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集团《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总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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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集团《煤矿事故典型案

例汇编》

二O一五年

目录

第一章顶板事故 (1)

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1)

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2)

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 (3)

第四节新景公司“11.4”顶板事故 (5)

第五节二矿“5.16”顶板事故 (6)

第六节一矿“9.15”顶板事故 (8)

第七节石港公司“3.26”顶板事故 (9)

第八节宏厦一建“1.10”顶板事故 (10)

第九节二矿“7.22”顶板事故 (10)

第二章瓦斯事故 (11)

第一节三矿裕公井“8.14”瓦斯爆炸事故 (12)

第二节寺家庄公司“6.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5)

第三节新景公司“10.26”瓦斯窒息事故 (16)

第四节宏厦一建“5.5”瓦斯窒息事故 (17)

第五节新景公司“6.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9)

第六节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 (20)

第七节五矿“5.20”违章放炮事故 (22)

第八节家分区“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3)

第三章机电事故 (25)

第一节一矿“2.16”机电事故 (24)

第二节新景矿“2.27”电弧伤人事故 (25)

第三节新景矿“12.7”弧光短路伤人事故 (26)

第四节五矿广场站6KV母线短路事故 (27)

第五节发供电分公司“9.5”触电、高坠事故 (28)

第四章运输事故 (29)

第一节三矿“7.19”运输事故 (29)

第二节新景矿“10.23”运输事故 (30)

第三节三矿“11.11”运输事故 (31)

第四节三矿“3.30”运输事故 (31)

第五节新元公司“6.25”运输事故 (32)

第六节石港公司“8.26”运输事故 (33)

第七节二矿“9.4”运输事故 (34)

第八节宏厦一建“9.25”运输事故 (35)

第九节三矿“1.14”运输事故 (36)

第十节一矿“10.2”运输事故 (37)

第十一节一矿“5.29”运输事故 (37)

第五章水害和火灾事故 (39)

第一节伟峰煤业“7.31”透水事故 (39)

第二节开元公司“11.21”瓦斯燃烧事故 (40)

第三节长沟公司“7.24”火灾事故 (40)

第六章选煤厂事故 (42)

第一节二矿“1.30”事故 (42)

第二节二矿“10.17”事故 (43)

第三节二矿“3.12”事故 (43)

第七章其它事故 (44)

第一节二矿“10.31”安装事故 (44)

第二节二矿“1.20”拆架崩伤事故 (44)

第三节五林井“5.26”重伤事故 (46)

第四节开元公司7.30事故 (47)

第五节新景矿“7.16”起吊事故 (47)

第六节二矿“3.29”事故 (50)

第一章顶板事故

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年2月19日早六点班,新元公司综采一队出勤53人。跟班队长某和工长苏某对当班工作任务作了具体安排。人员到达310101工作面后,跟班队长某、跟班安监员梁某巡查时都发现了56#到58#支架处的顶板不好,需要维护,但都没有及时安排处理。按照班前会的安排先在进风顺槽放顶。中午13点左右,跟班队长某安排工长苏某带人对工作面56#---58#液压支架处的顶板进行维护。当时该处的空顶较高,苏某在未采取临时支护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爬到支架上用木头构顶支护顶板,姜某和朱某负责给支架上的苏某递送木料,崔某等人负责往工作面运送木料。在姜某、朱某给苏某递了三根木料的时候,55#—58#架处煤帮空顶处发生塌顶,冒落下来的煤和矸石将姜某全身埋住,同时埋住了朱某的双腿。跟班队长某等立即赶来组织人员把姜某抢救出来,姜某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工作面构顶时没有采取临时支护等防措施,操作人员违章进入煤帮空顶区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现场管理混乱,没有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组织生产,作业现场发现隐患没有及时处理,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安全生产责任制、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力,工人安全保护意识差,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4、业务部门对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作业现场存在违章行为不能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工长苏某未执行敲帮问顶,在未进行临时支护的情况下带头违章进入空顶区作业,是对自己,对员工生命的不负责任。因此首先要通过加强职工岗位操作、规程措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职工的自保互保安全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水平,增强对安全隐患的认识,才能真正做到正规操作,安全操作。

这起事故反映出个别队干、安监员等基层管理人员明知工作面有重大隐患,却不在现场把关,导致工长带头违章,引发事故。因此要严格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履行职责,执行跟班巡查和走动式管理,把握工作面现场的重点,难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决策、组织处理,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制止违章作业。

四、防措施

1、人员进入煤帮作业前,必须支设可靠的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落实现场管理人员的跟班带班职责和隐患排查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和安全薄弱环节的跟班管理。

3、加大对员工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加强监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

五、事故点评

1、思想认识不到位。班前的安全预想工作安排不细,预想不周,加上现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意识到冒顶区的危险程度,对违章作业视而不见,忽视了安全隐患对自身安全构成的危险,自保互保意识差,蛮干,图省事。

2、技术管理不到位。构顶措施贯彻执行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掌握操作标准和程序,构顶前未检查煤壁及顶帮情况,也未及时采取有效的临时支护措施,存在随意性,盲目性。

3、现场管理不到位。跟班队干班前会虽然做了安排,但下井进入工作面后未及时安排处理冒顶区域,造成冒顶区顶板空顶时间长,加剧了煤壁的塑性破碎程度,为后面的事故埋下了伏笔;处理重大隐患没有跟班队干和安监员现场监督指挥和把关,当班工长在未进行敲帮问顶和采取临时支护的前提下,带头进入空顶区违章作业。

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0年11月8日八点班,长沟公司采煤队出勤38人。工长雷某安排周某带领杜某、冯某在工作面回进风退锚放顶。到达回风落山后,发现密柱以里三排钢带顶板完整未退锚。周某安排冯某观察顶板,他和杜某在第二排密柱煤帮侧回掉一根单体柱,在第一排密柱煤帮侧回掉两根单体柱,并将回下的单体柱分别支设在第一排密柱以里第二、三排钢带下。10时左右,周某叫杜某送液,冯某在密柱外观察顶板,自己进入落山开始退锚。11时25分,在退完4个φ15.24mm锚索锁具((落山侧第一排钢带的3个和第二排钢带巷帮的1个),准备安退锚器退第一排钢带的第一根φ17.8mm锚索时,突然发生冒顶,落山侧冒落区的碎矸涌出将周某埋压,抢救过程中又发生二次流矸,待12时03分周某被救出来时已窒息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违章进入落山退锚放顶,被涌出的矸石埋压窒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上一班违反作业规程要求,没有“先退锚、后回柱”,而是只回柱不退锚,形成2.4米长的悬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现场隐患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队组劳动用工安排不合理,由参加工作未满一年的新工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也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1、零点班未按照回采程序操作,只回柱不退锚放顶,造成落山悬顶,留下隐患。周某未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在新旧密柱间进行退锚放顶,违章进入密柱以里退锚造成事故。其余两人没有制止违章,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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