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责任期验收管理办法

缺陷责任期验收管理办法
缺陷责任期验收管理办法

(新建、移交)排水设施竣工资料要求明细

管线工程缺陷责任期满验收管理办法

一、依据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拟接管但是未签订缺陷期工程质量保修合同的项目。对于已签订缺陷期工程质量保修合同的项目参照合同执行。

三、缺陷责任期:按照工程的保修时间,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验收鉴定书正式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2年时间范围内为该工程的缺陷责任期。

四、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因工程施工质量或原材料质量原因导致的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社会影响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

五、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由该工程的施工单位提出缺陷责任期验收书面申请,建设单位组织,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主要相关单位参加,对该工程进行缺陷责任期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认缺陷责任期终止检查报告,该工程整体正式移交管理单位。

六、工程缺陷责任期责任界定:

七、说明:

1.该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施工质量的原因、施工

疏忽,或者工程材料本身质量的原因发生以上“现象”时,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

2.当各方确认以上“现象”是由于管理单位管理不善造成时,责任

由管理单位负责。

3.若各方对以上“现象”责任的界定意见不统一,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1缺陷责任期终止检查报告(施工单位填写)

2缺陷责任期检查问题汇总表(管理单位填写)

3缺陷责任期检查问题整改报告(施工单位填写)

缺陷责任期检查问题汇总表

注:本表由管理方填写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预验收是工程完工后、正式竣工验收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必备制度之一。 工程预验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单位有关部门、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参加,也可以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如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创造条件。 一、预验收前 1、施工单位应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表B.0.10)。 2、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具备工程竣工预验收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具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 (4)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证明文件; (5)具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指:能够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

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等。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包括单机试车、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调试),应包括试验报告。 4、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子单位(专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工程项目规划验收资料 (2)人防工程验收资料 (3)消防工程验收资料 (4)电力(强电)工程验收资料 (5)燃气工程验收资料 (6)热力工程验收资料 (7)给水、排水工程验收资料 (8)电信(弱电)工程验收资料 (9)交通设施工程验收资料 (10)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资料 (11)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2)文物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3)河湖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4)工程结算书 5、监理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竣工预验收计划 (1)验收依据 ①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②经批准的基建、用地、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项目设备缺陷管理,分清业主、供货厂家、施工单位的责任,维护项目部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X围:适用于顾客提供的设备出现缺陷的处理。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设备缺陷的确认及缺陷处理后的检验,并登记入帐,汇总设备的质量问题。 3.2工程部负责组织设备缺陷的处理,计划部核算处理设备缺陷的费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缺陷单的传递、发放。4管理规定: 4.1设备开箱、检修及安装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发现人应填写缺陷认证单(表1),报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确认。 4.2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对缺陷认证核实,并登记后由资料管理人员送业主相应的资料管理部门。 4.3业主工程部组织监理、设备厂家对设备缺陷进行认证,如业主认为不是设备缺陷,发回设备缺陷发现人处理。 4.4如业主确认为设备缺陷,由业主确定缺陷处理单位。4.5如果业主委托项目部处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确定设备缺陷处理方案。 4.6计划部长组织专业工程师核对工程量,预算经济师编制处理费用,报业主技经部门审批,确定处理费用或规定费用

计算办法。 4.7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处理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告处理签证单(表2)报质量部审核。 4.8质检工程师检查缺陷处理情况,经检查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如合格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4.9监理工程师(或甲方)验收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验收合格,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4.10质检工程师将设备缺陷认证单、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送资料管理人员。 4.11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分发、存档。 4.12计划部长组织同业主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4.13如业主确认由厂家处理,厂家自派施工人员处理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质检工程师报资料管理人员存档。 4.14如厂家没有施工能力,委托项目部进行设备缺陷处理。 4.15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核算工程量,计划部长组织测算工程款,同厂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施工合同。 4.16设备缺陷的处理、验收、结算及归档按本办法4.6至4.11条执行。 4.17计划部长组织同厂家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5质量管理部汇总本工程中出现的设备缺陷,填写设备质量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桂建质﹝2014﹞3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在建的工程。 二、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监理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九)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经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验收规范后,可向监理公司提出申请竣工预验收。 (二)住宅工程必须经逐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预验收。 (三)公司项目经理在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预验收申请后,请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预验收事宜,在获得批准后,告知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对没有实行监理制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实行预验收。预验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完整版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项目设备缺陷管理,分清业主、供货厂家、施工单位的责任,维护项目部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顾客提供的设备出现缺陷的处理。 3职责 质量部负责设备缺陷的确认及缺陷处理后的检验,并登记入帐,汇总设备的质量问题。 工程部负责组织设备缺陷的处理,计划部核算处理设备缺陷的费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缺陷单的传递、发放。 4管理规定: 设备开箱、检修及安装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发现人应填写缺陷认证单(表1),报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确认。 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对缺陷认证核实,并登记后由资料管理人员送业主相应的资料管理部门。 业主工程部组织监理、设备厂家对设备缺陷进行认证,如业主认为不是设备缺陷,发回设备缺陷发现人处理。 如业主确认为设备缺陷,由业主确定缺陷处理单位。 如果业主委托项目部处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确定设备缺陷处理方案。 计划部长组织专业工程师核对工程量,预算经济师编制处理费用,报业主技经部门审批,确定处理费用或规定费用计算办法。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处理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告处理签证单(表2)报质量部审核。 质检工程师检查缺陷处理情况,经检查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如合格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监理工程师(或甲方)验收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验收合格,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 质检工程师将设备缺陷认证单、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送资料管理人员。 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分发、存档。 计划部长组织同业主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如业主确认由厂家处理,厂家自派施工人员处理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质检工程师报资料管理人员存档。 如厂家没有施工能力,委托项目部进行设备缺陷处理。 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核算工程量,计划部长组织测算工程款,同厂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施工合同。 设备缺陷的处理、验收、结算及归档按本办法至条执行。 计划部长组织同厂家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5质量管理部汇总本工程中出现的设备缺陷,填写设备质量问题情况表(表3),每年年底报公司工程部。 6附表 设备缺陷认证单 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规和地方、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改扩建、资源整合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试生产验收、专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 第四条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遵循谁批准谁验收的原则。凡公司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项目竣工验收。

第六条公司成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下设项目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副职,工程部、规划部、综合部、审计部、机电部、企管部、安全部、物资管理部、调度指挥中心、生产部、地测防治水部、通风部、财务部、征地办、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项目公司党政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项目验收办公室负责项目竣工验收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项目验收年度、月度计划及项目验收各种文件制度,负责验收例会的组织召开,负责落实项目验收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与省局有关部门的接洽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部门监督管理的验收工作,有责任要求项目公司按照专项设计、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项目公司取得验收批文,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项目验收工作如下: (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联合试运转、工程质量认证、消防设施验收、项目综合竣工验收; (二)安全部负责监督管理矿井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综合部负责监督管理档案验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负责人及牵头组织单位 1、施工完毕的开、掘巷道,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综采设备前的回采生产系统,由生产矿长负责,调度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生产科、地测科、安全科、机电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3、综采设备安装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运输队、地测科、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4、回采收尾结束的综采工作面,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5、综采设备拆除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6、其它单位工程(如皮带铺设、绞车地锚、拉底、劈帮、巷道维修、峒室施工、供排水、供电、供风、供气、地质勘探等),由专业对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及规定 1、单位工程竣工后,首先本单位进行预验,达到标准后向矿提出验收申请。 2、矿牵头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出具纪要,并根据纪要和相关文件、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查落实。 3、掘进送巷及其它开掘单位工程,必须按设计、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巷道用途,考虑设备运输、布置和安装、通风和通风设施的构筑、排水等,对巷道成形、断面规格、支护质量、风水电管路、轨道、绞车峒室、油脂库、配件库等进行全面验收。工程验收移交前,皮带、溜子、电缆、管路、轨道等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如需拆除时,必须经生产、机电、通风、供应等部门同意,并办理书面手续。 4、综采设备安装,从安装准备到安装完毕(综采队接面前),工作面及两巷相应设施、设备包括电缆、管路、轨道、绞车、通风工程、防尘降尘设施、巷道支护等均由安装区管理,并负责其完好;综采设备安装必须按安装设计及回采要求进行静、动态验收,先对支架、采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胶带输送机、各种类开关、电缆管线、轨道、通风灭尘等综采配套设备及设施在停机状态下验收,然后进行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时间均不少于2小时)以及试采(不少于两刀煤)的验收,以确保综采队接面后能正常回采。 5、综采面收尾结束,必须按收尾措施,对铺联网、通道成型质量、通道规格、通道支护、支架支护及机电设备、支护器材等全面进行验收,以确保综采设备的安全顺利拆除。综采面收尾结束移交时,由生产、机电、通风、运输、供应、安监等单位一起确定回收支护材料、轨道等的距离、位置和数量等;此外,电缆、皮带、轨道以及其它专用工具移交退租时,必须按《东曲矿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6、所有工作面及设备、设施交接要有书面手续,并有机电、供应等部门的签字。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1) (3)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 起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 日内,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条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的条件后方可进行。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发、供、变、送、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州电力总公司关于检修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规定了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2.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发、变、送、配电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缺陷管理。 3 缺陷分类 电网中使用的电力设备(简称设备)和建(构)筑物(简称设施)发生了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者称为有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紧急(危急)缺陷、重大缺陷、一般缺陷。 3.1 紧急缺陷:指严重威胁主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出力降低和影响对外输送电力的重大缺陷。 3.2 重大缺陷:指暂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但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有一定的威胁,继续发展亦将导致停止运行或损坏设备,需停运或降低出力才能消除的重要缺陷。 3.3 一般缺陷:指不需要停用主设备或降低出力就可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及不影响主设备正常运行的一般缺陷。 4 缺陷管理 4.1 设备缺陷台帐的建立 4.1.1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建立《设备缺陷登记簿》。 4.1.2 在变电站、线路工区、发电厂、调度所、供电所建立所辖设备的《设备台帐》。 4.1.3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分别建立《设备缺陷统计台帐》。 4.1.4 《设备缺陷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正式版)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加强设备可靠性管理, 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特制定本细则。 一、设备缺陷的定义范围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各种异常情况, 如振动、摩擦、卡涩、过热变形、变音、泄漏、不准、失灵、事故跳闸、无法启动等, 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 二、缺陷的分类 1、一类缺陷:指必须停止机组运行的缺陷或者必须停止机组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2、二类缺陷:指在机组运行状态下就能消除而不立即消除将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或机组降出力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3、三类缺陷:是指不影响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而在机组运行中就能消除的缺陷。 三、缺陷的记录 1、单元控制室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网控设电气专业缺陷记录本;化学净水室设化学检修、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除灰23米设

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启动炉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 2、单元控制室设《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 由值长负责记录。 3、缺陷的记录由相应专业的运行班长或单元长负责确认、记录、联系。对机组运行有影响的缺陷要及时汇报值长记录。 4、缺陷管理实行登记、电话通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运行发现缺陷应立即电话通知检修人员, 消缺延误者由值长视情况填入《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进行考核。 5、缺陷处理完后检修人员应会同运行人员到现场检查, 并一起在缺陷记录本上签字消缺。 6、《缺陷记录本》每月底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更换, 并将未处理的缺陷转入新本, 收缴与保存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 四、考核标准 l、不论白天、夜间检修班组在接到处理缺陷通知后, 白天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 夜间有值班人员的班组, 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启动炉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缺陷由值长负责通知)检修人员末按要求时间到达现场, 每超过1分钟罚款5元, 值班人员脱岗, 加倍考核。 2、对危急机组安全运行的缺陷, 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立即组织处理, 因检修原因不能处理或运行措施不利、不及时, 影响消缺, 按延误时间的5元/分钟考核责任单位。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上所发生缺陷的管理。 2术语与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2.1.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 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 2.1.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 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 2.1.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 2.1.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

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暂不能消除缺陷:是指必须在设备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可消缺陷: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6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2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设备缺陷分类 2.4.1重大缺陷: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3管理职责 工艺运行班组职责 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3.1.2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组织运行值班人员加强检查监视,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3.1.3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点检员、维修人员到现场消缺。 3.1.4及时对已消缺陷进行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固定资产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及银行等部门关于竣工验收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草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检查建设过程中对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全面总结投资建设的经验教训,查清设计和施工质量情况,考核固定资产投资效果和新增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同时整理绘制竣工验收资料,为今后扩大再生产、改建、维修和技术改造提供资料,有利于今后生产及企业管理工作。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依据是:上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调整概算,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单),设备技术说明书,建设中上级批准的有关文件,现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消防、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从国外引进的成套项目或设备,还应按照国外有关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国外提供的技术标准等进行验收。国外无规定或国外标准低于国内标准的应按国内标准验收。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范围和形式: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竣工,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的,都要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形式,可采用组织验收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方式,或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直接颁发证书的方式,以及建设单位自定的其它方式。 一般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工艺和技术比较复杂的项目、实施时间长且内容多、工作量大的项目,均应采用组织验收委员会的方式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凡是单纯设备购置(含进口设备)、工艺和技术简单的项目(包括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内容少、工作量小的项目,在单项工程验收手续齐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消防、技术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出具认可依据,竣工决算正确无误且手续完备的前提下,可采用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直接颁发验收证书的方式进行竣工验收。 用自有资金建设且工作量很小的项目,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可采用建设单位自定的其它方式进行竣工验收。 1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对单位工程建设成果的全面检查与评价,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该办法。 一、验收条件 1、单位工程按设计完成;无超计划、超概算情况发生。 2、工程管理资料含:⑴批文⑵论证结论、立项通知⑶ 招(议)标手续⑷合同、技术协议⑸开工报告。 3、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4、单位工程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初验合格,并提交 监理评估报告或初验报告; 5、向集团公司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二、参加单位人员 1、矿建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生产处通风处机 电处安监局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2、非煤建设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安监局机 电处煤质处(洗煤厂项目参加)煤化工研究所(煤 化工项目参加)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三、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汇报单位工程施工及质量情况; 2、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评估;

3、建设单位汇报单位工程立项、限额设计、计划、招 议标、合同情况,以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 资等情况。 4、验收人员分专业组进行竣工验收; 5、各专业组汇报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 6、建设单位就验收各专业组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 见、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及存在问题,限定7 —15天的整改时间,限期整改; 7、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可委托建设单位和监理单 位组织复验,并报送整改回执单,确认已整改;或 组织相关业务部室进行复验,确认已整改后,发放 竣工验收证明书。 四、各专业组人员组成及职责任务: 1、土建组由战略规划部工程科牵头,预算科、质监站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土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矿建组由生产处牵头,质监站、通风处、安监局、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矿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机电安装组由机电处牵头,质监站、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标准版)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搞好工程竣工验收,明确验收程序和验收人员的职责,切实把好工程效益的最后一道关,特制订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一、竣工验收要依据以下内容 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安全专篇、初步设计、施工图和合同、设备技术说明书、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单、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意见等。 二、组织领导及参加部门 工程项目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煤业公司基建部组织,矿工程、技术、设计、施工、监理、调度、机电、财务、综合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验收时间 煤业公司接到矿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一个月内组织验收。 三、验收议程 1、由矿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概况向验收组进行介绍,主要包括以下

内容: (1)设计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设计的主要内容和重大变更等。 (2)施工情况:包括施工单位、开竣工时间、采取的主要施工工艺。重大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更改及隐蔽工程等)及重大事项处理记录。 (3)项目投资:包括批准概(预)算、合同价款、结算和预计工程总造价。 (4)初步验收情况通报:包括主要工程质量、系统运行情况、和主要指标监测情况等。 (5)剩余工程及其安排。 2、与会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由主持人进行专业分组,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 3、集中讲评 (1)由各组长进行统一讲评,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拿出处理意见,并提出最终验收结果。 (2)施工单位就验收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表态。 (3)主持人进行总结定论。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促进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能和检修、运行的工作职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位,使设备管理规范化,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的分类、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计划消缺工作的要求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设备缺陷管理及计划消缺工作。 3 职责 3.1安技部 3.1.1负责缺陷的发现、处理及计划消缺工作执行情况等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管理。 3.1.2负责重大缺陷处理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审核。 3.1.3负责设备消缺情况统计、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认定。 3.1.4负责对缺陷登记的准确性认定。 3.1.5 在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上,负责对设备的消缺率、消缺及时率进行通报,并提出考核意见。 3.1.6负责周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的编制与下发,负责对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情况的统计、汇总及考核。 3.1.7 负责对二类及以上的缺陷进行确认。 3.1.8各专工及时组织和开展设备分析,掌握设备运行及检修状态,有针对性进行设备的整治和检查,每月出具设备状态分析报告。 3.1.9各专工每周四负责对本专业的设备消缺率、及时性进行统计检查汇总,周四检修平衡会进行落实,在周一生产例会通报消缺情况和考核意见。

3.1.10对因客观条件不具备无法处理(待修状态)的缺陷,组织协调处理,具备条件后及时安排消缺计划。 3.1.11 对二类及以上待修状态的缺陷制定处理方案和处理计划。 3.2发电部 3.2.1 值长在生产早会对前一天消缺情况进行汇报。 3.2.2 值长对发现的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专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缺陷扩大。同时,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3.2.3 对于缺陷的处理情况,值长、主值应及时记录并汇报有关领导。对于检修人员由于配合及到位不及时、联系困难等情况,值长应该及时汇报部门主任和安技部主任。 3.2.4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2.5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2.6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3.2.7 发生二类及以上的缺陷通知安技部相应专工及点检,做好事故预想,防止缺陷扩大,避免事故发生。 3.2.8 负责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每周四12时前,每月5日12时前向安技部上报周(月)消缺率、消缺及时率(遇节假日时顺延)。 3.3 燃运部 3.3.1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3.2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3.3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360docs.net/doc/9011243514.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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