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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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麻醉苏醒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1:2,面积依床位数而定);
10、疼痛门诊(面积20m2),诊疗室(20m2以上);
11、疼痛病房(面积依床位数而定);
12、图书资料档案及微机室(面积20m2以上)。
1、医生办公室(配办公桌,大小根据人员数定);
2、医生男女值班室、更衣室;
3、麻醉准备室(面积15m2以上);
4、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
5、微量注射泵及微量输液泵: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1:2;
6、至少配有一台心排血量监测仪;
7、须配有血生化、血气、出凝血功能、血糖监测仪(或院内相关科室配有);
8、血液回收机:与手术台之比为1:5;
9、疼痛门诊:办公台一个,诊疗台一个,X片阅片机一台,袖带式血压计、听诊器、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吸氧装置、吸引器等)等诊疗设备一套;
三 级 医 院
二 级 医 院
工作人员
1、学历:麻醉医生需医学院(校)专科或以上(至2005年须全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麻醉护士需护理中专或以上,获上岗证。
2、科主任:由高级职称麻醉医生担任。
3、编制:手术科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25:1,手术台数与麻醉医生比例为1:2.5(必须开展疼痛门诊及病房、麻醉苏醒室工作),手术台数与麻醉护士比例为3:1,与麻醉技术人员数之比为10:1。
4、麻醉物品间(面积20m2以上,存放麻醉常用药品及器具);
5、储藏室(面积15m2以上,存放麻醉备用物品或放置麻醉科档案);
6、疼痛门诊及诊疗室(面积20m2以上);
7、图书资料档案室(面积15m2以上)。
基本设备
1、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
2、监护仪:
①多功能监护仪(含有ECG、无创Bp、P、SpO2、T等功能):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
1、学历:麻醉医生需医学院(校)专科或以上,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麻醉护士需护理中专或以上,获上岗证。
2、科主任:由高年主治医师或以上麻醉医生担任。
3、编制:手术科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25:1,手术台数与麻醉医生比例为1:1.5,开展疼痛门诊,编制不少于3人,手术台数与麻醉护士比例为3:1。与麻醉技术人员数之比为10:1。
10、麻醉苏醒室:呼吸机或麻醉机(其数量与床位数之比为1:2);多功能监护仪(其数量与床位数之比为1:1)。
11、药品橱、物品橱、档案橱(若干);
12、办公桌、更衣橱(每人一个);
13、微机2~3台;幻灯机、投影仪一套。
1、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0.8:1;
2、监护仪:
①多功能监护仪(含有ECG、无创Bp、P、SpO2、T等功能):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
科室用房
1、医生办公室(房间面积根据人员数定);
2、科主任办公室(面积15m2以上);
3、医生男女值班室、更衣室;
4、住院总医师值班室(面积15m2以上);
5、麻醉科研究室(面积15m2以上);
6、麻醉准备室(面积20m2以上);
7、麻醉物品间(面积20m2以上,存储麻醉药及器具);
8、示教室(面积30m2以上);
⑥能完成内分泌疾病手术的麻醉;
⑦参与危重病例的抢救工作。
2、三级甲等医院及医学院附属医院:
①麻醉范围及要求标准同三级一般综合医院;
②各种器官移植麻醉;
③设置麻醉重症监护室和麻醉苏醒室;
④麻醉门诊与疼痛治疗;
⑤各种复合麻醉。
1、二级综合医院:
①腰麻、骶麻、硬膜外及神经阻滞麻醉;
②静脉复合麻醉;
③心、肺、脑复苏;
②至少有一台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
③至少有一台带有PETCO2功能的多功能监测仪或单独的PETCO2功能监测仪;
④至少有一台肌松监测仪;
⑤至少有一台麻醉深度监测仪;
3、至少有一台心电除颤仪;
4、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
5、微量注射泵及微量输液泵: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1:2;
6、疼痛门诊配有:办公台一个,诊疗台一个,X片阅片机一台,袖带式血压计、听诊器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吸氧装置、吸引器等)等诊疗设备一套;
3、麻醉前访视、讨论制度;
4、医疗事故防范制度;
5、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6、麻醉后随访、总结制度;
7、危重、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
8、仪器设备保管、保养制度;
9、麻醉用具消毒制度;
10、会诊制度;
11、进修、实习医生、硕士生、博士生等授课制度;
12、医生交接班制度。
麻醉医疗质量基本标准
1、各种神经阻滞成功率≥95%;
②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
③带有PETCO2功能的多功能监测仪或单独的PETCO2功能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2;
④肌松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
⑤麻醉深度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
⑥麻醉气体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6;
3、心电除颤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5;
7、药品橱、物品橱、档案橱(若干);
8、办公桌、更衣橱(每人一个);
9、配置微机1台。
开展项目
1、三级一般综合医院:
①除具有二级医院的标准外,应开展心血管手术麻醉;
②控制性降压麻醉;
③具备术中术后的呼吸、循环、水电解质平衡的监测条件和技能;
④完善处理各类休克、危重病人和疑难重大手术的麻醉;
⑤完成各年龄组病人的麻醉;
2、硬膜外阻滞成功率≥95%;
3、与麻醉相关的Ⅰ、Ⅱ级医疗事故发生率≤0.04%;
4、非危重病人麻醉死亡率≤0.02%;
5、术前访视、术后随访率100%;
6、腰麻后头痛发生率<10%;
7、“三基”考核合格率100%;
3、麻;
6、麻醉后随访、总结制度;
7、危重、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
8、仪器设备保管、保养制度;
9、麻醉用具消毒制度;
10、会诊制度;
11、进修、实习医生、硕士生、博士生等授课制度;
12、医生交接班制度。
1、岗位责任制;
2、三级医师负责制;
④一般胸科手术麻醉;
⑤常见小儿手术麻醉;硬膜外手术后镇痛。
2、二级医院重点专科:
①困难的气管内插管技术、复合麻醉、腰麻、骶麻、硬膜外及神经阻滞麻醉;
②心、肺、脑复苏;
③为外科各专业所进行的手术提供合适的麻醉;
④急重症病人的麻醉;
⑤各种术后镇痛及病人自控镇痛。
麻醉科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
2、三级医师负责制;
10、疼痛门诊(面积20m2),诊疗室(20m2以上);
11、疼痛病房(面积依床位数而定);
12、图书资料档案及微机室(面积20m2以上)。
1、医生办公室(配办公桌,大小根据人员数定);
2、医生男女值班室、更衣室;
3、麻醉准备室(面积15m2以上);
4、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
5、微量注射泵及微量输液泵: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1:2;
6、至少配有一台心排血量监测仪;
7、须配有血生化、血气、出凝血功能、血糖监测仪(或院内相关科室配有);
8、血液回收机:与手术台之比为1:5;
9、疼痛门诊:办公台一个,诊疗台一个,X片阅片机一台,袖带式血压计、听诊器、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吸氧装置、吸引器等)等诊疗设备一套;
三 级 医 院
二 级 医 院
工作人员
1、学历:麻醉医生需医学院(校)专科或以上(至2005年须全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麻醉护士需护理中专或以上,获上岗证。
2、科主任:由高级职称麻醉医生担任。
3、编制:手术科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25:1,手术台数与麻醉医生比例为1:2.5(必须开展疼痛门诊及病房、麻醉苏醒室工作),手术台数与麻醉护士比例为3:1,与麻醉技术人员数之比为10:1。
4、麻醉物品间(面积20m2以上,存放麻醉常用药品及器具);
5、储藏室(面积15m2以上,存放麻醉备用物品或放置麻醉科档案);
6、疼痛门诊及诊疗室(面积20m2以上);
7、图书资料档案室(面积15m2以上)。
基本设备
1、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
2、监护仪:
①多功能监护仪(含有ECG、无创Bp、P、SpO2、T等功能):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
1、学历:麻醉医生需医学院(校)专科或以上,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麻醉护士需护理中专或以上,获上岗证。
2、科主任:由高年主治医师或以上麻醉医生担任。
3、编制:手术科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25:1,手术台数与麻醉医生比例为1:1.5,开展疼痛门诊,编制不少于3人,手术台数与麻醉护士比例为3:1。与麻醉技术人员数之比为10:1。
10、麻醉苏醒室:呼吸机或麻醉机(其数量与床位数之比为1:2);多功能监护仪(其数量与床位数之比为1:1)。
11、药品橱、物品橱、档案橱(若干);
12、办公桌、更衣橱(每人一个);
13、微机2~3台;幻灯机、投影仪一套。
1、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0.8:1;
2、监护仪:
①多功能监护仪(含有ECG、无创Bp、P、SpO2、T等功能):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
科室用房
1、医生办公室(房间面积根据人员数定);
2、科主任办公室(面积15m2以上);
3、医生男女值班室、更衣室;
4、住院总医师值班室(面积15m2以上);
5、麻醉科研究室(面积15m2以上);
6、麻醉准备室(面积20m2以上);
7、麻醉物品间(面积20m2以上,存储麻醉药及器具);
8、示教室(面积30m2以上);
⑥能完成内分泌疾病手术的麻醉;
⑦参与危重病例的抢救工作。
2、三级甲等医院及医学院附属医院:
①麻醉范围及要求标准同三级一般综合医院;
②各种器官移植麻醉;
③设置麻醉重症监护室和麻醉苏醒室;
④麻醉门诊与疼痛治疗;
⑤各种复合麻醉。
1、二级综合医院:
①腰麻、骶麻、硬膜外及神经阻滞麻醉;
②静脉复合麻醉;
③心、肺、脑复苏;
②至少有一台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
③至少有一台带有PETCO2功能的多功能监测仪或单独的PETCO2功能监测仪;
④至少有一台肌松监测仪;
⑤至少有一台麻醉深度监测仪;
3、至少有一台心电除颤仪;
4、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
5、微量注射泵及微量输液泵: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1:2;
6、疼痛门诊配有:办公台一个,诊疗台一个,X片阅片机一台,袖带式血压计、听诊器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吸氧装置、吸引器等)等诊疗设备一套;
3、麻醉前访视、讨论制度;
4、医疗事故防范制度;
5、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6、麻醉后随访、总结制度;
7、危重、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
8、仪器设备保管、保养制度;
9、麻醉用具消毒制度;
10、会诊制度;
11、进修、实习医生、硕士生、博士生等授课制度;
12、医生交接班制度。
麻醉医疗质量基本标准
1、各种神经阻滞成功率≥95%;
②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
③带有PETCO2功能的多功能监测仪或单独的PETCO2功能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2;
④肌松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
⑤麻醉深度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
⑥麻醉气体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6;
3、心电除颤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5;
7、药品橱、物品橱、档案橱(若干);
8、办公桌、更衣橱(每人一个);
9、配置微机1台。
开展项目
1、三级一般综合医院:
①除具有二级医院的标准外,应开展心血管手术麻醉;
②控制性降压麻醉;
③具备术中术后的呼吸、循环、水电解质平衡的监测条件和技能;
④完善处理各类休克、危重病人和疑难重大手术的麻醉;
⑤完成各年龄组病人的麻醉;
2、硬膜外阻滞成功率≥95%;
3、与麻醉相关的Ⅰ、Ⅱ级医疗事故发生率≤0.04%;
4、非危重病人麻醉死亡率≤0.02%;
5、术前访视、术后随访率100%;
6、腰麻后头痛发生率<10%;
7、“三基”考核合格率100%;
3、麻;
6、麻醉后随访、总结制度;
7、危重、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
8、仪器设备保管、保养制度;
9、麻醉用具消毒制度;
10、会诊制度;
11、进修、实习医生、硕士生、博士生等授课制度;
12、医生交接班制度。
1、岗位责任制;
2、三级医师负责制;
④一般胸科手术麻醉;
⑤常见小儿手术麻醉;硬膜外手术后镇痛。
2、二级医院重点专科:
①困难的气管内插管技术、复合麻醉、腰麻、骶麻、硬膜外及神经阻滞麻醉;
②心、肺、脑复苏;
③为外科各专业所进行的手术提供合适的麻醉;
④急重症病人的麻醉;
⑤各种术后镇痛及病人自控镇痛。
麻醉科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
2、三级医师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