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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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同时,适当提高城乡 居民大病保险补助水平。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 75 左右,职 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80 以上,进一步缩小政策 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之间的差距;推进基本医保统筹层次 提升至州市级。
此外,今年还将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进一步扩 大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范围。
做好准备,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对接,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 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到 2017 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 算。
值得期待的是,云南省确定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 时间表,要求 2016 年 10 月底前,制定出台城乡居民医保统一的覆盖 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具体 政策要求和标准;2016 年 11 月底前,各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出台本统筹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运行办 法,基本完成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和经办机构整 合。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各地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州市级大病保险全面实施 今年州市级大病保险全面实施,统一筹资标准,实行城乡统筹,

并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同时,调整完善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对包括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 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适当降低起付标准,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提高 受益水平,让更多贫困人口享受到大病保险的保障服务。
合理界定合规医疗费用,将部分大病治疗确需而未列入基本医保 支付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纳入保障范围。
同时,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推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 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在政策设计、方案制定、 费用结算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有效衔接。
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措施。 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此外,还将全面推行按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 服务单元付费、按住院床日付费、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等复合型支付 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支持开展日间手术等。 鼓励推行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方式。 云南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开展健康 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 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 今年云南省将全面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开展县级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估。 树立综合改革示范县,每个州、市选择 1-2 个改革工作推进较好

的县进行示范,带动面上改革完善;同时,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 革试点,加快建立省级公立医院与昆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联动机制, 在做好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推进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具体实施 方案,推动所有省级公立医疗机构与昆明市一道纳入城市公立医院改 革范围整体推进。
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效果评价工作,建立评价结果与中央、 省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挂钩机制。
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此外,还将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 为破除以药补医,巩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成果,今年 云南省还将合理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 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除了针对取消药品加成部分 调整价格外,还将分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部分将按规定纳入 医保支付范围。 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云南省明确,各州、市要根据 本地医疗费用水平和增长幅度以及不同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等,分类 确定控费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 设定全省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须列出 具体清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 控,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 值得注意的是,《重点工作》提出,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 以此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就医感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同时,在城市三级医院试点推进日间手术,不断扩大日间手术病 种范围。
今年,将全面完成新一轮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全省公立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要求在省药品集中 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违反规定,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调整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 今年,云南省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试点城市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 到 2016 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15 以上,重点人群 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30 以上。 要求明确签约服务内涵和标准,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 务激励约束机制。 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 人分担。 此外,全省深化医改还将加快开展分级诊疗试点,要求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要全面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其他州、市至少要 选择 1 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形成较为成熟的分级诊疗模式。 试点地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 30 以上。 在分级诊疗方面,云南省还将调整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 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 距,加大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力度,探索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确定常见肿瘤、冠心病和脑血管疾

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明确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规范;探 索以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设置独立的病理、检验、影像、 血液透析机构;同时,推动急慢分治,保障危急重症患者及时就医, 规范慢性病管理服务。
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力争全部三级医院、80 以上的二级医院 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云南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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