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标自查自纠报告(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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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0、2011年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8月份,××××按照集团公司[2011]169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2010年、2011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简述
自查部门:此次自查工作由经营副总主持,企管部组织、财务部、纪委办、项目单位参加。
自查内容:此次自查的内容主要有:(1)招标管理和监督制度的建设情况是否齐全、规范;(2)招标程序是否合规;(3)是否存在未核准先招标、未批招标计划先招标的情况;(4)是否存在中标单位资质不符合工程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5)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情况;(6)评标办法是否科学、规范、合理;(7)招、投标资料及评标报告是否齐全、合规、并做到及时归档;(8)是否存在中标价严重超概算的情况;(9)是否存在超出公司权限进行招标。
自查日期:2011年8月12日—2011年8月20日;
二、2010、2011年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2010、2011年公司共签订工程类合同20份,合同总金额1536.17万元;其中:有9个项目由集团公司组织招标,详见附表一
对于公司内较小的土建、修缮等零星工程则由公司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年度合同,合同价款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标准计取95%,不取费进行结算。2010、2011年公司工程项目招议标及合同履行情况较好,未出现不合规和纠纷事件,各个项目的招标及合同签订等手续规范,材料齐全。
三、规范招标工作的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2010、2011年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集团公司《物资招议标及合同审批管理办法》、《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修订下发了《合同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严格合同准备阶段调研制度、严格合同会签制度、严格合同履行跟踪管理制度、严格合同专人负责管理制度。并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规范法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修订完善了《合同纠纷预警机制实施方案》。建立了招标领导小组、合同纠纷预警领导小组,明确了招标领导小组和职责。为各项工程招标的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证。
四、为规避法律风险采取的防范措施。
在招标、签订合同和履行过程中,为有效规避风险,主要采取了以
下措施:
1、针对“合同主体不适格法律风险”,在合同准备阶段,严格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及履约能力。合同单位必须具备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项目单位负责审查对方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等证件,合同洽谈单位负责审查对方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代理人洽谈合同的,要求对方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所在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并严格审查;对于对方主体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不予其洽谈和签订合同。
2、针对“合同文本不明确法律风险”,严格合同会签制度。合同文本起草后,工作人员将电子版发送至项目单位、财务、纪委、分管领导预审,并打印出纸质版分别经项目单位、财务、纪委、分管领导、总经理会签,会签无异议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会签制度的实施对于合同文本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表述不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的条款,能够及时予以预警和纠正。
3、针对“签署行为不当法律风险”,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物资招议标及合同审批管理办法》和《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签署各项合同;指定一名副总负责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明确会签后加盖印章的流程,杜绝印章管理不当造成的法律风险;同时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防止合同签署后被篡改。
4、针对“证据意识缺乏,证据保全不力法律风险”,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
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正式签署、分送相关部门、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纠纷处理、归档保管的整个合同管理过程的各种文件和资料严格注意保全和收集。对事实的认可、数量的确认、单价的核准、金额的确定的材料同合同一起严格予以归档保存。
5、针对“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法律风险”,严格合同履行结束后付款制度,同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于各种债权和债务严格按照合同文本的约定予以清理,对于出现债权不能得以实现的,严格在法律保护期限内予以主张。
6、针对“其他法律风险”,合同签订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要求,采用对方履行结束后付款的方式,防范对方履行不力或丧失履行能力带来的法律风险,对于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及时在法律保护的期限内主张权利;已签订的合同原则上不予变更,确需变更的,明确合同变更的相关负责人,并向其报告,变更合同视为新合同,履行合同管理的一切程序;采取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日常保管,明确合同借阅的审批程序,防范合同泄密风险。
五、工程招标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公司在合同准备、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和履行后管理过程中,由于部分工程项目工期紧,招标准备工作时间短,导致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市场调研工作不够精细,降低了我方在合同谈判过程中的议价能力,同时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针对以上问题,我公司在今后的工程招标管理中将严格合同签署前调研制度,提前准备,提前计划,优化招标管理流程,提高合同准备阶段效率,杜绝各项风险。
××××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