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交口分公司地震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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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交口分公司地震通信
保障应急预案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中国联通交口县分公司地震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中国联通交口县分公司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地震灾害通信应急保障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需求,依据《山西省地震应急救援规定》、《中国联通吕梁市分公司通信保障应急预案(2011年)》,特制定本预案。

一、保障目标
确保地震发生后通信保障畅通,灾后第一时间县委、县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通信调度畅通,灾后通信应急保障和恢复工作及时有效。

二、组织机构
中国联通交口县分公司建县级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指挥体系,县分公司成立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领导组和专业组,各支局、代办点根据县分公司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情况成立本单位的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专业小组。

(一)县分公司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
县分公司成立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领导组(下设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和专业组。

1、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领导组
组长由县分公司总经理文要忠担任。

副组长由市分公司分管运行维护工作的副总经理吕艳平担任。

成员由县公司其他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综合部、市场经营部、网络中心、集团客户中心、各支局、代办点)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职责:
(1)在县公司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抗震救灾通信保障的整体工作;
(2)负责本单位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
(3)负责按县公司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领导组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实施本单位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4)负责协调本单位各专业小组的预案实施工作,负责汇报和传达相关情况。

(5)完成县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分公司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领导组下设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设在网络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网络中心经理韩林旺担任。

负责县分公司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领导组的日常事务,完成县分公司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专业组
县分公司按专业属性成立长途光缆保障、设备维护保障、技术支撑保障、应急保障、安全保卫、物资保障、市场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综合信息报道等9个通信保障专业组,各专业组的组长由相关责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的专业管理人员担任。

(二)各支局、代办点通信保障应急机构
支局、代办点的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由各支局、代办点确定。

三、应急准备
为保证地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的各项应对措施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规范、有序和及时启动,交口县分公司在平时要做好相关应急的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抢修队伍、物资储备、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等方面内容。

(一)队伍建设
交口分公司成立通信抢险队伍,按专业属性和维护责任界面成立抢险队伍。

抢险保障队伍的职责为:
(1)在本级抗震救灾通信保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所辖区域内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抢险任务的实施、执行。

(2)组织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宣贯、演练,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使用预案。

(3)根据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对应急保障设备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应急设备、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4)根据县分公司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领导组的指示、命令,实施跨本地网的现场保障或技术支援。

(5)各抢险保障队伍执行跨本地网现场保障或技术支援任务时,其保障实施按“属地管理”原则要求,由灾害发生地现场通信保障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6)各抢险队伍负责人和成员组成要明确,并保持相对固定,以保证突发事件时,各抢险保障队伍调度和保障实施及时、有效。

(二)物资储备
为保证在地震灾害发生时,通信保障应急和抢险工作的急需,分公司在平时加强相关抢险物料、应急物资的储备与管理工作。

同时分公司将在目前单位抢险物料和应急物资储备的基础上,逐步加强重要的抢险救灾、应急通信物资的储备,不断完善储备品种和数量。

(三)预案编制
分公司要依据本地地震灾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相关要求,从实战出发,按照“能用、管用、使用”的编制原则,组织编制本单位按级别(地震级别)、分阶段的地震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分公司地震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由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相关专业部门予以配合。

(四)预案的演练
分公司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应组织本单位地震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保证地震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的能力。

分公司要在本单位地震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编制完后,组织一次本单位的地震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演练。

四、应急响应
(一)报告与信息沟通制度
1、报告制度
为及时掌握地震灾情对通信网络的影响情况,及时组织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建立震后通信畅通情况报告制度。

应立即将情况上报县分公司。

县分公司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报告市公司。

报告内容包括:震情、灾情、通信设施损失情况、应急措施及救灾工作进展等。

同时各灾害发生地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地震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的要求组织通信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

2、信息沟通制度
县分公司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领导组应加强与通信保障任务下达单位或部门以及任务执行单位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效率。

(二)预案启动
县分公司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获得地震灾害发生信息(包括相关预警信息)或上级单位、部门的保障任务通知后,立即分析事件的严重性,并及时向县分公司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由县分公司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领导组决策,并启动本预案。

如有需要市公司协调的事宜,应立即报告市公司。

启动本预案时,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涉及的各支局、代办点应提前或同时启动下级预案。

(三)任务下达
县分公司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根据县公司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领导组指示,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任务涉及的各单位或部门下达任务通知。

接到任务通知的各单位或部门应立即传达、贯彻,并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相应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四)应急处置
根据《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06]32号文件)相关规定,地震灾害事件分为四级,作为地震应急分级负责和事权划分的依据:
一般地震灾害:发生级地震,或造成20人以下死亡,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

较大地震灾害:发生级地震,或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发生级地震,或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地震。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7级以上地震,或造成300人以上死亡,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地震。

依据上述地震级别和事权划分原则,制定以下分级别的地震应急处置方案:
1、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方案
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由地震灾害发生地的支局、代办点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具体如下:
地震灾害发生地的支局、代办点在地震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本单位抗震救灾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和本单位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并视灾害对通信网络的影响情况,可向县公司提出支援请求。

灾害发生地所在的支局、代办点和涉及的支局、代办点相关中心对通信网络可能面临的影响和应急保障要求,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县委、县政府和相关抗灾机关的指挥调度电话实行重要保障
灾害发生期间(或得到相关保障任务通知),网络中心指定专人定期对县委、县政府和相关抗灾机关的指挥调度电话进行测试,
对相关线路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确保上述单位指挥调度电话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若县委、县政府对外通信联络受到灾害影响,网络中心应立即上报市分公司网运部,派专人取得市分公司的海事卫星卫星移动站一套,赴县委、县政府实施应急通信保障。

通信网络发生信令和话务拥塞应急处置
(1)适时启动话务控制预案。

网络中心在灾后第一时间,加强网络话务流量和流向的监控,及时掌握话务流量和流向的变化趋势,适时启动话务控制预案,在各发端局对呼叫灾害发生地和热点地区的电路群进行话务控制,以保证通信网络在高话务冲击下,保持一定的话务疏通和处理能力;
(2)实施话务平衡调整或路由应急调整。

县分公司根据现有网络资源情况,针对灾害发生地方向进行不同网络、路由间的话务流量平衡调整,以最大限度挖掘现有网络资源潜力。

同时统筹全网资源,必要时可对灾害发生地开通临时应急(迂回)电路,进一步疏通话务流量。

传输干线、重要的传输链路受损应急处置
(1)按照先抢通、后抢修的原则,由网络中心按照《中国联通(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中《传输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负责干线的调度。

(2)灾害所在地的支局、代办点,县(市)分公司按照本地通信保障预案中《传输联通信保障预案》及《本单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负责本地重要传输链路的调度。

(3)网络中心负责干线和本地网重要传输光缆线路的抢通。

接入层设备、线路受损应急处置
县(市)分公司按照本单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中《本地线路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相关要求,调动本单位线路/接入网抢险队伍携带必要的抢修物资、器具,赴现场实施接入层设备或线路的抢通。

电力中断应急处置
接入网点(模块局)由移动小油机提供临时电力供应,同时与当地救灾指挥部门联系油料供应事宜。

县内机动通信支援
如灾害发生地需要机动通信支援,由网络中心应立即上报市分公司网运部,派专人取得市分公司的海事卫星卫星移动站一套予以支援。

抢修应急支援
灾害发生地所在的支局、代办点,因救灾需求,可向县分公司提出支援要求,县分公司将统一调度县内通信网络资源进行抢修支援。

2、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方案
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由地震灾害发生地的支局、代办点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具体如下:
县委、县政府和相关抗灾机关的指挥调度电话实行重要保障灾害发生期间(或得到相关保障任务通知),网络中心指定专人定期对县委、县政府和相关抗灾机关的指挥调度电话进行测试,对相关线路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确保上述单位指挥调度电话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若县委、县政府对外通信联络受到灾害影响,网络中心应立即上报县分公司,县分公司派专人取得市分公司的海事卫星卫星移动站一套,赴县委、县政府实施应急通信保障。

通信网络发生信令和话务拥塞应急处置
(1)适时启动话务控制预案。

网络维护中心在灾后第一时间,加强网络话务流量和流向的监控,及时掌握话务流量和流向的变化趋势,适时启动话务控制预案,在各发端局对呼叫灾害发生地和热点地区的电路群进行话务控制,以保证通信网络在高话务冲击下,保持一定的话务疏通和处理能力;
(2)实施话务平衡调整或路由应急调整。

县分公司根据现有网络资源情况,针对灾害发生地方向进行不同网络、路由间的话务流量平衡调整,以最大限度挖掘现有网络资源潜力。

同时统筹全网资源,必要时可对灾害发生地开通临时应急(迂回)电路,进一步疏通话务流量。

传输干线、重要的传输链路受损应急处置
(1)按照先抢通、后抢修的原则,由网络中心按照《中国联通(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中《传输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负责干线的调度。

(2)县公司按照本地通信保障预案中《传输联通信保障预案》及《本单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负责本地重要传输链路的调度。

(3)县线路维护中心负责干线和本地网重要传输光缆线路的抢通。

接入层设备、线路受损应急处置
县分公司按照本单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中《本地线路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相关要求,调动线路/接入网抢险队伍携带必要的抢修物资、器具,赴现场实施接入层设备或线路的抢通。

电力中断应急处置
接入网点(模块局)由移动小油机提供临时电力供应,同时与当
地救灾指挥部门联系油料供应事宜。

机动通信支援
如灾害发生地需要机动通信支援,由网络中心应立即上报县分公司,县分公司派专人取得市分公司的海事卫星卫星移动站一套,赴县委、县政府实施应急通信保障。

抢修应急支援
灾害发生地所在的支局、代办点,因救灾需求,可向县分公司提出支援要求,县分公司将统一调度市内资源进行抢修支援。

根据地震灾害的影响程度,超出我县应急机动通信保障能力时,由县分公司应急通信办公室向市公司提出支援应急机动通信要求。

3、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重大地震灾害会对灾害所在地域的通信网络造成一定的损坏,该级别地震灾害的应急响应,应在灾害所在地的支局、代办点启动本单位地震救灾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和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同时,县分公司启动本预案和《中国联通(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通信保障预案》,相关通信保障人员全部在第一时间向灾害发生地提供通信保障支援。

县委、县政府和相关抗灾机关的指挥调度电话实行重要保障
灾害发生期间(或得到相关保障任务通知),网络中心指定专人定期对县委、县政府和相关抗灾机关的指挥调度电话进行测试,对相关线路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确保上述单位指挥调度电话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若县委、县政府对外通信联络受到灾害影响,由网络中心应立即上报县分公司,县分公司派专人取得市分公司的海事卫星卫星移动站一套,赴县委、县政府实施应急通信保障。

县内机动通信支援
网络中心应立即上报县分公司,县分公司派专人取得市分公司的海事卫星卫星移动站一套,赴灾害发生地实施应急机动通信支援。

通信网络大面积信令和话务拥塞应急处置
(1)适时启动话务控制预案。

网络中心在灾后第一时间,加强网络话务流量和流向的监控,及时掌握话务流量和流向的变化趋势,适时启动话务控制预案,在各发端局对呼叫灾害发生地和热点地区的电路群进行话务控制,以保证通信网络在高话务冲击下,保持一定的话务疏通和处理能力;
(2)实施话务平衡调整或路由应急调整。

县分公司根据现有网络资源情况,针对灾害发生地方向进行不同网络、路由间的话务流量平衡调整,以最大限度挖掘现有网络资源潜力。

同时统筹全网资源,必要时可对灾害发生地开通临时应急(迂回)电路,进一步疏通话务流量。

(3)向市公司提出应急处置请求,并配合市公司完成相应话务控制或临时电路调整。

传输干线、重要的传输链路受损应急处置
(1)按照先抢通、后抢修的原则,由网络中心按照《中国联通(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中《传输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负责干线的调度。

(2)配合市公司完成一级干线的应急调整。

(3)灾害所在地的支局、代办点按照本地通信保障预案的相关要求,负责本地重要传输链路的调度。

(4)分公司线路维护中心负责干线和本地网重要传输光缆线路的抢通。

接入层设备、线路受损应急处置
县分公司按照本单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中《本地线路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相关要求,调动线路/接入网抢险队伍携带必要的抢修物资、器具,赴现场实施接入层设备或线路的抢通。

电力中断应急处置
接入网点(模块局)由移动小油机提供临时电力供应,同时与当
地救灾指挥部门联系油料供应事宜。

机动通信支援
如灾害发生地需要机动通信支援,由网络中心应立即上报县分公司,县分公司派专人取得市分公司的海事卫星卫星移动站一套予以支援。

县应急机动通信支援
根据地震灾害的影响程度,超出我县应急机动通信保障能力时,由县分公司应急通信办公室向市公司提出支援应急机动通信要求。

4、特大地震灾害
该级别地震灾害将可能对通信网络造成破坏性的影响,灾害发生地的对外联络也有可能中断。

因此,该级别地震发生后,县分公司立即启动本预案和《中国联通(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所辖各单位同步启动本单位的地震救灾应急预案和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所有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抢险队伍处于备遣状态,并向市公司提出支援申请。

此级别地震灾害,灾害发生地的应急响应将以机动通信应急保障为主体。

县委、县政府和相关抗灾机关的指挥调度电话实行重要保障
灾害发生期间(或得到相关保障任务通知),网络中心指定专人定期对县委、县政府和相关抗灾机关的指挥调度电话进行测试,对相关线路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确保上述单位指挥调度电话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若县委、县政府对外通信联络受到灾害影响,由网络中心应立即上报县分公司,县分公司派专人取得市分公司的海事卫星卫星移动站一套,赴县委、县政府实施应急通信保障。

县内机动通信应急处置
网络中心派专人取得市分公司的海事卫星卫星移动站一套予以支援。

县内机动通信保障的主要任务是沟通灾害发生地对外通信联络,主要是:(1)为灾害发生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领导指挥调度通信保障。

(2)向市分公司抗震救灾通信保障领导组汇报当地通信设施受损情况,和需要支援的事项。

(3)根据到达现场的机动通信保障能力,按照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应急保障支援。

县应急机动通信支援
县分公司应急通信办公室向市公司提出支援应急机动通信请求。

由市公司调度相关地市机动通信局进行支援。

到达灾害地区各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设备,由设在灾害现场的县分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迅速组成机动通信应急保障网络。

同时根据灾情造成的影响,组织以下应急处置:
通信网络大面积信令和话务拥塞应急处置
(1)适时启动话务控制预案。

网络维护中心在灾后第一时间,加强网络话务流量和流向的监控,及时掌握话务流量和流向的变化趋势,适时启动话务控制预案,在各发端局对呼叫灾害发生地和热点地区的电路群进行话务控制,以保证通信网络在高话务冲击下,保持一定的话务疏通和处理能力;
(2)实施话务平衡调整或路由应急调整。

县分公司根据现有网络资源情况,针对灾害发生地方向进行不同网络、路由间的话务流量平衡调整,以最大限度挖掘现有网络资源潜力。

同时统筹全网资源,必要时可对灾害发生地开通临时应急(迂回)电路,进一步疏通话务流量。

(3)向市公司提出应急处置请求,并配合市公司完成相应话务控制或临时电路调整。

传输干线、重要的传输链路受损应急处置
(1)按照先抢通、后抢修的原则,由网络维护中心按照《中国联通(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中《传输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负责干线的调度。

(2)配合市公司完成一级干线的应急调整。

(3)灾害所在地的县(市)分公司按照本地通信保障预案的相关要求,负责本地重要传输链路的调度。

(4)县分公司负责干线和本地网重要传输光缆线路的抢通。

接入层设备、线路受损应急处置
县分公司按照本单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中《本地线路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相关要求,调动线路/接入网抢险队伍携带必要的抢修物资、器具,赴现场实施接入层设备或线路的抢通。

电力中断应急处置
接入网点(模块局)由移动小油机提供临时电力供应,同时与当
地救灾指挥部门联系油料供应事宜。

机动通信支援
如灾害发生地需要机动通信支援,由网络中心应立即上报县分公司,县分公司派专人取得市分公司的海事卫星卫星移动站一套予以支援。

五、后期处置
(一)信息报送
地震灾害通信保障应急任务执行期间,县分公司和保障任务涉及的各支局、代办点应做好公众电信网络设施受灾情况、抢修情况、通信恢复情况的统计、汇总;对各级政府和媒体对通信保障的要求和响应情况的信息要及时报送县分公司,县分公司汇总后向市公司报送;要注重对抗震救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感人事迹进行及时收集和汇总,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和宣传工作。

(二)灾后恢复
1、通信恢复
地震灾害发生后,通信保障及抢修应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顺序如下:
(1)中央首长专线;
(2)突发事件处理指挥联络通信电路;
(3)党政专用电路;
(4)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军队、核应急等重要部门租用电路;
(5)地震、防火、防汛、气象、医疗急救等部门租用的与防震、防火、防汛、气象信息发布、医疗急救等有关的电路;
(6)金融、证券、民航、海关、铁路、税务、电力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部门租用的电路;
(7)其它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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