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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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
6.设备价值应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用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7.如果不能及时取得发票,可按合同金额或采购订单上的金额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待取得发票后,再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备原值进行调整。
第16条审批后,财务部根据发票以及验收决算报告按照企业规定的付款程序进行付款,将工程项目转为固定资产。
第4章附则
第17条本制度经总裁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8条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第9条账务处理。
1.在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填列《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连同《固定资产移交单》一起报给财务部进行审批和相关账务处理。
2.《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编号和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原值、残值率、折旧年限、设备出厂日期、验收日期以及开始使用日期等。《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一式两联,一联由资产管理部归档备查,一联作为财务转固的依据。
5.固定资产审核。
(1)固定资产会计应于每月月末与固定资产管理员核对当月新增固定资产,从而保证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能够及时转固。
(2)每年年末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前,固定资产会计应与固定资产管理员对账,保证会计记录和《固定资产台账》一致。
第3章自行建造固定资产验收
第10条企业建造的固定资产主要是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的验收有逐期验收和完工验收2种。
3.验收无误后,将验收结果填在验收单上。
第13条重要工程应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决算报告,其中包括工程总结、试运行报告、财务决算和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防疫等综合情况。

固定资产验收与报废制度

固定资产验收与报废制度

固定资产验收与报废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验收与报废流程,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效率,保护企业利益,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部门和员工。

3. 术语定义•固定资产:指企业用于生产经营至少一年,不易变现的物品,包含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

•验收:指新购固定资产到货后对其进行质量和数量的检查和确认。

•报废:指固定资产因失去使用功能、无法修复或经费预算等原因被决议停止使用,并从资产记录中予以注销。

•资产管理员:指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和维护的专人员。

•申请人:指企业内部员工或部门,提出资产验收或报废申请的人员。

•财务部门:指企业负责资产核算和管理的部门。

4. 固定资产验收流程4.1 采购计划编制申请人依据工作需要,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包含资产种类、数量、预算及使用需求,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2 供应商选择与谈判经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并进行评审,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进行谈判,签订采购合同。

4.3 固定资产验收供应商依照合同商定交付固定资产,在验收前需要供应相关的货物清单、质量证书和验收报告。

资产管理员组织验收人员对固定资产的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填写验收记录表,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4 资产登记与归档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需要及时登记入账,包含资产种类、规格、数量、金额等信息,并归档相关合同、发票和验收记录等资料。

4.5 通知申请人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将通知申请人进行验收确认,并供应资产的操作和使用说明。

5. 固定资产报废流程5.1 报废申请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发现资产无法正常运转、失去使用价值、修复本钱高于购置本钱等情况时,可以向资产管理员提出报废申请。

申请需供应报废原因、资产清单、图片等相关证明料子。

5.2 资产审查资产管理员收到报废申请后,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产审查,包含实地查看、核实相关料子,并向申请人了解认真情况。

5.3 资产评估审查合格的资产将由资产管理员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包含资产当前价值、报废后的处理方式等。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9.30•【字号】甬经信节能〔2013〕293号•【施行日期】2013.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正文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节能〔2013〕293号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发改局),杭州湾新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竣工验收管理,促进企业落实项目建设运行的各项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9月30日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竣工验收管理,促进企业落实项目建设运行的各项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符合有关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规定,并通过市或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节能评估和审查,建设完成并投入正常试生产运行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节能竣工验收,是指项目建成投入试生产后,对项目建设内容、节能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的工作。

第三条节能竣工验收工作按照项目节能审查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采取“谁审查、谁验收”的原则。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中的项目验收与验收标准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中的项目验收与验收标准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中的项目验收与验收标准在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中,项目验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项目验收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的固定资产能够按照预期的要求投入使用,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和有效利用。

在进行项目验收时,公司需要严格按照一定的验收标准来进行,以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首先,项目验收的流程是非常关键的。

在项目完成后,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需要向验收人员提交验收申请,说明项目已经完成并准备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根据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验收,对项目的各项内容进行检查和评估,最终给出验收意见。

如果项目符合验收标准,那么可以顺利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如果不符合标准,则需要对项目进行整改或者重新修正,直到符合为止。

其次,项目验收的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验收标准应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设定,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一般来说,项目验收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技术标准:项目的技术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等。

2. 安全标准:项目是否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能够确保员工和资产的安全等。

3. 经济标准: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使用成本和效益是否符合预期要求,是否值得投入使用等。

4. 环保标准:项目的建设和使用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是否存在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等。

5. 其他标准: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可以适当添加其他方面的验收标准,以确保项目的全面性和全面性。

最后,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中的项目验收是公司运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着公司的资产安全和有效利用。

因此,公司在进行项目验收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标准来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只有这样,公司的固定资产才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和利用,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持。

固定资产验收制度

固定资产验收制度

固定资产验收制度固定资产是指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长期使用的、价值相对较高、预期使用年限较长的生产设备、办公设施、房屋等物品。

固定资产验收是企业采购、接收、安装、调试和使用固定资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固定资产验收制度是企业建立固定资产验收的规范流程和标准要求,对于提高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程度、保证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制度内容(一)验收范围固定资产验收的范围应包括设备、办公设施、房屋等各类固定资产收购、租赁、修缮、购置等方面的验收范围,包括设备、办公设施、房屋等的引进验收、安装调试验收、竣工验收、按年度计划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固定资产验收等。

(二)验收流程和程序验收流程包括提报、评审、批准、验收、备案等步骤。

1. 提报阶段:提出固定资产采购建议书,包括资产品种、数量、使用部门、申报理由等相关资料,并经过使用部门的审查。

2. 评审阶段:评审固定资产采购建议书,评审内容包括资产名称、采购数量、价格、保修期、厂家品牌、交货期限等。

评审委员会根据规定标准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3. 批准阶段:固定资产采购建议书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资产管理部门等提出具体的采购方案和采购批准申请书,并报送公司领导审批签字。

4. 验收阶段:在固定资产验收文件的规定下,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验收应包括资产的品质、数量、规格型号、技术指标、使用寿命等要求。

5. 备案阶段: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内容包括资产编号、品种、数量、价格、使用部门、采购日期等。

(三)验收标准和要求1. 验收标准的制定:制定固定资产验收标准,确保验收规范和标准。

标准内容包括资产品质检测、检验合格标准、检验合格证书颁发等。

2. 要求的制定:明确固定资产验收工作中的各种要求,包括验收部门、验收人员、资产验证要求、验收程序等,要求的制定应确保规范和全面性。

(四)验收人员和管理措施1. 任命验收人员:由人事部门安排专门负责固定资产验收工作的专职人员,以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固定资产验收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验收管理规定
6.设备价值应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用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7.如果不能及时取得发票,可按合同金额或采购订单上的金额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待取得发票后,再对设备原值进行调整。
第3条固定资产验收范围。
1.企业外购设备。
2.企业自建工程。
第2章外购设备验收
第4条采购设备运到后,工程部和设备使用部应对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并填列《设备开箱验收单》。
第5条工程部人员在《设备开箱验收单》上填列所收到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出厂日期,制造单位,以及附属设备和技术文件等。
第6条《设备开箱验收单》一式三联,在与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核对一致后,由工程部人员、设备使用部门和供货商分别签字确认,并由三方分别归档保存。
3.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对《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转交金额是否与合同或采购订单一致,选用的折旧年限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转交条件,同时,审阅相应的《固定资产移交单》,对该设备的开始使用时间进行核实。
4.固定资产会计在对《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核实无误后,生成相关的转交凭证。同时,从下月起开始对当月转交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果转固时间与财务入账时间出现差异,应对折旧进行调整。
5.固定资产审核。
(1)固定资产会计应于每月月末与固定资产管理员核对当月新增固定资产,从而保证达到可使用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固定资产能够及时转固。
(2)每年年末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前,固定资产会计应与固定资产管理员对账,保证会计记录和《固定资产台账》一致。
第3章自行建造固定资产验收
第10条企业建造的固定资产主要是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的验收有逐期验收和完工验收2种。

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固定资产验收管理流程,确保资产验收结果的准确、完整和及时,保障公司资产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专业公司的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工作。

三、相关职责和权限1、公司财务部(1)负责固定资产验收的规划和组织实施;(2)制定验收标准和验收流程;(3)对所有资产验收结果进行审核和确认;(4)定期开展资产盘点工作。

2、各部门、专业公司(1)提供资产验收申请和清单;(2)协助公司财务部组织资产验收工作;(3)确保资产验收结果真实、准确、完整。

四、资产验收流程1、资产购置申请各部门、专业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并明确资产用途、型号和数量等要求。

2、资产验收清单财务部根据资产购置申请,编制资产验收清单,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2)购置单据、发票以及相关文件等。

3、资产验收申请各部门、专业公司将资产验收申请提交财务部,并附上资产验收清单、购置单据、发票以及相关文件等。

4、资产验收(1)财务部组织验收人员进行现场验收;(2)按照资产验收清单进行资产验收;(3)对被验收资产进行质量检测及记录,全面检查齐全性、规范性等;(4)对验收结果进行记录。

5、验收结果确认(1)财务部对验收结果进行审核;(2)确认验收结果是否真实、准确、完整;(3)对资产验收结果进行汇总和统计。

6、资产入账验收合格的资产将进入公司的账务体系,并进行入库管理。

五、资产验收与盘点制度的需求1、为企业提供资产管理制度的依据,确保资产的安全及合法权益;2、实现资产清点和盘点;3、确保资产及时落实入账、使用、维护和处理。

4、规范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加强资产的领用和归还管理,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保障公司的财务监管和内部控制。

六、总结本制度的实施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规范了各部门、专业公司购置资产的流程,提高了资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验收流程,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降低维护成本,从而更好地支持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管理以及相关的验收工作。

3. 验收流程3.1 资产需求提出和审批1.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向资产管理部门提交固定资产需求申请。

2.需求审批: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资产需求进行审批,包括需求的合理性、紧急性以及资金的可用性等方面的评估。

3.2 资产采购1.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负责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进行询价和比较,以确保最佳采购价值。

2.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采购要求、价格、交付期限等关键条款。

3.资产验收委托: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约定资产验收时间,并委托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实际验收工作。

3.3 资产验收1.资产验收准备: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准备好验收所需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2.资产验收过程:验收人员根据采购合同和验收标准,对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功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

3.验收记录和意见:验收人员将验收结果记录在验收表格中,并提出必要的建议和意见。

4.验收结论:根据验收结果和意见,评估资产是否符合要求,做出验收结论。

3.4 资产使用和管理1.资产分配: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验收结论,将合格的资产分配给使用部门,并记录资产的使用情况。

2.资产登记:使用部门负责将资产登记到固定资产台账,包括资产的基本信息、编码、数量、购买日期和价值等。

3.资产保管:使用部门负责妥善保管资产,并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定期进行资产盘点。

4.资产维护:使用部门负责定期维护资产,包括清洁、检修、保养和维修等,确保资产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资产报废:使用部门在资产达到报废标准时,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4. 管理标准1.规范性:所有的资产采购和验收工作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

大学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办法

大学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办法

XX 大学固定资产验收治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资产治理,标准资产验收工作,确保学校资产安全完整,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治理方法》和我校《固定资产治理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纳入学校固定资产治理范畴的资产验收〔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附属设备除外,验收方法另定〕。

第三条在固定资产验收工作中遵循“治理、选购、监视、使用”分别的原则,做到相互监视、相互制约。

其次章治理机构与分工职责第四条后勤处资产治理科是学校固定资产验收入库的治理部门,负责学校资产验收方面治理制度的制订与落实。

学校招标办、监察部、使用单位等部门要亲热协作后勤处资产治理科对固定资产验收入库的治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后勤处资产治理科资产治理科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

〔二〕招标办负责对供货商履约状况进展验收,作好验收记录,以确认货物符合合同的要求。

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负责准时向供货商提出退货或索赔。

〔三〕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验收的质量和数量。

〔四〕监察部全程参与固定资产验收过程,负责对固定资产验收工作进展监视检查。

第五条专业技术性较强及单台套 10 万元〔含〕以上及合同金额20 万元〔含〕以上的选购工程的固定资产验收,须聘请专家参与,对技术指标进展检测。

专家的费用依据我校相关规定支付。

对需要进展质量检测的固定资产〔例如:批量家具等〕,由后勤处资产治理科指定国家认定的质量检测机构作为第三方,现场提取样品,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供货商全额支付,须在招标文件及选购合同中明确标明该内容。

第三章验收程序我校固定资产验收实行两级验收制度,即使用单位初次验收和学校验收小组正式验收。

第六条初次验收购固定资产到货后,使用单位要依据选购合同商定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主要内容对所购资产进展初次检查验收,具体包括:〔一〕外观检查:内外包装是否有破损、碰撞创伤、雨水侵湿等状况,附件、配件的外表有无残损、碰伤等。

46固定资产验收制度

46固定资产验收制度

46固定资产验收制度第一篇:46 固定资产验收制度深圳市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验收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

1.使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前都能得到合理有效的验收。

2.使固定资产及时转入到所需部门。

第2条固定资产验收人员。

固定资产的验收由工程部、使用部门、采购部、质检部门和资产管理部等相关人员共同验收。

第3条固定资产验收范围。

1.企业外购设备。

2.企业自建工程。

第2章外购设备验收第4条采购设备运到后,工程部和设备使用部应对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并填列《设备开箱验收单》。

第5条工程部人员在《设备开箱验收单》上填列所收到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出厂日期,制造单位,以及附属设备和技术文件等。

第6条《设备开箱验收单》一式三联,在与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核对一致后,由工程部人员、设备使用部门和供货商分别签字确认,并由三方分别归档保存。

第7条设备试运行。

1.无需试运行处理。

(1)在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后,工程部人员填制《固定资产移交单》,将验收合格后的固定资产移交给使用部门。

(2)由工程部人员和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分别在《固定资产移交单》上签字确认。

(3)《固定资产移交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由使用部门保管,一联由资产管理部归档保存,并以此作为设备转入的依据,一联随《固定资产转交申请表》交给财务部。

2.需要试运行处理。

(1)在进行开箱验收确保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一致后,应先由设备使用部门对设备进行试运行。

(2)试运行过程中,应详细填列相关的试运行记录。

(3)试运行合格后,应由设备试运行部门相关人员、安装技术人员、检验员以及供货商签字确认,同时,填列《固定资产移交单》,与设备使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第8条验收后续工作。

1.对购入设备办完移交手续后,资产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编号。

2.固定资产一经编号,不得改变,也不能重复编号,同一编号不能重复使用。

3.验收后应及时生成该固定资产序号并及时贴于固定资产上。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内部事项注意保存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文件文件编号:BSTB/07-345 第2版签发:陈忠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固定资产投产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流程、竣工验收依据管理、竣工验收条件管理、竣工验收内容管理、竣工验收分类管理、竣工验收计划管理、竣工验收组织管理、项目资产入帐时限管理和其他事项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 术语2.1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投资使用等事项的全面检查验收,以及对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

2.2项目建成投运:是指项目完成无负荷联动试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开始热负荷试车。

项目建成投运日期指项目(分机组)开始热负荷试车的日期。

2.3项目交付使用:是指项目按设计要求建成,具备热负荷试车条件,由施工单位交付项目单位使用。

交付使用日期指项目单位使用部门签署最后一项实物交接协议书的签字日期。

2.4项目交工验收:是指项目完成实物交接、资料交接、设备、房屋及构筑物移交工作。

交工验收完成日期指交工验收证书最终签署日期。

2.5建安结算:是指按照合同标的和条款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签证、索赔等实际情况,确定建安工程最终造价,形成建安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的活动过程。

2.6总投资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项目从筹建到交工验收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形成总投资决算报告的工作。

2.7竣工项目财务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的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核定新增资产价值、办理资产入2010年02月12日发布2010年02月12日实施共15 页第1 页帐手续的依据。

竣工项目财务决算完成日期指竣工项目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完成、固定资产入帐清册发出的日期。

3 管理职责3.1 设备工程部归口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包括竣工验收计划管理。

跟踪、协调、推进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

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
第11条 逐期验收由工程部门依据工程合同书估验该工程无误后,填写验收单。
第12条 完工验收。
1.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向企业提出验收申请。
2.资产管理部会同工程部、使用部门、施工单位,依据工程合同书及工程设计蓝图的规定,核对进度及竣工图,汇总整理工程分段验收记录、监工记录、材料结算书、检验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核对查验,针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验收作业。
(3)试运行合格后,应由设备试运行部门相关人员、安装技术人员、检验员以及供货商签字确认,同时,填列《固定资产移交单》,与设备使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第8条 验收后续工作。
1.对购入设备办完移交手续后,资产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编号。
2.固定资产一经编号,不得改变,也不能重复编号,同一编号不能重复使用。
第16条 审批后,财务部根据发票以及验收决算报告按照企业规定的付款程序进行付款,将工程项目转为固定资产。
第4章 附则
第17条 本制度经总裁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8条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第3条 固定资产验收范围。
1.企业外购设备。
2.企业自建工程。
第2章 外购设备验收
第4条 采购设备运到后,工程部和设备使用部应对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并填列《设备开箱验收单》。
第5条 工程部人员在《设备开箱验收单》上填列所收到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出厂日期,制造单位,以及附属设备和技术文件等。
(3)《固定资产移交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由使用部门保管,一联由资产管理部归档保存,并以此作为设备转入的依据,一联随《固定资产转交申请表》交给财务部。

固定资产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及银行等部门关于竣工验收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草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检查建设过程中对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全面总结投资建设的经验教训,查清设计和施工质量情况,考核固定资产投资效果和新增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

同时整理绘制竣工验收资料,为今后扩大再生产、改建、维修和技术改造提供资料,有利于今后生产及企业管理工作。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依据是:上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调整概算,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单),设备技术说明书,建设中上级批准的有关文件,现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消防、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从国外引进的成套项目或设备,还应按照国外有关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国外提供的技术标准等进行验收。

国外无规定或国外标准低于国内标准的应按国内标准验收。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范围和形式: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竣工,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的,都要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形式,可采用组织验收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方式,或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直接颁发证书的方式,以及建设单位自定的其它方式。

一般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工艺和技术比较复杂的项目、实施时间长且内容多、工作量大的项目,均应采用组织验收委员会的方式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凡是单纯设备购置(含进口设备)、工艺和技术简单的项目(包括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内容少、工作量小的项目,在单项工程验收手续齐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消防、技术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出具认可依据,竣工决算正确无误且手续完备的前提下,可采用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直接颁发验收证书的方式进行竣工验收。

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验收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验收是指对通过购置、基本建设、自制、接受捐赠等方式获得,达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房屋、图书、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验收。

第二章验收的方式和依据第三条验收方法分为自行组织验收和资产管理处组织验收。

(一)自行组织验收。

资产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固定资产验收,由资产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小组与供应商一起进行验收,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1、在资产管理员的陪同下,由技术人员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试机。

2、对照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资产的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要求。

3、试机时要认真作好记录。

4、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按商检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资产管理处组织验收。

根据资产使用单位验收申请,由资产管理处组织验收小组与供应商进行验收,做好技术操作、验收须有完备的验收记录。

第四条验收依据签订的资产采购合同或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协议书、产品说明书等进行。

第三章验收要求、内容及程序第五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必须进行严格验收,并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建账、建卡等手续。

凡未经验收建账的固定资产,财务处不得报账。

(一)资产使用单位填写《学校固定资产验收申请表》。

(二)新建房屋、构筑物和基建维修工程的验收,由基建处负责组织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等验收,并保存相关资料。

(三)图书馆资料购回后,由图书馆资产管理员负责清点验收,将造册清单(含码洋和实洋)输入相关的图书馆管理系统;各院系资料室收藏的图书资料购回后,其验收建账按照上述办法进行;保存相关资料。

第六条验收准备工作由资产使用单位准备资产验收资料。

第七条验收的一般步骤(一)由资产使用单位组织自行验收,合格后,申请验收。

资产管理处组织审计、财务处、专家等验收小组参加验收工作,做详细记录。

某集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验收暂行办法

某集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验收暂行办法

某集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投资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严格项目决算审计,保证项目按时交付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并结合中农发集团和某集团投资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所属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批准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质量要求建设完毕,具备使用条件,皆应及时组织验收和决算审计,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帐手续。

集团所属全资、控股企业(非上市类)100万元以上(含)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集团总部负责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1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集团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集团审批。

上市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上市公司负责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但应将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结果报集团备案。

第三条凡未经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和办理资产入帐手续。

第四条集团投资管理部门是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的组织部门,负责集团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和备案工作。

第二章竣工验收条件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应达到下列条件:(一)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达到设计标准,能正常使用;(二)工艺设备安装配套,单项调试合格,联动负荷运转良好,符合相关专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能正常使用,或能够生产出批准文件所规定的合格产品,并能达到设计产能;(三)环保设施、消防设施及绿化工程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达到设计的标准;(四)职工宿舍和其它必要的福利设施,基本达到批准文件所规定的标准;(五)生产人员或维护人员基本到位,能够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第三章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的依据第六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依据包括:(一)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规划、勘探、环境保护、消防等批准文件及验收文件;(二)集团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文件、投资概算、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备技术说明书和有关技术协议;(三)符合国家颁布的标准规范、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和行业规范的证明文件;(四)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设备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五)某集团及中农发集团投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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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及银行等部门关于竣工验收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草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检查建设过程中对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全面总结投资建设的经验教训,查清设计和施工质量情况,考核固定资产投资效果和新增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

同时整理绘制竣工验收资料,为今后扩大再生产、改建、维修和技术改造提供资料,有利于今后生产及企业管理工作。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依据是:上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调整概算,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单),设备技术说明书,建设中上级批准的有关文件,现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消防、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从国外引进的成套项目或设备,还应按照国外有关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国外提供的技术标准等进行验收。

国外无规定或国外标准低于国内标准的应按国内标准验收。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范围和形式: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竣工,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的,都要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形式,可采用组织验收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方式,或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直接颁发证书的方式,以及建设单位自定的其它方式。

一般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工艺和技术比较复杂的项目、实施时间长且内容多、工作量大的项目,均应采用组织验收委员会的方式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凡是单纯设备购置(含进口设备)、工艺和技术简单的项目(包括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内容少、工作量小的项目,在单项工程验收手续齐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消防、技术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出具认可依据,竣工决算正确无误且手续完备的前提下,可采用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直接颁发验收证书的方式进行竣工验收。

用自有资金建设且工作量很小的项目,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可采用建设单位自定的其它方式进行竣工验收。

中外合资建设的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和更新改造)可由董事会决定验收办法。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烟草行业卷烟厂、雪茄烟厂、烟叶复烤厂、烟草机械厂、卷烟材料厂、烟草印刷厂等工业企业的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其它项目和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按各地规定办理,或参照本办法办理。

第六条凡国家规定或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可直接套用的,均应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第七条一个单项工程(指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成,经过负荷运转合格,能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应即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单位和本单位内部基建、技改、生产、机动、技安、卫生、环保等部门的代表进行检查验收,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对不影响使用的少量收尾工程应列出清单在验收后限期完成。

第八条凡属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粉尘、有毒作业,以及对环境有污染的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三同时”的精神,做到安全使用,防止危害和污染,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才能验收投产。

个别治理方案尚未解决的要限期解决。

地震区工程要按规定设防。

第九条验收时应根据设计要求、施工验收标准以及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认真评定各单位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

生产性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建筑和安装工程应分别评定其质量等级,民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建筑和安装工程应共同评定一个质量等级,不合格的工程必须经过返修加固或重建合格后才能验收。

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原国家建委(82)建发字50号文件《关于颁发“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勘测、设计、施工单位及本单位技术人员,完整地绘制竣工图纸,整理好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包括勘探资料、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项原始资料)。

并按照财政部、原国家建委(78)财基字35 号文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办法》的精神和现行的财会制度,认真编好工程决算,作为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动用的正确依据。

第十一条单项工程验收后,建设单位的基建、技改、财务部门应即向生产使用、机动技安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移交动用手续,由生产使用部门管理和维护,企业单位应按规定提取折旧基金。

工程未全部竣工验收,部分工程或设备需要动用时,应分项办理验收动用手续。

工程已经动用,托延不办移交手续的,建设单位的基建、技改部门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三章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含重要单项工程)在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中列为验收投产项目以后,建设单位应即会同施工部门全面安排落实建设和生产准备进度,总公司或省级公司要按级分工及早组织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必要时要组织专业预验收(如环保、安全、动力等)帮助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按期验收投产。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的验收条件如下:1.建设项目的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能满足生产、科研、使用的要求;其它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主要建筑和安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主要工艺和动力设备、仪器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构成生产线,形成生产能力,能正常生产出设计的合格产品(或代表产品)。

研究院(所)、医院、学校已具备正常开展科研、医疗、教学等项条件。

国外引进项目(或引进设备)已按引进合同完成了考核验收,达到了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

3.按国家环保要求,在工程建设投产的同时,“三废”治理工程按设计内容同时建成投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及消防、、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4.新建项目厂、所、院、校的主要领导都已经配齐,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已经建立,各项专业的工人、技术人员、教师、医生及管理人员的骨干力量已经配备,生产准备等项工作能适应初期生产、科研、教学、医疗的需要。

5.竣工报告编制完毕,技术文件、档案及其它资料准备齐全。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四条按照原国家经委经基[1982]190号文件的精神,对验收遗留问题作如下处理:1.遗留的收尾工程,根据设计规定或上级批准文件,参照实际情况,在验收时一次审定未完收尾工程及尚缺设备、仪器的内容、数量、投资(包括贷款、自筹投资)和完成期限,由建设单位包干使用,列入以后年度建设计划继续完成。

2.遗留的已完工程投资缺口,应区别不同情况在验收时一次审定。

对合理部分,应在以后年度计划中补列;对其它部分,由验收委员会或主管部门确定处理方案。

第四章建设项目的验收准备工作第十五条组织准备l.验收准备工作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准备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验收准备工作进度计划,落实措施,研究解决验收投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验收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各项验收准备工作,验收报告编写,资料汇总上报,并定期向上级报告验收准备情况。

2.验收准备工作要从全局出发,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密切配合。

要充分调动科室、生产车间和扩大职工的积极性。

第十六条验收报告及资料的准备1.按上级批准的设计等有关文件和年度建设计划,对已完、未完工程、设备、仪器全面清查登记,认真进行工程结算和财务清理,做好帐务、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结束工作,做到工完帐清。

对未经批准增加的项目,扩大建筑面积,提高建设标准等,要认真检查登记并附详细说明。

对已经竣工验收动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要全面清理登记,正确计算交付使用财产成本,办好移交手续,全面核定新增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按竣工验收投产动用要求,认真编制验收报告各项附表,做到帐物相付,资料完整。

清理工程“三材”和库存物资,并提出处理意见。

2.对设计、工程质量和主要设备质量以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进行评定。

3.组织编制竣工图纸、整理竣工资料、测量竣工总图(含地下管线图并在地面做出必要的标志)。

在验收报告后附厂区、生活区1/ 2000总图及厂区区域位置图。

4.总结建设经验,编写验收报告,其内容如下:(1)建设依据、规模、建成投产的能力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建设情况:建设主要经过,建安工程完成,设备仪器配备,材料消耗,建设总投资执行情况,投资节约或超支原因,资金使用情况及投资效果分析。

(3)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总评意见及设备运转质量情况,引进设备按合同考核验收情况。

(4)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移交动用及管理情况。

(5)竣工图编制完成情况。

(6)生产准备、产品质量、产量等情况。

(7)环保、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和消防、安全设施情况。

(8)建设经验:要围绕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进行总结;引进项目要总结外事工作经验。

(9)存在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0)对验收投产的结论意见。

5.资料审查。

准备工作就绪后,将竣工验收报告及其它有关资料送给主管部门审查,并同时分送当地计经委、建委、银行、统计、环保、劳动、卫生、工会、档案等有关单位审查。

除文字报告外,附表、附件也同时上报。

第十七条生产准备1.根据生产、科研、教学、医疗的需要,建设单位要早日抓紧人员培训和生产试制等项准备工作为验收投产创造必要的条件。

2.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3.组织好投产的物资供应,新材料定点和协作配套工作。

4.准备好投产所需的工艺资料。

第五章竣工验收的管理分工第十八条竣工验收的管理分工以项目计划管理权限为准。

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的项目,由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组织验收或委托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负责总体竣工验收;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和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批准的项目,由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总体竣工验收,有关资料报项目审批机关备案。

新技术、新工艺项目应由原审批单位组织总体竣工验收。

在竣工验收工作中,验收单位要预先组织建设单位认真清理存在问题,及早准备验收资料,督促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写出竣工验收报告,距验收日期提前一个月至两个月上报验收机关审查。

第二十条验收委员会的组成验收委员会主要由下列人员组成: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代表,设计单位的代表,当地消防、卫生、劳动、环保、城建规划、工程质量检查等部门的代表,工会、贷款银行的代表,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总体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代表,特邀代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代表等。

验收委员会由主持验收单位宣布组成。

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至三人,委员会的成员一般不超过19 名。

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主持验收单位商定验收委员会后确定。

验收委员会应形成验收结论并须有委员本人的签名。

第六章工程技术档案第二十一条为了确保工程技术档案的准确完整,适应生产、使用、维修、技术改造和改建的需要,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系统地、准确地收集整理和保管好各项工程技术档案,在竣工验收时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建立完整准确的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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