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CEMS系统设备维护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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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CEMS系统设备维护技术协议

2014年月日

1.二期CEMS系统设备的基本情况:

本系统由北京雪迪龙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提供,用于华能(脱硫系统烟气

排放连续监测。

CEMS测点分布如下:

3#机组CEMS分析小屋(2套分析仪表):

FGD入口原烟气 SO2、O2、粉尘浓度

FGD出口净烟气 SO2、O2、粉尘浓度

4#机组CEMS分析小屋(2套分析仪表):

FGD入口原烟气 SO2、O2、粉尘浓度

FGD出口净烟气 SO2、O2、粉尘浓度

二期环保CEMS分析小屋(2套分析仪表):

SO2、NOX、O2、粉尘浓度、流量

二氧化碳表一台和水份仪一台

增加3#机组、4#机组临时烟囱出口CEMS各一套

3#机组、4#机组临时烟囱CEMS分析小屋(各一套分析仪表)

3#机组临时烟囱出口SO2、O2、NOX、CO、粉尘浓度

4#机组临时烟囱出口SO2、O2、NOX、CO、粉尘浓度

CEMS 分析小屋4个、#3机组、#4机组、屋内配置ULTRAMAT23红外线气体分析仪、气体预处理单元、数据采集(PLC)与数据处理(计算机主机等)系统,同

时每个小屋配置一台挂壁式空调(非出场配置,为工艺需求所添加),保证小屋内一定温度;ULTRAMAT23红外线分析仪6套,#3与#4CEMS小屋各2套,分别监测FGD入口与出口的SO2、O2含量,二期环保CEMS小屋两套;3#机组、4#机组临时烟囱CEMS分析小屋2套分别监测临时烟囱出口SO2、O2、NOX、CO;测尘仪共6套,分别测量#3与#4机组FGD入口和#3与#4机组临时烟囱出口和烟道出口烟气的粉尘含量。

其中:

测量参数(SO2、O2)可以为脱硫系统提供工艺控制参数及计算机脱硫效率。

烟气测试(SO2、NOX、O2、粉尘浓度、流量、温度、压力)参数用于环保排放

监测,其中气体组分(SO2、NOX、O2)采用一拖一方式。即在入烟囱前的烟道

上安装气体采样探头和采样管线,输送至分析机柜进行监测分析。

烟气其他参数(粉尘、流量、温度、压力)检测安装在烟道上直接测量,测量输

出传到分析室电控柜进行数据采集。

烟气其他参数(粉尘、流量、温度、压力)监测安装在烟道上直接测量,测量输出

传到分析室电控柜进行数据采集。

烟气监测参数经过信号处理传输至分析室电控柜PLC2。DAS(数据处理系统)计

算机与电控柜PLC进行通讯(PC/PPI方式)采集到环保要求的数据。通过PAS-DAS 软件对这些数据进行计算处理(按HJ/T76标准),以实现环保数据的存储、打印、统计、输出的功能。

2、二期CEMS系统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要求

2.1日常维护的重要性

烟气CEMS的成败关键在于日常的运行管理,烟气CEMS安装在污染源的管道中,每天经受高温、高湿和其它干扰气体的考验,对烟气CEMS维护保养是一种保姆式物业管理。

目前国内企业一次性采购烟气CEMS后在日常运行的费用投入很少,有的甚

至不投入,造成烟气CEMS运行不到几个月就彻底报废,国外烟气CEMS的年运行费用一般为一次性投入的20%左右,只有物质保障才有技术保证。烟气CEMS的工作开展是一种高投入的项目,体现了是一种科学的管理。

2.2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日常运行要求:

2.2.1日常巡检

日常巡检至少每1天进行一次,包括检查项目,检查频次,被检项目运行状

态等内容,每次巡检结果应有记录并归档。

日常巡检规程包含该系统运行状况、烟气CEMS工作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

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

查项目和记录。

2.2.2日常维护保养

日常维护保养根据烟气CEMS说明书的要求对保养内容、保养周期或耗材更

换周期等做出明确的规定,每次保养情况记录并归档。

每次进行备件或材料更换时对更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进行

记录并归档。如更换标准物质还需记录新标准物质的来源、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

对日常巡检或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和问题,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应及时处理并做出响应记录,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泵膜裂损、气

路堵塞、数据仪死机、通讯、电源故障等,在24小时内及时解决,对不易维修的仪器故障,若72小时内无法排除,安装相应的应急仪器。

备用仪器或主要关键部件(如光源、分析单元)经调换后应根据规定的方法

对仪器进行调试检测和验收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2.2.3烟气CEMS的校准

CEMS的校准根据本标准中规定的方法,和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日常运行质量保证规定的周期制订系统的日常校准操作规程,并对校准记录的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校准记录及时交电厂档案室归档(每季度)。

2.3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日常运行质量保证

2.3.1 定期校准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运行过程中的定期校准是质量保证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定期校准应做到:

2.3.1.1烟尘仪至少每个月清除探头一次,每3个月用校准装置校正仪器的零点和量程;

2.3.1.2气态污染物至少15天用零气和高浓度标准气(80%~100%);

2.3.1.3流速应至少每3个月校准仪器的零点。

2.3.2 定期维护

2.3.1.1污染源每次停炉到开炉前必须及时到现场清洁光学镜面:

2.3.1.2至少每30天清洗一次隔离烟气与光学探头的玻璃视窗,检查一次

仪器光路的准直情况;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检查空气压缩

机或鼓风机、软管、过滤器等部件。

2.3.1.3至少每3个月检查一次气态污染物CEMS的过滤器、采样管路的结

灰和冷凝水情况、气体冷却部件、转换器、泵膜老化状态;

2.3.1.4至少每3个月检查测速探头的积灰和腐蚀情况、反吹泵和管路的工作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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