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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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解读

《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于去年10月22日获得高票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完善我省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工会组织源头参与立法的一项重要成果,它为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法律武器。

《条例》共分八章五十三条,约6800多字。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集体协商;第三章集体合同内容;第四章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五章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第六章争议的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条例》既吸收借鉴了外省市前期立法中的一些宝贵经验,又考虑了我省的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坚持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

对于立法宗旨究竟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单保护),还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双保护),是《条例》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而《条例》第一条明确规定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其立法宗旨,这是《条例》的最大特征之一。制定《条例》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规范、促进和保障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

二、加大了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力度

由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是规定职工一方可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并没有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订立集体合同,这在实践中造成了人们认识上的误导,以为集体合同签订不签订都可以。而这次《条例》加大了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力度,《条例》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应当建立集体协商机制,通过平等协商订立集体合同。这就是从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应当从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入手,引导出劳资双方应当订立集体合同。

《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订立集体合同,应当经过集体协商,没有集体协商,就没有集体合同;既使产生了集体合同,也是一种无效合同。《条例》把集体协商作为集体合同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设置的,《条例》中的集体协商,是特指劳资双方为订立集体合同而进行的平等协商行为;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应当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就是等于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应当订立集体合同。

三、明确了劳动关系三方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中的基本职责

《条例》第六条至第八条分别规定了劳动关系三方在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各自所要承担的职责。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责是:对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工会组织的职责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作为订立集体合同的基层工会组织来说,应当对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二是上级工会不仅具有监督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职责,还应当对下级工会开展订立、履行集体合同工作给予支持、指导和帮助。企业方面代表的职责是: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集体合同。进行这样的明确规定,是我省的创新之举。

四、规范完善了开展集体协商和订立、履行集体合同的基本程序

由于集体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它的协商、订立和履行都有着一系列规范化的程序性要求,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步骤一:提出集体协商要约。《条例》第九条是规定订立集体合同应当进行集体协商,以及行使要约权的问题。在实践中一般都是由工会代表职工一方首先提出协商要约。

步骤二:产生集体协商代表并组成协商谈判机构。《条例》第十条至第十二条是规定集体协商代表产生的时间、人数、方法和条件。

步骤三:做好集体协商前的准备工作。《条例》第十五条是规定集体协商应当采取的形式,以及协商会议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协

商双方应当如实向对方提供协商所需资料。

工会在协商会议举行前,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一是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发动职工广泛参与,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二是要搜集研究法律政策依据和相关资料,依法提出合情合理的要求。三是抓好协商代表的岗前培训,提高职工协商代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协商谈判能力。四是要制定切实可行集体协商方案,形成富有弹性协商谈判策略。具体有:①科学设定标准、②确定优先顺序、③评估对手特点、④制定谈判策略、⑤

进行非正式沟通。五是要共同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协商所需的具体资料,对于保障集体协商的顺利进行意义重大。协商所需资料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章程、财务会计报告、劳动定额标准和工资支付情况、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情况、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经营财务情况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认为可以提供的资料。

步骤四:举行集体协商会议。《条例》第十六条是规定召开集体协商会议的相关事项;《条例》第十七条是规定:协商未形成一致意见或者协商中出现事先未预料的情况的,双方应当如何处理。

步骤五: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五条是规定起草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的有关问题。

步骤六:召开职代会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条例》第二十七条是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的问题。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是订立集体合同的法定必经程序;这是为了充分保障职工代表的民主权利。

步骤七: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集体合同文本。《条例》二十八条是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如何审查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文本,以及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生效后的集体合同报地方工会备案等问题。

步骤八:向劳动者公布集体合同。《条例》二十九条是规定用

人单位如何向劳动者公布集体合同文本的问题。

步骤九:全面履行集体合同。《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九条是规定集体合同的约束力和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要建立三项制度:⑴建立监督检查制度、⑵建立履约责任制度、⑶建立职工评价制度。

步骤十:妥善处理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中的争议。《条例》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六条是规定在集体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具体情形和处理办法。。

集体合同争议不同于劳动合同争议,其处理的办法也有所不同。集体合同争议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协商签订阶段发生的争议,主要是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二是在履行阶段发生的争议,除了协商、协调解决两种办法外,增加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两种办法。

五、强化了对集体协商代表的保护

《条例》第十三条是规定集体协商代表应当履行的职责、任期和撤换、调整办法。《条例》第十四条主要是规定对集体协商代表的保护措施;第一款是对全部协商代表而言,第二款是专门对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特殊保护措施。而我省对集体协商代表特别是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保护力度较大,比《工会法》等规定前进了一大步。

六、拓展了集体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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