协议条款(七)规定按实计算。工程开工日期为20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支付到总完成工程量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返还。并约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工程款及保证金等款项不能按合同条款及时支付给原告,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每延误

一天向原告支付应付款每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原告根据上述合同之约定,在收到被告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被告未能按合同关于工程款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且由于被告设计变更原因导致工程暂停,直至20 年月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竣工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但遗憾的

是,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被告既不支付剩余的工程结算款,也不进行工程款结算。被告的行为已属违约行为,依法理应立即给付拖欠的工程款人民币30845196元,并承担违约金3010491元。同时保修期已满一年,保修金万元依约应予返还。

综上,被告应立即支付给原告工程欠款、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并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总计人民币35240887元。敬请贵院依法立案审理判如所请!

此致

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 年月日篇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男,年月日生,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告:XXX,男,年月日生,住址:,身份证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